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性的觀點#
宗教改革前,教會普遍認為性——即便在婚姻內——也是惡的。 傳統羅馬天主教認為性是為了實用目的:生育後代,為了人類繁衍。
聖經的教導: 性不單是為了生養後代,更是種親密關係,給雙方帶來歡樂。
姦淫的嚴重性#
姦淫:對婚姻的不忠。第七誡是為了保護婚姻。
Douglas Wilson: 「姦淫者活該被處死;人若背叛自己的妻子,他就會背叛任何人任何事。」姦淫是對家庭的背叛,上帝恨惡姦淫。
第七誡的應用#
- 禁止已婚男人和女人調情,或單身男子接近別人妻子。為防止誘惑,他們需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 禁止已婚婦人尋求別的男人的情感支持,無論在工作上或是教會
聖潔生活的呼召#
上帝呼召基督徒過聖潔生活,不是要壓抑性,而是不願意:
- 我們享受不討上帝喜悅的歡樂
- 剝奪只在婚姻裡才能完全享受的閨房之樂
性與屬靈的聯繫#
上帝禁止姦淫,因肉體和靈魂間有密切聯繫:夫妻間的聯合本是要比擬上帝和百姓間專一忠貞的愛。
- 我們可以昇華性關係的意義,把自己毫無保留地交給對方
- 上帝也是毫無保留地把自己傾倒,祂也希望我們這樣回應祂
- 我們透過保持與配偶身體上的忠誠,表明忠於與上帝所立的盟約
內在的淫亂#
心中的罪: 一旦我們淫蕩地看著某人,幻想成滿足慾望的性對象,就已落入罪中。
如果這樣的情慾導致自慰,其實就是自我崇拜,那就犯了兩種罪。
人若願為情慾悔改,上帝的恩典必將臨到並引領他來到基督面前。
保守貞潔的道路#
上帝預備了一條特別道路使我們得以保守貞潔:婚姻。
獨身與婚姻#
- 有基督徒確實有獨身恩賜——出於身體或屬靈有對淫亂的抵禦能力
- 多數基督徒並沒有這恩賜,顯然結婚對他們而言是件好事
預備結婚#
任何人若在保守身體的貞潔上有所掙扎,都當在靈裡預備好結婚:
- 男人:結婚意味著學習為別人而活,在婚姻中操練耶穌捨己的愛
- 女人:結婚意味著學習服事別人,在婚姻中活出對基督的順服
太多弟兄太自我中心,不能愛自己以外的人,陷在隱密的姦淫罪中。
他們寧可尋求虛假的親密或自我安慰,也不學習如何去愛一個姊妹。
許多好姊妹苦苦尋求一個好弟兄,卻找不著。
婚姻中的親密#
丈夫和妻子當彼此給予,像清教徒所說的「身體上的交契」。
Wendell Berry 的洞見#
- 性愛是「把夫妻連結起來的力量」
- 婚姻可以「保護性愛使之成為一個浪漫的故事」
眼目的試探#
我們若不是為他人而為自己活,非常容易陷入淫亂罪裡。 怎樣對待身體不僅是肉體上、也是靈性上的事——出自內心最深處的慾望。
眼睛是犯罪慾望萌生的窗口——掉頭不看那些性慾誘惑。
大衛的警戒#
一旦大衛隨著慾望而行,便展開人生一系列的悲劇:幾乎失去過去努力奮鬥所得。
拔示巴的兒子死了,家因著強姦、亂倫、手足相殘而被摧毀。
然而,在犯罪過程中,大衛做了一件正確的事:公開承認自己的罪。
研習問題#
- 當在聖經上讀到雅歌這些經文時,你有何反應?
- 一章 2、4、15-16
- 四章 10-11、五章 2-5
- 第七誡教導我們上帝是如何看待性的?
- 為什麼姦淫如此嚴重?會對人產生哪些影響?
- 婚前性行為會造成哪些立即和以後可能發生的後果?
- 夫妻關係的哪些方面可以反映出上帝和祂百姓間的關係?
- 姦淫怎樣羞辱聖父、聖子和聖靈?
- 有哪些較輕或內在的姦淫行為,是人們傾向認為「不那麼嚴重」的?
經文研讀:大衛與拔示巴
閱讀撒下十一章 1-17 和十二章 1-15:
- 大衛哪些拙劣決定導致自己落入誘惑的網羅?
- 從大衛的犯罪中我們學到甚麼原則來謹守第七誡?
閱讀詩篇五十一:大衛認罪禱告的主要部分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