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可載舟,也可覆舟。 聖經是信仰的根基,錯用聖經也能帶來極大的危險。任何錯誤的解經都可以在聖經裡找到支持的論據;異端與正統讀的是同一本聖經,卻能讀出截然不同的結論。

序曲:一場政治謀殺如何成為解經案例#

中世紀末期,法國神學界因一件謀殺案而爆發關於哥林多後書三章 6 節的激烈爭論。這節經文的關鍵是:「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

第一種解法:釋經介入政治#

主後 1407 年,法國布根第(Burgundy)公爵謀殺了皇帝的弟弟(皇叔)。法國朝廷召開公開法庭,主審官是巴黎大學神學院教授小約翰(Jean Petit)。他政治立場傾向公爵一方,企圖為兇手洗刷罪名:

  • 將謀殺定性為「誅弒暴君」(tyrannicide)
  • 動機是為了保護皇帝,因此值得同情肯定
  • 引哥林多後書三章 6 節結論:「一成不變地主張聖經字面的意義,等於謀殺一個人的靈魂,這就是『字句叫人死』。」

意即:解經不應拘泥字面,不能完全按照字面。

第二種解法:重新翻案#

八年之後政治風向轉變,新任主審官格爾森(Jean Gerson, 1363–1429)——巴黎大學校長(chancellor)——重審此案。他指斥小約翰的解經錯誤,主張:

字面解經永遠是最正確的解釋,且是聖經的原意。

這場翻案終於在 1415 年康司坦斯會議(Council of Constance)成功,宣告當年判決錯誤,將兇手繩之以法。

此案反映的兩個現象#

一、歷代對哥後三章 6 節有截然不同的解釋

  • 有人認為字面解經是膚淺的
  • 有人認為字面解經才是正確的
  • 許多人將「字句」解為字面解經、「精意」解為靈意解經,造成誤導

二、中世紀末期靈意解經已顯頹勢

  • 康司坦斯會議之前一千多年,靈意解經被視為最佳解經
  • 這次事件之後,字面解經正抬頭,扭轉關鍵人物是馬丁路德
  • 直至今日,華人教會許多牧者仍習慣使用靈意解經

釋經學的定義#

「釋經學」在希臘文中有兩個相關詞彙:

Exegesis#

源自希臘文 ἐξήγησις。新約中其動詞形式多次出現,可歸納兩個意涵:

  • 敘述:如路加福音 24:35,兩門徒向使徒「述說」在以馬忤斯路上的遭遇
  • 解釋:如約翰福音 1:18,獨生子將神「表明」出來

英文 ex 是「出」(out)的意思——把作者的原意讀出來

解經者不是創作者,稱職的作法是忠於原意。

Hermeneutics#

源自希臘文 ἑρμηνεύω(及相關字 διερμηνεύω)。新約中出現約二十次之多,一半以上是「翻譯」之意。例如:

  • 馬太福音 1:22–23: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這節本身就是從希伯來文轉換成希臘文的跨文化傳達

Hermeneutics 的主要涵義是跨文化講解聖經

兩者的區別#

項目ExegesisHermeneutics
範圍較單純、簡單較廣,涉及時空文化跨越
任務正確解釋作者原意經文在不同時代、地方的應用
難度須克服時間、空間、文化、思想、語言差距

今日華人教會的釋經事奉多屬 Hermeneutics 範疇,因中文聖經並非原文聖經,翻譯過程中已轉換了多層語言(種族、時代、文化)。

釋經學的四個動詞#

釋經學的範圍可由四個動詞涵蓋:

  1. 翻譯(translate):初學者若不懂原文,可試將英文聖經譯成中文再對照中文聖經
  2. 說明(interpret):直接解釋字面意思
  3. 表達(express):涵義較廣,包括作者的情感、用意與目的
  4. 應用(apply):同一段經文對不同時代、背景的聽眾有不同應用

釋經學是一門嚴謹的學科#

需要四方面的裝備:

  • 熟讀聖經:最基本、無可取代。聖經的根基需自己下工夫建立
  • 聖經語言的學習:有機會學希臘文、希伯來文原文就該認真把握
  • 使用研經工具書:訓練自己使用各種研經工具
  • 聖經神學的裝備:系統神學與聖經神學課程都有助於穩健地釋經

不需迷信原文#

原文不是萬能的——知悉原文不代表會解經,會解經不代表擅於講道。

  • 好的聖經譯本本身就是好的聖經註釋
  • 神能夠說萬國的方言;找本好的譯本,可以幫助信徒了解原意
  • 有些主內長輩未受神學訓練、不懂原文,但長時間咀嚼經文、加上豐富生命經歷,解經精彩足補原文缺陷

釋經學也是一門藝術#

釋經學一方面是嚴謹的學科,必須留意上下文所提供的解釋依據;另一方面也是藝術,具有某程度的彈性與可揮灑空間。

釋經學與聖靈的關係#

一、解經時需要聖靈#

耶穌應許聖靈要引導信徒進入真理(約 14:26、16:8)。在整個解經過程中,三一神是一直參與的,解經者應將解經視為朝聖之旅,一路呼求聖靈的引導。

二、應用經文時也需要聖靈#

明白經文原意後,需要聖靈幫助將之應用到不同的聽眾身上。經文原意是固定的,但應用可以產生變化。

三、單靠聖靈不是萬靈丹#

即便倚靠聖靈,並不一定免除解經犯錯的可能。問題不在聖靈,而在人對聖靈的領會會有錯誤。

  • 倚靠聖靈不應成為偷懶的藉口
  • 多聽別人的心得與專家研究成果會比較安全
  • 華人信徒常認為自己讀經的亮光最真實,不肯聽取別人意見,造成很大的虧損

四、非基督徒解經時是否有聖靈的引導?#

英國新約學者馬歇爾(I. H. Marshall)正面回答這個問題,理由如下:

  • 非基督徒能正確解經,因為世人都在神一般恩典(common grace)的護蓋下
  • 非基督徒學者的研究方法、古代文獻分析、經文鑑別學(text criticism)、聖經考古、歷史文化背景,基督徒學者也欣然接受
  • 他們有時如站在教會邊緣的人物(marginal man),反可提供教會內人的另一視野

本書主要內容預告#

一、學習以經解經#

以經解經並非用一節經文解釋另一節,而是以整本聖經的總原則,來解釋個別經文。熟悉整本聖經內容、洞悉神啟示的心意,是解經的基本條件。

二、從釋經史看聖靈如何對歷世歷代的解經家說話#

  • 本書上半部篇幅著重歷史:從錯誤的解經理論取教訓、吸取歷史優秀解經家的真知灼見
  • 若與歷史、傳統脫節,則無法與未來連結

三、主題經文是哥林多後書三章 6 節#

全書逐一介紹歷世歷代解經大師對此節的解釋與應用,尤其是馬丁路德對此節的詮釋,成為今天福音派教會解經的終極目標:「宣講基督、傳揚福音」

本書不是讀經法,也非查經手冊,而是較側重理論的原理與原則。 雖屬理論性課題,但在過程中盡量穿插實例,希望從理論中帶出實用性。

問題思考#

一、解經者能否完全正確地領會作者原意,正確地傳達給不同文化的聽眾?#

通常愈有學問、愈嚴謹的學者,對此問題的答案愈傾向悲觀。主因是古典聖經文化的某些特殊詞彙難以翻譯

範例:希伯來文 Shalom(שָׁלוֹם,平安)

  • 包含「完全」(completeness)、「福祉」(soundness)、「繁榮」(welfare)、「健康」(health)等豐富意涵
  • 在聖經中,特別是初代教會,包含「與神和好」的意思——除非與神和好,否則無法領受保羅書信的教導與祝福
  • 中文翻成「平安」並未將真正的聖經涵義表達清楚,易使人誤解為通俗的「彼此問候」或「身體健康」

後現代詮釋學的理論:作者已死#

德希達(Jacques Derrida, 1930–2004)提出「作者已死」的口號——書寫形式的文本正是作者「缺席的臨在」(absent presence)。書寫文字既已脫離原作者而獨立存在,就成為等待閱讀、詮釋並賦予新生命的事物。

立場對意思的態度
傳統解經有時過於確定、武斷而專制
後現代解構太不確定,表現出混亂的無政府狀態
歷史批判太專注「過去」的「意思」
解構太強調此時、此地的「意義」

福音派的解答:文本的主體性#

福音派釋經學者范浩沙(Kevin J. Vanhoozer)訴諸更高的包容倫理——尊重作者的記憶與作者的產品(文本):

  • 文本有其獨立的意思
  • 意思必須內置於文本中,以便將正確知識散播給讀者
  • 讀經是作者、讀者、文本三方互動的立體活動

視域交融與雙向溝通#

  • 高達美(H. Gadamer):解經是兩個不同「視域」(作者與解經者)的交融(fusion of horizons)
  • 呂格爾(Ricoeur):理想讀者不是被動地複製,而是需要與文本對話、搏鬥(struggle)
  • 巴斯金(M. Bakhtin):翻譯既是親吻,也是背叛——譯者既是文本的朋友,也是敵人

神能夠說萬國的方言#

或許不可能「完全準確」,但是「非全知」不代表「非真知」。

聖經語言學的經典原理:雖然某些文化字根難翻譯,但聖經的啟示可以透過各國的語言傳達給不同文化的人。兩千年的歷史裡,教會努力翻譯聖經,使不同時代、族群、階層的眾人都能聽聞救恩真理。

二、經文的原意只有一個?還是可以有好幾個?#

多重涵義的歷史傳統#

  • 俄利根:三重解經
  • 中世紀:四重涵義解經(fourfold sense)
  • 更離譜的:七重、十五重解經

馬丁路德的貢獻:單一涵義#

路德受過四重解經訓練後,發覺其錯謬,提出「單一涵義」(One Single Meaning)的口號——經文應該只有一個合法的意義。這是路德對釋經學的偉大貢獻。

但路德同時提倡「人人皆祭司」,主張信徒可自由領受經文所給予的亮光。兩者之間存在張力,也暗示此議題的弔詭性。

范浩沙的調和:多元一體性#

范浩沙接受意思的多元一體性(plurality unity):

  • 文本的意義是多元甚至無止境的
  • 但其意思仍是確切的
  • 文本的意義包括原本意思的應用、適用、要求、落實、生命改變、靈性更新、悔改等
  • 聖靈的角色並非改變意思,而是賜下意義或啟示

似乎沒有提供答案的答案#

凡按著正確、嚴謹的釋經原則所導出的答案,都「有可能」是正確的。正確的答案常呈現模稜兩可的弔詭現象,以防止步入極端絕對化之境。

第一章練習題:哥林多後書三章 6 節的解經練習#

按上下文判斷作者原意#

解經的「上下文」(語境)可依範圍由窄至寬:

  1. 哥林多後書三章 6 節
  2. 哥林多後書第三章
  3. 整卷哥林多後書
  4. 整本聖經

練習步驟:

  1. 探索哥林多後書的寫作目的、動機、針對現象
  2. 縮小範圍至第三章討論的問題
  3. 集中三章 6 節的「字句」、「精意」具體指向什麼
  4. 回答:此節是否在討論解經原則?是否在講字面解經與靈意解經?

使用聖經譯本及工具書的次序#

先讀聖經,再讀導論、註釋書。 先讀註釋書會導致尚未咀嚼就吞答案,缺乏獨立思考。

建議順序:

  1. 熟讀哥林多後書全卷
  2. 比對中、英文譯本(推薦中文:《聖經新譯本》、《和合本修訂版》;英文:NIV)
  3. 參考新約導論或新約綜覽
  4. 查經文彙編(推薦《聖經原文字彙中文彙編》)
  5. 最後才參考聖經註釋書

第一章作業解答#

一、保羅寫哥林多後書的目的#

從上下文看有三個動機:

  1. 解釋改變行程的原因(第一章)——因關係緊張而延期訪問哥林多
  2. 解釋事奉的資格、使徒的性質(第二至七章)——這是主要目的,占最大篇幅
  3. 處理收集奉獻的問題(第八、九章)——將捐款送到耶路撒冷

二、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的主題#

第三章出現很多對比,顯示它在講兩種事情:

舊約事奉新約事奉
律法聖靈
用墨寫用永生神的靈寫
寫在石版上刻在心版上
憑著字句憑著精意
叫人死叫人活
屬死的職事屬靈的職事
定罪的職事稱義的職事
廢掉的榮光長存的榮光

三、「字句」與「精意」的字義#

「字句」(letter,希臘文 γράμμα) 的意思包括:

  • 文法(grammar)
  • 字母(大寫 capital letter、小寫 small letter)
  • 書信(如情書 love letter)
  • 儀文條例(written code)

「精意」(spirit,希臘文 πνεῦμα) 的意思:

  • 即「靈」,不分大小寫
  • 英文聖經 NIV、NASB、NKJV、RSV 譯為大寫 Spirit(指聖靈)
  • 聖經用法極廣:人的靈、邪靈、污穢的靈、神的靈(聖靈)等

四、從羅馬書第七、八章脈絡詮釋#

找出 letter 與 spirit 同時出現的經文。羅馬書第七、八章正是詮釋哥後三 6 的最佳線索:

  • 羅七 6:「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要按著心靈(Spirit)的新樣,不按著儀文(letter)的舊樣。」
  • 羅八 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賜生命聖靈」正是「精意叫人活」的意思

習題結論#

哥林多後書三章 6 節不是探討解經原則。

保羅此處是在講述兩種事奉:

  • 律法的事奉:定罪、叫人死、無盼望
  • 新約的事奉:聖靈的職事、使人脫離罪與死、得生命、有能力愛神

「福音」就是神的法外開恩。新約所傳的福音揭櫫:聖靈釋放世人脫離罪和死亡的律,使人得生命,並賜能力行律法,此即「精意(聖靈)叫人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