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背景#
第 3 章證明了:所謂「神的特殊作為與科學不相容」其實源自拉普拉斯圖像——古典科學加上「決定論」與「物質宇宙因果封閉」這兩項形上學追加,而非古典科學本身。本章轉向當代科學,看看量子力學(quantum mechanics, QM)為這個議題帶來什麼。
普蘭丁格的兩重諷刺:
- 反對「特殊作為」的神學家以「科學」之名行事,所訴諸的卻是超出古典科學之外的拉普拉斯圖像。
- 他們急著迎合的「古典科學」在當時就已經過時數十年——量子力學早在二十世紀的二、三十年代就已建立。
I. 量子力學#
QM 對議題的關鍵特徵:非決定論#
普蘭丁格只聚焦 QM 的一個特徵——非決定論(indeterminism)。
- 古典力學是決定論的:給定某時刻 t 的系統初始配置(粒子位置、質量、速度),若系統因果封閉,未來任一時刻 *t** 的結果由古典力學唯一決定(計算上可能極難,但結果是唯一的)。
- QM 不同:系統 S 的薛丁格方程(Schrödinger equation)給出一個波函數,透過玻恩規則(Born’s Rule)將其轉為「於 t 觀測到 S 處於某組態的機率」——QM 給出的是機率分佈,而非唯一結果。
換言之:給定律則加上 t 時刻的完整狀態,多種 *t** 時刻的配置與律則相容。連拉普拉斯妖也無法預測未來。
這也是為什麼 QM 容許那種匪夷所思的可能性:「我身體中的所有粒子(因而我的身體)瞬間出現在牆的另一側」、「李將軍騎馬銅像突然從基座躍下、揮帽呼嘯而去」——雖然機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計。
QM 與神蹟的相容性#
普蘭丁格從兩個層面論證 QM 不阻擋神的特殊作為:
第一層:律則仍帶有「因果封閉」的前提#
如同古典律則,QM 律則也是「描述因果封閉系統」的——若神在介入,系統就不封閉,律則便不適用。
第二層:即便忽略前述前提,QM 本身也不排除神蹟#
因為 QM 只賦予可能結果機率,不像古典決定論那樣鎖死唯一結果。
普蘭丁格自承不是量子力學家,於是訴諸專家意見:
- 無爭議地相容:紅海分開、神蹟醫治。
- 有爭議:使死人復活、變質(如水變酒)。
- 布雷丁(Katherine Brading)、藍特(Craig Lent)、范弗拉森(Bas van Fraassen)認為 QM 不相容;
- 厄爾曼(John Earman)、蒙頓(Bradley Monton)認為 QM 相容。
厄爾曼:「若把神蹟定義為與自然律不相容的事件,那麼水變酒、死人復活就不是神蹟,因為它們與 QM 不衝突。但 QM 確實說這些事極極不可能。」
蒙頓(基於 GRW 詮釋):每個粒子的波函數延展至宇宙的無限區域,因此水中的粒子完全可以透過 GRW 命中,被重新分佈到「適合構成酒」的位置——這在 QM 框架內毫無問題。
II. 「干預」到底有什麼問題?#
新圖像下,神蹟與 QM 大致相容,問題就解決了嗎?並非如此。許多熟知 QM 革命的當代哲學家、神學家、科學家仍反對「干預」。
Divine Action Project(DAP)#
1988 年起的「神性作為計畫」是當代探討此議題最重要的學術努力,參與者包括巴博(Ian Barbour)、波金霍恩(John Polkinghorne)、皮考克(Arthur Peacocke)、羅素(Robert Russell)、崔西(Thomas Tracy)、墨菲(Nancey Murphy)、克雷頓(Philip Clayton)等。
此計畫的核心問題:找到一種非干預式的神特殊作為理論。
換言之,他們默認「干預是有問題的」,但又想保留神在創造與保存之外的作為。
三項反對「干預」的論據#
普蘭丁格將反對者的理由整理為三項:
(1) 邪惡問題:埃利斯(George Ellis)的版本#
「若神能介入醫治,為何不更常介入?為何祂介入使拉撒路復活,卻不介入阻止奧斯威辛?」埃利斯要求一個「鋼鐵般堅固的判準」(rock-solid criterion)以解釋神何時介入、何時不介入。
普蘭丁格的回應:
- 「是否容許神介入」根本不是我們能決定的——神在祂認為合宜時就會介入。
- 我們可能像聖經中的約伯:他所遭遇的事是某些他根本不認識的存有之間的神祕交易。
- 我們未必能說出神「為何救拉撒路、卻不阻止奧斯威辛」的理由,但這不能讓我們推論神從不介入——「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無人能測度」。
(2) 規律性與自由意志:埃利斯的第二論據#
「物質固定的律則行為……是獨立存有能行使自由意志的必要基礎。」若神經常干預,理性自由行動將無法可能。
普蘭丁格的回應:
- 自由行動真正需要的是規律性與可預測性,而非「神不干預」。若神每次某巫醫跳特定舞蹈時都施行醫治,這份規律本身就能與自由行動共存。
- 即便假設干預必引入不規律,自由行動需要的也只是夠多的規律性——而非完全沒有干預。
普蘭丁格以攀岩者 Ric 在 150 英尺絕壁上的決策為例:即便他相信神偶爾會讓墜落者倖存無傷,他仍不會跳下——因為他對「150 英尺墜落會致命或重傷」這個普遍規律有合理信心。
(3) 神的一貫性:DAP 最常見的反對#
帕迪(Paul Tillich):「若神蹟被理解為超自然干預,存在之根基的彰顯將摧毀存在之結構,神將自我分裂。」
威德曼(Wesley Wildman):神不會「一手托住自然律的規律性、另一手卻廢除或忽視它們」,這「危險地接近直接矛盾」。
麥馬倫(Ernan McMullin):神是否會「以兩種不同方式對待」祂的宇宙?
此反對是神學性的而非科學性的:問題不在「違反律則」,而在「對相同情境採用不同對待方式」是否屬於某種任意與善變。
普蘭丁格回應:
- 任意與善變的前提是「沒有特殊理由」;但神完全可能有特殊理由(例:復活耶穌以標誌祂的特殊身份)。
- 神可能既建立基本規律(使科學與自由理性行動成為可能),又在特殊時機偏離(標誌特殊事件、彰顯愛或大能、授權某人、引導歷史方向)。
- 神不必然像「珍視節制與紀律的古典主義藝術家」,祂也可以是「享受多樣、創意奔放的浪漫派藝術家」——否則為何造了一百萬種甲蟲?
III. 「干預」究竟是什麼?#
DAP 成員想避開「干預」,但這詞究竟指什麼?普蘭丁格證明:在新圖像下,根本沒有合理的方式去界定「干預」。
古典框架下還能勉強定義#
在拉普拉斯式古典框架中,律則去除前綴後合取為 L,且狀態 S(t) + L → S(t*)。可給出近似定義:
(INT) A 是干預 ⟺ A 致使事件 E 於 t 發生,
且存在 t* < t,使 S(t*) ∧ L 不蘊含 E 於 t 發生。更精確地,需要找到 t 之前的某個時間區間,使得區間內每個 t* 皆無法蘊含 E(以避免「保存」被誤判為干預)。
QM 框架下完全失效#
在 QM 的非決定論下:對任意 t 與 *t**,S(t) ∧ L 本來就不(除非極特殊情況)蘊含 *S(t*)*。
這意味著用 (INT) 來定義的話,神的每一個保存行為都會被歸類為「干預」——這顯然不對。
簡言之:在新圖像下,根本說不出「干預」是什麼。
DAP 成員提出的「違反創造秩序」「廢除律則」等表述也無濟於事——QM 律則是機率性的,無法被「廢除」。
IV. 在量子層級下的神性作為#
普蘭丁格繞道而行:即便我們說不清「干預」是什麼,仍可提出一種神特殊作為的方式,使其避開所有反對干預的論據。
出發點:波拉德(William Pollard, 1958)的建議#
神在量子層級作為——既然律則是統計性的,神就能在不「廢除」律則的情況下致使量子事件,再透過混沌等效應放大到宏觀層級。
波金霍恩(John Polkinghorne)對「哥本哈根詮釋」版的反對:哥本哈根詮釋下,非決定性只出現在「測量」這個神秘事件——而測量只是偶爾發生。一個只在「測量」時作為的神,其攝理也只是片段式的,神學上不夠令人滿意。
普蘭丁格的提案:神性塌縮致使(Divine Collapse-Causation, DCC)#
採用「自發塌縮」理論,特別是Ghirardi-Rimini-Weber(GRW)詮釋:
- 塌縮不只發生於測量,而是以規律的速率自發發生(巨觀系統約每 10⁻⁷ 秒發生一次定位)。
- 塌縮的結果(落到哪個本徵態)沒有物理因——沒有任何先前的物理狀態決定塌縮會落到哪。
DCC 的核心:所有塌縮結果都由神致使。
- 塌縮間的演化遵循薛丁格方程;
- 塌縮發生時的具體結果由神決定。
後果:神一直在做特殊作為,而不只是偶爾介入——這同時化解了「神對宇宙採取兩種不同對待」這個一貫性反對。
DCC 如何同時滿足三項要求#
DCC 的三項優點:
- 神持續作為,不再是「偶爾插手」;
- 規律性與偶發神蹟的整合無縫——神給予系統的「自然」即包含「定期塌縮但不指定塌縮結果」,神不需違反任何「本性」;
- 神的作為不違反創造秩序——塌縮到特定本徵態不是系統「本性」的一部分。
巨觀世界若依賴(supervene on)微觀世界,神便能透過致使適當的塌縮結果來引導演化、引導歷史,而無需違反任何被造之物的本性。
對 DCC 的反駁與回應#
反駁一:塌縮結果應符合玻恩規則的機率分佈#
「若神致使所有塌縮,難道機率模式不會偏離 QM 所預測的嗎?」
普蘭丁格的回應:
- 每個塌縮落入某具體本徵態;某段時間內所有塌縮結果的合取是「超組態(superconfiguration)」。
- 任何具體超組態本身的機率都極小;指定任何特定超組態的機率模式根本超出我們能力範圍。
- 我們無法事先知道「神致使的塌縮模式」與「自然塌縮模式」會有什麼可觀察的差異——所謂「神的統計足跡」是個誤導性的訴求。
反駁二:神蹟若超出 QM 機率怎麼辦?#
某些神蹟(如水變酒)在 QM 框架下可能極端不可能(例如機率小到「在 10¹⁰ 倍宇宙年齡內不會發生」)。若它真發生,將反證 QM。
普蘭丁格的回應:
- 對於 DCC 框架,自然律應當被理解為「神沒有以特殊方式對待世界時對物質宇宙的描述」——這比馬基的「因果封閉系統下」更模糊但仍可理解。
- 神蹟發生時,神是在以特殊方式對待世界,自然律此時不再描述實況。
- 更根本地:對特殊神性作為的信念,其證成基礎不在 QM 或任何科學,而在獨立的基督教啟示。
反駁三:神性決定論?#
「若神致使所有塌縮,這不就是某種神性決定論、甚至偶因論嗎?」
普蘭丁格的回應:
- 正如神能自由致使塌縮結果,人類——以二元論觀之為非物質的自我或靈魂——也可以致使塌縮結果。
- 神授予人類(甚至天使、撒旦等)某種自由致使量子塌縮結果的能力。
- 神創造規律性與可預測性的舞台,但留下部分塌縮結果讓自由位格者去致使。
- 這形成一個美麗的對應:人類在世界中的自由作為,與神在世界中的作為共享同一機制——這是神形像(imago dei)的另一層展現。
對 QM 將被取代的擔憂#
普蘭丁格的元立場:
- 對特殊神性作為的信念並不源自 QM 或任何科學,而有獨立的證成來源(如基督教傳統的啟示見證)。
- 因此即便 QM 被修正或取代,也不會撼動這個信念。
- 但若當前 QM 與基督教神學能巧妙嵌合(如 DCC),這便是接受該詮釋的合理理由——當然,這份接受必須是暫時性的。
- 基督教神學也可以反過來影響我們對科學版本的選擇(如宇宙是否有起點的議題)。
V. 其他幾項所謂的衝突#
普蘭丁格簡短處理另外兩項常被提及的衝突宣稱。
「科學世界觀」支持自然主義?#
有人主張科學整體支持一種自然主義圖像(彼得・昂格 Peter Unger 稱之為「scientiphicalism」)。
普蘭丁格的回應:
- 量子力學、廣義相對論都與自然主義無關。
- 演化論亦然(前兩章已論證)。
- 把你的觀點稱為「科學的」並不就讓它成為科學的,正如把兒子取名「壯漢阿姆斯壯」也不能保證他真有壯肌肉。
- 此外,第 10 章將論證科學與自然主義之間其實有深層衝突。
「認知態度的差異」構成衝突?#
沃羅爾(John Worrall)主張:科學家暫定地、冷靜地、僅憑證據地持有信念;宗教信徒則教條地、與證據不成比例地持有信念。
普蘭丁格的回應:
- 科學家的實際信念態度遠非「暫定與冷靜」。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描述波耳(Niels Bohr)與薛丁格(Erwin Schrödinger)的辯論:「波耳幾乎像個毫不讓步的狂熱信徒」。
- 即便存在這項差異,這項差異唯有在「所有信念都該以科學信念的方式形成」這個規範性主張下才構成衝突——但這不是科學主張,而是一個有問題的認識論主張。
- 我們不以這種方式持有基本邏輯與數學信念、「我有紅色感覺」、「我不是唯一存在物」、「我的認知能力可靠」、「過去存在」「他心存在」「外部世界存在」——這些都是合法且正當的。
- 宗教信念與科學假說同理:不必以科學假說的方式被持有。費耶阿本(Paul Feyerabend)的話雖然誇大,但確實貼切某些「科學熱愛者」——「想把自己科學遊樂場的規則普遍化到整個社會」。
第一部結論#
第一部(第 1–4 章)總結:
- 演化 vs. 基督教信仰:衝突是被誇大的;真正不相容的是「演化無引導」這項形上學斷言,不是演化科學本身。
- 神的特殊作為 vs. 科學:無論古典物理還是量子力學,都不與神的特殊作為衝突;衝突的對象是附加在科學上的形上學(如「宇宙因果封閉」)。
至此我們尚未找到「基督教信仰與當代科學」的任何真實衝突。
下一部分(第二部)將處理那些確實存在的衝突——演化心理學的某些理論、以及聖經歷史批判——但會論證這些衝突只是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