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寫這本書#

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的父親是一位數學家。小時候他常溜進父親的書房,看著那些寫在方格紙上、整齊排列卻像天書般的數字與符號。讓他著迷的不是父親的工作本身,而是「一個我這麼愛的人,每天都在腦袋裡做著我完全無法理解的事」這個事實。

這正是心理學家口中的「他心問題(other minds problem)」:

  • 一歲的孩子以為自己愛吃的金魚餅乾,爸媽也一定愛吃。
  • 直到某天,孩子才意識到「我腦中的世界」與「別人腦中的世界」並不相同。
  • 認知到這件事,是人類發展裡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
  • 兩歲的孩子之所以難搞,正是因為他們在系統性地驗證這個對自己而言全新的概念:「會讓我快樂的事,可能不會讓別人快樂。」

而成人並未失去這份好奇——只是換了形式。

在社交場合遇到醫生時,我們真正想問的不是「你做什麼工作」,而是「整天面對病人是什麼感覺」。對「別人腦中的日常」感到好奇——這就是寫這本書的原始衝動。

三個部分的編排#

書中所有文章皆來自《紐約客(The New Yorker)》,是葛拉威爾自 1996 年以來最喜歡的作品。他將文章分為三個部分:

  • 第一部 — 執著者與開拓者:寫的不是愛因斯坦、邱吉爾、曼德拉這類「偉大」人物,而是賣切菜機(Chop-O-Matic)的羅恩‧波佩爾(Ron Popeil)、把那句「她染了還是沒染?」推上廣告史的雪莉‧波利可夫(Shirley Polykoff)等「次要天才(minor genius)」。
  • 第二部 — 理論、預測與診斷:探討如何思考街友、金融醜聞、挑戰者號(Challenger)失事這類問題;重點不在作者的結論,而在當事人如何思考這些問題。
  • 第三部 — 人格、品格與智力:質疑我們對他人的判斷——我們真的能準確分辨誰好誰壞、誰聰明、誰能勝任嗎?葛拉威爾對這類判斷態度懷疑。

這些文章關心的不是「我們怎麼想」,而是「思考某個問題的人怎麼想那個問題」。

幾個典型例子,都來自「想鑽進別人腦袋」的衝動:

  • 〈失敗的藝術〉:要理解小甘迺迪(John F. Kennedy Jr.)墜機,僅知道他做了什麼還不夠;於是作者請飛行員帶他飛上同一型機、進入螺旋俯衝(spiral dive),去親身體會「失去地平線」的感覺。
  • 〈影像辨識的難題〉:起點是和放射科醫師看乳房 X 光片,醫師突然提到——他覺得自己讀片的困難,跟 CIA 分析師讀衛星空照圖的困難很像。雙方都想知道「對方腦袋裡正在發生什麼」。
  • 〈狗看到了什麼〉:原本想寫的是 Cesar Millan 那雙能讓最暴躁的狗安靜下來的手——他腦袋裡到底在想什麼?採訪到一半,葛拉威爾才意識到更好的問題是:Millan 施展魔法時,狗看到了什麼?

點子從哪裡來#

人們最常問葛拉威爾的問題是:「你的點子從哪裡來?」他在編這本選集時,刻意把這件事釐清。他歸納出兩個訣竅:

  • 相信每個人、每件事都有故事可說

    • 這不是訣竅,而是挑戰,因為人類本能地會過濾、評比、否決——電視 10 個頻道挑 1 個,書店 20 本書挑 1 本。
    • 想當作家,就得每天反抗這種本能。看似無聊的洗髮精也可能引出有趣的故事(後來變成一篇關於染髮劑市場拓荒者的文章〈真實的色彩〉)。
    • 番茄醬之謎則來自一位在食品業工作的朋友 Dave——做過番茄醬的人才會想這種問題。
  • 分清楚「權力」與「知識」

    • 書中人物大多不出名也不掌權;葛拉威爾感興趣的是「次要天才」。
    • 故事不在金字塔頂端,而在中間——真正在做事的人
    • 位高權重者因為要保護身分與特權而過於自我意識,自我意識是「有趣度(interestingness)」的天敵
    • 故事的源頭,可能就在某個澤西海岸(Jersey Shore)廚房裡,一個拿著燒烤香料盒像舉著蒂芬妮花瓶(Tiffany vase)的推銷員身上。

寫作觀#

葛拉威爾從未立志當作家:他原本想當律師,後來想進廣告業,向 18 家多倫多廣告公司投履歷,收到 18 封拒絕信並貼在牆上。研究所成績不夠好,獎學金也被拒。寫作是他「一直找不到別的工作」才走上的路——因為他花太久才意識到「寫作可以是工作」,畢竟工作應該嚴肅又艱難,而寫作是有趣的。

他的職涯路徑:

  • 先在印第安納州一本小雜誌《American Spectator》工作半年。
  • 移居華盛頓特區,自由接案幾年。
  • 進入《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最後到《紐約客》。

好的寫作,成敗不在於能否說服讀者,而在於能否讓讀者投入、思考,並一窺別人腦中的世界——即便讀完後你斷定那個腦袋你並不想久留。

葛拉威爾把書中文章稱為「冒險(adventures)」,邀請讀者一起進入別人的腦袋裡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