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資本」當作行動者#
蘭徹斯特在這一章請讀者把「資本」當成一個有意志的行動者:
- 把資本看成像病毒一樣
- 它的動機就是複製、增殖
- 股票報酬低、債券報酬低
- 那資本會去哪?
答案是房地產——它正在飆漲,且:
- 房貸提供穩定的現金流
- 利率再低,房貸利率仍比央行利率高一點點
- 那些信用紀錄差的「新進場買家」,要付更高利率——對資本而言,這是天降的好東西
從房貸 CDO 到「次貸 CDO」的飛躍#
從合規到非合規#
房貸 CDO 原本只能用「合規貸款」(conforming mortgages)打包——也就是符合 Fannie/Freddie 規範的好客戶。但隨著「服務不足社區」政策推動,房貸業者意識到:
- 一個全新的「非合規/次貸」(non-conforming / sub-prime)市場誕生了
- 這些貸款付更高利息
- 對資本來說,「次貸」其實「更優」
為什麼次貸無法被打包?#
問題是統計上的:
- 公司債的歷史資料豐富、評級機構(Moody’s、S&P)多年研究
- 但次貸沒有歷史資料——它才剛被發明
- 美國根本不是一個房市,而是幾十個地方市場
- 沒有人知道全美房價同時下跌會怎樣(從未發生過)
- 「相關性」(correlation)無法建模
違約率對放款人致命——10 筆貸款只要 1 筆出事,就可能吃掉其他 9 筆的利潤。
李祥林(David X. Li)與高斯共輻函數#
如果這場危機是約翰·勒卡雷(John le Carré)或司湯達(Stendhal)寫的小說,主角會是李祥林:
- 中國農村出身的數學奇才
- 政府獎學金赴北美學資本主義
- 拿了 4 個學位:南開經濟學、魁北克 MBA、滑鐵盧大學精算碩士+統計博士
- 2000 年在摩根大通把「高斯共輻函數」(Gaussian copula function)應用到 CDO 設計
- 發表論文〈On Default Correlation: A Copula Function Approach〉於《固定收益期刊》(Journal of Fixed Income,「CDO 界的《Heat》雜誌」)
- 危機後,沒人知道他現在在哪
李祥林找到了一個方法去把那些看似不可關聯的事關聯化——次貸 CDO 的最後一塊拼圖完成了。
市場的爆炸式回應#
| 市場 | 起點 | 終點 |
|---|---|---|
| CDO | 2000 年 2.75 億美元 | 2006 年 4.7 兆美元 |
| CDS | 2001 年 9,200 億美元 | 2007 年 62 兆美元 |
這些工具遍布全球金融體系——無監管、連訊息靈通的投資人都看不見。
為什麼大家都覺得「皆大歡喜」#
證券化+分券=雙重魔術#
- 證券化(securitization):銀行把貸款打包賣出,把風險移出帳上、釋出資本去做更多放款
- 分券(tranching):把池子切成不同風險/利率層級
- 最上層 AAA(號稱跟美國國債一樣安全)
- 一路向下到「垃圾級」
- 收益像水桶一樣由上往下「溢出」
全行業遺忘的工程準則#
「莫非定律」(Murphy’s Law):若一件事可能出錯,它就會出錯。
這不是法國人說的「le loi de l’immerdement maximum」(最大化倒楣定律),而是真正的工程原則——機械系統必須設計失效路徑、監控與備援。
次貸 CDO 的設計者忘了這條定律。他們以為人類的可錯性已被「工程化消滅」。
一個更糟的副作用:放款者把貸款打包賣出後,對借款人是否還得起根本不再上心。
借款人違約?「No problem,反正風險已經不在我帳上。Sayonara, sucker.」
為了規避巴塞爾的 SIV#
- 銀行設立「結構性投資工具」(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 SIV)
- 跟 SPV 一樣,把資產移出資產負債表、規避巴塞爾規則對資本的要求
- 巴塞爾規則只對「存續一年以上」的信用額度生效——銀行就把 SIV 設為364 天到期
- 規則背後的本意?沒人在乎
衝進這場狂歡的大型銀行,後來都被各國納稅人紓困:
- UBS
- RBS
- Merrill Lynch
- Citigroup
摩根大通卻不參與#
最有意思的是 CDS 與 CDO 的「發明者」——摩根大通——居然沒有跳進房貸 CDO 市場。團隊看了又看,就是看不出風險如何被工程化到安全水準。
CDS 始祖之一的瑪斯特斯(Blythe Masters)困惑地問:「其他銀行到底怎麼做到的?怎麼能賺這麼多錢?」
根據泰特(Gillian Tett)在《Fool’s Gold》的記載:「她太信仰摩根大通的紀律,從沒想過其他銀行可能根本完全不理會那些風控。」
這提醒我們:那些主張「銀行家都一樣壞」或「競爭壓力下銀行別無選擇」(如美國聯邦法官波斯納 Richard Posner 的說法)的人,忽視了拒絕加入的銀行。
「資本找借款人」:掠奪式放款#
系統性反向操作#
當「貸款人看著借款人的眼睛決定借不借」這條傳統規則消失,整個機制逆轉了:
- 不再是借款人尋找錢
- 而是資本主動尋找借款人
- 任何能簽下次貸合約的人,都會被產生收益並被打包
這稱為「掠奪式放款」(predatory lending)。2000 年美國有 25 萬名房貸經紀人;以馬里蘭為例,個人經紀根本不需要證照。
FICO 分數速覽#
| 範圍 | 意義 |
|---|---|
| 850 | 巴菲特等級(蘭徹斯特碎念:巴菲特沒貸款、沒卡債,反而可能信用「太薄」) |
| 723 | 中位數 |
| 650–799 | 60% 的美國人 |
| 620 | 合規/次貸的分界線 |
| 500 | 連次貸都借不到 |
五種次貸借款人#
放款業內人士比特納(Richard Bitner)在《Confessions of a Subprime Lender》中歸納:
- 還款一向遲緩者
- 資料不足(如信用「太乾淨」)
- 因疾病、喪親一段時間「離線」者
- 純粹倒楣(出國時管家忘了開信封繳水電)
- 處於合規/次貸邊緣,但被經紀刻意導向次貸(因為次貸佣金更高)
從「自報收入」走向 NINJA#
房貸合約的演化軌跡是字面意義上的崩壞:
- Stated income(自報收入貸款)——借款人說多少就多少
- Liar loans(騙子貸)——前者的市場暱稱
- NINJA loans:No Income, No Job or Assets(沒收入、沒工作、沒資產)
「為什麼有理智的人會借錢給沒收入、沒工作、沒資產的人?」答案很簡單:因為他要把貸款賣掉,所以根本不在乎。
真實案例:Cutter 一家#
比特納 2005 年離開行業前的「頓悟時刻」是 Cutter 夫婦的案件:
- 借款 9 萬美元
- 兩人月收入 2,800 美元
- 頭款 4,500 美元後,戶頭只剩 250 美元
- 還完房貸後每月可支配 700 美元
- 信用紀錄差、過往三年沒人連續工作超過 9 個月
- 這完全符合次貸合規條件
最痛的部分是 Cutter 太太生病、失業、沒健保。比特納翻完檔案,發現「我們什麼規定都沒違反」——他決定離開這行。
巴爾的摩:對黑人教會的「進攻」#
巴爾的摩公民正義(Civil Justice)告訴蘭徹斯特,市政府正控告富國銀行(Wells Fargo):
一名前富國員工的證詞:
「Wells Fargo 房貸有一個『新興市場部門』,專門針對黑人教會——因為他們認為教會領袖影響力大,可以說服信眾去借次貸。」
即使借款人有資格申請較好的利率,富國也會把他們導向次貸。
「房屋拯救」騙局#
巴爾的摩到處可見「Home at risk? Call us!」的廣告。羅賓森(Philip Robinson)律師說明這套騙局:
- 即將被法拍的屋主把房屋過戶給「信用良好者」
- 該人重新貸款;屋主原本以為一年後可贖回
- 中間支付各種「修復信用」費用——實際上是被掏空
- 「拯救者」往往是人頭(straw entity),房貸從未還
- 銀行最終法拍——屋主一無所有
羅賓森的測試案件是哈麗特·朱利安(Harriette Julian):
- 把房子過戶給沒有出席結算會議、沒有收入的拉肖恩·威爾遜(Lashawn Wilson)
- 銀行接受了 48.2 萬美元貸款給「無收入」者
- 房貸從未付過一次
- 這些都是教科書級的詐騙信號,銀行卻全部視而不見
羅賓森的策略很諷刺、卻很現實:
「美國的真正改革如何發生?答案是讓律師有錢可賺。」
找出最明顯的詐騙樣本 → 打贏官司 → 把模板教給民間律所 → 上百個案件複製 → 銀行付出真錢的代價 → 開始改變行為。
真實的數字#
到 2005 年起,整個產業大部分放款都是魯莽的,部分是直接的犯罪:
- 比特納離職時估計:70% 的房貸申請有錯誤或詐欺
- 2007 年調查:2006 年的次貸申請者中,60% 對收入謊報超過 50%
- 一半以上的房貸申請是:
- Piggyback loans(同一棟房 同時兩筆貸款)
- Liar loans(自報收入)
- No-doc loans(不需要任何文件)
蘭徹斯特反問:
「至於『這些人的房貸付款居然能神奇地轉化為 AAA 級投資』——這個信念……」
還沒講完,下一章就要見證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