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自戀是婚姻不文明的根源,那麼處理「權力」的方式,則決定了一段婚姻能否健康地成長。史考特.派克(M. Scott Peck)以摩爾豪斯(Moorehouse)夫婦的故事,剖析婚姻中支配與順服的模式,以及兩種截然不同的權力。
摩爾豪斯夫婦的案例#
順服的妻子#
六十三歲的瑪莎.安.摩爾豪斯(Martha Ann Moorehouse)在一次腸道手術後莫名陷入憂鬱。她舉止優雅、處處得體,卻在派克問及「手術時是否覺得自己準備好可以死了」時陷入長久的沉默。她堅稱「我的工作還沒完成」——丈夫位高權重,需要她全力支持。
她的女兒從丹佛打來電話,描繪出真相:
- 父親 F.克雷頓.摩爾豪斯(F. Clayton Moorehouse)是個極度掌控的人,「只要他在上位、在掌控之中,就是個好人」。
- 二十五年前母親「徹底投降」,從此再無自己的意見,被丈夫「弄成了一個孩子」。
- 丈夫只在她生病時殷勤照顧——因為那也是他能居於上位的方式。
派克發現更深的問題:瑪莎沒有任何屬於自己的存款。她繼承的約五十萬美元(若保守投資,如今價值約一千萬美元)早已被花光,而她對丈夫的財產一無所知,自稱「對數字沒有概念」。她最終婉拒治療,理由是「不能要丈夫付錢做他不相信的事」。半年後,她因心臟病猝逝。
失去掌控的丈夫#
四年後,克雷頓中風,掌管數字的大腦區域受損,他再也無法計算自己龐大的財富,被迫退出董事會。接手的精神科醫師傑克(Jake)後來在病例討論會上分享了五個理由說明這個案例:
- 關於精神病的本質:他的智力幾乎未受損,卻對死亡的恐懼絕口不提。
- 關於人如何進入療養院:他身價約三千萬美元,卻因過度施虐與操控,沒有護理人員願意照顧他。
- 為了抒發:他是傑克見過最可悲的人——他只要願意「放棄掌控」,就能回到舒適的家中安享天年,但他唯一做不到的就是放手。
- 他可能促成了傑克走向信仰:傑克為了幫他放棄掌控,意識到「放棄」必須有一個交託的對象,於是這位不可知論者竟試圖向他證明神的存在。
- 為了慶祝:克雷頓終於去世,「謝天謝地,這可憐人總算解脫了」。
克雷頓的問題不在於他擁有政治權力,而在於他拒絕學習靈性權力。他在被五花大綁、對著緊閉的房門尖叫的恐懼中度過最後兩年,只因他無法把掌控交託給任何高於自己的力量——他有一種「必須當自己的神」的強烈需求。
支配與順服:迴避摩擦的模式#
派克指出,迴避婚姻中正當摩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一種支配與順服的模式。
- 這種模式往往很早形成——在訂婚期間,甚至第一次約會時。
- 在我們的文化中,約三分之二的情況是男性支配、女性順服,但也有相當比例反過來。
- 當一方完全樂於發號施令、另一方完全樂於接受命令時,確實不會有摩擦。許多婚姻就靠這種模式撐過了金婚。
唯一的問題是:這對雙方的靈性成長都不好。
在健康而能存續的婚姻裡,通常在第五到第十年之間,支配的一方會厭倦凡事都得做決定,順服的一方則受夠了被指揮。於是夫妻開始艱難地協商更平等的權力平衡。前十五年離婚最常見、也最正當的原因之一,就是一方努力追求更健康的平衡,另一方卻年復一年堅持完全支配或完全順服。
婚姻是一種組織,因此也是一個系統。系統理論的基本原則是:改變一個元件,其他元件也必須跟著改變,系統才能存續。瑪莎要承擔更多權力,唯有克雷頓也學會放下權力才可能。派克坦言,他真正的病人不是一個不健康的女人,而是一個不健康的系統——而系統極難改變。
派克也以自己為例:他與莉莉(Lily)婚前就落入他支配、她順服的模式。直到雙方各自接受心理治療,加上一堂東南亞政治課的寫報告事件,他才驚覺自己一直在「替妻子寫報告」而不自知,並從「強迫性的照顧者」角色中踏出走向賦權(empowerment)的第一小步。
兩種權力:政治的與靈性的#
派克區分兩種權力:
- 政治權力(political power):透過強制力影響他人——雇用、解雇、懲罰、監禁的權力。它與智慧或仁慈無關,不存在於人的品格中,只存在於金錢或職位。因此又稱「世俗權力」,可以一夜之間被剝奪,正如中風奪走了克雷頓的一切。
- 靈性權力(spiritual power):透過自身的存在來影響他人——以身作則、仁慈、幽默、智慧與愛。它的標誌是謙卑。越是有靈性權力的人,越明白這力量是神的恩賜,是神的力量透過他們運作。
人們常把政治權力與靈性權力看作對立。但這是簡化的非黑即白思維。難道我們該把組織與機構的治理權,交給靈性上最幼稚的人嗎?最有靈性權力的人,難道不正是最能優雅地運用政治權力、不被其腐化的人嗎?派克相信,我們都被呼召去擁有靈性權力——而這往往也意味著被呼召去承擔政治權力。
文明就是賦權#
既然文明素養是「在順服於更高力量之下、合乎倫理的組織行為」,而神又呼召我們走向權力,那麼文明的男女有一個重要特徵:渴望幫助他人成長進入權力。文明的行為就是賦權的行為。
- 在養育子女或管理等情境中,有時保留掌控與政治權力是恰當的。
- 但若像克雷頓那樣,在妻子並非揮霍無度時仍把她控制在零用金之下,那就是不文明——他打壓而非鼓勵她的獨立。
- 婚姻中的文明原則,同樣適用於家庭與更大的組織。好的主管會透過教練、培訓與授權,讓自己變得「可被取代」。
派克進一步指出:瑪莎到後來已不再渴望權力,而這種「不渴望」本身也是一種不文明。藉由不肯挺身對抗丈夫,她助長了他最後兩年的人間煉獄。金錢既是政治權力的兩大決定因素之一,金錢與權力在婚姻中便密不可分。傳統上「養家者」的地位高於「持家者」,但這種不公平是可以對抗的——若分工合理,收入的分配也應合理;摩爾豪斯家龐大的存款,本就沒有理由不一半登記在妻子名下。
夫妻被呼召去彼此豐富——無論是字面意義上的(財富)還是象徵意義上的。這原則適用於一切組織:人被呼召去盡可能彼此賦權,而不文明總是意味著某種賦權的失敗、某種對組織內權力的濫用。
權力的文明運用取決於具體的處境與系統,而處境會改變,系統也應隨之改變。摩爾豪斯婚姻的悲劇,部分在於權力失衡隨著歲月變得越來越僵化。上一章的珍娜實質上說:「我寧可繼續憂鬱,也不願適應系統的改變。」摩爾豪斯夫婦也說了同樣的話——一個寧死也不肯承擔權力,一個寧死也不肯放下權力。派克總結:在運用權力上始終如一的文明,需要我們適時行使「改變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