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背景#

前兩章處理「演化與基督教信仰相衝突」的指控;本章轉向另一個衝突主張:神在世界中的作為(divine action)與當代科學不相容

普蘭丁格將論證:所謂衝突並不來自科學本身,而是來自附加在古典物理學上的一個形上學假設——「物質宇宙是因果封閉的(causally closed)」。

神的作為:基督教傳統的四個面向#

基督教(與多數有神論)對神在世界中作為的傳統理解,可拆解為四個層面:

一、創造(creation)#

神創造了世界。

  • 方式可能多樣(一次完成、分階段、近期、或如當前科學所示是數十億年前)。
  • 創造是「從無中而造」(ex nihilo),意思並非「從一種叫做『無』的稀薄質料中造出」,而是否認有任何預先存在的素材。

二、保存(conservation)#

神持續托住世界——若無祂托住之手,宇宙會像「強風中的燭火」一樣消失。

  •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與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甚至認為這份托住是「每一刻的重新創造」。
  • 阿奎那(Thomas Aquinas)走得更遠:每一個因果交易發生時,神都施行一個特殊的同行行動(concurrence)——若無神的同行,沒有任何因果可發生。

三、治理:規律性#

神「治理(governs)」世界,使其展現規律性與可預測性

  • 日夜更替、雨水陽光使作物生長、石頭從懸崖頂落下會向下而非向上墜。
  • 正是這份規律性使我們能建房、造車、製藥、栽種、做科學。

四、治理:特殊作為(special divine action)#

神有時也會做不一樣的事——偏離祂平常處理萬物的方式。

  • 舊約:紅海分開。
  • 新約:耶穌變水為酒、行於水面、使盲人得見、使拉撒路復活、自己從死裡復活。
  • 不僅是神蹟:加爾文(John Calvin)的「聖靈內證」、阿奎那的「聖靈內在催促」——使信徒看見福音的核心真理——也是創造與保存之外的特殊作為。

「特殊神性作為」(special divine action)即指創造與保存之外的神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神蹟。

I. 問題#

反對「特殊作為」的神學家們#

令人意外地,反對特殊作為的不是科學家、而是部分當代神學家

吉爾基(Langdon Gilkey, 1961) 一篇有影響力的文章指出:聖經神學的問題是「神學家說著神作為的語言,卻不真的相信神做過那些事」。他坦承(包含自己在內的)現代神學家其實不再期待「歷史與自然表面有神奇事件」——

啟蒙運動的科學與哲學將「時空中的因果連續體」植入西方人的思維……現代神學家既然參與現代科學的世界,便幾乎不能不接受這個假設。

布特曼(Rudolph Bultmann) 走得更極端:

  • 「歷史方法」預設「歷史是一個封閉的因果效應連續體……不能被超自然、超越性的力量所撕裂。」
  • 他甚至認為神自己也不能干預。這近乎「米底亞與波斯人式」的自然律觀念——神可以制定律法,但連祂自己也不能違反。
  • 「無法在使用電燈與無線電、現代醫療與外科發現的同時,相信新約那個充滿靈與神蹟的世界。」

麥昆里(John Macquarrie):「訴諸自然秩序的中斷與超自然干預的神蹟理解屬於神話世界觀,無法在後神話時代立足。」

「放手神學」(Hands-off Theology)#

普蘭丁格用「放手神學」(hands-off theology)一詞概括這群神學家的立場:

放手神學的核心主張:神創造、托住世界,但此外不再(或無法)在其中作為——祂讓世界按祂制定的律則自行演化。

他們不反對創造與保存,但反對任何「特殊作為」(變水為酒、五餅二魚、使死人復活等)。布特曼稱這類行動為神「干預」(interference)世界,並認為這「不可能發生」。

反對的真實理由:與現代科學不相容#

問題出在哪?普蘭丁格指出,這些神學家的核心理由是「與現代科學不相容」。哲學家克雷頓(Philip Clayton)的話最具代表性:

在純粹決定論的宇宙中,神除了透過休謨那種令人無法接受的神蹟式干預之外,就沒有空間在世界中作為。

科學家也有同感。在 2004 年的一場討論中,生理學家班克羅夫特(Carter Bancroft)抱怨宗教因神蹟而對科學構成危險;演化生物學家奧爾(H. Allen Orr)同意:「沒有任何明智的科學家能容忍對自然律的這種例外。」

普蘭丁格的反問:

  • 他遇過許多參與「現代科學世界」的物理學家——他們對無線電傳輸的物理理解很可能比布特曼更好——卻仍然相信神蹟。
  • 民調顯示:自 1916 年起,約 40% 的美國科學家相信一位回應禱告的有位格的神——這個比例至今穩定。
  • 布特曼與吉爾基似乎以自己的朋友圈作為代表性樣本,未免太樂觀。
  • 而且,若神蹟真的發生,「明智的科學家是否容忍」也與事實無關——這不取決於他們。

II. 舊圖像#

布特曼一派所訴諸的「現代科學」指的是古典科學——牛頓(Isaac Newton)力學、馬克士威(James Clerk Maxwell)電磁學,以及十九世紀後半發展的大守恆律(動量守恆、能量守恆等)。

普蘭丁格指出,古典科學本身並不足以支撐放手神學,這需要兩個其實獨立於古典科學的形上學追加。他將「舊圖像」拆解為兩種:

A. 牛頓圖像(The Newtonian Picture)#

內容#

物質宇宙是一台依古典物理律則演化的巨大機器:

  • 律則可被理解為「物質本性的反映」,或為「神對物質如何行為的詔令」。
  • 此圖像認為物理學完備——其他學科(化學、生物學)若有律則,原則上可化約為物理律則。

普蘭丁格提醒:「物理學完備」不是古典科學本身的主張,而是受其成就感染後的虔誠盼望或哲學附加。

為何不足以支撐「放手神學」#

關鍵洞見:古典物理學中的守恆律,只適用於封閉(孤立)系統

大學物理教科書(Sears & Zemansky):「線動量守恆原理:當系統不受外力作用時,系統總動量大小與方向保持恆定。」「孤立系統的內能保持恆定。這是能量守恆最一般的陳述。」

從這個事實可以推出:

  • 若神改變某粒子的速度或方向,該系統就不再封閉,能量守恆原理對它根本不適用——所以沒有任何律則被違反。
  • 神完全可以分開紅海、變水為酒、復活拉撒路,甚至「在時代廣場中央從無中變出一匹成年的馬」,而不違反能量守恆——因為含有那匹馬的系統不再封閉。

「物質宇宙是封閉系統」不是物理學的內容。你不會在物理教科書裡找到這項主張,因為它不是物理,而是神學或形上學的附加——根本就不能用科學方法檢驗。

律則的正確形式#

普蘭丁格採納了馬基(J. L. Mackie)——一位非有神論者——對自然律的描述。馬基說:「自然律描述的是世界(包括人)在不受干擾時如何運作;當有獨立於自然秩序整體之外的東西介入時,神蹟就發生了。」

於是律則應表述為:

(LN) 當宇宙因果封閉(當神不施行特殊作為時),P。

牛頓萬有引力律則為例:

(G) 當宇宙因果封閉時,任意兩物質物體以與其質量乘積成正比、與距離平方成反比的力相互吸引。

在 (LN) 形式下:

  • 神蹟並不「違反」自然律:因為神施行神蹟時宇宙不再封閉,律則的前提條件不成立,自然「未被破壞」。
  • 嚴格說,神不可能「違反」自然律——因為任何祂特殊作為的時刻都不是封閉時刻,律則對該情況不發言。

一個關於決定論的有趣副產品#

普蘭丁格證明:若採用 (LN) 形式的律則,則決定論(自然律加上某一時刻的宇宙狀態蘊含其他時刻的宇宙狀態)必然為假

證明的關鍵步驟:

  • 若 L(律則的合取)形式為「若 U 因果封閉,則 P」,
  • 則「L 與 PAST 蘊含 F」邏輯上等價於「(PAST ∧ P) ∨ (PAST ∧ U 不封閉) 蘊含 F」,
  • 由此可分別推出「PAST ∧ P 蘊含 F」與「PAST ∧ U 不封閉 蘊含 F」,
  • 但後者明顯為假——存在一個可能世界與現實世界共享過去、但 U 不封閉(神特殊作為)、且未來不同。

此外,「神蹟違律」的反對者可以反駁:「為何不把律則直接寫成 P,不要加那個前綴?」普蘭丁格回應:那也可以,但這樣一來,古典科學就不蘊含這些 P 是真的——它頂多蘊含「P 在封閉條件下為真」。而「宇宙封閉」本身仍不是古典科學的內容。

無論哪種寫法,古典科學與神蹟之間都沒有衝突

B. 拉普拉斯圖像(The Laplacean Picture)#

拉普拉斯妖#

拉普拉斯(Pierre-Simon Laplace)的經典陳述:

我們應當把宇宙當下的狀態視為其先前狀態的結果、未來狀態的原因。對一個足夠廣大的智者而言,若他能掌握使自然運動的所有力量與構成自然的萬物的位置……對它而言沒有任何不確定,未來與過去皆呈現在它眼前。

這個「妖」(demon)需要:

  • 完美的計算能力:但古典三體問題至今未有解析解,更遑論大 nn 體問題。
  • 完美的初始條件知識:撞球若初始角度誤差只在第 1000 位小數,1000 次碰撞後可預測性即蕩然無存。

拉普拉斯圖像 = 牛頓圖像 + 兩個額外假設#

要從牛頓圖像走到拉普拉斯圖像,必須再加:

  1. 決定論:律則必須完備且非概率性。
  2. 物質宇宙因果封閉

這兩項都不是古典科學本身的主張。拉普拉斯只是默默假設神不能或不會特殊作為。

為何拉普拉斯圖像才是「衝突」的真正來源#

在 (LN) 形式下,若加上「宇宙封閉」這個假設,律則的前提條件永遠為真,律則的後件因此也永遠為真。再加上決定論與完備性,從任一時刻的宇宙狀態便可推出其他時刻的狀態——這就排除了任何特殊作為的空間。

拉普拉斯圖像的兩個重大蘊含:

  • 排除了神的特殊作為:所有人類事件都被律則與初始條件決定。
  • 排除了人類自由:若一百萬年前的宇宙狀態加上律則就決定了你今天去廚房拿水喝這件事,你便沒有不去的「能力」。

牛頓圖像則無此問題#

牛頓圖像並不蘊含宇宙封閉,因此:

  • 它與神特殊作為相容;
  • 也與人類自由相容——若如柏拉圖、奧古斯丁、笛卡兒所主張的,人是非物質的自我或實體,神可以賦予人引發物質宇宙變化的能力(例如:意願 → 腦神經事件 → 手臂移動)。

章節結論#

第三章的結論:

  • 古典科學並不包含決定論,也不包含「宇宙因果封閉」。
  • 古典科學本身完全相容於神的特殊作為(包括神蹟)。
  • 放手神學家把「現代且科學的姿態」掛在嘴邊,實際採用的卻是一套超出古典科學所主張、且與古典基督教衝突的形上學立場——拉普拉斯圖像。

真正的衝突不在「宗教 vs. 科學」,而在「宗教 vs. 一套外加的形上學」。

下一章將考察當代科學——尤其是量子力學——是否真為「特殊作為」帶來新的問題;或反之,帶來新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