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論爭辯之外,聖經本身確實存在一些實際的難題,需要我們認真面對。本章聚焦於:
- 具體的聖經難題與不同陣營的解套
- 馬歇爾(Marshall)的立場
- 卡森(Carson)的反駁
- 雙方差距的評估
一、具體的聖經難題#
1. 耶穌的家譜#
馬太與路加所記載的耶穌家譜資料不同:
| 福音書 | 路徑 | 特色 |
|---|---|---|
| 馬太 | 約瑟的譜系 | 切割為三個十四代,顯明神救贖計畫的脈絡 |
| 路加 | 馬利亞的譜系 | 由後代往前追溯,顯明耶穌是世人的一分子 |
不同學者的回應:
- 蓋斯勒(Norman Geisler):所編的 Inerrancy 一書仍堅持使用「無誤」一詞
- 芬柏格(Paul Feinberg):認為聖經中的家譜是基於「沒有受感」(non-inspired)的歷史或描述性的權威,不屬於規範性(受感的)的權威
麥高恩批判芬柏格:這樣的說法其實已經破壞聖經無誤論調,因為歷代志作者正確地引述有錯誤的家譜,仍是屬於「歷史的」錯誤。
2. 年代差距問題#
舊約學者楊以德(E. J. Young)指出,以賽亞書與列王紀之間有年代差距的問題:
- 希西家王登基的年代有矛盾
- 歷代志問題更為複雜
- 數字的差異在希伯來文可能只有一個字母之差
楊以德的結論:「自然我們承認聖經年代的確有些困難的地方……如果人對聖經的年代有擅當的了解,他就不能百分百肯定地說,聖經的年代是謬誤百出的。」
3. 馬所拉經文的抄本問題#
馬所拉經文(Masoretic Text)是否有統一的抄本來源?是否是舊約正典唯一的版本?
近代突破:昆蘭死海古卷
- 昆蘭第四洞發現的第三處撒母耳記的殘卷
- 其經文接近歷代志與七十士譯本所引用的經文
- 列王紀上第 20 章與第 21 章的順序,馬所拉與七十士譯本不同
結論:
- 七十士譯本並未擅自更改或編寫,而是根據另一個比馬所拉更古老的經文
- 舊約經典的抄本來源不止於馬所拉版本,至少有兩種不同的權威經文
- 這是目前已被學術界公認的現象
二、馬歇爾(Marshall)的立場#
1981 年底,向來被視為英國福音派代表的新約巨擘馬歇爾(I. H. Marshall)在牛津威克里夫學院演講,堅決反對聖經的默示排除錯誤與矛盾的可能性。演講稿後擴張成《聖經的默示》(Biblical Inspiration),在福音派陣營投下震撼彈。
中庸立場:寧願用「真確」而非「無誤」#
馬歇爾與老師布魯斯(F. F. Bruce)一如其他英國學者,寧願強調聖經是「真確的」(infallible),過於「無誤的」(inerrant)。
布魯斯:這兩個字原無不同,但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後者變得更加強硬。「真理」更適合描述聖經的本質。
從提摩太後書 3:15–16 所提示聖經的目的是救恩與新生命,則「真確性」更吻合「聖經乃真實、足夠的指引」(true and sufficient guide)之意。
語言學角度的質疑#
馬歇爾從語言學角度質疑「聖經的每句話都是真實、沒有錯誤」的論點:
- 聖經使用比喻或寓言,其中的故事多半是假的,教訓卻是真的
- 聖經中有人對神說的話(約伯的埋怨、詩 137 的咒詛)——其中有人性的軟弱、苦毒、狂野
- 有對選民潔淨不潔淨的食物條例——已被新約宣告失效
「真理」(truth)的概念其實是很複雜的。 其定義仍有賴於對困難經文的解釋,不能僅從論及聖經本質來推論。
馬歇爾對芝加哥宣言的觀察#
馬歇爾指出〈芝加哥宣言〉也充分意識到這些困難,對經文既有的現象(如籠統、不準確)做了若干讓步。他引用〈芝加哥宣言〉:
「聖經的題材有歷史、詩歌,寫作的方法有誇張法、隱喻法、籠統的說法,我們應按照經文的題材和手法來解釋……聖經無謬誤的意思,不是用我們今天嚴格的標準來證實當時的資料是準確,而是只要這些經文能完滿地說出作者所要說的真理,達成它所要達到的目的,這些經文就是無謬誤的。」
馬歇爾斷言:如此的讓步是因為迄今的解經尚無法避開這些現象。言下之意,聖經真理的定義仍有賴對困難經文的解釋。
三、三種解經難題#
馬歇爾舉出三種具體難題:
難題一:歷史近似值(Historical Approximation)#
例證:睚魯女兒之死
| 福音書 | 記載 |
|---|---|
| 馬太(太 9:18) | 睚魯見耶穌時就說女兒已死 |
| 馬可(可 5:35)、路加(路 8:49) | 睚魯見耶穌時說女兒快要死了,後才被通知女兒已死 |
一般快速解決的方式(馬太敘述較精簡,只扣緊事件核心)仍不足以推卸問題——馬太福音中睚魯對耶穌講的那段話,仍舊與其他兩位作者相左。
難題二:語言翻譯的「非等同」#
- 耶穌講故事使用的是亞蘭語
- 福音書記錄卻是用希臘文
- 翻譯的常見經驗是「非等同」(non-identical)
例證:太 11:8 vs. 路 7:25
| 經文 | 記載 |
|---|---|
| 太 11:8 | 「那穿細軟衣服的人是在王宮裡」 |
| 路 7:25 | 「那穿華麗衣服、宴樂度日的人是在王宮裡」 |
如此看來,聖經並未提供歷史或字句的準確性,它自己也未如此主張。
詮釋上的偏頗——暗利王
- 列王紀上 16:23–28 只提暗利拜偶像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
- 一般史料:暗利是以色列最強盛的時代,曾征服摩押
- 以至於其後一百五十年之久,亞述的史料都稱以色列為「暗利之地」
- 舊約的暗利形像不是被扭曲,就是片面之詞
難題三:歷史的錯誤(Historical Error)#
例證:使徒行傳 5:33–39 迦瑪列的演講
- 使徒行傳:加利利的猶大在杜達之後起義
- 約瑟夫《猶太古史》:加利利的猶大在杜達之前起義,與使徒行傳記載相反
- 更嚴重的是:迦瑪列發言的時間早於杜達的年代,不可能預知日後杜達的起義
馬歇爾:無誤論者既已持「刀槍不入的立場」(an invulnerable position),會隨時採用一些假設性解決法,不管其與歷史真相如何不相稱。只要有一個錯誤被證實存在,無誤論就會崩解。
小結:雙方立場的比較#
| 立場 | 允許的誤差 |
|---|---|
| 馬歇爾(真確論) | 「較大量的不準確性」(a greater amount of imprecision) |
| 無誤論者(芝加哥宣言) | 聖經有「某程度的不準確」(some degree of imprecision) |
| 自由派神學 | 聖經有許多錯誤 |
前兩者相距不大,但與自由派神學立場迥異。
四、聖經原稿無誤有無意義?#
認為有意義者#
傅蘭姆(John M. Frame):
- 舊約時期,將律法書放進約櫃之際有見證性儀式(申 31:24–26)
- 新約時期,保羅以特別筆跡、簽名做為他親筆書信的印證(帖後 3:17)
- 若聖經是神所說的話語、神所呼出的(breathes out),那麼任何聖經原本的錯誤,就是神所犯的錯
范泰爾(C. Van Til)的「過橋渡河」比喻:
有一條河流,偶而氾濫時會稍微蓋住橋面幾吋,雖然駕駛者看不見橋面,但仍能安心駕車通過,因為知道橋樑依舊在那裡。這座橋樑彷彿已經失傳的聖經原稿本。
馬歇爾的質疑#
馬歇爾對堅持原稿無誤的態度比較消極:
- 若不知原稿的原句,如何得知現行抄本有錯?
- 有些問題不在於經文是否錯誤,而是難解(如太 10:23「人子就到了」)
- 在神學爭論中,如嬰兒洗,正反兩派各有經文支持,誰能證明對方依據的經文對錯?
無誤論者的回應:至少有個客觀、可信賴的根基作為起始點。
馬歇爾的立場:
- 聖經並未以完美形式流傳
- 該滿足於神已實際賜予的資產
- 而非期待得到什麼保證才滿意
最合理的信心:「相信聖經的默示性與真確性」最終是一種信心的事件(a statement of faith),卻是最合理性的信心(reasonable faith)。
馬歇爾的結論#
「『無誤』是否真的是最合宜用來描述聖經的詞彙?無誤既然需要這麼多條件與說明來維護,那麼『全然可靠』的真確性,毋寧是更合宜的詞彙。」
福爾摩斯的建議#
浸信會牧師福爾摩斯(Holmes)認為:若聖經根源關乎生命(vital),強調「權威」較為合宜。
他個人偏愛「可靠」(trustfulness、trustworthiness):
- 較易了解,又能配合聖經的文學形式
- 對古典改革宗人士,不妨再加上聖經的「清晰性」(clarity)、「簡明性」(perspicuity)及「救恩的充足性」(sufficiency to salvation)
五、卡森(Carson)的反擊#
美國三一神學院新約教授卡森(D. A. Carson)針對馬歇爾的這本小書展開 14 頁的尖銳書評。
論點一:教義不靠一個字成立#
很少基督教教義是單靠一個字成立。 馬歇爾若想刪除「無誤性」,必須面對無誤的整個教義。所謂「準確性」需視所劃定的上下文,如講話的場合與目的而論。
論點二:逐一反駁馬歇爾的歷史例證#
針對使徒行傳的杜達與加利利的猶大:
- 不只是準確性(precision)的問題
- 而是對錯、真假(true/false)層面的問題
- 路加的重點是提醒聽眾叛變事件之短暫
- 這是在「對錯」架構中,而對錯問題正是在聖經無誤的保證範圍內
- 何況史家約瑟夫也有可能犯錯,馬歇爾寧願相信約瑟夫的記載而認為路加犯錯,卻未多舉實證
論點三:嚴厲評斷#
卡森斷言:馬歇爾錯了!而且可能造成了某種傷害——因為馬歇爾竟然不諱言古典聖經教義所拒絕說的「聖經有歷史的錯誤」。
六、雙方的差距不大#
卡森的讓步#
卡森承認:無誤論者其實並不堅持聖經「完全的準確」(utter precision)。
連態度堅決的〈芝加哥宣言〉也使用了許多篇幅修飾與解說。像巴文克的論點:
- 麥高恩引為同道(真確性陣營)
- 傅蘭姆則認為巴文克的主張與「原稿無誤」並未衝突
- 雙方顯然都想將巴文克列入自己的陣營
這些現象都昭然若揭——雙方差距不大。
筆者的觀察#
「聖經有誤」的措辭可能導致信徒誤解,甚至傷害信徒。然而對於「無誤」一詞內涵的理解如同光譜,彼此並不一致:
- 現有聖經一個字都沒有錯誤,每個字都得按字面解釋
- 現有聖經一字無誤,每個字解釋得看是哪一種文體
- 現有聖經有些地方因抄寫造成的錯誤,但原本無誤
- 撇開抄寫錯誤的地方,還有看似不協調處,但透過解經可以協調
麥高恩的建議#
麥高恩曾建議以西敏信條所採用的「真確性」(infallibility)取代「無誤性」:
- 與其一再宣稱某人絕對不是小偷,不如說他是清白高尚
- 在美國出版時改書名為 The Divine Authenticity of Scripture
- Authenticity 是 infallibility 的另一措辭
七、結論:奧秘的態度#
兩岸跨世紀爭論的淡化#
大西洋兩岸在這問題上跨世紀的爭論目前似乎已漸趨淡化,最後獲致的論點其實也相去不大。
避免狹隘的無誤論#
- 不以人類有限的知識、邏輯系統,來要求全能的神配合
- 神以祂超越的自由與能力行事,不受人類的理性與文字限制
- 神容許祂的默示以人的文字表述時,接受少數陳述不精確,也容許那些精確表述的文字在傳抄過程中出現錯誤
- 但照樣藉由人的不完美,將祂的真理及心意作完美呈現
基督神人二性的類比#
正如基督的神、人二性都是完全的,聖經亦然:
- 既是超自然啟示的紀錄,百分之百是神的話
- 也是人在歷史中對神啟示理解的文字表述,百分之百是人的話
既然承認這種「神、人同工的弔詭現象」,就意味著當以面對奧祕的態度看待這本作品。
福音優先的戰略#
教會若為無誤論內訌,這是在福音事工的戰略上犯了嚴重錯誤。
筆者的呼籲#
希望西方教會的歷史能成為華人教會的鑑戒:
- 全心依靠神的恩典,順從神的時間表
- 懷著信心與盼望,努力解經
- 逐步解決目前經文中的某些難題
或許才是雙方應當投入的大方向。
馬歇爾認為相信聖經的默示性與真確性最終是一種信心的事件;卡森也不會否認聖經的權威與全然可靠是屬於信心的範疇。
雙方都站在信心之地,只是表述的詞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