在商業世界中,我們常將「競爭」視為驗證價值的指標與進步的動力。
然而,彼得·提爾(Peter Thiel)提出一個顛覆性觀點:競爭是種會扭曲人們思考的意識形態。
它讓我們過度關注對手,卻忽略了真正重要的事情。
為什麼要競爭?馬克思 vs. 莎士比亞#
為剖析競爭本質,提爾引用兩位思想家截然不同的衝突觀點:
馬克思 (Karl Marx):衝突源於差異#
馬克思認為,衝突是因為人們「不一樣」。
例如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因為擁有不同的理念、目標與物質基礎,所以產生鬥爭。
莎士比亞 (Shakespeare):衝突源於相似#
莎士比亞的觀點則相反。
在《羅密歐與茱麗葉》中,蒙特鳩家與凱普萊特家兩大家族的背景、地位極為相似,但卻打得不可開交。
- 戰士的相似性: 所有戰士在鬥爭中都會變得越來越像
- 理由的模糊: 到最後,競爭者往往忘了當初為什麼要打仗,只知要打敗對方
商業世界更像莎士比亞的世界。
在競爭激烈市場中,公司間為爭奪資源與顧客,越來越像(模仿),最終陷入無利可圖的消耗戰。
模仿的代價與專注的力量#
競爭不僅會侵蝕利潤,更會侵蝕我們的思維模式——它誘使我們將「模仿」作為競爭手段。
- 競爭導致模仿: 盯著對手看時,我們會不自覺地模仿他們的策略、產品與路徑
- 專注帶來卓越: 如果能跳脫競爭框架,不藉模仿定義自己,就能全心投入於解決獨特問題
若不藉由模仿當作競爭手段,就能全心投入以致於變得厲害。
結論:競爭是破壞性的力量#
我們從小被教育要在競爭中勝出,但在從 0 到 1 的創新過程中,這心態往往是阻礙。
競爭是一個破壞性的力量 (Destructive Force),它不代表價值。
真價值來自於創造出無可取代的產品,建立獨占優勢,而非在擁擠市場中與人廝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