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世紀解經的爭論焦點在於字面解經與靈意解經的角逐戰,這也是後續中世紀一千多年爭論的核心,直到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才扭轉情勢。初代教會有兩個神學立場南轅北轍的學派:
- 亞歷山太學派(School of Alexandria):提倡靈意解經
- 安提阿學派(School of Antioch):提倡字面解經
字面解經 vs. 靈意解經#
| 項目 | 字面解經(literal interpretation) | 靈意解經(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 |
|---|---|---|
| 態度 | 接受白紙黑字最直接、最自然的意思 | 不信任白紙黑字所傳達的直接意思 |
| 方法 | 以平實、規矩、自然、簡單的方式讀出作者原意 | 推敲字裡行間未表達出來的隱藏涵義 |
| 代表 | 安提阿學派 | 亞歷山太學派 |
本書所指的「靈意解經」意指沒有聖經根據、只憑個人想像的「私意解經」(或肆意解經)。「靈意」(allegorical meaning)一詞本身並不具負面意思,只因在教會歷史中被濫用才成為貶義。
亞歷山太學派:靈意解經的搖籃#
亞歷山太學派的開山祖師是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約 150–215)與俄利根(Origen,約 185–254)這對教父級的師徒,他們的解經受猶太人作家斐羅(Philo)和希臘哲學影響。
希臘二元論哲學影響下的解經#
- 哲學基礎:看得見的現象界(物質界)是看不見的靈性世界之象徵或反映
- 應用:聖經中的歷史事件只具次要意義;表面字句膚淺,解經者的責任是探求字句背後的靈意
- 聖經依據:俄利根以加拉太書 4:24「這都是比方」(ἀλληγορούμενα, allēgoroumena)作為寓意解經的依據
俄利根的三重解經法#
俄利根的名著《教義大綱》(De Principiis)是教會歷史中第一本系統神學書,他按照人的靈、魂、體構造將聖經經文分成三層意義:
| 層次 | 對應 | 造就對象 |
|---|---|---|
| 第一層 字面意義(literal meaning) | 人的「體」 | 初信者 |
| 第二層 道德意義(moral meaning) | 人的「魂」 | 進階信徒(生活實踐) |
| 第三層 屬靈意義(spiritual meaning) | 人的「靈」 | 核心同工、長執、神學生 |
俄利根本人雖理論上承認三層並重,實際解經時卻偏愛第三層,輕視第一層字面意義,認為它粗糙膚淺。他的心態是不信任字面直接表達的意義,解經時變成文字遊戲。
靈意解經的負面示範#
亞歷山太學派的通病,是能夠在舊約最不可能的段落裡找到基督教的意義,即「歷史時空的錯置」(anachronistic)。
示範一:大衛睡覺(詩 3:5, 4:8)#
這兩篇分明是大衛在逃難中的禱告,但俄利根、奧古斯丁都認為「我躺下睡覺」的「我」代表耶穌基督:
- 「躺下睡覺」= 耶穌死了、葬了
- 「我醒著」= 耶穌復活
示範二:浪子回頭(路 15:11–31)#
革利免、奧古斯丁以細節對號入座,將一個單純的喻道故事堆疊成完整的神學教義:
- 父親的外袍 = 在基督裡不朽的生命
- 戒指 = 洗禮
- 宴席 = 聖餐禮
- 鞋子 = 奔走天路的裝備
示範三:葡萄園工作的比喻(太 20:1–15)#
俄利根將五批工人分別對應歷史時期:創世—挪亞、挪亞—亞伯拉罕、亞伯拉罕—摩西、摩西—約書亞、約書亞—基督;一錢銀子代表救恩。
示範四:好撒瑪利亞人(路 10:25–37)#
奧古斯丁的詮釋:
- 旅行者 = 亞當(代表每一個世人)
- 耶路撒冷 = 伊甸園;耶利哥 = 世界
- 強盜 = 撒但;祭司、利未人 = 舊約的律法與獻祭
- 好撒瑪利亞人 = 耶穌
- 客店 = 教會;兩錢銀子 = 聖父聖子(或新舊約、愛神愛人兩大誡命)
- 店主 = 保羅
靈意解經的共通現象是沒有標準答案。同一段經文在不同解經家手中可以產生無數變化,從想像力豐富到希奇古怪、荒誕胡鬧。靈意解經家「見樹不見林」,錙銖計較每個細節,卻忽略耶穌講這個比喻的真正目的。
字面解經的示範:好撒瑪利亞人#
若依字面解經走一遍,這個比喻帶給律法師的震撼是:
- 律法師問錯問題:他問「誰是我的鄰舍?」耶穌反問「我可以成為誰的鄰舍?」第 29 節和第 36 節的「鄰舍」意思剛好相反
- 指出人的無能為力:律法的功能是讓人認識自己的無能,定罪而非救人
- 好撒瑪利亞人是誰? 按律法師的問題「如何承受永生」來看,好撒瑪利亞人確實預表耶穌——證據包括「動了慈心」(ἐσπλαγχνίσθη, esplanchnisthē)這個字在符類福音書中只用在耶穌或等同上帝的角色上
路德與慈運理的聖餐論之爭#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期,字面與靈意解經的角逐戰在聖餐論爭辯上再現。耶穌在最後晚餐說「這是我的身體」(This is my body),路德與慈運理(Huldrych Zwingli)為了「是」(is)這個字爆發爭議:
| 立場 | 主張 | 論據 |
|---|---|---|
| 路德 | 「是」= 等於(equate) | 聖禮層面必須按字面領受 |
| 慈運理 | 「是」= 象徵(symbolize) | 耶穌怎麼可能是餅?參「我是羊的門」、「我是真葡萄樹」 |
有時不易判斷作者是直接執著於字句,還是象徵描述,必須從上下文或作者原意來推論。聖經本身也會用擬人法(如「神從鼻孔冒煙」詩 18:8)、誇飾(「眼中有梁木」太 7:3)等象徵手法,解經者需分辨何時按字面、何時按象徵。
安提阿學派:預表解經的興起#
第四世紀時,亞歷山太學派遭遇對抗勢力——安提阿學派。代表神學家有:
- 戴阿多若(Diodore of Tarsus,約 330–390)
- 摩普綏提亞的狄奧多若(Theodore of Mopsuestia,350–428)
- 狄奧多勒(Theodoret,約 393–460)
預表解經法(Typological Interpretation)#
安提阿學派提出預表解經法來對抗靈意解經:
- 定義:舊約的事件與人物是新約的事件與人物的預表(type)
- 原則:肯定字面意義及歷史真實性的價值
- 方向:主要在說明舊約與新約之間的對應關係
聖經中的預表舉例:
- 亞當預表耶穌基督(羅 5:14–19;林前 15:45)
- 獻祭的羔羊預表耶穌基督(約 1:29)
- 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腹預表耶穌的死與復活(太 12:40)
預表解經 vs. 靈意解經:兩者如何區別?#
| 項目 | 預表解經 | 靈意解經 |
|---|---|---|
| 字面意義 | 肯定字面與歷史的真實性 | 不信任字面,認為無多大價值 |
| 對應單位 | 事件與事件、人物與人物 | 概念與概念(較抽象) |
| 經文根據 | 尋找舊約或新約已明示的根據 | 憑個人想像添加意義 |
| 歷史背景 | 探討作者、處境、原意 | 忽略原始背景,隨意套用 |
陳終道牧師:「所有的預表,只能根據聖經本身的解釋,除了聖經已解明的預表外,或聖經自己按靈意引用舊約經文所顯明的意義外,我們不能憑人的想像講解預表。」
安提阿學派的解經成果#
重新詮釋詩篇#
早期教會傳統以**「大衛以基督的身分說話」**(David speaks in the person of Christ)公式解釋詩篇,認為詩人所有禱告都預告耶穌基督。此法遇到三個困難:
- 懺悔詩:詩人的認罪難與無罪的基督搭上關係
- 咒詛詩:耶穌教人愛仇敵,咒詛出於基督之口難自圓其說
- 彌賽亞詩:狄奧多若嚴格篩選,只接受四篇詩篇(2、8、45、110 篇)為直接預言道成肉身
狄奧多若主張詩篇要從大衛的歷史背景來了解;詩人寫詩時並未預知這些禱告將來成為基督的預言。新約作者則謹慎抽取、引用,使之配合基督受難的景況。
重新詮釋雅歌#
雅歌的四種解釋方式:
- 寓意解釋(靈意):男主角 = 上帝/基督,女主角 = 以色列/教會/聖母(天主教)
- 預表解釋:男女互動應驗在神與教會的關係上
- 戲劇性解釋:兩個主角或三個主角(所羅門、書拉密女、牧羊人)
- 字面自然解釋:男女主角間的愛情詩歌(近年漸普及)
狄奧多若是第一位按字面解釋雅歌的神學家,認為雅歌是所羅門為埃及公主婚禮寫的祝婚情詩。結果:他的雅歌註釋無法傳世。
對後世的啟發#
安提阿學派的貢獻在於:
- 解經要尊重經文原先寫作的背景,因此字面解經又稱「歷史文化的解經」
- 聖經作者是真實歷史中的人,他們用自己的處境寫出的作品,不應被強行挪用為不相干的預言
- 新約作者引用舊約有其特殊的啟示權柄,不能成為一般解經者模仿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