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納瓦羅(Joe Navarro)八歲時以難民身分從古巴流亡美國。初到異鄉、不會說英語,他被迫倚賴另一種「語言」——非言語行為(nonverbal behavior)。在他年幼的眼中,人的身體就像一面廣告看板,透過手勢、表情與肢體動作,把心裡的想法「播送」出來。

他很早就發現一個能立即翻譯的規律:真心喜歡他的同學或老師,一看到他走進教室就會揚起眉毛;而對他不友善的人,則會在他出現時微微瞇眼。這些眼部訊號一旦看懂便終身難忘。多年後,他成為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探員,靠的正是同一套眼部行為的判讀來偵破案件。

本章的目標,是教你用 FBI 非言語溝通專家的眼光看世界:把每一次人際互動都當成充滿資訊的動態環境,用身體這門「無聲的語言」,去讀懂別人在想什麼、感覺什麼、打算做什麼。

什麼是非言語溝通#

非言語溝通(又稱肢體語言)是傳遞資訊的一種方式,和口語一樣能傳達訊息,只是它透過下列管道達成:

  • 臉部表情
  • 手勢
  • 觸碰(haptics)
  • 肢體動作(kinesics)
  • 姿勢
  • 身體裝飾(衣著、首飾、髮型、刺青等)
  • 甚至聲音的語調、音色與音量(而非說話的內容)

研究指出,非言語行為約佔所有人際溝通的 60 至 65%;在親密行為中,甚至可達 100%(Burgoon, 1994)。

非言語溝通還能揭露一個人真實的想法、感受與意圖,因此這些行為有時被稱為「破綻」(tells)——它們洩漏了當事人真正的心理狀態。由於人往往不自覺自己正在用身體說話,肢體語言常比刻意雕琢的口頭發言更誠實。

只要你觀察他人的非言語行為,因而理解了對方的感受、意圖或行動,或釐清了他口中的話,你就已經成功解讀並運用了這門無聲的媒介。

案例:一眨眼之間(眼睛阻斷)

「眼睛阻斷」(eye-blocking)是我們感到威脅、或不喜歡眼前所見時會出現的行為:瞇眼、閉眼或用手遮擋,都是為了阻止大腦「看見」不愉快的畫面,也用來傳達對他人的鄙夷。

納瓦羅曾以此協助偵辦波多黎各一場奪走 97 條人命的旅館縱火案。一名保全因起火點在其職責範圍內而成為嫌疑人。調查者針對「火災前你在哪裡」「起火時你在哪裡」「是否是你放的火」逐一提問,同時觀察其臉部的眼睛阻斷反應。

結果:他只有在被問到「起火時你在哪裡」時眼睛才出現阻斷,而對「是否放火」卻毫不困擾。這顯示真正的癥結是他當時的位置,而非縱火本身。深入追問後,他坦承擅離崗位去探望在同旅館工作的女友——縱火者正是趁隙進入他應看守的區域縱火。最終三名真正的縱火者被捕定罪。

案例:行動勝於雄辯(手勢與口供矛盾)

在亞利桑那州帕克印第安保留區一起強暴案中,嫌疑人的說詞聽來可信:他聲稱沒見過被害人,只是走過棉花田、向左轉後直接回家。同事忙著抄筆記時,納瓦羅緊盯嫌疑人——當對方講到「左轉回家」時,他的手卻指向右邊,而右邊正是通往案發現場的方向。

口語(「我往左走」)與非言語(手指向右)的矛盾,讓納瓦羅斷定他在說謊。稍後再度對質,嫌疑人終於認罪。

用非言語行為豐富你的人生#

研究早已確立:能有效讀懂並詮釋非言語溝通、又懂得管理他人如何看待自己的人,人生會比缺乏此技能者更成功(Goleman, 1995)。

非言語行為最迷人之處在於它的普世適用性——只要有人互動的地方,它就管用;它無所不在且可靠。一旦你知道某個非言語行為代表什麼,就能在各種情境與環境中運用這項資訊。

  • 在電腦、簡訊、電子郵件、電話、視訊會議如此發達的年代,人們仍要親自飛去開會,正是為了當面表達並觀察非言語溝通。
  • 沒有什麼比近距離、面對面看見這些訊號更有效——因為非言語行為強而有力,而且有意義
案例:讓醫師佔上風(撲克技巧用於看診)

納瓦羅曾為一群撲克玩家講授如何靠非言語行為讀出對手的牌。撲克重虛張聲勢與欺瞞,玩家對讀懂對手「破綻」極感興趣。

課後兩週,一位來自德州的醫師學員來信說:他把讀撲克玩家的那套非言語技巧用在看診上,現在能察覺病人何時不自在、何時有信心、何時沒說實話。這正說明了非言語行為的普世性與其在生活各層面的價值。

精通非言語溝通需要一種夥伴關係#

納瓦羅深信,任何智力正常的人都能學會運用非言語溝通來提升自己。但要做到這一點,需要你與作者建立一種合作夥伴關係,各自貢獻要緊的一份心力:你負責練習與觀察,作者負責指出該看什麼、代表什麼。

學這件事就像學開車——初學時光顧著操作車輛就分身乏術,唯有駕輕就熟後,注意力才能擴展到整個路況。非言語行為也一樣:一旦掌握了運用的機制,它便成為自動反應,你就能把全副注意力用來解讀周遭世界。

成功觀察與解讀非言語溝通的十大準則#

以下是作者提出的十條「準則」(commandments)。融入日常、化為習慣後,它們幾乎不再需要刻意思考。這是本章的核心骨幹:

準則一:做一個稱職的環境觀察者。

這是想解讀非言語溝通者最基本的要求。

  • 想像塞著耳塞去聽人說話有多荒謬——沒人會這麼做;但面對無聲的肢體語言,許多人卻彷彿蒙著眼,對周遭的身體訊號渾然不覺。
  • 如同細心聆聽對理解口語至關重要,用心觀察(concerted / effortful observation)對讀懂肢體語言也絕對必要。
  • 多數人一生都在「看」卻沒真正「觀察」。正如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對華生醫生(Dr. Watson)所言:「你看了,但你沒有觀察。」
  • 科學研究證實人類是很差的觀察者:著名實驗中,一個穿大猩猩裝的人從學生面前走過,竟有一半的人完全沒注意到(Simons & Chabris, 1999)。
  • 缺乏觀察力的人欠缺飛行員所說的情境意識(situational awareness)——對自己身處何地、周遭正發生什麼缺乏清晰的心理圖像。

觀察就像肌肉,越用越強、不用則萎縮。把「用心觀察」變成一種生活方式:它不是被動的,而是需要投入精力與專注的刻意行為。而且要動用所有感官,不只是視覺——納瓦羅曾靠鼻子聞到殘留的菸味,比眼睛更早察覺公寓裡可能有人闖入。

那些總是「被生活突襲」的人,抱怨往往如出一轍:「太太突然訴請離婚,我完全沒察覺她不快樂」「輔導老師說我兒子吸古柯鹼三年了,我毫不知情」「我完全沒料到自己會被開除」。好消息是:觀察是一種可以學習、可以練出來的技能

準則二:在語境中觀察,是理解非言語行為的關鍵。

越理解行為發生的背景(context),就越能判斷它的含義。

  • 車禍後,人們處於震驚、發抖、迷失方向甚至走進車陣是「正常」的——因為此刻「思考腦」被大腦的邊緣系統(limbic system)劫持,這些反應剛好印證了車禍帶來的壓力。(這也是警察要你留在車內的原因。)
  • 面試時,應徵者一開始緊張、然後緩解是預期中的;但若在問到特定問題時緊張又重新出現,就值得追問為什麼。

準則三:學會辨識並解讀普遍性(universal)的非言語行為。

有些身體行為被視為普遍,因為大多數人表現得都差不多。

  • 例如抿唇(lip compression)——把嘴唇壓得幾乎消失——是清楚而常見的訊號,表示對方心煩、有事不對勁。
  • 你能辨識並正確詮釋的普遍性訊號越多,評估他人想法、感受與意圖的能力就越強。
案例:抿唇省下的船運鉅款

納瓦羅為一家英國船運公司擔任顧問,出席該公司與跨國企業的合約談判。他建議合約逐條提出、逐項達成共識,以便他能仔細觀察對方談判代表。

當讀到某條涉及數百萬美元船體改裝工程的條款時,對方首席談判代表抿起了嘴唇——清楚顯示他對這部分內容不滿意。納瓦羅遞紙條提醒客戶:此條款有爭議,應趁眾人都在時徹底討論。當場攤開處理的結果,替客戶省下了 1,350 萬美元。

準則四:學會辨識並解讀特異性(idiosyncratic)的非言語行為。

相對於人人相近的普遍性訊號,特異性行為是某個人獨有的訊號。

  • 對經常互動的人(親友、同事、常往來的服務者),要留意其行為模式。
  • 你越了解一個人、相處越久,累積的「資料庫」越大,就越容易發現這類訊號。
  • 例如你的青少年孩子每逢考試前就抓頭、咬唇,這很可能是他緊張或準備不足的可靠特異性破綻——因為「預測未來行為最好的指標,就是過去的行為」。

準則五:與人互動時,設法建立對方的行為基準(baseline)。

要掌握某人的基準行為,需留意他平常的樣子:怎麼坐、手放哪裡、腳的位置、姿勢、慣常表情、頭的傾斜角度,甚至平時把皮包等物品放在哪。你必須能分辨他的「正常臉」與「壓力臉」。

圖 1:放鬆無壓力的臉,雙眼舒緩、嘴唇飽滿

圖 2:壓力下的臉,緊繃扭曲、眉頭深鎖、額頭出現皺紋

  • 沒有建立基準,就如同從不趁孩子健康時看看喉嚨的父母——等孩子生病才想描述給醫生聽,卻無從比較。透過檢視什麼是正常,我們才能辨認什麼是異常。
  • 即使只是單次會面,也要在互動一開始就記下對方的「起始狀態」,才能判斷他何時偏離基準。

準則六:留意多重破綻——成群或連續出現的行為。

單一訊號容易誤讀;當你觀察到成群(clusters)或接連出現的訊號時,判讀會準確得多。

  • 這些訊號像拼圖:手上的碎片越多,越能拼出完整的畫面。
  • 例如若看到商業對手先出現一連串壓力行為、緊接著又出現安撫行為,就更能確信她是在居於弱勢的情況下談判。

準則七:留意行為的改變——它可能反映想法、情緒、興趣或意圖的變化。

行為的突然改變,能揭露一個人如何處理資訊或因應情緒事件。

  • 一個為進遊樂園而興奮雀躍的孩子,一聽到「今天關園」就立刻變臉。
  • 成人也一樣:接到壞消息或看到會傷害自己的東西時,身體會立即反映這種變化。
案例:不告而別的姪兒(基準偏離)

家族聚會上,你八歲的兒子每年都毫不猶豫地跑去擁抱親戚。但這次輪到擁抱哈利叔叔時,他卻僵在原地、動彈不得。

重點在於:這是對他基準行為的偏離。過去他從不遲疑,如今的「凍結」反應暗示他感到威脅或某種負面情緒。原因或許無傷大雅(單純的鬧彆扭、成長期的尷尬),但也可能藏著更嚴重的問題。基準的改變意味著「可能有事不對勁」,值得進一步留意。

準則八:學會偵測虛假或誤導性的非言語訊號。

區分真實與誤導的線索需要練習與經驗,不只靠用心觀察,還需審慎判斷。後續章節會教你辨別行為誠實與否的細微差異,提高你準確識人的機率。

準則九:懂得分辨「自在」與「不安」,能讓你聚焦於最重要的解讀線索。

作者研究非言語行為大半生後體認:我們最該尋找並聚焦的,就是兩件事——自在(comfort)與不安(discomfort)。這是他教學的根本。

若你不確定某個行為代表什麼,就問自己:這看起來像自在行為(滿足、快樂、放鬆),還是不安行為(不悅、不快、壓力、焦慮、緊繃)?多數時候,你都能把觀察到的行為歸入這兩大類之一。

案例:嗅出麻煩(意圖線索)

在最重要的非言語線索中,有一類是「意圖線索」(intention cues)——揭露一個人即將做什麼,讓稱職的觀察者提早準備。

納瓦羅少年時在父親位於邁阿密的五金行打工。他注意到一名男子站在收銀機旁:不排隊、沒買東西,眼睛卻死盯著收銀機。正當納瓦羅持續觀察時,對方鼻翼開始張大(nasal wing dilation)——這是身體在行動前「充氧」的徵兆。他在事發前約一秒猜到對方要動手,大喊「小心!」。就在收銀機因結帳彈開的瞬間,男子撲上去抓錢,被警覺的收銀員(正是他父親)抓住手扭轉,逼得竊賊丟下鈔票逃跑。若沒看出那個意圖線索,行竊很可能得逞。

準則十:觀察他人時,要不動聲色。

運用非言語行為需要仔細觀察並準確解讀,但切勿讓對方看出你的意圖

  • 很多人初學時會直勾勾地盯著人看——這種侵入式的觀察並不可取。
  • 理想的目標是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觀察,也就是不著痕跡(unobtrusively)。
  • 這一切都靠練習與堅持:磨練到位後,你的觀察既有效又隱蔽。

盯著人猛看是新手最常見的破綻。你的觀察一旦被察覺,對方就會開始修飾行為,你反而讀不到真實訊號。

辨識重要的非言語行為及其含義#

人體能發出成千上萬種非言語訊號——哪些最重要?又該如何解讀?若靠自己,可能要窮盡一生的觀察、評估與驗證才能準確辨識。

好在作者結合傑出研究者的成果與自身的 FBI 實務經驗,已替你篩出最重要的那些非言語行為,並發展出一套讓判讀更容易的模型(paradigm)——即使你忘了某個訊號的確切含義,仍能加以解讀。

後續章節將揭露許多前所未見的內容,包括用來偵破真實 FBI 案件的線索。作者會反問:人身上「最誠實」、最可能洩漏真實意圖的部位是哪裡?(先猜猜看。)他也將說明非言語行為的生理基礎與大腦扮演的角色,並揭開偵測欺瞞的真相。正因如此,下一章將從那具主宰一切肢體語言的奇妙器官——人腦——談起。

破綻為誰而鳴#

1963 年於俄亥俄州克里夫蘭,資深偵探麥克法登(Martin McFadden)注意到兩名男子在一家店櫥窗前來回踱步、輪流窺視又走開,多次後又與第三人在街角低聲交談、頻頻回頭張望。他判斷這三人正在「踩點」意圖行搜,於是上前搜身,在其中一人身上搜出一把藏匿的手槍,逮捕三人,阻止了一樁可能造成傷亡的搶案。

麥克法登這些細膩的觀察,成為美國最高法院一項里程碑判決的基礎——「泰瑞訴俄亥俄州案」(Terry v. Ohio, 1968)。自 1968 年起,此判決允許警察在個人行為透露犯罪意圖時,無需搜查令即可攔停與搜身。

最高法院藉此判決承認:只要被正確觀察與解讀,非言語行為能夠預示犯罪意圖。這在法律上確認了「思想、意圖與非言語行為之間確實存在關聯且有效」(Navarro & Schafer, 2003)。下次若有人告訴你肢體語言沒有意義、不可靠,記住這個案例——它證明了相反的事實,並且經得起時間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