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命題#

接著,我們可以藉由依經驗檢驗那些我們共享的模式,來逐步改進它們:我們能極其簡單地判定這些模式是否讓我們的環境活起來——靠的是辨認它們讓我們有什麼感受。

上一章說明了人如何把一個模式表述出來、使它明確,好讓他人使用(許多這類模式已寫進本系列第二卷《模式語言》)。但至此仍毫無保證任何一個模式真的有效。每個模式都意在成為生命之源、一個能自我維繫的生成性模式——但它實際上做到了嗎?我們如何分辨真正有效、深刻、值得仿效的模式,與只是空想妄念的模式?

第一道檢驗:模式的陳述在經驗上為真#

每個模式都是以下這種一般形式的指令:

  • 情境(context)→ 衝突的力(conflicting forces)→ 格局(configuration)

一個模式是好的,當我們能證明它滿足以下兩個經驗條件:

  1. 問題是真實的——我們能把問題表述為在所述情境中確實發生、且在該情境中通常無法化解的力之間的衝突。這是一個經驗問題。
  2. 格局解決了問題——當所述的部分安排出現在所述情境中,該衝突能被化解,且無副作用。這也是一個經驗問題。

由於這兩個條件都是經驗性的,模式不是任意的意見,而是可以一再核對是否為真的經驗陳述。正因模式對「世界中什麼行得通、什麼行不通」做出經驗主張,它才能被人們以深層的方式共享、討論、爭辯,並取得共識。

但「逐句為真」並不足以讓模式活起來#

亞歷山大指出一個關鍵的不足:一個模式不會僅僅因為它的各個組成陳述逐一為真,就是活的。

  • 一個模式可能在「問題真實」「格局解決問題」這兩點上都成立,卻仍無法讓場所真正活起來。
  • 原因在於:模式可能化解了它所明確列出的那些力,卻在過程中與許多它未曾言明的力相衝突,或本身製造出新的不適。

因此,僅靠逐項的經驗真確性還不夠。一個真正活的模式,必須在更整體的意義上化解情境中的力——不只化解被列舉的力,也與所有未被言明、卻真實存在的力和諧共處。

第二道、也是更深的檢驗:整體性與感受#

要判斷一個模式是否真正活著,最終必須回到無名品質(the quality without a name)——那種自我維繫、自我創造的整體性。

一個模式的最終檢驗,在於它所創造的格局是否讓那些力得以「安歇」(at peace)。當力被化解,場所會是舒適、和諧、整體的;當力未被化解,我們會感到不適或內在衝突。我們以這份舒適或不適來辨認模式是否化解其力——於是感受(feeling)成為最終的仲裁者。

這並不使模式變得主觀任意。恰恰相反:

  • 不同的人深入自己內心的同一層次時,會對同一個模式是否讓人感到有生命,得出大致相同的判斷。
  • 正如科學假設,模式的有效性永遠無法被最終、毫無疑問地證明;但這不改變它在本質上是一個或多或少為真的經驗陳述。它代表我們目前對「何種安排能解決所呈現問題」的最佳猜測,需依新經驗不斷檢驗、修訂。

模式的真實性#

模式的真實性,始終建立在人類如何經驗其世界之上:

  • 模式不是脫離人類而存在的抽象實體,而是具體的實體——每一個都描述人類生活中某些力之間的關係。
  • 它們不是任意的、不只是意見問題;它們描述世界中真實之力之間的真實關係,並可客觀地依「它們讓世界活起來的程度」來評判。
  • 力與格局之間的關係可被任何人檢驗與確認——這正是模式能被共享的基礎。

因此,儘管當代常識認為環境與美這類事情沒有客觀標準,我們看到其實是有的:模式是客觀的、可共享的、可檢驗的,並最終可依一切建造與一切生命共有的那個偉大判準——它們讓我們的世界活起來的程度——來評判。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得以再次擁有共通語言的基礎:模式既經得起經驗檢驗,又能在共享它的人們之間一再被各自確認。這份「模式可以是真、也可以是假」的事實,正是讓一座城鎮的人們得以共同打造一種活語言的關鍵——這也是接下來各章所要展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