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背景#

第 7 章考察了精密微調論證(FTA)並判定它提供「溫和的支持」。本章轉向生物學進入的設計議題,並提出一個更具前景的新思考方式:將「設計」視為一種感知,而非僅僅作為論證的結論。

I. 麥可・貝厄與生物學論證#

貝厄的兩本書#

貝厄(Michael Behe),《達爾文的黑盒子》(Darwin’s Black Box)與《演化的邊界》(The Edge of Evolution),對「無引導演化能否解釋生命複雜性」提出了質疑。

不可化約的複雜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

貝厄的定義

「『不可化約的複雜』指由若干互相配合、相互作用的部件構成的單一系統,其中任一部件被移除都會使系統實質上停止運作。」

貝厄所舉的例子:細菌鞭毛(bacterial flagellum)、纖毛(cilia)、視覺所需的生化級聯反應、血液凝固機制、細胞物質運輸、哺乳動物免疫系統。

為何不可化約複雜對達爾文主義是挑戰#

貝厄論證:

  • 不可化約複雜系統無法透過「持續小幅改進」的方式從更簡單的前體逐步演化而來。
  • 因為任何缺少任一關鍵部件的前體根本無法運作——所以天擇無從選擇它。

達爾文主義必須找到「設計空間」中的小步路徑:(1) 起點是僅有光感點的設計;(2) 路徑上每一步皆由前一步的隨機可遺傳基因突變而來;(3) 不涉及神或其他引導;(4) 每步皆為適應性前進(或其副產物);(5) 每步相對於前一步並非極端不可能;(6) 終點是人眼。

聖喬治・米瓦特(St. George Mivart)早在 1871 年就點出這個挑戰:眼睛的各部件必須同步演化——光是改進晶狀體,未必能讓視覺更好,反而可能干擾。

德雷珀(Paul Draper)的反駁#

德雷珀的批評相對冷靜(與其他對貝厄高度情緒化的反駁形成對比):

  • (1) 貝厄沒有真的證明這些系統是不可化約的:某些部件或許可以被移除而系統仍能(也許較差地)運作。貝厄後來修改了定義,使其更可辯護。
  • (2) 即使沒有「直接」達爾文路徑,仍可能有「間接」路徑:原本服務於功能 F* 的系統 S*,加入若干新部件後變為服務於功能 F 的系統 S;對 F 而言這些部件是不可化約的,但它們可能是經由直接路徑為 F* 而演化。
  • (3) 貝厄甚至沒有證明直接路徑不可能

德雷珀的限制:他只是指出貝厄論證並非滴水不漏,並未積極論證間接路徑實際可行。

普蘭丁格的判定:貝厄的論證作為演繹論證並不嚴密——他既沒有完全的不可能性證明,也沒有有效的機率估計。但他的描述確實對達爾文主義者構成重要挑戰。

《演化的邊界》中的定量論證#

貝厄第二本書提供了較嚴格的定量論證:

核心案例:瘧原蟲(Plasmodium falciparum)與人類基因組的對抗。

  • 過去五十年裡,受瘧疾感染地區產生了超過 10²⁰ 個瘧原蟲細胞。
  • 對抗藥物的演化反應未產生任何新的蛋白質-蛋白質互動位點
  • 結論:發展出一個新的、有用的、特定的蛋白質-蛋白質互動的機率,小於 1/10²⁰

兩個互動位點的同步出現需要 10⁴⁰ 個生物體;地球史上的生物總數估計小於 10⁴⁰。因此無引導天擇要產出蛋白質機器(由 10 個以上蛋白質組成的細胞機器)極不可能

為何貝厄的論證仍非決定性#

即便接受貝厄的計算,普蘭丁格指出兩個進一步問題:

(1) 極不可能的事仍會發生#

一次橋牌發牌的特定組合有 10²⁸ 種可能。一場橋牌(四次發牌)的特定組合機率為 10⁻¹¹²。若全世界同時有 1000 場橋牌正在進行,這 1000 場全部的特定發牌組合機率為 10⁻¹¹²⁰⁰⁰——但這事天天發生。

「蛋白質機器在無引導演化下出現」的機率是否真的小於 10⁻¹¹²⁰⁰⁰?我們根本沒有做這種計算的工具。

(2) 比較 P(機器/演化) vs. P(機器/設計者) 也困難#

貝厄的設計者描述太一般化:「可能是基督教的神,可能是天使(墮落的或未墮落的),可能是柏拉圖的造物者,可能是某種新時代的神祕力量,可能是半人馬座阿爾法的外星人……」

普蘭丁格:「對於那麼一般的『智慧設計者』,我們很難估計 P(蛋白質機器/設計者) 的值。」

II. 感知設計(Perceiving Design)#

換個角度:把它當作「感知」#

普蘭丁格引入一個新視角:精密微調與貝厄式的觀察或許更應該被視為「感知」,而非「論證」

類比:你在岩雷鳥山脊(Ptarigan Ridge)健行,同伴指著二百碼外的岩石,告訴你有隻山羊。她讓你形成了「那裡有山羊」的信念——但不是透過論證(「我被某種方式呈現……」),而是透過直接的感知

歷史的設計論證#

設計論證有悠久傳統——可追溯至阿奎那「第五路」、乃至古代世界。最知名的是佩利(William Paley, 1743-1805):

我穿過荒地,腳碰到一塊石頭——我可以回答它「永遠就在這裡」。但若我發現的是一隻錶,這個答案就不適用。為什麼不同?因為當我們檢視這隻錶,便察覺(這是石頭裡找不到的)它的各部件是為了某個目的而被構造與組合起來。

佩利進一步把這份感知擴展到生物世界,特別是眼睛——將之與望遠鏡仔細對比。

對佩利論證的三種詮釋#

休謨(David Hume)等人有過幾種理解:

  • 類比論證:自然的「精巧裝置」類似人的工藝品,後者是被設計的,所以前者大概也是。
  • 歸納論證:所有我們能查驗的「目的-手段配適」皆為設計產物——因此大概所有都是。
  • 最佳解釋推論(德雷珀的版本):
1. 某些自然系統(如人眼)是「機械秩序的」。
2. 智慧設計很好地解釋機械秩序。
3. 沒有其他(同樣好的)解釋。
4. 每個機械秩序的實例都有解釋。
∴ 5. 某些自然系統(很可能)是被設計的。

III. 設計論證 vs. 設計論述#

一個跨領域的繞行:他心知識#

我們如何知道別人在想什麼、有什麼情緒?傳統觀點認為這是一種論證——類比於自身經驗的歸納推理。

瑞德(Thomas Reid):「沒有人會問自己『我有什麼理由相信我鄰居是活物?』——他若被問到這種荒謬的問題會非常驚訝……這個信念是站在另一個基礎上,不是推理。即便你說服他他給出的理由都很弱,他仍絲毫不會懷疑這個信念。」

普蘭丁格進一步論證我們透過類比論證形成他心信念:

  • 我們連自己當下什麼表情都未必清楚;
  • 兒童在能做歸納推理之前就能形成關於父母心理狀態的信念;
  • 對於自己從未經歷過的情緒,我們也能在別人身上識別。

「基本信念」(Basic Beliefs)#

我們不是在論證中得出結論,而是在某些情境條件直接形成信念——這稱為「以基本方式形成信念」(forming beliefs in the basic way)。

同樣的機制適用於:

  • 他心:我看到保羅就直接形成「保羅在生氣」的信念。
  • 過去:我直接記得早餐吃了愛爾蘭燕麥,無需論證。
  • 知覺:我看出窗外形成「樹開始轉綠」的信念。
  • 這些都不是從前提推得結論,而是從情境信念

設計論述(Design Discourse)#

普蘭丁格的關鍵主張:佩利的「設計論證」其實更應該被理解為設計論述——即一種激發感知的論述。

  • 佩利自己說:「當我們檢視那隻錶,我們察覺……」——他用的是「察覺」(perceive),不是「推論」(infer)。
  • 惠威爾(William Whewell, 1794-1866):「當我們從宇宙的安排中收集到設計與目的,我們不是經由一連串演繹推理達致結論的,而是經由這些組合對心靈直接而即時的印象。」
  • 連達爾文自己也曾承認過:當阿蓋爾公爵(Duke of Argyle)指出蘭花授粉的精巧裝置「不可能不是心智的展現」,達爾文回答:「這常以壓倒性的力量浮上心頭——但其他時候它似乎又離開了。」

設計論述做的事#

設計論述不是給出帶有前提與結論的論證,而是:

  1. 喚起我們本就傾向形成的設計信念:「我們察覺到……」
  2. 將我們放入會形成設計信念的情境:詳細描述眼睛(透明晶狀體、視網膜上的黑色「畫布」、視神經)——讓讀者「身歷其境」地感知設計。

IV. 這個區分帶來的差異#

為何「設計論述」更穩健#

普蘭丁格指出,將設計理解為「論述/感知」而非「論證」,帶來重要的認識論優勢。

兩種「擊倒」基本信念的方式#

基本信念可被反證者擊倒,反證者來自兩類:

  • 反駁式反證者(rebutting defeater):我得知所辯駁信念為假
  • 抹除式反證者(undercutting defeater):我得知形成該信念的理由失效——可能完全或部分。

達爾文是否反駁了佩利?#

許多人認為達爾文駁倒了佩利。普蘭丁格的判定:

  • 不是反駁式反證者:若達爾文證明這些結構並非設計,那是反駁。但他並未證明——他至多顯示「結構可由天擇產生」,而這與「設計」完全相容(神可以透過引導天擇來設計)。
  • 可能是部分抹除式反證者:若達爾文能證明這些結構可能藉無引導演化形成——而且這個可能性「並非禁制性地不可能」——那將會(部分地)抹除設計信念的理由。
  • 但達爾文連這項都未做到:他指向眼睛複雜度的階梯系列(光感點 → 杯狀眼 → 具晶狀體的原始眼 → 哺乳動物眼),但從未證明相鄰階段可由不可極小的機率轉換達成。「至多可以說:就我們所知或許有這樣的路徑,因為沒人證明沒有。」

結論:達爾文式論證為大尺度解剖學設計信念提供部分抹除式反證者;但對細胞與分子層級的設計信念,則未提供任何反證者——因為這個層級「沒有任何系統有詳細的達爾文式解釋,只有各種一廂情願的推測」(分子生物學家 James Shapiro 之言)。

貝厄論述的真正力量#

貝厄的工作的真正意義不在於提出無懈可擊的論證,而在於提出幾個成功的設計論述——他將讀者放在那些會自然形成設計信念的情境中,而這些信念目前並無反證者

即使貝厄的論證(作為論證)有德雷珀指出的漏洞,這些漏洞並不為他的設計論述提供反證者。

對 FTA 的回顧#

同理:精密微調若作為論證,會遇到人擇反駁、歸一化反駁、多重宇宙反駁、機率估計反駁等等。但作為設計論述,這些反駁(除了機率問題外)都不相關——因為它不依賴形式論證結構。

反證者 vs. 反偏轉者(Deflectors)#

另一個關鍵區分:

  • 反證者(defeater):我新獲取的信念,使我無法理性持守某信念。
  • 反偏轉者(deflector):我已持有的信念,使我無法理性地取得某新信念。

例:你已相信我(牧場主人)不可靠或對此議題有偏見,那麼即便我告訴你「沒有羊」,這個訊息對你的「我看到羊」信念也不構成反證者——你的既有信念偏轉了反證。

不同人對設計感與達爾文考慮的反應#

普蘭丁格區分三類人面對「設計論述 + 達爾文反駁」時的反應:

  • 有神論者:既有的有神論信念偏轉了達爾文反證——除非達爾文證據異常強烈,否則仍會形成設計信念。
  • 堅定的自然主義者:既有的自然主義信念偏轉了設計信念——除非設計直覺異常強烈,否則不會形成設計信念。
  • 中立者:碰到設計論述會傾向形成設計信念;碰到達爾文考慮會獲得部分抹除式反證者。

對神學的支持#

設計論述為基督教信仰提供多少支持?#

貝厄的設計論述對特定基督教教義(如道成肉身、贖罪、復活)幾乎無支持。但對有神論呢?

「設計者」這個概念過於一般化:可能是委員會式的神、不成熟的小神、年邁的退役神,乃至能力有限的設計者——這些都會產出休謨(David Hume)批評過的「畸形宇宙」。

但若我們同時假設加爾文的「神的感應」(sensus divinitatis)為真:

  • 某些設計情境可能同時觸發 sensus divinitatis,使理性反應不僅是設計信念,而是完整的有神論信念
  • 那些休謨式的怪異設計者選項可以被合理地(rationally)排除——因為若有設計者,那就是 The Designer。

但這些可能性的成立預設了有神論為真。「我們無法在不知有神論真假的情況下,判定設計論述能為有神論提供多少支持。」

章節結論#

普蘭丁格對設計論述的判定:

  • 貝厄的工作作為演繹論證並不嚴密。
  • 作為設計論述——將我們放入會自然產生設計信念的情境——表現相當成功。
  • 細胞與分子層級的設計信念目前並無實質反證者
  • 因此設計論述確實支持有神論——「雖然不容易說有多少」。

普蘭丁格自承這是個「濕麵條」(wet noodle)的結論,但「我的職責是說出沉著的真理,無論激不激動人心」。

下一章將進入更深、更明確的契合——基督教神學如何為科學本身的可能性提供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