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代教會面臨一個重要的解經課題:舊約的價值如何?舊約與新約的關係是什麼?

兩種極端立場#

立場主張特色
猶太人只接受舊約權威,不接受新約不承認耶穌是彌賽亞
馬吉安(Marcion, 約 100–165)不讀舊約認為舊約的神殘忍,與新約慈愛天父截然不同

馬吉安的立場與諾斯底主義相類似,主張舊約的耶和華是次等的神。初代教會的領袖必須設法賦予新、舊約之間一個合理的解釋,證明新舊約是一貫且連續的啟示

新約作者引用舊約經文的示範#

新約引用舊約的手法是釋經學的一門大學問。解經者需在兩約之間搭橋樑,讓兩者有出路、能互通。以下三個範例展示兩約之間啟示的連貫性與銜接性。

範例一:羅馬書 10:6–8 引用申命記 30:11–14#

申命記原意:摩西擔心第二代以色列人悖逆,苦口婆心勸誡——謹守律法不是難事,律法不在高不可攀的天上,也不在遙不可及的海外,乃在百姓的心裡、口中。

保羅的改寫:羅馬書的主題轉為——福音真理不難尋覓

  • 耶穌基督已經道成肉身下到人間,信徒不需上天去找
  • 祂已經從死裡復活升天,也不需下陰間去找
  • 救恩已完成,福音真理已傳開,不需上窮碧落下黃泉尋找
申命記(原意)羅馬書(轉換後)
律法的義福音的恩典
出於行為因著信心

保羅並非僵硬引據,而是有若干借古喻今、移花接木的意味——兩處經文的共通點(神的真理明顯易懂、近在咫尺)是合法的銜接點。加拉太書 3:24 說:「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裡。」

範例二:以弗所書 4:8 引用詩篇 68:18#

此為修改原典更加明顯的例子:

詩篇 68:18 原文以弗所書 4:8 改動
「在人間……受了供獻」(received gifts from men)「將恩賜賞給人」(gave gifts to men)

原本是「接受禮物」,保羅改成「賜下禮物」——字句連經文意思都改了

保羅為何如此大幅修改? 以下是三個合理根據:

  1. 詩篇本身有分享戰利品的思維:詩篇第 68 篇是抬約櫃遊行的凱旋詩,以色列傳統中也用於記念五旬節慶豐收、律法(Torah)頒賜。詩篇第 35 節有「神……將那將力量全能賞給祂百姓的」之意
  2. 希伯來文介詞的多義:「受」(לָקַח)本身中性,可解作「收下」或「賜給」(按後面介詞判斷)
  3. 非首創:衣索比亞語、沙希地語、波海利語、阿拉伯語、敘利亞語等古抄本早已將 you received 改成 you gave

保羅的屬靈應用:復活的基督好像舊約凱旋而歸的君王,擄掠仇敵撒但。祂除了接受俘擄的進貢,更將戰利品賞賜給教會(祂的部下)。

保羅顯然是用「基督中心論」的角度解讀舊約,但並未遵循舊約原意,意思有若干轉變。

今天是否可以如此效法? 信眾的身分是解經者,不是聖經作者。第一個專業道德就是忠於原意,將原意傳達出來,至於應用、引申是其次的目標。

範例三:使徒行傳 15:16–17 引用阿摩司書 9:11–12#

這是新約引用舊約例證中難度最高者,也是雅各在耶路撒冷大會的引言。

阿摩司書(原意)使徒行傳(雅各引述)
「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叫餘剩的人都尋求主」
以大衛王朝、以色列國度為核心論及普世性的國度
以色列征服、統治外邦人神揀選外邦人歸於自己的百姓

差異分析(希伯來文微細變化):

  • י(yod)變成 ר(dalet):「得」(possess)變成「尋求」(seek)
  • 直接受格連接詞 אֵת 不見了:「餘剩的」由受格變為主格
  • 希臘文 καί 可譯為「及」、「即」、「正是」——翻譯選擇將牽涉神學解釋

耶路撒冷大會討論的是:外邦人若按照其原先生活方式是否能得救。使徒彼得、保羅的見證證明外邦人得救是因聖靈的印證,而不是以色列傳統的軛

新約引用舊約經文的延伸議題#

七十士譯本有沒有默示的權威?#

若 LXX 可能錯讀馬所拉經文,新約作者引用可能有錯誤的 LXX,是否仍在「聖經默示」的保證之下?

啟示是漸進的:

愈後來的啟示愈清楚、完整。新約的啟示高過舊約的啟示。 舊約有時是暫時的、過渡的、不完整的(不是有錯誤的),而新約是啟示的高峰。

原稿與抄本的默示範圍:

  • 無誤的保證只限於作者當時期的原稿本
  • 不過同一份完整譯本割裂至不同程度的權威也不合理
  • 死海古卷與七十士譯本接近其中一種原文版本,也應包含在神的啟示權威範圍內

新約引用經外作品的意涵#

  • 提多書 1:12:革哩底人先知(希臘詩人)
  • 使徒行傳 17:28:雅典詩人「我們也是祂所生的」
  • 猶大書 14–15:引用偽經《以諾書》
  • 提摩太後書 3:8:雅尼和佯庇(舊約未提名的術士,取自猶太文獻)

引用經外作品主要為了傳達方便、溝通容易——聽眾熟悉這些資料。這並非默許經外文件具有默示權威,就像今日講道引用喻道故事一般。

「聖經是神的話」之定義#

聖經不只記載神所說的話語,也記載人與神、與耶穌的對話,更有許多人為的意見。例如約伯記中約伯朋友的話,上帝後來卻說他們所說的多半是愚妄的(伯 42:7–8)。

「聖經是神的話」是指它的整體性——按整體而言,全本聖經是神的話語,但裡面仍有記載人的話、撒但的話,因為神有時也使用反面的例子來教導。

如提後 3: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新約引用舊約」的三個特色#

一、採用「基督中心」或「基督論」的角度(Christological Interpretation)#

耶穌基督是在新約時代才降世,但早在舊約時代就可預先看到有關基督的影子、蹤跡。新約作者透過耶穌基督的角度來了解舊約。

  • 加 3:16 引用創 12:7:創世記「後裔」原為複數集合單數(NIV 譯 offspring),但保羅說那個「子孫」是指一個子孫——耶穌基督
  • 耶穌自言:「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二、新約是應驗舊約的預言(Prophecy and Fulfilment)#

舊約是預言(prophecy),新約是應驗(fulfilment)。

  • 徒 2:25–29:彼得講道引詩篇 16 篇預告耶穌的受死、復活、升天
  • 太 22:43–45:耶穌引詩篇 110 篇「大衛怎麼又稱祂為主呢」,智慧地質問法利賽人,指出大衛在舊約時代就仰望彌賽亞的神性

三、新約豐富了舊約,舊約蘊藏著新約#

有些舊約經文並無明顯預言基督的意味,但新約作者將之稍微修改引用。

  • 太 2:14–15 引何西阿 11:1:「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原指以色列人出埃及,馬太應用到耶穌父母逃難埃及後回到以色列
  • 太 2:18 引耶 31:15:拉結哭泣本指被擄到巴比倫之民族悲劇,馬太應用到希律屠嬰事件

結論:舊約的經文雖沒有直接預告新約人物事件,但蘊藏著新約人物與事件;新約的經文則擴張、延伸且豐富舊約的意涵。

新約引用舊約的相關議題#

一、舊約經文在歷史中只應驗一次,還是可以多次應驗?#

約珥書 2:28–32 的預言

  • 有人認為已在五旬節完全應驗(徒 2:2–4)
  • 但日頭變黑、月亮變血等情景尚未應驗
  • 學者認為只應驗了前半部——其餘自然界神蹟要等耶穌再來時才完全應驗

以賽亞書 7:14「童女懷孕」

應驗時間性質
第一次先知當時政治、軍事的局部拯救(亞哈斯王兆頭)
第二次七百年後耶穌基督降生時,屬靈的普世救恩

先知受到限制(prophetic limitation):先知雖受默示,卻不能分辨事情發生的先後年代與間隔。以賽亞將七百年後的事與當時情景放在一起,因對他而言彌賽亞隨時會降臨

二、新約作者修改舊約是否出乎舊約作者的預料?#

約翰福音 11:49–52 該亞法的預言是極端例子:

  • 該亞法說「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原意是政治軍事考量
  • 使徒約翰卻作屬靈詮釋: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聖靈感動他才說出此話

這涉及「更完全的意思」(Sensus Plenior, fuller sense)——華德凱瑟(W. C. Kaiser)提出的概念:

新約聖經作者引用的意向與舊約經文的原意雖然不一樣,卻是更完全的意思,賦予原來的經文全新的詮釋。

但耶穌基督是解開舊約經文的一把鑰匙,卻不可隨便使用這把鑰匙——不是所有舊約經文都有「更完全的意思」。

新舊約的整體性#

奧古斯丁的經典格言#

「新約在舊約中隱藏;舊約在新約中彰顯。」

In the Old Testament the New is concealed, in the New the Old is revealed.

教父的整合觀#

游斯丁(Justin) 在〈與特爾福對話〉(Dialogue With Trypho)中提出兩種解經法:

  1. 預表法(Typology):舊約中的人、事、物預表新約的人、事、物
  2. 預言和應驗(Prophecy and Fulfilment):基督的生平完全符合舊約預言

其他教父的觀點:

  • 愛任紐(Irenaeus):舊約是為早期階段的人類而寫,看似不如新約完善,是因人類需經歷漸進的發展
  • 特土良(Tertullian):新舊約的關係如種子與果實——沒有前面的種子就沒有後面的果實
  • 俄利根(Origen):新舊約之間共有的教義形成了一首諧和樂(symphony)

兩個結論#

  1. 舊約與新約的確有連貫關係:舊約預告新約,新約承接舊約
  2. 舊約有其獨立地位:舊約不只預告新約,許多信心偉人與事件本身就有其價值

愛任紐說:「聖靈藉著先知的聲音,預先宣告事情將要如此的發生,為的是要堅固那個時代在真理中敬拜神之人的信心。

舊約時代的先聖先賢——例如大衛的詩篇——多半是在見證他信靠上帝、得蒙拯救的經歷,為的是要堅固舊約那些屬神的百姓

第三章練習題#

  1. 馬吉安所提出的聖經本身之衝突,如何解決?
  2. 聖經引用經外作品(猶 9、14–15),是否代表聖經肯定其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