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預備工作#

為什麼從演化議題開始#

普蘭丁格(Alvin Plantinga)將第一部聚焦於那些所謂的衝突。他先處理演化與基督教信仰的關係(第 1、2 章),再處理「神的特殊作為」與科學的關係(第 3、4 章)。這四章所討論的多半適用於整個有神論(theism)傳統,而非僅限於與其他一神信仰有別的基督教特殊教義。

一個重要的提醒:基督教信仰應當把現代科學視為**人類群體性地反映神之形像(imago dei)**的耀眼成就。如果信仰與科學真有深層衝突,那將令人困惑且令人不安。

如何界定「基督教信仰」與「演化」#

要評估兩者是否衝突,必先釐清各自的內容。

基督教信仰:可以用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那修信經,以及巴爾的摩教理問答、海德堡教理問答、比利時信條、西敏信仰告白、路德小教理問答、聖公會三十九條等的「大致交集」來界定——即魯益師(C. S. Lewis)所說的「純粹基督教」(Mere Christianity)。

演化(evolution) 一詞涵蓋多個獨立命題,普蘭丁格將之拆解為六項:

  • (1) 古老地球論題:地球約有 45 億年。
  • (2) 進步論題:生命從相對簡單發展到相對複雜的形式。
  • (3) 帶有修正的後代論題(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當代物種的多樣性,是由後代與親代在細微處逐步差異化而來。
  • (4) 共同祖先論題:地球上的生命只起源於一處,所有後續生命皆由共同祖先繁衍而出——「人和你家後院的南瓜也是表親」。
  • (5) 達爾文主義(Darwinism):帶有修正的後代過程的機制是「天擇作用於隨機基因突變」(natural selection on random genetic mutation)。
  • (6) 自然主義式起源論題:生命本身是由非生命物質、僅憑物理化學定律而生,不需要神的特殊創造行為。

普蘭丁格將「演化」一詞限定為前四項((1)–(4));達爾文主義(第 5 項)強於演化、且指向其機制;第 6 項則嚴格說並不屬於演化理論本身。

這六項命題在邏輯上彼此獨立(除第 5 項蘊含第 3 項外),把它們混為一談正是衝突感的主要來源。

衝突的真正所在#

普蘭丁格指出,演化與基督教信仰的真正張力不在演化機制本身,而在加在其上的形上學詮釋

  • 古地球與聖經字面解讀的張力存在,但奧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早已懷疑創世記的「日」是否等於 24 小時。
  • 真正困難的是人按神的形像被造這項教義。它要求神有意圖地創造某類受造物(具理性、道德感、能認識並愛祂的存有)並付諸實行。
  • 然而這項教義與演化的(1)–(4)項並不衝突——保守派神學家如普林斯頓的霍奇(Charles Hodge)早在 1871 年就指出:「神造植物與動物,無論一次造成或經由演化過程造成,就『設計』而言並無差別。」
  • 它甚至與達爾文主義(第 5 項)相容——神可以在恰當時機讓恰當的突變出現,並保護族群避免危險。

隨機(random)≠ 沒有原因:當代生物學家所說的「突變是隨機的」並沒有「無因」的意涵。麥爾(Ernst Mayr):「所謂突變是隨機的,僅是指新基因型的產生與生物體對特定環境的適應需求之間沒有相關性。」索伯(Elliott Sober)的更精準說法:「並沒有任何物理機制(無論在生物體內或體外)會偵測哪些突變對生物有利,並使這些突變發生。」

這種意義下的「隨機」與「由神所致使」並不衝突。

真正不相容的命題#

與基督教信仰真正不相容的,是「演化過程是無引導的(unguided)——沒有任何位格主體(包括神在內)引導、指揮、編排或塑造它」這項主張。

問題是:許多當代科學家與哲學家不僅持此立場,更宣稱這是演化理論本身的內容——彷彿演化科學作為科學就斷言了「無引導」。例如:

  • 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在達爾文之前,我們以為是一位仁慈的神創造了我們。」「達爾文之後,沒有任何介入的靈在愛中看顧自然的萬事。」
  • 辛普森(George Gaylord Simpson):「人類是一個無目的、自然的過程的產物,這個過程根本沒有把人類放在心上。」
  • 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與丹尼特(Daniel Dennett)——「當代學院派無神論的雙星」——也明確宣稱演化與基督教信仰不相容。

II. 道金斯(Dawkins)#

道金斯的主張#

道金斯曾任牛津大學西蒙尼科學公眾理解講座教授,是當今世上最知名的無神論者與最暢銷的科普作家。他在《盲眼鐘錶匠》(The Blind Watchmaker)中宣稱:

表象雖有不同,但自然界裡唯一的鐘錶匠是物理的盲目力量……天擇是達爾文發現的盲目、無意識、自動的過程……它沒有目的、沒有心智、沒有眼界、沒有遠見、根本沒有視覺。若它在自然中扮演鐘錶匠的角色,那也只是個盲眼鐘錶匠

《盲眼鐘錶匠》的副標題即為:「為何演化的證據揭示出一個沒有設計的宇宙」。

道金斯的核心主張:「演化的證據揭示了一個沒有設計的宇宙。」

普蘭丁格要問的不是這個結論的真假,而是:道金斯憑什麼從演化的證據走到「無設計」的結論?

「達爾文主義」與「生命之圖書館」#

普蘭丁格用一個思想實驗澄清達爾文主義的內容。想像有一座「生命之圖書館」(Library of Life)——它記載了從約 30 億年前的原核生物族群(如細菌與藍綠藻)開始,每個生物體上發生了哪些遺傳的、適應的基因突變,這些突變如何在族群中擴散,最終如何發展出當代所有生命形式。

達爾文主義者所主張的並非我們已經擁有這座圖書館,而是:

  • 這樣一部歷史存在
  • 對於這部歷史的整體輪廓,我們有良好的證據。
  • 對於某些關鍵轉折(如哺乳動物眼睛的起源),我們有一些有根據的推測。

圖書館本身並未說過程是「無引導的」。神完全可以透過引導突變的發生時機、保護族群免於滅絕等方式來編排整個過程;達爾文的「鬥犬」赫胥黎(Thomas H. Huxley)雖是不可知論者,也曾提出神可以在初始就把整套系統設定好,讓恰當的突變在恰當的時機出現。

道金斯的論證策略#

道金斯不是直接證明「過程無引導」,而是先論證「有可能透過無引導的天擇產生這一切奇蹟」,再以此暗示真實情況確實如此。他把這個「可能性問題」拆成三問(針對人眼為例):

  • (3) 連續系列:從現代人眼到「完全沒有眼睛」的狀態之間,是否存在一個連續的中間階段序列?
  • (4) 隨機突變的可行性:序列中相鄰的中間階段,是否每一步都可能透過前一步的隨機突變產生?
  • (5) 適應性:每個中間階段是否運作得夠好,足以協助該動物存活與繁衍?

普蘭丁格將三問濃縮為一個「大問題」(Big Question, BQ):

BQ:在「有機空間」中,是否存在一條路徑,連接某個古早的單細胞族群與人眼,使得路徑上每一點皆可由前一點透過「可遺傳、隨機、且具適應價值」的基因突變產生,並透過無引導的天擇在族群中擴散?

關於 BQ 有幾個關鍵限定條件:

  • 起點必須是實際存在過的族群,路徑中間的階段可以僅是「可能存在」。
  • 時間限制:從那個古早族群到人眼出現的時間是有限的,這對路徑點的數量與點間時距形成上限。
  • 「可信地(plausibly)」:不是廣義的邏輯可能(那太弱——存在公園銅像揮手告別的可能世界),而是「不至於太不可能」的生物學可能;意即每一步突變的機率不能太低、且不能依靠神的特殊作為

道金斯的回答與兩個弱點#

道金斯對 (3)、(4)、(5) 都回答「是」:只要序列夠長、相鄰階段差距夠小,必要的突變幾乎勢必會出現。普蘭丁格指出兩個關鍵弱點

弱點一:前提缺乏支持#

道金斯對 (4)、(5) 的回答只是「直覺」與「感覺」(“My feeling is…"),既無嚴肅計算、也無實質證據。

例如貝厄(Michael Behe)就主張:某些結構(細菌鞭毛、視網膜的光化學級聯、血液凝固、哺乳動物免疫系統、細胞內的分子機器)無法透過「每一步都有利」的小步路徑被達到。即便我們不接受貝厄的具體論證,但「光憑感覺就斷定路徑存在」也站不住腳。

弱點二:時間限制下「夠短的步」與「夠長的序列」不能兼得#

即便 (3)、(4) 皆為真,仍不蘊含整條路徑「不至於天文等級地不可能」。因為時間有限——多細胞生物只存在約 10 億年——步距太小則序列無法達到目標,序列太長則時間不夠。

結論:論證走錯了方向#

道金斯宣稱自己證明了「演化的證據揭示出沒有設計的宇宙」;他實際論證的卻只是「對於一條達爾文式路徑的存在,反對的論證並不成功」。

推論形式:

p 並非天文等級地不可能
∴ p

是個薄弱的推論。普蘭丁格的類比:他對妻子說「我明年要加薪 5 萬美金!」「為什麼?」「因為沒有任何論證能證明這件事天文等級地不可能!」這顯然站不住腳。

用羅素(Bertrand Russell)的「軌道茶壺」例子:「地球與火星間軌道上有一個無法被望遠鏡發現的瓷茶壺」也可能不至於天文等級地不可能,但這完全不構成相信它存在的理由。

重建道金斯的論證:兩個更深的策略#

策略一:設計者本身需要被解釋#

道金斯在《盲眼鐘錶匠》提出:要解釋「有組織的複雜性」(organized complexity),若以「設計者」來解釋,則設計者本身至少跟其受造物一樣複雜,這等於什麼都沒解釋。

普蘭丁格回應:

  • 若我們登陸外星,發現一台跟 1941 年 Allis Chalmers 牽引機完全相同的機器,合理的推論就是「這顆星球上有智慧生命」——即便那智慧生命至少跟牽引機一樣複雜。
  • 我們並不是在替「組織複雜性」做終極解釋,而是在解釋某個特定的展現。以一種組織複雜性解釋另一種,完全合法。
  • 進一步說:理論到了某個層級必然遇到「不再被解釋的東西」;對有神論者而言終止於神,對唯物論者而言終止於基本粒子。要求有神論「給出心智的終極解釋」是典型的乞題(begging the question)。

策略二:神的存在「天文等級地不可能」#

道金斯在《上帝錯覺》中主張:神存在比颶風橫掃廢車場後組裝出一架可飛的 747 還不可能;反之,達爾文式無引導演化的機率高過神存在;所以採取「最佳解釋的推論」應選達爾文式無引導演化。

普蘭丁格的回應:

  • 「最佳解釋的推論」並不是說:在一堆都很不可能的解釋中,最不糟的那個我就有義務相信。例如體育館傳出歡呼可以有八種原因,最高的機率只是 0.2,我並沒有義務相信它——這時保留判斷(agnosticism)才是恰當的態度。
  • 道金斯的「神不可能」論點所訴諸的應是某種邏輯機率(logical probability)。但根據他自己對「複雜」的定義——「具有不可能單憑機率排列出來的諸部分」——神並不複雜:神是無形的靈,根本沒有部分。
  • 退一步說:即便神在某種意義下複雜(例如全知意味著極度豐富的知識),這仍不蘊含「神存在的機率小」。唯有預設了唯物論——「終極對象是物理基本粒子」——才能從「複雜」推到「機率小」。但這正是有神論所否認的。
  • 古典神論的關鍵主張:神是必然存在者(necessary being),存在於所有可能世界。若然,神存在的客觀機率為 1。道金斯通篇沒有提及這個古典立場,也沒有為「古典立場不可能」提供任何論證。

章節結論#

普蘭丁格的判定:道金斯沒有提供任何理由,讓我們認為當代生物科學與基督教信仰處於衝突中。

道金斯與丹尼特並列「當代學院派無神論的觸地雙星」;下一章將處理丹尼特如何發展同一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