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生來富裕,有些人生來貧窮——這不公平嗎?如果不公平,是否應該做些什麼?

不平等的事實#

納格爾(Thomas Nagel)先指出世界充滿不平等,無論在國家內部或國與國之間:

  • 有些孩子生在舒適富裕的家庭,吃得飽、受良好教育
  • 有些孩子生在貧窮、缺乏食物、難以取得教育與醫療的家庭
  • 我們無法為自己出生在哪個社會階級或國家負責——這是運氣的問題

問題在於:那些不是受害者自己造成的不平等,到底有多糟?政府是否該動用權力去減少這類不平等?

兩種來源:故意造成 vs. 一般運作#

不平等大致可分兩類來源。

故意施加的不平等#

  • 種族歧視——刻意把某族裔排除在工作、住房、教育之外
  • 性別歧視——女性被排除在某些職業之外或被剝奪僅限男性的特權
  • 這些不只是運氣不好,而是明顯的不公
  • 公平要求機會應對所有合格者開放——政府嘗試強制執行「機會平等」(equality of opportunity)顯然是好事

一般經濟運作中的不平等#

更難處理的,是即便有了機會平等之後仍然剩下的不平等:

  • 富裕背景的人通常受更好訓練、擁有更多資源——競爭優質工作時佔優勢
  • 即便天賦相同,有些人就是會搶得先機,最終獲得更多
  • 天賦差異本身在競爭體系中也帶來巨大差距:
    • 多數人再怎麼努力,也無法表演得像梅麗·史翠普(Meryl Streep)、畫得像畢卡索(Pablo Picasso)、造車像亨利·福特(Henry Ford)
    • 較小成就也類似——天賦與家庭背景的運氣,都是收入與地位的關鍵決定因素

機會平等會產生不平等的結果。

這些不平等怎麼來的?#

關鍵在於:這些令人不安的不平等,是由本身並不錯的行為產生的:

  • 父母想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有些家庭比其他家庭資源多
  • 消費者選擇購買心儀的產品、服務、表演——當第一家餐廳因有好廚師而客滿、隔壁卻空蕩蕩,這選擇對隔壁老闆與員工不利,但選擇本身並沒有錯
  • 雇主用更高薪聘請更有特殊技能的員工,這也很正常

可是後果累積之後就令人不安:

  • 在一些國家,大批人口世代陷於貧窮
  • 即便在美國這樣的富裕國家,許多人從一開始就因經濟與教育劣勢而背負兩個壞球(two strikes against them)
  • 跨國差距更大:世界上多數人永遠不會比歐洲、日本、美國最窮的人過得好

不平等本身 vs. 救濟方法#

要思考的是兩個問題:

  • 不平等本身:什麼樣的「不平等成因」是錯的?
  • 救濟方法:什麼樣的「干預不平等的方法」是對的?

對故意歧視來說答案不難——成因錯,因為歧視者本身在做錯事;救濟也簡單——禁止他做。但對「一般運作產生的不平等」就難多了:

  • 雖然這些不平等的成因(消費、工作、繼承、為孩子付出)本身並沒有錯
  • 錯的(如果有錯)在於結果——有些人在沒做錯任何事的情況下,承受不應得的劣勢

反對「天生運氣」的核心訴求#

若我們認為這種運氣不公,是因為:

  • 反對任何人因為非自己過錯而承受劣勢
  • 這份劣勢來自他們所出生其中的社會經濟系統的尋常運作

有些人會更進一步,認為所有非當事人過錯的壞運氣(如生來身障)都應盡可能被補償。但本章把焦點放在社會與經濟運作所產生的不應得不平等。

兩個主要來源是:

  • 人們出生所屬的社會經濟階級差異
  • 天賦差異——尤其是市場需求高的天賦

三種干預方式#

如果你認為這些不平等需要改善,可能的救濟方式包括:

  • 直接干預成因:限制人們對自己時間、金錢、生活方式的選擇
    • 但這與「禁止搶銀行或歧視黑人」很不一樣——前者是干預本身並非錯的選擇
  • 間接干預:稅收
    • 特別是所得稅、遺產稅、可以對富人收得更多的消費稅
    • 不讓人保留全部所得,可避免財富代代累積成龐大差距
  • 公共支出:用稅收去提供窮孩子缺乏的教育與支援
    • 透過社會福利、醫療、食物、住房、教育補助
    • 直接攻擊不平等本身

對於天賦差異產生的不平等,干預成因幾乎不可能(除非廢除競爭式經濟):

  • 只要有就業競爭、求職競爭、企業客戶競爭,就會有人比別人賺得多
  • 唯一的替代是「中央調控經濟」,每個人薪資差不多、職業由中央分配
  • 納格爾認為這種制度雖然有人試過,但在自由與效率上的代價過高、不可接受

不廢除競爭經濟的話,只能直接攻擊不平等本身:

  • 對高所得課較高稅
  • 提供免費公共服務(普遍或針對低收入者)
  • 對最低所得者發現金(「負所得稅」negative income tax)

沒有任何方案能完全消除不應得的不平等。任何稅制都會對經濟(包括就業與窮人本身)產生難以預測的影響——救濟議題向來複雜。

重分配的爭議#

關鍵的哲學要點在於:

為了減少社經背景與天賦造成的不應得不平等,所需的措施必然涉及干預人們的經濟活動——主要透過稅收,政府把錢從一些人那裡拿走交給另一些人。

這不是因為被取走錢的人做了錯事(如偷竊或歧視),而是因為他們的行為累積出了不公平的結果

反對重分配的立場#

不認同重分配稅收的人會主張:

  • 政府不應干預人們,除非他們在做錯事——而產生這些不平等的經濟交易並沒有錯,是完全清白的
  • 結果本身也沒有錯:即便不應得、不是受害者的錯,社會也沒有義務修補
  • 「人生就是這樣(that’s just life):有些人比較幸運。我們只有在不幸是某人對另一人做了錯事造成時,才需要做點什麼」

立場之間的差異還包括:

  • 有些人較反對「出生社經階級造成的不平等」,但較不反對「天賦差異造成的不平等」
  • 後者他們認為是憑努力掙得的,沒有不公平

納格爾的立場#

納格爾本人認為,兩種來源造成的不平等都是不公平的。當某個社會經濟系統使一些人在無過錯的情況下承受顯著的物質與社會劣勢,且這種情況本可透過重分配稅收與社福制度來預防時,這就是不正義。

但要形成自己的判斷,你必須同時考慮

  • 哪些不平等成因你認為是不公的
  • 哪些救濟手段你認為是正當的

全球正義:更困難的問題#

本章主要討論的是單一社會內部的正義,但全球規模的問題更困難:

  • 各國之間的不平等遠比一國之內更大
  • 沒有可徵收世界稅、確保資源被有效使用的世界政府
  • 建立世界政府的可能性極低——這其實也好,因為一個全球政府很可能在許多方面都是糟糕的政府

全球正義仍是一個真實的問題,但在當前主權國家分立的體系下,我們很難知道該怎麼處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