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偽比證實更重要 #
科學的精神:重過程,輕結論 #
在第二十八封信中,吳軍深入探討了科學的本質。他首先引用了笛卡兒(René Descartes)的方法論,指出科學研究的精髓並不在於獲得一個正確的結論,而在於嚴謹的過程。
笛卡兒的科學研究四步驟 #
- 提出質疑:不盲從權威,對一切先保持懷疑態度。
- 小心求證:透過嚴謹的邏輯與證據來驗證假設。
- 分解問題:將複雜的大問題拆解成許多簡單的小問題逐一擊破。
- 推廣與普遍化:從問題出發,透過實驗得出結果,推導出結論,最後將其推廣為普遍適用的定律。
重點摘要: 結論可能會隨著時代變遷而被推翻(如牛頓力學被相對論修正),但這套**「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方法論卻是科學長青的基石。
科學的特質:可證偽性 #
什麼才是科學?吳軍指出,科學與非科學的分界線在於**「可證偽性」**(Falsifiability)。 也就是說,一個科學的理論必須存在「被證明是錯誤的可能性」。如果一個理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永遠正確,那它就不是科學。
四種「不可證偽」的非科學範疇 #
以下四種情況雖然聽起來有道理,但因無法被證偽,故不屬於科學範疇:
- 上帝的存在性: 這是宗教與信仰的問題。科學無法設計實驗來證明上帝不存在,因此這不屬於科學討論的領域。
- 永遠正確的結論(重言式): 例如「1+1=2」或是「單身漢就是未婚的男人」。這些是基於定義的邏輯真理,本身包含自我證明的閉環,無法被經驗事實推翻。
- 列舉所有可能性: 例如算命說:「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雨。」這句話涵蓋了所有狀況,永遠不可能錯,因此毫無資訊價值,也不是科學預測。
- 從錯誤前提所得結論: 若前提本身就是錯的(如「地是方的」),那麼由此推導出的任何結論(無論邏輯多嚴密)都是毫無意義的論證。
為何證偽比證實更重要? #
我們常習慣去尋找證據來支持(證實)自己的觀點,但吳軍強調,在科學精神中,證偽比證實更重要。
證實的陷阱: 因為對於任何結論,我們都很容易找到正面的例子來佐證(這稱為「確認偏誤」)。 例如,想證明「天鵝都是白的」,找到一萬隻白天鵝都不能證實它是真理;但只要找到一隻黑天鵝,就能瞬間證偽這個結論。
因此,科學的進步不是靠積累「對」的例子,而是靠不斷尋找「錯」的可能性,並透過修正錯誤來接近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