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十誡的七大原則#
| 核心 | 細節 / 定義 | 歸納 |
|---|---|---|
| 以經解經 | 誡命需置於全本聖經框架下理解 | 以整體經文背景作為解讀基礎 |
| 內外兼管 | 同時規範內在靈魂與外在肉體 | 律法涵蓋屬靈動機與行為實踐 |
| 兩面原則 | 兼具積極性與消極性,禁止惡的同時命令善 | 律法要求禁止與行善的對應平衡 |
| 類屬性 | 單一誡命概括所有相關類別的過犯 | 條文具備類推性,延伸至相關罪行 |
| 優先原則 | 第一塊法版(前四誡)優先於第二塊(後六誡) | 對神職責之順位高於對人職責 |
| 全備守誡 | 守住每項責任的義務不因人的能力不足而減少 | 責任的絕對性不隨人的局限性更動 |
| 愛的原則 | 遵行誡命是為了表明對上帝與人的愛 | 愛是律法的終極動機與核心本質 |
律法與律法主義#
對律法的一知半解才會導向律法主義——我們自認為可以遵守這些律法。
J. Gresham Machen 的洞見#
- 低看律法容易導致律法主義
- 高看律法則會使人尋求上帝的恩典
律法的真正目標: 引出基督。
研習問題#
- 請回憶與他人誤解的場景,不管是令人開心一笑,或是不歡而散。
- 罪如何讓我們分不清是非?
- 為什麼耶穌被認為是第二個摩西?耶穌和摩西有何相似之處?
- 為什麼在聖經框架下解釋經文很重要?不遵守有甚麼危害?
- 上帝要求人不僅外在遵守律法還要內在順服,表明了甚麼?
- 思想每一誡所宣導的責任和禁止的罪行,會改變你對十誡的看法嗎?
- 請舉例說明如何把十誡的「類屬特質」運用到具體誡命中。
- 請舉例討論一些會引致他人犯罪的情形:
- 教唆別人犯罪
- 樹立壞的榜樣
- 不阻止別人犯罪
- 認同對上帝律法的違背
- 深入了解每誡為何可防備律法主義?我們又如何應用到生活?
- 請更詳細地研讀每一誡,禱告上帝藉著更多學習來改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