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辭背景#

本篇〈成員身份〉(Membership)是路易斯(C.S. Lewis)於 1945 年 2 月向「聖亞爾班與聖塞爾吉烏斯協會」所發表的演講,該協會致力於在東正教與西方教會之間架設橋樑。原題按基督教傳統意為「互為肢體」;中譯藉《論語》「君子和而不同」之語譯之。

路易斯指出:魔鬼總是把成對的錯誤打發到世界上來,藉我們對某一錯誤的反感,把我們引入相反的錯誤。面對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之爭,關鍵不是擁抱哪一方,而是辨識出兩者背後共同的詭計。

現代對宗教的私人化誤解#

現代有句格言:「宗教乃人幽居獨處時所為之事」,語出懷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然而沒有一個基督徒能接受這一說法。

《新約》對「幽居靜修」(solitary religion)一無所知。從最早的文獻記載起,基督教就已經是體制化的(institutional)。教會是基督的新娘,我們互為肢體(members)。

把宗教侷限於私人領域,在現代世界中既悖謬又危險:

  • 悖謬:宗教領域大肆推舉個人,恰逢集體主義在其餘一切領域完勝個人主義的時代。孤獨(solitude)、清靜(silence)、私己(privacy)已瀕臨餓死,連帶冥思(meditation)與真正的友愛亦然。
  • 危險:現代世界一面說「你獨處時才有可能虔敬」,一面又悄聲說「我會留意讓你永不孤單」,等於把基督信仰移交到永不到來的地平線。

集體與有機體之別#

「成員身份」(membership)一詞源於基督教,卻被俗世採納,原有涵義蕩然無存。

  • 邏輯書中所說「某一類的成員」(members of a class)—指同質類(homogeneous class)中可互換的單元(units)。
  • 聖保羅希臘文 members 之原意—應譯為「器官」(organs),是本質相異而互補的肢體,不僅結構功能不同,亦有尊卑之別。

統一著裝的士兵、選民名冊上的公民,並非保羅意義上的肢體。家庭結構才足以說明此義:祖父、雙親、成年兒子、小孩、貓狗,正因彼此不可互換、各自成類,才構成「相異成員的統一」,甚至是「不可通約者的統一」。

囚犯具有號碼,沒有名字—這是集體觀念的極致。父親因被稱「父親」而失去姓名—這卻是互為肢體(membership in a body)。失去姓名的兩種情況,標明擺脫孤立的兩條相反道路。

成員作為肢體#

受洗時基督徒所歸入的並非「集體」(collective),而是一個「身子」(a Body)。其自然層面的肖像就是家庭。教會中的不平等不應被剝除:牧師與平信徒有別,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兒女有其權柄。人為的平等(artificial equality)是堕落之後的衣物—在政治生活中作為防止相殘的藥石實屬必要,但它是藥,不是糧。

順服乃自由之路,謙卑乃喜樂之路,合一乃個性之路。(Obedience is the road to freedom, humility is the road to pleasure, unity is the road to personality.)

結論:超越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

基督徒生活從集體中捍衛獨一無二之個性(single personality),不是藉著孤立他,而是賜給他在基督奧體(the mystical Body)中的一個「器官地位」。

  • 集體必有一死,我們必將永生;不朽是應許給人,不是應許給文化、體制、國家等抽象組織。
  • 與基督一同勝過死亡的,並非自然之我(the natural self),也非集體人群(the collective mass),而是「一個新的被造」(a new creature)。
  • 真正的個性並非起步時的已知條件,而是在永恆宇宙的結構中為我們預備的位置;當我們克己以「當位」(to be fitted into our places),個性才會臨到我們頭上。

基督教既不關心流行思想所理解的個體(the individual),也不關心群體(the community)。它對自然的個人主義不留情面,卻應許那些放下自我的人,永遠享有自身的個體生命。這就是「和而不同」的真義:合一乃個性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