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辭背景#

1941 年 6 月 8 日,路易斯(C.S. Lewis)應牛津大學聖瑪利亞教堂(Church of St Mary the Virgin)牧師 Canon T. R. Milford 之請,於這座建於十二世紀的教堂晚禱中作此最為著名的演講。此文首刊於《神學》(Theology)第 43 卷(1941 年 12 月),翌年由基督教知識普及學會(S.P.C.K.)以小冊單行本出版。

倫理觀的古今之變#

當今之世,若你問二十位好人,最高的德性(the highest of the Virtues)是甚麼,十九位會回答「無私」(Unselfishness);可是若以同樣的問題去問古代偉大的基督徒,幾乎每位都會說是「愛」(Love)。

一個否定性的語詞(a negative term)取代了肯定性的語詞(a positive),這並非單純的語詞變換:

  • 「無私」這一否定觀念暗示,首要之務並非為他人謀求好處,而是自己不圖好處
  • 彷彿我們的「禁欲」(abstinence)而非他人之「幸福」(happiness)才是重點所在
  • 這並非基督教的「愛德」(virtue of Love)

新約聖經多處講到克己(self-denial),卻從未說克己本身就是目的。聖經告訴我們,克己並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是為了我們可以追隨基督;而且關於我們追隨基督最終會尋見的東西,幾乎每一條描述都包含著對渴慕(an appeal to desire)的激發。

若以為渴欲自身好處並熱切希望樂享(enjoy)此好處是壞事,這乃是康德與斯多葛學派(the Stoics)暗度陳倉,並非基督信仰之一部分。

我們的渴慕過於微弱#

福音書中毫不諱言獎賞之應許(promises of reward),且應許大得驚人。由此可見,我們的主發現我們的渴慕(desires)並非過強,而是過弱。

我們是三心二意的受造,當無限之喜樂(joy)饋贈給我們時,我們卻耽溺於酒、性與野心,恰如一個無知孩童,他情願在貧民窟繼續玩泥巴,因為他無法想像海邊度假到底意味著甚麼。我們實在太容易心滿意足了。

獎賞並非交易#

奖賞分為多類:

  • 與所求事物無天然聯繫者(如為金錢而娶妻)才是交易
  • 真正的「正當獎賞」(proper reward)並非附加物,而是該活動本身之圓成(consummation)
  • 婚姻之於愛情,勝利之於戰爭,皆是如此

至於希臘文初學者,他尚不能像戀人展望婚姻般展望索福克勒斯(Sophocles)之美,因此起步階段難免有些近似交易的處境;然而樂享(enjoyment)會在辛勞中萌發,渴慕能力本身就是一種「初步獎賞」(a preliminary reward)。論到天堂,基督徒的處境亦復如是:唯有藉由不斷的順服(obedience),方能逐步生出對終極獎賞的渴慕。

渴慕(Sehnsucht)的指向#

談論這份對「自己那方遙遠國度之渴慕」(this desire for our own far-off country),我感到有些惶悚,甚至有些下作。因為我是在試圖揭開各位心中那樁「難以平撫的祕密」(inconsolable secret):

  • 它深深刺痛了你,以致你出於報復,稱之為鄉愁(Nostalgia)、浪漫情懷(Romanticism)或少年意氣(Adolescence)
  • 它令人心碎又令人心醉,每次貼心對談呼之欲出時,我們卻又吞吞吐吐,不禁啞然失笑

最常見的權宜之計,是稱它為「美」(beauty),以為這樣便有了個了斷。華茲華斯(Wordsworth)的權宜之計,是把它等同於自己過去的某些時光。這一切都是自欺欺人——華茲華斯若真回到那些時光,他所找到的也不是事情本身(the thing itself),而僅是其提示物(reminder)。

我們以為美就在其中的書籍或音樂,一旦信靠它們,便會辜負我們。它不在(in)這些事物之中,只是經由(came through)它們而來;它們給我們帶來的,是對它的渴慕(longing)。

這些事物若被誤認為事情本身,便會淪為又聾又啞的偶像(dumb idols),令其崇拜者心碎。它們僅是:

  • 我們尚未見過之花的香氣
  • 從未聽過之曲調的回響
  • 從未造訪之國度傳來的消息

渴慕作為跡象#

我們的全部教育,幾乎都旨在壓制這一羞澀而又固執的內心呼喊;幾乎所有的現代哲學都竭力說服我們,人類的美好(good of man)可以在塵世找到。然而:

  • 「肚子餓,並不能證明他將得到麵包」——但人之飢餓,確實證明了他這一族類藉攝食補養身體,且世間存在著可食之物
  • 同理,我對天堂之渴慕雖不證明我必能樂享天堂,卻是一個很好的跡象,表明天堂存在,將有人樂享它
  • 一男子可能愛一女子卻贏不得她的芳心;可是「墜入愛河」若發生在無性世界,那才是吊詭怪事

聖經以象徵描畫天堂#

聖經所給予的描述只是「象徵性的說明」(a symbolical account)。天堂依定義在我們經驗之外,而一切可理解的描述必涉及經驗之內的事物。聖經中的天堂意象與我們渴慕自個兒所造的圖景一樣,都是象徵;其差別僅在於聖經意象具有權威(authority),出自比我們更親近神之人,並經數世紀基督徒見證之檢驗。

聖經中的應許大致可濃縮為五點:

  1. 我們要與基督同在
  2. 我們會像祂那樣
  3. 以諸多意象(imagery)說明我們會得「榮耀」(glory)
  4. 我們會得飽足、進入筵席或得歡欣
  5. 我們會在宇宙中擁有某種職位——主理城鎮、審判天使、成為神殿柱石

應許之所以多樣,並非意味著神之外尚有其他事物能成為我們的終極喜樂;只是因為神比人大,為防我們以個人情愛之貧乏經驗想像祂臨在之喜樂,故提供數種變換的形象,使其相互補正。

榮耀的雙重意涵#

「榮耀」(glory)這觀念在新約與早期教會文獻中極為醒目。對我而言,「榮耀」起初有兩個意思:

  • 聲名(fame)——近乎罪惡
  • 光耀(luminosity)——近乎可笑

關於前者,渴慕聲名似乎是一種爭競激情,屬於地獄而非天堂;關於後者,誰又希望成為一只有生命的電燈泡呢?

第一義:得神的嘉許#

可是當我細究之下,竟發現弥爾頓(Milton)、約翰遜(Samuel Johnson)、阿奎那(Thomas Aquinas)等不同的基督徒,都坦率地將天堂之榮耀理解為「聲名」或「令聞嘉譽」——不是受造之間的聲名,而是神所授予的嘉許(approval)或欣賞(appreciation)。

這想法合乎聖經。從耶穌的比喻中無法去除這神聖榮譽:「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馬太福音 25:23)

無人能進入天堂,除非像小孩的樣子。在好孩子身上,最明顯的就是其受到稱讚時那巨大而毫不掩飾的快樂。

我曾誤以為是謙卑之物的東西,阻止了我去理解那最為謙卑、最像孩子、最屬於受造者的快樂——卑微者獨有的快樂:

  • 牲畜在人面前
  • 孩子在父親面前
  • 學生在老師面前
  • 受造物在造物主面前

當得救的靈魂得知自己竟得神之歡心,那一刻虛榮再無立足之地。她將擺脫「她配得上」的悲慘幻覺,最天真無邪地安於(rejoice in)神所造的她。完美的謙卑(humility)無須謙虛(modesty)——「她不會跟君王應酬客套」。

我們最終要面對的那副天顏(the Face),要么欢喜,要么严苛,必以或此或彼的表情转向我们每个人,要么赐予无可言喻的荣耀,要么施加无法挽回的羞辱。神怎麼看我們,遠比我們怎麼看神更為要緊。

榮耀的應許彷彿不可能實現——蒙神喜悅,如藝術家喜悅自己的作品,如父親喜悅兒女——這「彷彿是我們的思想承荷不起的榮耀重負」(a weight or burden of glory)。

渴慕與榮耀的銜接#

當我謹遵聖書那看似令人費解又拒人千里的描述回過頭來看,喜出望外地發現:

  • 這渴慕(desire)不僅能被基督信仰所應許的榮耀所滿足
  • 它還彰顯了我源初渴慕中我未留意的要素
  • 美曾向我們微笑,但並未邀我們共舞;它的脸庞轉向我們,卻不是為了看我們
  • 我們不甘淪為天地間的陌生過客

故而我們難以平撫的祕密之一,便是「渴慕得到承認、得到回應、渴慕我們與實存(reality)之間的鴻溝有座橋樑」。榮耀意味著得神好評、蒙神接納、得到神的回應、認可與歡迎,「進入萬物之中心」(the heart of things)。我們終生在叩的那扇門,最終會打開。

第二義:光耀#

我們將「像太陽那般光燦,將被賜予晨星」。我們不止想要看見美,還想要言語難以形容的另一件事——

  • 與所見之美聯合
  • 進入它裡面,把它迎入我們裡面
  • 沐浴其間,成為它的一部分

詩人們訴說西風彷彿已真的注入人類靈魂深處,雖然它注不進去。古代神話與現代詩篇,作為歷史似是謊言,作為預言卻離真理不遠。終有一日,人類靈魂情願順服,如同無生之物的順服那般完全,我們就要披戴自然之榮耀,甚至披戴更大的榮耀——相比之下,自然只是個初稿。我們受召經由自然、超乎自然,進入自然隱隱反映的真正榮光。

鄰人即不朽靈魂#

十字架總是走在冠冕之前;明天終究是「週一早晨」。沉思這些玄想有何實際用處?至少有一項:

我們每個人或許會拼命去想自己日後享有的榮耀,卻很少深思鄰舍日後所要享有的榮耀。「我的鄰人之榮耀」這一重任、重負,我理應背負。此重任如此之重,唯有謙卑才扛得起,驕傲的脊樑會被壓斷。

我們要牢記:

  • 你與之交談的最不起眼最無趣的人,或許有一天會成為這樣一個受造——你若現在見到,怕會禁不住頂禮膜拜
  • 或者會墮為如此可怕、如此敗壞的存在,你現在若碰見過,恐怕只能在噩夢中遇見

活在這樣一個具有此等「可能性」的社會中,是實實在在的嚴肅之事。在某種程度上,我們終日都在彼此扶持,走向或此或彼的「定命」(destinations)。

世間並無普通人(ordinary people)。你與之交談者,從非可朽之輩(a mere mortal)。國族、文化、藝術、文明——這些都是會朽壞的,其生命與我們相比,蜉蝣般短暫。倒是那些我們與之玩笑、與之共事、與之成婚、甚至輕慢、任意對待的對象,才是不朽的——要么是不朽的恐怖,要么是永遠的光輝。

結論:在嚴肅與歡悅之間#

這並非意味著我們得永遠板著面孔活著。我們必須遊戲。但我們的歡悅(merriment)必須屬於這一類——它存在於從一開始就彼此認真的人之間,不輕浮、無優越感、沒有偏見。

我們的仁愛(charity)必須是真正珍貴的愛,帶著深深的罪感。儘管我們深愛罪人,卻不一味容忍或縱容,那只會敗壞愛,恰如輕浮敗壞歡悅。

領受聖餐之時,除聖餐之外,鄰座可能是你耳目之內最為神聖的對象。假如他就是你的基督徒鄰居,他就幾乎一樣神聖。因為基督就隱藏在他裡頭——既是榮耀者又是受榮者,榮耀本身(Glory Himself),真真實實地就隱藏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