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背景#

前兩章從論證角度(精密微調與設計論述)討論了科學與有神論的契合,並指出這類論證僅提供「溫和的支持」。本章轉向更深層的契合——基督教神學如何為科學本身的可能性提供形上學基礎。

普蘭丁格的整體論題在此達到高潮:

  • 有神論與科學之間是表面衝突、深層契合
  • 自然主義與科學之間則是表面契合、深層衝突(下一章詳論)。

I. 科學與神的形像#

一個歷史事實#

現代西方經驗科學起源並興盛於基督教有神論的懷抱中——而且只有在這個土壤中。

  • 羅素(Bertrand Russell)認為基督教教會壓抑科學,但他不得不承認:即便中國沒有教會這類阻礙,科學也並未在中國誕生。
  • 早期西方科學的所有大名鼎鼎人物——哥白尼(Nicholas Copernicus)、伽利略(Galileo Galilei)、牛頓(Isaac Newton)、玻意耳(Robert Boyle)、威爾金斯(John Wilkins)、科茨(Roger Cotes)等——皆為認真的有神論者
  • 二十世紀重要物理學家魏茨澤克(C. F. von Weizsäcker):「在這個意義上,我稱現代科學為基督教的遺產。」

為何如此?#

普蘭丁格問:科學成功需要什麼條件?什麼會促進它的成長?

科學是什麼#

普蘭丁格採取實在論立場(contra 工具主義、建構經驗主義):科學「在本質上是企圖學習關於我們與世界的重要真理」。

但科學並非唯一的真理探究方式:

  • 科學無法告訴我們奴隸制是否錯誤、基督教三一論是否為真。
  • 「現在有了科學,就不再需要宗教等其他知識來源」這種說法,就像說「現在有了冰箱、電鋸與輪鞋,就不再需要莫札特了」。
  • 科學的標誌是有紀律的、系統性的、具實質經驗成份的真理探究。

Imago Dei:神的形像#

基督教(與部分猶太教、伊斯蘭教)的核心信念之一:人按神的形像被造

此教義的關鍵面向:神是知者(knower),最高的知者(全知)。我們既按祂形像被造,便也能認識我們的世界、我們自己、神自身——雖然遠不及神的知識,但仍是真實且重要的。

阿奎那(Thomas Aquinas):「人之所以被稱為神的形像,因其本性包含理智。理性受造物之所以成為神的形像,正是因為它能模仿神——不僅在於存在與活著,更在於它能理解。」

契合(adaequatio intellectus ad rem)#

中世紀的關鍵術語:智性與實在之契合(adaequatio intellectus ad rem)——我們的認知能力與世界之間存在一種匹配

喬姆斯基(Noam Chomsky):「『人類形成科學的能力』所產出的結果,與『關於世界的真理』之間的部分一致,便成就了科學。這純粹是盲目的運氣……」

從有神論觀點看,這不是盲目的運氣,而是預料中事。

自然選擇不能保證認知可靠#

演化能保證認知可靠嗎?不能——這將在下一章詳論。天擇關注的是適應行為,與真信念無關。

視覺感知需要光、需要正確波長;若世界永遠處於濃密黑暗中,眼睛便毫無用處。我們的認知能力之所以能服務於我們,是因為世界恰好與之相配——這份相配本身就需要解釋。

II. 可靠性與規律性#

規律性是科學的前提#

科學的成功要求世界展現高度的規律性與可預測性

  • 如同我們無法在「鎚子隨機變成鰻魚」「釘子隨機變成毛蟲」的世界裡建房子,科學也無法在無規律的世界中進行。
  • 而且這份可預測性必須是「對我們而言」可預測
  • 更進一步:科學不僅需要規律性,還需要我們相信世界是規律的——懷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沒有對『事物的秩序』的廣泛、本能的確信,就不可能有活生生的科學。」

有神論為何天然支持這個前提#

海德堡教理問答:

「攝理是神全能、永遠臨在的能力,祂以此手托住天地萬物,並如此治理它們——使葉與草、雨與旱、豐年與荒年、食物與飲料、健康與疾病、富裕與貧窮——所有的事,並非偶然發生,乃是從祂父的手而來。」

懷海德把這份「事物秩序的本能確信」歸因於「中世紀對神理性(rationality of God)的堅持」。

「神的理性」是什麼?#

中世紀爭論:神之內理智(intellect)優先還是意志(will)優先

  • 阿奎那:理智優先。神的行動可被理解、有秩序、符合可被理解的計畫;祂的命令源自祂的本性(祂不可能命令仇恨而非愛)。
  • 奧坎(William of Ockham):意志優先。神可以變成石頭、樹、驢來救贖人類;祂大可以命令仇恨、姦淫、殘忍——若祂命令了,那些便是道德上的義務。

在奧坎觀下,神完全不可預測,世界沒有保證在深層結構上是律則式的。

現代科學需要的「世界有可被理解的深層結構」的本能信念,是阿奎那式的而非奧坎式的。塞繆爾・克拉克(Samuel Clarke):「人們通常稱為『自然進程』的東西……無非是神的意志,以持續、規律、不變、一致的方式產生某些果效。」

III. 律則#

A. 律則與恆常性#

從十七世紀開始,科學家普遍將「規律性」理解為神為受造設立、頒佈律則

  • 威廉・艾姆斯(William Ames):「神的恆常彰顯在祂使一切受造遵守其秩序——非為日月,而為直到世界的盡頭。」
  • 玻意耳(Robert Boyle, 現代化學之父):「神是宇宙的作者,是運動律的自由設立者。」
  • 科茨(Roger Cotes, 牛頓《原理》第二版前言):「世界……只能源自神絕對自由意志的指揮與統管。從這源頭,我們所謂的自然律便流出。」
  • 威廉・惠威爾(William Whewell):「至於物質世界……事件不是由分散的神聖力量在各個情況下分別介入,而是藉一般律則的設立而促成。」
  • 愛因斯坦:「每個認真投入科學的人都會深信,自然律彰顯出一個遠超人類的精神之存在。」

玻意耳把自然律與道德律相連:道德律頒佈給自由受造(可選擇順服或不順服);自然律頒佈給物質世界(物體無法選擇是否順從萬有引力律)。

「自然律」這個概念在當代科學中至關重要,而它源自基督教有神論。

律則必須是可被人理解的#

科學的另一個前提:律則對我們是可及的——我們能發現它們、描述它們。

開普勒(Johannes Kepler):「那些律則在人類心靈可掌握的範圍內。神希望我們認出它們,所以按祂的形像造我們,使我們能分享祂的思想……我們的理解在此意義上與神性同類,至少在我們有限生命中所能掌握的範圍內。」

B. 律則與必然性#

普蘭丁格指出一個重要議題:自然律的「必然性」是什麼?

並非所有真的普遍命題都是律則:

  • 「我家裡的人都超過 50 歲」——真且普遍,但非律則。
  • 「所有黃金球體直徑小於半英里」——真且普遍,但非律則。
  • 「沒有大型大學的教務長能攀岩攀到 5.12 級」——也許真,但非律則。

律則被認為具有某種必然性——但這不是邏輯必然(邏輯上可能某對粒子不依平方反比律相互吸引)。那麼這是什麼必然?

哲學上的死結#

「比邏輯必然弱、比單純普遍真理強」——但這究竟是什麼樣的必然?

  • 阿姆斯壯(David Armstrong)曾稱之為「普遍項之間的必然關係」,但路易斯(David Lewis)反駁:把它命名為「必然」並不使它真的是必然,正如把姓氏命名為「Armstrong(壯臂)」並不賦予人強壯的二頭肌。
  • 阿姆斯壯後來索性說自然律是邏輯必然——這正反映出該問題之難解。

有神論的解答#

自然律的必然性 = 神聖權能與受造能力之間的差異。

  • 神是全能的,沒有非邏輯的限制。
  • 自然律是神所設立、所維持的命題;任何受造物(任何有限能力)都沒有能力使其為假
  • 因此自然律「有限不可違犯」(finitely inviolable)——對我們與所有受造而言都不可違犯。

必然 vs. 偶然#

然而這些律則仍是偶然的

  • 神可以設立不同的光速、不同的萬有引力律。
  • 律則的形式:「當神不施行特殊作為時,p」——是條件式的,前提條件是「神不特殊作為」。
  • 受造物無法做違反律則後件的事;但神能。
  • 這既不像米底亞-波斯的律則(一旦頒佈連神自己都不能違反),也不是邏輯必然。

律則議題上有神論的三項貢獻#

在自然律的議題上,有神論為科學提供三項深層的支持:

  1. 規律性的源頭:自然主義下,宇宙的規律性是「巨大的宇宙運氣」;有神論下這是一位理性者所創世界的自然後果。
  2. 對規律性的信念:科學需要的「世界是律則式的」這個本能信念,與神形像的教義天然契合。
  3. 律則的必然性:自然主義無法解釋「比邏輯必然弱卻強過普遍真理」的必然性是什麼;有神論將其解釋為神聖權能與受造能力之差別。

IV. 數學#

A. 數學的「不合理的有效性」#

維格納(Eugene Wigner)著名論文〈數學在自然科學中不合理的有效性〉:

世界為何可以被深奧、複雜、卻仍為我們所掌握的數學結構準確描述?這是個值得追問的奇蹟。

三種「假想世界」皆無此奇蹟:

  • 純粹原子無關性的「漿糊」:無事發生,可被無趣的數學描述。
  • 混亂卻無模式:可被某種數學描述,但無模式可言。
  • 表面混亂、深層律則但太深以致人類無法理解:可被數學描述,但我們無法掌握。

我們的世界卻三者皆非——它「具有令人驚嘆的複雜性、深層的簡單性,且對我們是可及的」。狄拉克(Paul Dirac):「神是一位極高階的數學家,祂用先進的數學構造了宇宙。」

B. 數學能力的可接近性#

自然主義觀點看:

  • 我們的認知能力由天擇形塑,其目的是促成繁殖適應性。
  • 但當代物理所需的偏微分方程、張量分析、非阿貝爾群論、複雜集合論——遠超繁殖適應所需。
  • 「只有偶爾某個數學或邏輯系副教授需要能證明哥德爾第一不完備定理才能存活並繁殖。」
  • 在更新世非洲草原上,這種興趣與能力反而會降低繁殖適應性——「哪個史前女性會對寧可思考冪集問題、而不去找獵物的男性感興趣?」

「這些能力是適應性鋼結構的副產品」這種說法薄弱無力,就像用更新世長距離行走解釋莫札特與巴哈的音樂一樣。

C. 數學對象的本性#

數學本質上關於數與集合。普蘭丁格分析:

兩個關於數與集合的廣泛直覺#

  • 直覺 1:數與集合是抽象對象(與命題、性質、事態同類),且似乎必然存在(true mathematical propositions 為必然真,而命題若非必然存在則無法必然為真)。
  • 直覺 2:認為這些抽象對象「無論被誰想過與否就在那裡」似乎難以置信。柏拉圖主義者(純粹意義下)幾乎只有柏拉圖與弗雷格(即便弗雷格仍將命題稱為 gedanken,思想)。

抽象對象 = 神的思想#

若抽象對象依賴於某個心智活動——但人類心智不夠

  • 實數有無窮多,每個都被人類想過嗎?不可能。
  • 命題至少跟實數一樣多(對每個實數 r,「r 不等於泰姬瑪哈陵」就是一個命題)。
  • 若抽象對象是神的思想,則所有問題迎刃而解——抽象對象既非單純獨立存在、又非依賴有限心智。

集合作為「收集」#

康托(Georg Cantor)對集合的原始定義:「我們將任何將定的、區分明確的對象(從直觀或思想中)收集為整體的『M』稱為一個『集合』。」王浩:「集合是把成員收集在一起所形成的單一對象。」

集合若是收集的產物,便能解釋其三個關鍵性質:

  • 無集合是自己的成員:被收集者必須先存在。
  • 集合本質地包含其成員:收集 X 與收集 Y 是不同的收集。
  • 集合的層級結構:先有非集合,再有第一層集合,再有第二層集合……

但「人類心智收集」遠遠不夠(實數集無法被任何人類收集),只有無限心智才能勝任——也就是神。

D. 抽象對象作為知識對象#

抽象對象不佔據空間、不進入因果關係。但這似乎產生悖論:

我們如何能知道這些不能與我們有因果關聯的對象?

  • 我們對樹的知識:光波反射、視神經、腦中神經活動——這些都是因果鏈。
  • 對遙遠星系的知識:來自它們的電磁輻射抵達我們——也是因果鏈。
  • 但對數的知識呢?數不能因果地影響我們——這怎麼可能成為知識?

有神論的解答

  • 數是神的思想,與神有因果關係(思想者產出思想)。
  • 我們也與神有因果關係。
  • 因此我們與數有間接的因果關係,知識難題迎刃而解。

V. 歸納與經驗學習#

我們預設未來像過去#

休謨(David Hume):我們從未論證過「未來與過去相似」,但我們所有的歸納推理都倚賴這個預設。

  • 過去石頭沉入水中,我們預期下一塊也會。
  • 過去吃麵包能養活我們,我們預期下一塊也會。
  • 這份預設是學習語言(紅字一次告知後便用於所有情境)、學習一切的基礎。

瑞德(Thomas Reid):「自然現象中,將要發生的,可能與類似情況下曾經發生過的相似」——這是「在我們能透過推理發現之前就必須具備的,因此是我們本性的一部分」。

歸納的失敗在邏輯上完全可能#

休謨敏銳地指出歸納推理無邏輯根據

  • 存在大量「反歸納」的可能世界——與實際世界至此完全相同,但隨後完全脫離歸納規律。
  • 這些反歸納世界與符合歸納的世界一樣多。
  • 歸納推理的成功並非必然——這是我們認知能力與世界相配的另一個案例。

普蘭丁格:歸納可以是理性的(假如理性定義為「正常運作的認知能力會採取的推理」),但**這份「我們會這樣推理、世界也恰好配合」**仍需解釋。

在有神論下:神按祂形像造我們,使我們能歸納地推理;神創造世界,使歸納推理在其中成功——這便是「智性與實在之契合」的又一彰顯。

VI. 簡潔性與其他理論美德#

科學理論的「不充分決定」#

任何理論都「不被證據完全決定」(underdetermined by evidence)——理論超出證據之外。

萊布尼茲在十七世紀就指出:任何有限的觀察集合都有無窮多曲線可以擬合;任何有限統計集合也有無窮多統計假設可以擬合。

我們訴諸「理論美德」#

科學家不是隨機選擇——他們選擇展現理論美德的假設:

  • 簡潔性(simplicity)、簡省(parsimony)
  • 優雅或美(elegance or beauty)
  • 整合性(consilience,與其他既定假設相容)
  • 果效(fruitfulness)

諾貝爾獎得主溫伯格(Steven Weinberg):「1950 年代我學廣義相對論時,當時尚無強有力的證據,但我視它為大致正確——我相信這是由於該理論的吸引力,簡言之,由於它的美。」

愛因斯坦:「在每個新的重要進展中,研究者見到他所期待的被超越——基本律則在經驗的壓力下變得越來越簡化。他驚嘆於明顯的混亂分解為崇高的秩序……這正是萊布尼茲所稱『預立和諧』(pre-established harmony)。」

為何「簡潔性 → 真」?#

「簡單理論更可能為真」並非邏輯必然。世界完全可能是「醜陋、極端複雜的理論更可能為真」的——自然主義下我們沒有任何理由期待世界配合我們對簡潔的偏好。

有神論的雙重契合#

有神論在此提供雙重契合:

  1. 我們的偏好可能反映神的偏好:若我們按神形像被造,且我們重視簡潔、優雅、美,神大概也重視這些。
  2. 神創造的世界反映祂的偏好:所以世界恰好是相對簡潔的。

這份匹配在有神論下是預料中事;在自然主義下卻是巨大的宇宙僥倖

VII. 偶然性與科學的經驗本質#

科學是經驗性的#

科學有實質的經驗成份——這區別了它與哲學、文學批評。

中世紀亞里斯多德派想知道馬有幾顆牙齒,據說他們不去翻開馬嘴計數,而是試圖從亞里斯多德著作的第一原理推導出來。

翻開馬嘴」便是科學的衝動。

並非每個科學命題都單獨可測試#

「電子存在」單獨無經驗後果。可被經驗檢驗的是整個理論(包含「電子存在」加上若干蘊含)。

對「智慧設計」也類似:「智慧設計者存在」單獨不可檢驗(如同「電子存在」),但「智慧設計者設計了 800 磅的兔子住在克利夫蘭」可被檢驗並且為假;「智慧設計者設計了馬」蘊含「有馬」,這個經驗後果為真。

創造的偶然性 = 科學經驗性的源頭#

有神論下:

  • 神的全知、全能、良善是本質屬性——在每個祂存在的世界裡皆然。
  • 神的「創造者」屬性與「祂創造了我們這個世界」這事是偶然的——祂不被本性所迫去創造任何特定世界。
  • 必然真理屬於先驗知識(數學、邏輯、部分哲學)——3+1=4 不需經驗計數。
  • 偶然真理屬於後驗知識——需要經驗、感知、實驗。

因此:神所創世界的偶然性正是現代科學經驗本質的源頭

科茨在牛頓《原理》第二版前言:

這個世界——以我們所見的形式與運動的多樣性多元化——只能源自神絕對自由意志的指揮與統管。從這源頭,我們所謂的自然律便流出——其中可見許多至上智慧的設計痕跡,但絲毫沒有必然性的影子。因此我們不可從不確定的揣測中尋找它們,而必須從觀察與實驗中學習它們。

第三部結論#

第三部(第 7-9 章)總結:

  • 論證式契合(第 7-8 章):精密微調與設計論述為有神論提供溫和但不可忽略的支持。
  • 架構式契合(第 9 章):基督教神學為科學本身的可能性提供了形上學根基——
    • 認知能力與世界的匹配(imago deiadaequatio
    • 規律性與律則
    • 律則的必然性
    • 數學的有效性、可及性、本性、知識可能性
    • 歸納的成功
    • 簡潔性的有效
    • 創造的偶然性 ↔ 科學的經驗性

自然主義對這一切只能說:「巨大的宇宙僥倖」。

下一部將論證:自然主義在這方面其實處境遠比僥倖更糟——它與科學之間有深層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