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成稿於 2013 年十二月,是筆者蔡麗貞多年在神學院教授釋經學與教會歷史的教學累積。書中第九章源自道學碩士論文,經三十年教牧檢驗後再行修訂更新。
如何表述「福音」#
書名的雙重用意#
書名《誰說字句叫人死》帶有刻意的反諷,目的一方面在於糾正傳統誤讀:並非「字面解經會扼殺生命」;恰恰相反——
字面解經是最優良合宜的解經。
另一方面,「字句是叫人死」所投射的負面語感,是師法馬丁路德「飢餓是最佳的廚師」式的激烈修辭,震撼讀者、吸引注意;加上疑問式的「誰說」,避免人太輕率地否定律法的功能。
律法在人成長中的正反雙重角色#
- 負面:律法規定的要求人無法全然達成,因此「字句是叫人死」
- 正面:律法如同保姆監管孩童,制伏幽暗、喚醒對救恩的渴慕,最終引人到基督那裡
福音的內涵#
福音並非可用一條標準答案概括,但大致涵蓋下列重點:
- 以神(基督)為中心的信仰
- 認識並述說神的慈愛、信實、供應、保護等屬性與作為
- 與神的關係勝過工作表現;身分勝過貢獻
- 神揀選的主權是信徒最大的定心丸
- 知天命、順天命而豁達快樂
- 救恩從始至終是神單方且主動完成的
「字句/精意」與「律法/福音」的對應#
「字句—精意」、「律法—福音」是一體兩面,這是路德宗信經的典型模式:定罪與稱義彼此相連,症狀與藥方、診斷與治療互相對應。
墨蘭頓(Melanchthon)《奧斯堡信經辯護論》第二條說:「認知原罪是必要的,除非我們認識自己的過犯,否則就不能知道基督恩典的浩大。」
路德 1521 年寫給墨蘭頓的名言「大膽犯罪」(Be a sinner and sin boldly),其真正重點在後半句:「但是要更大膽地相信基督,以祂為樂」(but believe and rejoice in Christ even more boldly!),因為祂已勝過罪、死亡與世界。
典範轉移#
書名副標題的意涵#
副標題「從釋經史看典範的轉移」是全書的結構骨幹:
- 橫座標:解經原則
- 縱座標:教會歷史的解經走向
基督教傳統的釋經原則是「字面解經」——確定作者的原意。
後現代的挑戰#
後現代詮釋學提出「作者已死」,主張「讀者才是老大」。任何經文都可能有多重意義。面對這個挑戰:
- 傳統立場:對意思有時過於確定、武斷
- 後現代解構:對意思太不確定,陷入無政府狀態
福音派的回應:文本的鐵三角#
福音派學者再度提出「文本更大」(the text is greater)的理念:
- 意思必須內置於文本之中
- 文本自有其主體性,作者雖缺席,文本仍在替作者發聲
- 作者、讀者、文本構成不可或缺的鐵三角,讓讀經成為更立體的活動
字面解經與剃刀原理#
筆者服膺中世紀神學家俄坎(William of Ockham)的「剃刀原理」(Razor Theory):
如果能用少數的原則解釋,就不應該用複雜、深奧的方式來解釋,免得浪費時間。
字面解經追求自然、平實、直接與單純的意思。太精緻而細微的釋經或神學理論,常戕害教會體質——不好的理論所惹出的麻煩,比解決的問題更甚。
這種簡約理論與中國傳統思想不謀而合:
- 「大樂必易,大禮必簡」(《禮記》)
- 「大音希聲,大象無形」(《老子》)
從逆境中累積的典範#
從初代教會的安提阿學派開始,字面解經棋逢對手與靈意解經的纏鬥,兩千年來在跌跌撞撞中學習許多寶貴功課。奧古斯丁與馬丁路德雖非最佳解經典範,卻是本書兩位舉足輕重的人物,藉他們的故事可引發一個根本問題:究竟是神學影響釋經,或釋經引導神學?
近代歷史學、社會學、心理學、語言學與考古學的研究成果,使教會釋經格局不斷擴大加深,造成近代釋經書籍百家爭鳴的盛況。期待華人的解經與講道終能趕上西方教會,既嚴謹又具創意。
蔡麗貞
主後 2013 年十二月
謹識台北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