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上帝……既與人類一起受苦(以十字架為其至高點),然而也在某種意義上對苦難擁有主權。這兩個信念都曾是(現在也是)傳統基督教以下聲明的核心:苦難最終有某種意義,三一上帝能夠提供脫離它的救贖。」
—— 羅納德·理特格斯(Ronald Rittgers)
聖經對苦難的描繪精細而多面向,呈現兩組根基性的平衡真理。除非我們同時堅持這兩方面,否則苦難就不可能具有任何意義,也無法有終極的解決方案:
- 苦難既是公義的,又是不公義的
- 上帝既是有主權的上帝,也是受苦的上帝
本章先處理第一組平衡,再進入第二組。
一、苦難的兩個面貌:公義與不公義#
1. 公義面:苦難是罪的後果#
世界的苦難源於罪(《創世記》1-3 章)。自然之惡與道德之惡,是人與上帝關係破裂的結果。
《箴言》的視角:《箴言》充滿了「賞罰正義」的例子——辛苦工作會帶來興旺發達,懶惰造成缺乏。這些苦難是因為觸犯了宇宙的道德秩序。
2. 不公義面:苦難是奧秘與荒謬#
然而,並非所有苦難都是罪有應得。《傳道書》生動地描繪了不公平的苦難:
「看哪,受欺壓的流淚,且無人安慰; 欺壓他們的有勢力,也無人安慰他們。 因此我讚歎那早已死的死人, 勝過那還活著的活人。 並且我以為那未曾生的, 就是未見過日光之下惡事的,比這兩等人更強。」
—— 傳道書 4:1-3
所以他寫道:「我所以恨惡生命;因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為煩惱,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道書 2:17)。這裡「虛空」的希伯來詞,近似於人類的罪進入世界後,出現在世上的「徒勞」。
3. 智慧書的三重視角#
聖經學者高偉勳(Graeme Goldsworthy)指出,《箴言》、《傳道書》、《約伯記》對於苦難有不同卻又互補的視角:
| 書卷 | 視角 | 對苦難的描述 |
|---|---|---|
| 箴言 | 秩序的真實 | 強調苦難與錯誤行為的連結——上帝的道德秩序仍然完好 |
| 傳道書 | 秩序的困惑 | 世上有令人費解、不公平的苦難——虛空、徒勞、無意義之感 |
| 約伯記 | 秩序的隱藏 | 道德秩序仍然完好,但從人的眼前被隱藏了——有許多苦難分配得不成比例 |
結論: 即使仍有為數可觀的「詩學正義」(poetic justice,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還是有許多苦難是分配得不成比例、不公平。好人有可能、而且確實英年早逝。
二、世界秩序的獨特創造觀#
1. 對比其他創造神話#
舊約學者馮拉德(Gerhard von Rad)指出了希伯來聖經的獨特之處。其他遠古創造記載,都把世界描述為「因著神明或其他超自然力量間的戰鬥、衝突而出現」:
- 按照這些看法,就是有多個權力中心不斷地衝突、關係緊張
- 意味著基本上世界是一個混亂之處,任何事情都會可能發生,端看是由哪種權勢占了上風
- 這種看法在今日科學唯物主義者的作品中又再次出現:他們將宇宙視為暴力、盲目力量的產物,最重要的特徵就是力量和權勢
2. 聖經的獨特創造觀#
然而聖經告訴我們,世界是一位全能上帝所創的結果:
- 祂沒有對手,其創造的方式也不是像戰士贏了一場戰鬥那樣
- 而是如同藝術家創作出一件奇妙和美好的藝術品
- 作為一位藝術家,祂純粹是因為喜歡而創造(箴言 8:27-31)
因此世界存有一種模式、一種構造(structure)——一套複雜的根本設計秩序。
3. 道德秩序基於公義而非權勢#
「聖經的智慧是:有能力去面對生活的現實。」——馮拉德
- 權勢和自利也許在短期內會表現出成功
- 但它們在一位良善公義上帝所造的世界中,最終不會「有效」
- 殘忍、自私的權勢不僅有罪,更是愚昧——它帶來孤單、空虛和毀滅
- 忠誠、正直、無私的服務和愛不僅是對的,而且有智慧——因為它們符合真實的構造
三、反對因果報應:上帝的一貫立場#
1. 耶穌的明確教導(約翰福音 9)#
在《約翰福音》9 章中,耶穌治好了一位瞎子,然後苦口婆心地向他的門徒表明:
- 這個人之所以處於那種狀況,並非因為他自己或是其父母的罪
- 乃是為了成就上帝那深不可測的旨意
- 受苦的人,不應該因為他們的狀況而自動遭受譴責
2. 心理學的警告:Mel Lerner 的發現#
心理學家梅爾·勒納(Mel Lerner)已經證明了,多數人都有一種深切的渴望去相信「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 尤其在無法懲罰作惡之人的情況下,他們會更傾向於去怪罪悲劇的受害者
- 這是來自人類想要理解事物的一種正常衝動
- 但也可能是出於人類相信「我是在掌控自己生活中深層的需要」
- 人們想要相信:「那不可能會發生在我身上,因為我更聰明、更好,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聖經的評價: 並沒有去吹捧非受苦之人,並且是對受傷的人更為友善。有許多苦難是充滿奧秘並且不公義的。
四、苦難是上帝的仇敵#
1. David Bentley Hart:南亞海嘯後的宣告#
雖然聖經堅持苦難沒有在上帝的掌控之外,但關鍵是我們要認識「邪惡是上帝的仇敵」。在 2004 年傷亡慘重的南亞海嘯之後,神學家大衛·班特利·哈特(David Bentley Hart)在一篇文章中寫道:
「論到死於白喉病而痛苦的小孩、遭受癌症肆虐的年輕母親、一瞬間被大海捲走的數萬名亞洲人、在死亡集中營、古拉格和人為饑荒中被殺的數百萬人……我們的信仰是在那位上帝身上——祂來拯救祂的被造界脫離罪的荒謬和死亡的虛空,所以我們可以完全恨惡這些事情……若以安慰而言,當我們在找尋時,我想不到有比『當看到孩子死去時,我看到的不是上帝的臉,而是祂的仇敵的面孔』這種巧妙的認知,還要更好的。正是……這種信仰……釋放我們擺脫了樂觀主義,教導我們以盼望取而代之。」
2. 拉撒路墳前的耶穌:怒氣而非悲傷#
我們在《約翰福音》11 章中可以看到這方面的真理。當耶穌去拜訪祂那剛剛過世的朋友拉撒路,來到墳前時,多數譯本都說耶穌「再次深深地憾動」或是「他心裡歎息」(11:38)。
但是這些翻譯的語氣都太弱了。福音書作者約翰所使用的希臘詞意思是「充滿了怒氣」。這是一個令人驚訝的詞彙。神學家華腓德(B. B. Warfield)寫道:
「約翰所告訴我們的是,事實上耶穌來到拉撒路墳前的狀態,並不是難以控制的悲傷,而是無法抑制的憤怒。」
3. 加爾文的詮釋:對「暴政」的怒氣#
華腓德倚靠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對同一段經文的註釋,給出了一個引人注目的答案:
「看到馬利亞及其同伴傷心的情景,讓耶穌生氣了,因為這非常尖銳地讓祂意識到死亡的邪惡,它的不自然,它的『暴政』(11:38)。祂在馬利亞的悲傷中『深思到』所有人類的普遍性悲慘,因而爆發出對欺壓人類之人的憤怒。難以撲滅的憤怒抓住了祂;祂整個人都激動起來……祂怒氣的對象正是死亡以及在死亡背後擁有死亡權勢的那一位,也就是祂來到世上所要摧毀的。」
耶穌走向墳墓跟前,「像是一位準備戰鬥的勇士」。
這意味著什麼: 邪惡是對上帝美好創造的侵犯。耶穌的怒氣告訴我們,祂不冷淡地漠不關心,而是針對仇敵的熊熊怒氣。祂代替我們出手,不僅救我們脫離那欺壓我們的邪惡;祂也在我們的受壓中感同身受、同甘共苦,並且在這些情緒的驅動下為我們完成了救贖。
五、上帝的主權:令人目瞪口呆的相容論#
我們要開始考察的第二套平衡真理,是雙重教導:「上帝是有主權的上帝,但也是受苦的上帝」——對應於哲學家所描述的「全能」與「全善」的上帝。
1. 相容論(Compatibilism)#
聖經裡「上帝有主權」的教義,有時會被稱作相容論。聖經教導上帝完全掌握歷史上所發生的一切,但是祂是以「人類要為他們自由選擇的行動及其後果負責」這種方式來施行掌權。
「『上帝百分之百有計畫的引導』也充滿在要為自己行為負上百分之百責任的人身上——這兩者是同時成立的。」
2. 對比古代與現代思維#
這種思考方式對於古代和現代的思考方式來說,都是違反直覺的:
| 觀念 | 描述 |
|---|---|
| 希臘的命運觀 | 伊底帕斯(Oedipus)註定弒父娶母。他逃避的籌算,最後只加速了它的實現 |
| 伊斯蘭的天命觀(Kismet) | 一切命定;選擇無關 |
| 基督教的主權觀 | 上帝的計畫透過我們的選擇來完成,不繞過它、不與之相對 |
在基督教的觀念中:
- 我們的選擇會有後果
- 上帝從未強迫我們做任何事——我們總是做自己最想做的
- 上帝透過我們自願的行動,完全地成就了祂的旨意
3. 聖經的明確教導#
聖經始終在上帝的計畫與我們的行動之間,預設這種「相容論」:
- 以弗所書 1:11: 上帝是「隨己意行、做萬事的」那一位。「萬事」代表上帝的計畫包括了「小事」
- 箴言 16:33: 「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甚至連拋一枚硬幣,都是祂計畫的一部分。從終極來看,沒有所謂意外的事
- 詩篇 60:3: 「你叫你的民遇見艱難;你叫我們喝那使人東倒西歪的酒。」——祂的計畫也包含了壞事
六、聖經範例:自由意志與神聖主權的交織#
1. 約瑟的故事:同一事件的兩種視角#
約瑟接受了上帝是如何使用他的兄弟將他賣為奴隸的惡行,來成就偉大的善事:
「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創世記 50:20
注意,約瑟的前提是「他們所做的是惡的」——他們的「意思」是要害人、是故意的。但他又說上帝的計畫推翻了這點。約瑟這番話的新約版本是: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 羅馬書 8:28
2. 耶穌十架:最極致的例子#
在《使徒行傳》2:23,彼得再次告訴我們:耶穌被釘十字架是「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然而殺他的人也犯了不義和「無法」的罪。
耶穌自己把這些真理放在一起: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路加福音 22:22
基督的門徒向上帝禱告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使徒行傳 4:27-28)。耶穌的受苦和死亡是一件極大的不公義事件,然而它也是上帝確定計畫的一部分。
3. 法老的心:雙重敘述#
聖經中最精彩的例子之一,可見於《出埃及記》7-14 章。摩西呼籲法老廢除對以色列人的奴役,但法老心裡「剛硬」,頑固地拒絕讓以色列人離開。經文精彩之處就在於:
| 經文 | 敘述 |
|---|---|
| 出 7:3;9:12;10:1;11:10;14:4、8 | 上帝使法老心剛硬 |
| 出 8:15、32;9:34;10:3;13:15 | 法老自己心剛硬 |
兩者次數幾乎一樣。 究竟是怎麼回事?到底是上帝做的,還是法老做的?聖經對兩者的回答為:「都是」。
4. 亞述是「我怒氣的棍」#
在《以賽亞書》10 章中,上帝稱亞述是「我怒氣的棍」(10:5)。祂說,祂是在使用亞述懲罰以色列的罪,然而祂也要亞述為自己所做的負責:
「我要打發他(亞述)攻擊褻瀆的國民(以色列)……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心也不這樣打算。他心裡倒想毀滅。」—— 以賽亞 10:6-7
雖然上帝按照祂智慧和公義的計畫,使用亞述成為祂的杖,但那個國家的內在動機並不是熱心行義,只是具殘忍和驕傲的渴望想去統治別人。所以上帝也會審判祂用來施行審判的器皿。
5. 雅各:罪並未使他落入「次等計畫」#
看看先祖雅各生活中的罪。雅各欺騙了他的父親,搶奪了他的兄弟,結果他必須逃離家園,在外地經歷了極大的苦難和不公:
- 然而卻在那裡遇到了他一生所愛之人,並且生兒養女
- 甚至耶穌都是其兒女的後代
- 很明顯地,他的罪並沒有使他落入生活中的「次等計畫」——一切都是上帝給他之完美計畫的一部分,甚至是上帝救贖世界計畫的一部分
- 但是,他難道就因此不用為自己的罪負責任了嗎?不,他還是要!
- 他難道沒有因為其愚昧行為而受苦嗎?不,他還是承受了!
只是上帝仍然毫無動搖地掌權著,而雅各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起全責。
七、主權的實際應用:雙重動力#
基督教關於上帝主權的概念,是一項令人驚歎且實際的原則。沒有人可以宣稱自己準確地知道該如何讓這兩項真理配合在一起。然而,即便在我們一般經驗裡,對於要如何不侵犯人的自由意志,卻能引導人往前,我們都會略知一二。一位好領袖有一部分的工作,就是要如此,那麼,為什麼無限的上帝不可以完美地這麼做呢?
1. 上帝的主權是奧秘,但並非矛盾#
這項教義給予我們極大的動力與安慰:
- 責任的動力: 我們有很大的動力可以使用智慧和意志,來產生最好的果效;但同時也該知道,上帝會要我們為之負責,我們也會因為愚昧和邪惡而承擔後果
- 絕對的應許: 我們不可能在終極上搞砸我們的生活,即使有失敗和困難,它們也會被用來成就上帝的榮耀和我們的益處
2. 避免兩種極端#
若偏廢其一,我們就會陷入:
- 若只相信主權而忽略責任: 陷入宿命論、被動、推卸責任
- 若只相信責任而忽略主權: 陷入焦慮、絕望、失去終極盼望
結論:
知道邪惡和悲劇並非上帝原初設計的一部分(所以我們可以哀傷),但它們仍被納入祂智慧的計畫中(所以我們可以盼望)。《羅馬書》8:28 的應許「萬事互相效力」,是我們在困惑中最大的安慰。
上帝既是歷史的主,同時祂也是進入歷史的弱者——下一章將進入這第二組真理的另一面:上帝的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