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的解釋 #
一、書信的形式分析:從格式看見心意 #
在希臘羅馬時期,書信文學主要可分為兩類型,理解其差異有助我們掌握作者的寫作初衷:
- 信函(Letter): 具有特定收件人,內容常依循當時固定格式,具備隱密性與特定性
- 書信(Epistle): 屬於公開文學創作,雖採用書信體裁,但往往沒有特定單一收件人,更像是種公開論述
1. 古代書信的標準格式 #
一封標準的古希臘羅馬信函包含以下六個部分:
- 寫信人(Sender)
- 收信人(Recipient)
- 問候(Greeting)
- 祈願或感恩(Prayer/Thanksgiving)
- 本文(Body)
- 最後的問安或結語(Closing)
2. 聖經中的變體與弦外之音 #
新約書信不總是嚴格遵守上述格式。這些「例外」並非隨意為之,往往隱含著重要的神學或牧養訊息。 透過分析書信結構的「省略」或「擴充」,我們可以重建當時作者的急迫性與權威感。
從格式變異看作者心境:
- 憤怒與急迫(加拉太書): 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中,直接省略標準格式中的「感恩與祈願」,開頭即進入責備與主題。這顯出加拉太教會的問題極為嚴重(離棄福音),保羅心急如焚,甚至帶有怒氣。
- 權威的建立(羅馬書): 保羅使用極長篇幅介紹 「寫信人」(他自己)。這反映保羅未曾造訪羅馬教會,因此需要花費更多筆墨建立使徒的權威與信任感,以便後續的教導能被接受。
二、書信的歷史性:重建原初情境 #
新約書信皆為 「應時文件」(Occasional Documents)。這意味它們是針對特定對象、在特定時間、為了解決特殊需要而寫,而非憑空產生的超時空神學論文。
因此,釋經重點在於追問兩個核心問題:
- 「作者為什麼要這樣說?」
- 「寫作對象當時遇到了什麼問題?」
1. 處理難解經文的原則 #
現代與原始讀者間存在巨大鴻溝。原始讀者擁有許多「先存知識」,作者無須詳述他們就懂,但這對現代人卻構成理解障礙。
- 避免副作用: 敬虔主義式的靈修讀常過度重視單一字句,導致「見樹不見林」
- 建議步驟:
- 整理全書大綱: 建議先從頭到尾速讀一遍,掌握整體脈絡
- 鎖定撰寫目的: 根據上下文推敲作者意圖
- 訴諸背景資料: 若遇困難,需查閱背景資料,掌握經文的「當時意義」
2. 案例分析:羅馬書 13:1-7(順服執政掌權者) #
這段經文在歷史上常被誤用(如支持納粹或種族隔離)。若我們回到歷史脈絡,會發現保羅原意並非無條件支持暴政,而是種在特定時空下的生存與見證策略。
點擊查看:羅馬書 13 章的四重背景分析
1. 思想背景 「上帝設立執政者」並非保羅新創,而是猶太人自「被擄時期」就已有的觀念(承認外邦政權有上帝許可,如耶利米勸告順服巴比倫)。
2. 社會經濟背景 當時羅馬政府正在進行「稅務改革」,這直接衝擊了許多靠收稅維生的人。保羅的教導可能是在回應當時社會對新稅制的動盪情緒,避免信徒捲入反稅暴動。
3. 語意背景 經文中提到的「行善」與「稱讚」,在當時的希臘羅馬語境中,特指追求「公共福祉」(benefactions),例如富人捐助公共建設會獲得政府嘉獎。
4. 政治處境
脆弱性: 基督教當時是新興宗教,不受羅馬宗教政策保護。
策略性: 當時的羅馬政府尚未惡劣到不可接受的地步。保羅的目的是為這群「少數群體」量身定做生存策略:順服制度、投身公共利益。這既能避免不必要的迫害,也有益於長遠的福音見證。
三、從過去到現在:詮釋與應用 #
當我們理解了書信的原初意義後,該如何應用於今日?
1. 解經兩大黃金規則 #
- 謝絕靈意解經: 一段經文不可能表達出「作者與原始讀者從未有過」的意思
- 鼓勵處境比擬: 當現代與當時環境具可比性時,上帝對我們說的話大致也會相同
2. 應用的操作步驟:原則與轉化 #
我們需找出教導背後的「關切議題」或「一般性原則」,並比較「讀者本身」與「當時環境」的異同。
範例:北美信徒 vs. 羅馬信徒(針對羅馬書 13 章)
| 項目 | 一世紀羅馬信徒 | 現代民主社會信徒 |
|---|---|---|
| 身分權勢 | 無權勢的少數群體,處於帝制下 | 擁有公民權,甚至擁有豐沛的人力財力 |
| 實踐轉化 | 「順服」是為生存與見證 | 「積極參與」與「監督」。在民主制度下,監督政府、參與地方自治,才符合現代公民身分的「行善」 |
3. 面對神學理由的「變與不變」 #
聖經中的神學應用往往具處境性,我們需從整本聖經性質來平衡思考:
- 羅馬書觀點: 強調任何政體存在都有上帝允許(側重秩序)
- 啟示錄觀點: 強調當政權把自己絕對化、神格化時,它就是與神為敵的獸(側重抵抗)
4. 處理聖經未直接教導的問題 #
書信不是百科全書,不會列出所有生活問題的標準答案。我們應學習掌握其「一般性準則」。
分辨的神學:以羅馬書 12 章為例 保羅呼籲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原意是針對教會內部的善惡與合一。 應用於今日,這意味我們應發揮不同恩賜與功能,在社會各層面 「察驗」神的旨意。 「察驗」亦可譯為「分辨」——這暗示尋求神心意並非單打獨鬥,而是群體共聚一起,在複雜處境中分辨神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