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把婚姻與親職拉高到「家庭作為組織」的層次。史考特.派克(M. Scott Peck)借用馮內果(Kurt Vonnegut)小說《貓的搖籃》中的兩個自創詞,來區分有意義與無意義的群體,並深入探討家庭的規範、迷思、謊言與祕密。
擴展家庭的價值與危險#
在工業化、文化多元的社會(如美國),擴展家庭或宗族通常已不再具有經濟功能,成員四散各地,組織形式變化多端。但派克指出,它仍能發揮許多寶貴的社會功能:
- 祖父母為孩子提供歷史感與根的歸屬;孫輩則賦予祖父母晚年的意義,連結現在與未來。
- 來自施虐核心家庭的無數孩子,曾被一位慈愛的姑姑、叔叔或祖父母「救了一命」。
但家庭也可能是壓迫、貧瘠的機構。派克提醒,耶穌其實「不是個顧家的人」——他說自己帶來的不是和平而是刀劍,會使親子、手足反目;當門徒請求先去安葬父親時,他冷冷地說「讓死人去埋葬死人」。耶穌反覆強調:人首要的呼召是對神,而非對家庭,天職優先於家庭忠誠。他正是在對抗當時的「家庭偶像崇拜」。
家庭偶像崇拜的五個原因#
派克列出這種偶像崇拜常見的五個原因:
- 對文明的誤解:把文明素養誤當成「永不興風作浪的客套」。於是膽敢與長輩意見不合的人會感到內疚。但真正的文明與「客套」幾乎無關,反而與誠實、開放、挑戰不切實際的家庭規範大有關係。在順服於更高力量之下反對他人,是文明的;為了維持家庭表面的安寧而拒絕天職,則是怯懦的不文明,是對神的背叛。
- 權威者濫用權力:父母在某種意義上是神對孩子的代表,但許多父母在自戀中越界,表現得彷彿自己就是神,甚至以拳頭施加世俗權力。年老後還可能維持「年長者的暴政」——以「你最好順我意,否則我大概會心臟病發而死」進行情感勒索。
-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使你得享長壽。」從精神醫學角度看,這幾乎是整本聖經中唯一需要「徹底改寫」的部分。問題出在當父母實際上是不值得尊敬的人時,孩子為了在「文明」之名下尊敬可恥的行為,會進行各種自我欺騙的心智操控,由此產生無數神經官能症。派克說,花在處理第五誡惡果上的治療時數,是任何其他心理問題的兩倍。
- 系統抗拒改變:家庭和所有組織一樣是系統,打破家庭傳統就是擾亂平衡,系統自然會反撲。
- 血濃於水的倫理:作為農業時代的遺留,工業社會仍存有「家庭忠誠是莫大價值」的觀念,暗示我們應該喜歡家人勝過外人。派克協助過許多人,不只苦於「興風作浪」的焦慮,還苦於「跟家人在一起並不自在」的罪惡感。
卡拉斯與大笨蛋幫#
派克借用馮內果的兩個自創詞來幫助病人:
- 大笨蛋幫(grandfaloon):一個毫無意義的群體。例如「同是印第安納州人」——僅僅恰好住在同一州,純屬機緣,不代表彼此有或該有任何關係。
- 卡拉斯(karass):一個真正有意義的人群組合。表面上成員可能毫無共通點(年齡、種族、地理、社經地位各異),卻被某種看不見、近乎神祕的力量召聚在一起。
派克以自己所在的非營利董事會為例:十一位成員職業、年齡、財力、居住地各不相同,唯一的共通點是各自被呼召來承擔這個組織的託管責任、以最大的文明素養共事——這就是一個卡拉斯。
一個家庭可能是卡拉斯,也可能是大笨蛋幫。你身為某家庭的一員,可能意義重大,也可能只是毫無意義的生物學偶然。家庭可能在你年幼時是卡拉斯,成年後卻變成大笨蛋幫;同一個家庭,也可能對一個成員是卡拉斯、對另一個成員是大笨蛋幫。
對那些因「不想拜訪父母、跟家人在一起像個外星人」而內疚的病人,派克會用「大笨蛋幫」的概念來釋放他們:他們生下你,不代表你和他們有任何共通點,也不代表那就是你真正歸屬的「卡拉斯」。
派克也用同事喬爾(Joel)的案例說明家庭可以「部分是卡拉斯、部分是大笨蛋幫」。喬爾受不了每年十天的家族團聚,派克協助他釐清「問題不在團聚,而在長度」,並找到雙贏方案:讓孩子先去十天,他與妻子最後五天再加入。喬爾雖然違反了家庭規範、被父母視為無禮,但在派克眼中,他是一個「文明素養堪為典範的顧家人」。
規範、座右銘與迷思#
派克指出,所有組織都有規範(norms)、座右銘(mottoes)與迷思(myths),多半由領導者在不自覺中建立並維繫。它們賦予組織人格與定義,也是組織健康與否的主要決定因素。
規範與座右銘#
- 規範常透過「稱謂」展現——孩子叫父親「Dad」「Father」還是「sir」,意味深長。
- 規範常透過座右銘變得有意識,例如「孩子應該被看見而不被聽見」——這暗示孩子是「次等」而非「不同」的存在,是不文明的規範。
- 但另一極端(鼓勵孩子無禮地插嘴頂嘴)同樣不健康。
雅典人建造帕德嫩神廟的座右銘是「凡事勿過度」。極端的規範通常不健康,健康的規範以節制與平衡為特徵。派克最讚賞的家庭,是父母容許頂嘴「到某個程度為止」的家庭——孩子很早就學會分辨適切與過度、正當的自我主張與粗魯。逗弄(teasing)亦然:最有生命力的家庭是全家彼此適度逗弄、人人懂得適可而止的家庭。彈性節制的規範不只最文明,也教導文明。
派克也以一個六歲男孩在客廳反覆拍網球、父母先放任後突然動手打他的例子,提醒這種「健康的彈性」不可與「不一致」混淆——領導者若只在自己被打擾時才執行規範,那不是節制,而是缺乏組織意識的不文明。十年後,那男孩果然出現嚴重的行為問題。
迷思#
迷思是領導者基於「選擇性記憶的歷史」所共享的態度,比規範更根本,往往是規範的基礎。
「我們很特別,因為我們的祖先搭五月花號來的」就是著名的家庭迷思——重點在「態度」:那段史實之所以被記住(其餘家族史全被遺忘),正因它支撐了「我們很特別」的態度。
派克用幾個案例說明迷思的健康與不健康:
- 亞瑟(Arthur):因「我們米契爾家想到哪就一定到得了」的家族迷思,以及「不要半途而廢」的座右銘,硬撐著念不喜歡的大學。派克幫他看見自己真正的天職是修車,「以座右銘對抗座右銘」。亞瑟退學後反而成為全國知名的古董車技師——迷思本身沒錯,只是被詮釋得太狹隘。
- 向下流動的迷思:「你們這些小子跟你爸一樣沒出息」「我們傑克森家世世代代都在工廠做工,不擺架子」。派克見過六個聰明、敏感、有藝術天分的青少年,都因「別給我們擺架子」而被拉回貧窮,無一能救——在貧窮文化中試圖「變得更好」,很可能淪為家庭代罪羔羊。
- 被誇大的迷思(喬治舅舅):派克從小被灌輸「父親是極聰明能幹的人」的迷思(哈佛法學院第一名畢業)。為了支撐這個迷思與父母的驕傲,那位安靜、念普林斯頓、只愛釣魚划船的「可憐老喬治舅舅」被當成襯托用的代罪羔羊。直到一次晚宴,派克才驚覺喬治的智識其實能「把父母繞著圈打轉」,在靈性上更勝一籌。問題不在迷思的基礎不實(父親確實聰明),而在它被「誇大」了。
- 被扭曲的迷思(不逼孩子的父母):派克與莉莉(Lily)發誓不當掌控型父母,自認「不逼孩子」。直到老精神科醫師鮑伯(Bob)點破:「你們給孩子的訊息是『你想做什麼都行,只要你們很傑出』——你們對『卓越』有期待,那絕不叫不逼。」他們慶幸聽進了這話,戳破了這個有意識卻被扭曲的迷思。
無論有意識或無意識,扭曲都會「減少光明、增加黑暗與混亂」。這類無意識的扭曲普遍到被當成「正常」。罕見的情況下,它們會誇張到被視為瘋狂——精神科偶爾會見到家庭成員共享的精神病妄想,最常發生在強勢成員發瘋、迫使順服或依賴的成員陷入「要嘛反抗、要嘛同意瘋狂」的兩難時。
共享的瘋狂#
派克講述「弗瑞德莉卡女王」(真名伊莉莎白)的個案:她真的相信自己是瑞典女王。更耐人尋味的是她的律師丈夫巴納比(Barnaby)——一個能在法庭上盤詰他人的懷疑論者,卻因深愛妻子而無法面質她明顯的妄想系統,竟陪她翻垃圾、找「竊聽器」,自己也成了系統的一部分。他這種迴避痛苦、貌似「文明」的順從,可能延誤了妻子半年的治療。
這種共享的妄想,法國精神醫學文獻最早稱之為 folie à deux(兩人之瘋),多發生在配偶、近親手足或母女之間。派克本人甚至見過 folie à quatre(四人之瘋)。真正的「家庭共享妄想」其實罕見,他之所以提及,是為了引出一個更大的問題:整個教會、企業甚至國家,是否也可能透過類似動力陷入集體的瘋狂?歷史的判斷必然是:會。
謊言與祕密:組織的陰影#
與迷思、規範、座右銘略有不同的,是組織的謊言與祕密——由領導者發起、有意識而蓄意的現實扭曲,目的不在賦予身分,而在誤導組織本身。
派克以瑟尼克(Cernicke)一家為例:父親因侵占入獄,母親為「保護」兩個孩子,謊稱父親去越南為政府工作。結果兩個孩子成績從 A 跌到 D。派克花了近一小時說服母親說出真相。當母親含淚坦承時,孩子們竟越聽越開心——
原來孩子們從一開始就沒相信謊言(同學的嘲笑、懲教署的信件早已洩底),他們一直以為「爸爸是因為謀殺坐牢、要被關一輩子」(他們把「侵占 embezzlement」誤當成某種謀殺),卻因「不想讓媽媽難過」而不敢開口。得知真相後如釋重負,兩人的成績在一個月內回升。這就是全部所需的介入。
派克引用榮格(Carl Jung)的「陰影(Shadow)」概念:那是我們不願承認、不斷想掃進意識地毯下的部分。榮格把個人之惡的根源歸於「拒絕面對陰影」。個人有陰影,群體(家庭、機構)也有。父親的罪與監禁,就是瑟尼克家的集體陰影、衣櫃裡的骷髏。
這樣的骷髏很快就會發臭——那是腐敗的氣味,無論字面或象徵意義皆然。被自身陰影攫住的個人、家庭或機構,都是正在死去的組織,腐敗已然開始。派克問:腐敗會發臭、且我們覺得那氣味「難聞」而非中性,是否意味著神(或演化)給了我們鼻子,好讓我們嗅出謊言與扭曲所導致的腐爛?而社會最大的問題,會不會正是多數公民對這種「靈性腐敗」的嗅覺已然遲鈍?
派克總結:光與真理是神的同義詞。身為潛在的、屬神的受造物,我們被呼召去面對自己、把個人與集體的陰影暴露於光中——被呼召去覺察,去追求真正的文明,而非客套的偽裝。真理如同醫藥與手術,短期可能會痛,長遠卻總是帶來醫治。他最後以一句榮耀的預言作結:「凡隱藏的,都將被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