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的邏輯都比較簡單。別人犯了邏輯錯誤,只要你好好給他講理,他其實能明白。學會識別常見邏輯錯誤,你就能隨時抓住「對方辯友」的漏洞。
本節講三個最常見的邏輯錯誤。
1. 逆命題的錯誤#
基本概念#
最基本的邏輯推導是 A ⇒ B(讀作「A 推出 B」)。
- 我們稱之為「命題」
- 命題是有方向的:A ⇒ B 成立,則 A 是 B 的「充分條件」,B 是 A 的「必要條件」
- 調轉方向,命題 A ⇒ B 的逆命題是 B ⇒ A
命題和逆命題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一個命題成立,不能代表它的逆命題也成立。
國足例子#
國際足聯規定,一個國家的國家隊隊員必須是該國公民。那麼:
命題:入選中國隊 ⇒ 是中國公民 ✓
逆命題:是中國公民 ⇒ 入選中國隊 ✗(顯然不成立)
中國公民是入選中國隊的必要條件,而入選中國隊則是中國公民的充分條件。
微博例子#
一位女權主義者發微博說:「所有女性都經歷過性別歧視。」
命題:你是女性 ⇒ 你經歷過性別歧視
有人反對:「不對啊,我是個男的,我也經歷過性別歧視!」
這個反對是無效的——這個反對者真正反對的其實是上面命題的逆命題:
逆命題:你經歷過性別歧視 ⇒ 你是女性
他說的跟人家說的完全是兩碼事。這位反對者強烈想說話,可是他說不到點子上——他有反駁的意願但沒有反駁的能力。
2. 否命題的錯誤#
邏輯否定 vs. 極端否定#
如果我說「橘子比蘋果好吃」,你該怎麼否定?
直覺答案可能是「蘋果比橘子好吃」——這個答案是錯的。
正確的否定是「橘子不比蘋果好吃」——因為哪怕橘子和蘋果一樣好吃,我說的命題也錯了。
「橘子不比蘋果好吃」是邏輯否定。如果你非要說「蘋果比橘子好吃」,那就是極端否定。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喜歡用極端否定,但那是不合邏輯的,你應該使用邏輯否定。
各種例子#
| 命題 | 極端否定(❌) | 邏輯否定(✓) |
|---|---|---|
| 小張是個好演員 | 小張是個壞演員 | 小張不是個好演員(可能是平庸演員,但不等於他是壞演員) |
| 全球變暖絕對是真的 | 全球變暖是假的 | 全球變暖可能是真的。也許是真的、也許是假的,我們現在還沒有充分的證據 |
| 吃保健品對你的身體有好處 | 吃保健品對身體有壞處 | 吃保健品對你的身體沒有好處。沒有好處,不一定就有壞處 |
| 小王是男的 | 小王是女的 | 小王不是男的。不是男的,不一定就是女的。有說法認為 1.7% 的人是雙性人 |
| 奧巴馬是黑人 | 奧巴馬是白人 | 奧巴馬不是黑人。事實上奧巴馬父親是黑人,母親是白人,所以奧巴馬是個混血兒 |
| 所有女性都經歷過性別歧視 | 根本就沒有性別歧視,女性地位比男性高 | 有些女性沒有經歷過性別歧視 |
為什麼人們愛用極端否定?#
- 否定黑,不一定非要說它是白的;灰色足以否定黑,但灰色不太符合我們的思維習慣
- 中文、英文裡所謂「反義詞」其實都是不合邏輯的——黑的反義詞是白嗎?什麼對白、上對下、左對右,你要對對聯才行,但從邏輯角度來講,要否定黑,不一定是白,它可以是灰;要否定左,不一定是右,它可以是中間地帶
- 人們就是太喜歡使用極端否定了,就好像邏輯否定還不過癮似的
實際例子:食品安全舉報#
2019 年網上熱點:某中學家長指責學校給孩子吃變質食品。家長網上貼了照片,有人說那些照片是家長擺拍的——某學校的食品確實過期了,但家長們覺得光這麼說不夠震撼,就人為製造了一些過期食品的照片發到網上,希望引起更大規模輿論關注。
這個做法脆弱。我們需要用謊言打擊那些說謊的人嗎?是事實還不夠有力嗎?我們為什麼需要用極端否定呢?難道邏輯否定還不夠有力嗎?
3. 應該指責誰?「與」和「或」#
小明考試沒過#
小明考試沒過,家長指責小明不好好學習。小明說這是因為老師不負責任。家長又說:那為什麼別的同學能考好呢?如果你努力學習,就算老師不好,你也應該能考好。
小明的學習其實是一個「與(and)」邏輯。設想需要兩個因素:
- A:小明努力
- B:老師好好教
A 和 B 同時起作用,才能導致 C:小明通過考試。
這個局面是:A and B ⇒ C
現在 C 被否定了,邏輯上就需要「非(A and B)」。而從邏輯上來說:
非(C) = 非(A and B) = 非(A) or 非(B)
「or」也就是「或者」。
比如「小張是個青年女性」,這話是說「小張是個青年 and 小張是個女性」。要否定這一點,就是小張或者不是青年,或者不是女性,或者既不是青年也不是女性。
邏輯結論#
如果一件事是幾個原因綜合促成的,那只要其中任何一個原因不成立,這件事就可以不發生。
從邏輯上講,你可以指責任何一方。而如果你一上來就專門指責其中某一方,那就是不合邏輯的。所以家長不應該指責小明。
小明完全可以非常有邏輯地這麼反駁家長:「我考試沒過這件事可以有各種原因——也許是我不努力,也許是老師不好好教,也許是這次考試太難了,也許是我病了,也許是我國的教育體制逼著我這樣的文藝青年去死記硬背那種考試知識,根本就是個錯誤,也許各方都有問題,整個系統都不對。」
更嚴格的因果判斷#
- 嚴格意義上的因果關係是不存在的,但我們可以在概率意義上做判斷
- 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的「but-for」判斷
- 朱迪亞・珀爾(Judea Pearl)《為什麼》一書中用「充分概率」和「必要概率」的計算
但日常判斷完全可以很簡單很符合邏輯:
- 眼鏡掉到地上摔碎了——難道應該怪地太硬嗎?肯定要怪自己不小心
- 里皮(Marcello Lippi)執教國足——虎撲上有人說,這回我們終於能破解中國足球的一個重大謎團了:中國隊不行,到底是球員不行還是教練不行?(因為此前每一個中國隊主教練都被球迷說不行,而我們公認里皮是絕對行的)
結論#
人們犯邏輯錯誤,或者是因為某種強烈情緒所刺激,或者是出於某種目的想要跳過邏輯、提出很激烈的說法。而邏輯,總是要求你慢一點、輕一點,說得淺一點。
邏輯要求你不被感情挾持,保持理性的克制。這做絕不是軟弱,講邏輯才是最硬的,能確保自己不受攻擊。
以前毛澤東頭腦特別清醒,曾經提出過一個「對蔣鬥爭三原則」——有理、有利、有節。在作者看來這比「矯枉必須過正」高明許多。
- 講邏輯就是有理
- 不犯邏輯錯誤,首先保全自己不受打擊,才可能有利
- 不搞極端否定,堅持邏輯否定,就是有節
講邏輯,有理、有利、有節,你在任何爭論中都會立於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