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宗教為什麼一開始就排斥金錢、排斥金融、反對逐利的商業行為?這種排斥與敵意的根本出發點是什麼?不搞清這些問題,就無法真正理解金融在古早時期為何受到壓制。

「義」與「利」:規避風險的四種體系#

宗教對金融的態度,根本上在於先聖們關於「該如何組織人類社會」的願景:是以溫情、禮儀規範人際關係來分配風險,還是透過冷冰冰的金錢交換,或由專政工具強制人們分擔風險、共用資源?

宗教與古代文明都源自農耕社會,共通點是靠天吃飯:豐收被視為上天恩賜,歉收則是懲罰。物質短缺是常態,一旦旱災、水災造成糧食歉收,眾多家庭便被迫四處找活路。因此,農耕社會的人都要面對風險事件的挑戰,至少要求災荒時人們互通有無、共用資源,否則很多人會活不下去。問題是:怎麼才能促成人際互通共用?

遠古哲人的回應不是透過追求「利」的市場交易,而是由「義」和「禮」規範人際關係、安排社會結構,再用這套秩序實現互通共用。如孔子所說「君子義以為上」(《論語.陽貨》)、「君子義以為質」(《論語.衛靈公》),道義價值重於物質利益。差不多同時期的摩西在《申命記》中寫道:「借給你兄弟銀錢、食物,或任何能生利之物,你不可取利。」因為在教會理念中,天下人皆為兄弟姐妹,無償幫助才展現「義」與「禮」。不管是儒家還是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有一點相同:靠「義」而非「金錢」利益或金融市場來應對風險。

規避風險的四種體系:基於血緣的家族、基於共同信仰的宗教(教會)、基於自願交易的金融市場、基於行政權力的政府福利

那麼,「義」與「禮」基於什麼來定義?

  • 儒家:基於血緣、輩分、年齡、性別,由此組建家族、鞏固家族內部的風險交易體系。基於「三綱五常」的家族非正式保險體系,對中國人應對風險有積極貢獻——例如災荒發生時,儒家盛行地區發生農民起義的機率明顯更低。
  • 宗教:不基於血緣,而基於共同信仰、共同教義。例如基督教相信耶穌是上帝在人間的代言人,《聖經》彙總了具體教導,這些就是基督教的「義」與「禮」。教會既是佈道與教徒集聚地,也是提供跨期互助、有福共享、有難共擔的避險服務載體。

此外,也有許多非宗教、非血緣的社團(同鄉會基於地緣、商會基於共同利益),本質上同樣以人際關係降低交易風險。不管建立互信的基礎為何,目的都一樣:增強跨期承諾的牢靠度、降低違約風險。就實際效果而言,基於宗教的風險互助體系可能是非血緣社團中最歷久不衰的。

人類發展至今,家族(靠祖先崇拜)和教會(靠神靈崇拜)是基於義與禮的避險體系中最成功的兩種,效果相同。

人際風險互助的第三種辦法是金融市場,透過明碼標價、自由選擇的跨期交易(借貸、保險)來互通有無。第四種是政府福利:政府掌握執法機器、擁有徵稅權,可向眾人收取錢財,於災荒時發放給需要者。據《周禮》,中國早在周朝就由「泉府」執行此事——秋收物資過剩時低價收購餘糧,青黃不接或歉收時再發放災民或放貸。宋代王安石的「青苗法」亦如此,歷史上的常平倉、義倉、社倉都是具體手段。西方則到十九世紀後期,現代福利國家先由俾斯麥統治的德國推出,二十世紀被各國採納。這些都是經濟學中「轉移支付」的具體含義。

家族與教會對金融市場的排斥#

按理說最理想的情況是:每個人都能同時得到這四種避險手段的某種組合,獲得全方位保障。但實際上,這四種手段從來都不是互補,而是互斥的——某種手段占據上風時,就不許其他手段有發展空間。其中,金融市場是最被排斥的。

四種避險手段在歷史上幾乎總是相互排斥、彼此替代,而非互補。當一種「一家獨大」,其餘三種便難有空間,金融市場尤其受壓制。

中國的「孔家店」:自儒家成為主流以來,便有了基於義與禮的避險體系。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孔子在《論語》中更直白:「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什麼都講信用是小人才做的事;只要合乎「義」與「禮」,「契約精神」並非一定要遵守。這對以跨期契約為特徵的金融交易是致命的,導致中國原有的民間借貸期都不超過六個月。於是在現代金融出現前,中國人既無金融避險,政府福利也很少,宗教保障幾乎沒有,只剩「孔家店」這個單一避險體系。

立足於「養兒防老」的家族避險體系具有很強的排他性:一旦生病而沒有醫療保險、沒有教會支持、政府福利也靠不住,你會發現只有親情網路最靠得住。有了這種體驗,你自然會把更多精力投入族親網絡,排斥其他非血緣機制(包括宗教)。整個社會皆如此,儒家便能一家獨大。

西方中世紀的禁令:西方社會接受基督教後,整個中世紀都極排斥金融與商業,程度遠比儒家嚴重。為什麼有息放貸被視為違背基督教的「義」?因為基督教認為這是對上帝所確立自然秩序的冒犯。勒高夫在《錢袋與永生》中如此解釋:

有息放貸借出的金錢從未停止過工作,它不停地製造金錢……這是一個不知疲乏的勞動者……睡著了也如同醒著一般工作……正因為如此,有息放貸也是對於上帝所建立秩序的凌辱與損害。有息放貸既不尊重上帝在世間及我們肉體生命中所建立的自然秩序,也不尊重他建立的曆法。

學者常把原文的「usury」譯為「高利貸」並不恰當。直到宗教改革之前,英文的「usury」指的是所有的有息放貸,而非僅指過高利率。勒高夫所指責的,是一切收利息的放貸者。

勒高夫進一步解釋:「在他出借金錢和帶利回收之間,他出賣的不是流逝的時間又是什麼呢?然而,時間只歸上帝所有。作為時間的盜者,有息放貸者是上帝財產的小偷。」因此,有息放貸違背上帝建立的自然秩序中的義與禮,必須禁止。於是在中世紀基督教社會,人們主要依靠家族和教會獲得風險互助,金融市場被排斥,各封建王國也無能力與意願提供政府福利。

思考一下:不管是家族、教會,還是同鄉會、行會、幫會,為什麼都需要某種共同的東西將成員凝聚在一起?從鞏固跨期承諾的角度看,為什麼它們需要經常舉辦祭祖、做禮拜、宴席等活動?

教會也能助人規避風險?#

我們多少聽過這樣的故事:災荒年間,災民逃難途中經過寺廟,肚子餓了可進去喝碗粥、甚至住宿一兩天;佛廟、教堂聽聞何處發生災荒,也會主動安排資源前往賑災。似乎宗教的出現與發展,也是對金融保障缺乏的一種反應。那麼,宗教真能幫老百姓規避風險嗎?保險效果有多大?哪些群體受益最多?宗教與金融市場真的相互競爭嗎?

教會的保險效果(美國)#

美國金融市場是全球最發達的,保險、基金、借貸選擇都很豐富,那為什麼美國人還需要教會網路的非正式保障?關鍵在於針對「個人收入風險」的金融交易有兩大難題:

  • 逆向選擇:收入風險低、好預估的人不會買收入保險,反而是風險高、難預估的人更會去買,讓金融機構註定虧損;若提價又會嚇走低風險客戶。
  • 道德風險:收入取決於努力程度,若保險公司提供收入保障,被保人可能就停止努力。

因此金融市場很難為千萬個人提供收入保險;而一般的股票、債券、基金雖有保障效果,其支付卻不與投資者個人收入漲跌掛鉤。除非財富極多,否則金融工具仍無法完全規避失業、傷殘、災害、戰爭等收入風險,普通美國人還是得靠家族、教會與政府福利補充。

教會為何比金融市場更能解決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因為教徒每周參與做禮拜與其他活動,給了教友彼此了解、增加互信的時間。這些活動、教規執行與捐款雖是成本投入,卻也讓教會、教友判斷你的收入風險高低、監督你是否「搭便車」。換言之,參與教會雖花費時間與付出,好處卻是降低隱形交易成本,在某些情況下比金融市場更能應對跨期交易的挑戰。

哈佛大學的盧特默(Erzo Luttmer)等三位學者於二 ○○ 七年發表研究,使用一九八五至二 ○○○ 年四萬四千多名美國人的收入與消費資料,及兩次幸福感調查。主要發現:

  • 家庭收入下降一%,消費水準平均下降 ○.一一五%;但信教家庭只下降 ○.○ 六九%,消費更穩定。
  • 換算下來,信教帶來約 四 ○% 的消費保險效果(信教家庭消費對收入波動的敏感度比不信教家庭低四 ○%)。
  • 教育程度高中以下的白人保險效果最高,達 五二.四%;大學以上白人僅 二八.三%
  • 人均年收入不到一萬五千美元的家庭,效果達 六八.七%;高於此者僅 二 ○.六%。金融資產越多,效果越低。
  • 黑人族群:信教帶來的好處主要是「幸福感保險」。收入下降使幸福感受衝擊時,信教黑人家庭受到的衝擊少 六四.九%;但消費保險不明顯。白人則相反,幸福保險不明顯。

為何收入低、教育程度低的人更容易信教?因為他們從信教得到的保險好處顯然更多。黑人幸福保險效果更強,可能源於早期被賣為奴、地位收入低、對物質消費需求不高,教會帶來的歸屬感與精神支柱反而更關鍵。

兩位匈牙利學者研究多個歐洲國家後也發現,信教者承受失業、離婚、喪偶等負面衝擊的能力較強,同樣是因教會提供的幸福保險能減緩精神打擊。

印尼在亞洲金融危機時的經歷#

芝加哥大學研究員丹尼爾.陳(Daniel Chen)於二 ○ 一 ○ 年,根據印尼一九九七至一九九八年亞洲金融危機的經歷,研究伊斯蘭教的保險作用。印尼總人口約二億三千萬,八七%為穆斯林,是世界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國家。危機期間印尼盾由一美元兌二千四百盾跌至一萬六千盾,食品價格上漲一.六一倍。

研究發現:

  • 金融危機對信教家庭的消費衝擊小於不信教家庭,宗教機構減弱消費衝擊的效果明顯。
  • 人均非食物月消費每下降一美元,參加《古蘭經》讀經班的次數增加二%;危機後人均月消費下降三美元,讀經次數平均增加約七%。參加讀經班的家庭比例由危機中期約六一%,升至一九九九年的七一%。
  • 讓孩子讀伊斯蘭學校的家長比例由危機前一八%升至三 ○%——伊斯蘭學校學費更貴、學習效果不如世俗學校,通常只有希望孩子成為虔誠穆斯林的家長才會送去,可見信仰程度顯著提升。

宗教與金融市場確實相互競爭:對原本就能得到金融支援的群體,金融危機對其宗教信仰程度的影響低 八 ○%,讀經次數沒有明顯增加。

在危機中變更虔誠的家庭,危機後對金融信貸與政府救濟的需求減少 四 ○%;而不參加讀經班的家庭僅減少 六%

這顯示:社會若經常遭遇災荒或金融危機,每次風險事件後信教人數就會增加,日積月累信教占比必然很高。中國各時期亦有類似經歷,佛廟及公益組織曾發揮救急賑災的關鍵作用。家族雖不可替代,但再大的家族最多數百人、且多聚居一地,災害影響面大時整個家族同遭衝擊、無人能幫人;此時跨越地域、社區的宗教組織保險價值更加凸顯。

思考一下:二 ○○ 八年金融危機期間,許多人以為美國社會水深火熱,實際上紐約等城市的乞討者、無家可歸者並未明顯增加,消費受影響很少,消費差距甚至縮小。為什麼?是否因為美國能依賴的消費保障同時包括金融市場、教會、家族與政府福利?

福利國家的興起是利或弊?#

對中國人而言,政府提供福利向來理所當然——如王安石「青苗法」於秋收物價低時收購、次年春季拋售以平抑糧價;或從高收入族群徵稅補貼低收入戶(「轉移支付」「二次分配」)。現代福利國家的思路大致如此。但由政府進行轉移支付,會有哪些隱憂?是否會排擠民間自發的避險舉措?

家族基於血緣、宗教基於信仰,再透過儀式活動強化互信,緩解逆向選擇與「搭便車」問題,這是有道理的。但政府之手基於行政權力與壟斷的合法暴力:雖無逆向選擇問題(每個人都沒有選擇,由政府決定),但「搭便車」問題被放大,個人自保(利用家族、教會、金融市場)的激勵都被削減了。

福利國家的起源#

  • 古巴比倫:距今約五千年,寺廟發揮政府作用,徵穀物稅後進行救荒、扶貧的轉移支付——這是人類記載最早的政府福利項目。
  • 中國:《周禮》的周朝「泉府」執行類似後來「常平倉」的業務。常平倉於西元前五四年西漢時較大範圍正式推行(執行十年後停止):糧價低時開價買進儲備、糧價漲時降價出售以平抑、災害時開倉救災。但這也有爭議——過剩時抬價損害消費者,短缺時降價打擊農民積極性。唐玄宗於西元七四五年要求義倉兼備常平職能;明太祖則命各鄉設「預備倉」,荒年借貸、秋收償還,取代常平倉。

不過,這些賑災扶貧制度還不是今天說的「福利國家」。「福利國家」起源於一八七 ○ 年代的德國,俾斯麥推動社會保險體系,不僅止於賑災救荒,更提供失業補貼、醫療保障、養老護理、嬰幼保障等。其後北歐國家發展出福利國家體系;英國於一九 ○ 六至一九一四年逐步推出;荷蘭、澳洲、美國則在一九三 ○ 年代大蕭條壓力下啟動,但未如德國、北歐提供「從搖籃到墳墓」的全包式保障。美國福利有限,以地方政府、慈善團體、私人企業為主,聯邦著重社會保險與醫療保險。

政府福利的作用與家族、教會、金融市場類似:為人們提供應對未來風險的保障、降低消費風險、強化社會穩定。其成效如何?上海財經大學王昉教授等於二 ○ 一五年研究清朝常平倉、社倉是否降低十八至十九世紀農民暴動頻率。許多研究顯示農民起義多由災荒引發。根據十九世紀上半期全國十七省資料,王教授發現旱災水災確實增加民變機率,但倉儲糧食越多的地方,暴亂機率越低、社會越穩定,從實證角度佐證了常平倉等福利體制的初衷。

政府福利的代價#

政府福利會帶來道德風險,出現「搭便車」「養懶人」。現實佐證頗多:

世界上創新活力強的著名公司很少來自西歐福利國家;相較之下,美國政府福利整體較少,卻不斷湧現微軟、蘋果、Google、臉書等充滿活力的新公司。英國早期福利開支太大,一九七 ○ 年代財政陷入困境,柴契爾夫人不得不改革削減福利;其後西歐國家普遍面臨同樣的財政壓力。最近幾年西歐財政危機,進一步暴露了福利國家「養懶人」的不可承受之重。

中國歷史的教訓亦值得思考。清朝從第一個皇帝起就要求各府州縣設常平倉、義倉、社倉,春夏出借、秋冬歸還,遇災賑濟;康熙年間規定春借秋還每石取息一斗,並設底線儲糧目標。但實際執行常不到位,地方差異很大,清中葉後許多常平倉錢穀嚴重欠缺,難以實現平抑糧價與備荒的初衷。

科羅拉多大學的薛華教授多年研究清代倉儲體制,發現一七四四至一八三一年間各省稅負、災害頻率與得到的賑災頻率差別都很大,倉儲糧水準懸殊。例如直隸人均交稅排第十一、災害頻率低於全國平均,得到的中央賑災次數卻最多;各省賑災次數與災害頻率、交稅多少似無明確關係。

為何各省儲糧懸殊?由於補倉部分經費由本地政府支出,道德風險後果嚴重:

  • 中央賑災補貼越多的地方,常平倉、義倉、社倉儲糧明顯越少(反正可指望朝廷)。
  • 市場越發達、跨地區糧食一體化程度越高的省份,越能靠跨地區運輸調劑,就越不靠倉儲

可見中央與地方賑災、市場與政府福利之間是相互替代而非截長補短。有了政府賑災,市場作用就減弱,長此以往福利體制「一股獨大」,民間保障體系難以發揮——這是推動福利體制時必須警惕的。

思考一下:既然政府福利帶來道德風險、使勤快的人變懶,為什麼各國仍繼續提供?另外,越是民主國家,政府福利似乎越多,為什麼?

重點整理#

  • 人類推出四種應對風險的方式:基於血緣的家族、基於共同信仰的社群(教會)、基於行政權力的國家福利、基於自願交易的金融市場。理論上可互補,歷史上卻多相互排斥。
  • 儒家透過「三綱五常」規範義與禮、固化家族結構,使人按身份互助分攤風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靠義而非靠契約交易的金融市場應對風險。
  • 基督教不僅以教義規定的義與禮給出避險體系,還為禁止有息放貸提供系統哲理:自然秩序中人不可能睡覺時也工作,而放貸收息相當於睡覺時也賺錢,故反自然;利息若是對時間的補償,但時間屬於上帝,等同偷盜。因此「用錢賺錢」必須禁止。
  • 即使在金融市場高度發達的美國,教會的保險效果仍顯著:收入受衝擊時,信教家庭消費降幅比不信教家庭少四 ○%。
  • 從印尼亞洲金融危機的經歷看,虔誠伊斯蘭家庭應對危機的能力高於非教徒,危機後教徒人數與信仰程度明顯增加;信仰程度增加後對金融需求減少,而原本就有金融支持的家庭信仰程度無明顯變化。
  • 家族成員多聚居一地,天災人禍時保險保障有限;教會網絡跨越地區與國界,可彌補家族與金融市場的不足。
  • 中國從周朝起就有政府福利,西漢以常平倉平抑糧價、賑災救急,清朝發展更細緻;古巴比倫、古印度也有類似體制。西歐現代福利由德國一八七 ○ 年代率先推出,至一九三 ○ 年代末西方國家基本都有各種政府福利。
  • 政府福利基於行政權力,沒有金融市場的逆向選擇問題,但「搭便車」問題被放大,個人自保(家族、教會、金融市場)的激勵被削減。
  • 清朝得到中央賑災越多的省份,地方社倉、義倉儲糧越少;跨地區糧食一體化程度越高的省份倉儲也越少。中央救濟、市場救濟與地方救濟之間多為相互替代,政府福利確實帶來道德風險與養懶人。
延伸閱讀:「國家」是自古就存在的嗎?

政府基於行政權力有權透過轉移支付等手段分配社會財富。那麼究竟什麼是政府、什麼是國家?任何政治形式都不是自古就有的。根據國際法,一個國家須滿足五要素:領土、主權、人民、政府、國際承認。事實上,國家是近幾百年才出現的特殊政治組織形式——十六世紀的歐洲除了國家,還存在城邦、教會、帝國、絕對主義君主國等形式。

  • 城邦:除古希臘雅典外,還有十六世紀的威尼斯、佛羅倫斯。它們有領土(雖極小)、人民、政府,但沒有主權,仍需向帝國交稅、承擔封建義務;且城邦尚不存在暴力機關,這在今天幾乎不可想像。
  • 教會:中世紀歐洲帝國的國王並不像中國皇帝那樣絕對無上,教宗與國王在司法權上存在對抗;國王加冕、婚姻都需教宗承認,「讓上帝的歸上帝管,凱撒的歸凱撒」這一諺語因此流行。
  • 絕對主義君主國:典型如英格蘭亨利八世、法國路易十三與路易十四,試圖在統治範圍內建立絕對權威,透過徵稅、徵兵與人民直接建立關係,派出自己的法院、執法官、軍隊、員警,對抗封建領主與教宗,建立主權者權威。

現代國家如何在多種政治形式中突出重圍、一統天下?美國社會學家查爾斯.提利(Charles Tilly)有個影響廣泛的理論——「戰爭製造國家,國家製造戰爭」:一方面戰爭加速主權國家的建立;另一方面國家在戰爭中具有更強的政治動員與資源攫取能力(徵稅、徵兵),以滿足戰爭需要、打更多勝仗。

這種政治組織形態又如何推廣到世界各角落?歐洲主要國家完成啟蒙運動、宗教改革、工業革命後迅速向全球擴張殖民,帶來世界的國家化——亞洲、非洲紛紛轉型為現代國家,歐洲人也直接在北美、澳洲建立統治。現代國家因動員能力更強、代表性更廣,在推行福利上有更大優勢,這就形成本章所講、與家族、宗教、金融市場並列的第四種防範風險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