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失憶:蓋格序列為何被遺忘#

20 世紀初,當文化派終於確立「眼睛沒問題、語言才是關鍵」時,下一個邏輯命題本應是:

既然各文化可隨意命名色彩,為何全世界毫無關聯的語言竟然都按相同的順序(紅 → 黃 → 綠 → 藍)獲得色彩詞?

但學界沒有去回答這個問題,反而集體失憶:在隨後的數十年裡,蓋格(Lazarus Geiger)整個演化序列從學術視野中被抹除。

失憶的時代背景:對「演化階序」的反感#

要理解這場失憶,必須回到當時人類學的世界觀大轉變:

  • 19 世紀觀點:「未開化民族」在生理上不如歐洲人,是人類演化途中的「停滯點」
  • 1904 年聖路易斯世界博覽會:將異國民族依「演化程度」分村展示,以矮黑人為「最接近亞人類/類人猿」
  • 後天遺傳論的崩塌(魏斯曼〔Weismann〕之後):原始性不再被視為「天生」,而是文化產物
  • 新人類學的信條:每個文化必須以自身為標準理解,禁止任何「演化階序」式的思維

蓋格的色彩詞演化序列剛好踩在這條紅線上——它把語言排成階梯,最簡單的色彩系統在底層、歐洲語言在頂層;而且更尷尬的是:這個階梯似乎是真的

於是學界乾脆迴避:有人提議蓋格序列可能只是樣本偏誤,或許未來會找到「先有黃後有紅」的語言(雖然從未找到)。蓋格因此被連同 19 世紀偏見一起潑出窗外。

取而代之:「色彩任意性」教條#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學界只剩下一個咒語——色彩語言因文化而異,毫無規律

學者年代主張
布隆菲爾德(Leonard Bloomfield)1933「物理學家視光譜為連續刻度,但語言以完全任意的方式劃分它」
葉爾姆斯列夫(Louis Hjelmslev)1940s每種語言「任意設定光譜邊界」
雷伊(Verne Ray)1953「光譜沒有所謂『自然』的劃分。色彩系統不基於任何心理、生理或解剖因素」

任意性教條的反例#

但這個立場其實一觸即潰:

  • 英語把光譜某段切成「黃 / 綠 / 藍」三個概念
  • 如果劃分真的隨意,理論上應有同等數量的語言把它切成「綠黃 / 土耳其藍 / 寶石藍」
  • 但前者有數十種語言採用,後者一個都沒有

Figure 4a: 英語的劃分——黃 / 綠 / 藍

Figure 4b: 一個假想的替代劃分——grellow / turquoise / sapphire(從未出現於任何語言)

更具體的例子:用三個色詞涵蓋整個色彩空間的語言:

  • 貝洛納語(玻里尼西亞):白/黑(含紫、藍、棕、綠)/紅(含橙、粉、暗黃)——有數十種語言這麼做
  • 「Ziftish」式(虛構):與貝洛納幾乎相同,唯獨「綠」歸到「紅」而非「黑」——沒有任何已知語言這麼做

Figure 5a: 貝洛納語的三色系統——susungu(白)/ unga(紅)/ unga(黑)

Figure 5b: 假想的 Ziftish 三色系統(綠歸入紅)

若色彩劃分真的任意,這兩種應該等頻出現。事實卻顯示:自然確實對劃分方式設下了限制。

1969 年的革命:柏林與凱伊#

加州柏克萊兩位研究者柏林(Brent Berlin)與凱伊(Paul Kay) 出版的《基本色彩詞:其普遍性與演化》(Basic Color Terms: Their Universality and Evolution)一夜之間翻轉了學界。他們從 20 種語言收集色卡命名數據(見下圖),得出兩項驚人結論。

Figure 6 上半:Berlin & Kay 使用的 320 色色卡(左半,列號 1-20)

Figure 6 下半:320 色色卡(右半,列號 21-40)。8 階亮度、40 色相,皆為最大飽和度

發現一:色彩命名並非任意#

各語言劃分光譜的方式遠非隨機;某些劃分方式被多種無關語言反覆採用,另一些則無人採用。

發現二:色彩詞的出現順序可預測#

各語言獲得色彩詞的順序是高度規律的——正是 101 年前蓋格已經提出的序列

黑 / 白 → 紅 → 黃 → 綠 → 藍

或修正版(保留兩種演化路徑):

黑/白 → 紅 → 黃 → 綠 → 藍
黑/白 → 紅 → 綠 → 黃 → 藍

沒有人記得這是蓋格在 1868 年就提過的事,於是這個序列至今被稱為「Berlin and Kay, 1969」。

「焦點色」概念#

柏林與凱伊提出焦點色(focus) 的概念:

  • 同一色名底下有無數深淺,但人類普遍覺得某些色塊「更典型」(如純紅、草地綠)
  • 即便不分藍綠的語言(如墨西哥的瑪雅語 Tzeltal,用 yaš 涵蓋整個藍綠區),其使用者選 yaš 的最佳代表時,也只挑純綠或純藍,沒人挑中間的土耳其藍

這顯示:即使語言把藍綠合併,人類大腦仍對「純綠」與「純藍」有特別的感受——這是文化任意論無法解釋的。

鐘擺擺向另一極端#

柏林與凱伊的結論幾乎回到格萊斯頓(William Gladstone)原始的立場:

主要的色彩是由自然賦予我們的。

他們宣稱:

  • 存在 11 個普遍的「自然焦點色」,正好對應英語的 11 個基本色
  • 文化唯一的自由是「決定要為其中幾個焦點色取名」
  • 一旦數量決定,自然就會接管一切:哪些焦點色獲得名稱、以什麼順序、邊界畫在哪裡

一如所有擺盪的鐘擺,學界輿論再次從一個極端衝到另一個極端:色彩語言被宣告為「人類概念統一性的最佳例證」,整個文化 vs. 自然之爭似乎被一錘定音地判給自然。

後續修訂:1969 年的主張被逐步軟化#

隨著樣本擴大、方法精進,柏林與凱伊的多數絕對主張被迫修正:

  • 棕色不一定是藍之後第一個出現的色名
  • 11 個「普遍焦點色」中,棕、紫、粉、橙、灰的「普遍性」站不住腳,僅黑、白、紅、綠、黃、藍六色仍可保留
  • 即便這六色,各語言的焦點選擇也並非完全一致
  • 出現了 1969 模型禁止的組合,例如:用同一個字涵蓋「黃、淺綠、淺藍」

「在限制內的自由」:均衡的現代觀點#

來回擺盪後,本書作者主張一個簡明的綜合原則:

文化在限制內享有自由(freedom within constraints)。 自然不是頒布鐵律,而是提示「最佳原型」;文化可以在這些原型周圍打轉,也可以略為偏離,甚至覆蓋。

為何「紅」永遠是第一個被命名的色彩?#

這是少數仍無例外的規律。自然原因

  • 與其他舊大陸猴一樣,人類對紅色有強烈反應(曾在動物園看到「穿紅衣勿靠近大猩猩籠」的告示)
  • 暴露於紅色會增加皮膚電阻(情緒激起的指標)
  • 演化邏輯:紅色標示血、危險、性(如雌狒狒大紅臀部代表發情)

文化原因

  • 簡單社會中血的重要性無可比擬
  • 紅色染料最容易製造,許多文化只用黑、白、紅作為人工色
  • 抽象的色彩感受隨「人工操控顏色的能力」而提升(呼應格萊斯頓 1858 年的觀察)

自然與文化在「紅」這一點上同向加成,這正是它永遠優先的原因。

為何藍總是最後出現?#

  • 藍色在自然中極為罕見:藍色染料極難製造,純藍花朵稀有
  • 即便天空與海洋是藍的,但「沒有實用的藍色物件可參照」,使「為這片虛空命名」變得不迫切
  • 黃綠雖較亮,但其文化重要性源自植物(成熟與否)、染料相對易製,因此優先於藍

格萊斯頓的最終平反#

繞了 150 年的圈子,許多現代色彩語言研究實際上不過是在重述格萊斯頓的洞見:

「對荷馬而言,色彩不是事實,而是意象;他描述顏色的字是借自自然物的隱喻字。當時沒有固定的色彩術語,每位真正的詩人都依自己的天才為自己選擇詞匯。」

人類學家康克林(Harold Conklin)解釋菲律賓哈努諾人(Hanunoo)為何把「新切的棕色竹片」稱為「綠」——因為「綠」字主要意義是「新鮮」。這個解釋幾乎可以一字不改地搬回格萊斯頓對 chlôros(描述棕色新鮮樹枝)的分析。

格萊斯頓也是第一個指出「明暗對比為主、色相為輔」是荷馬色彩系統的核心。當代研究只是換了複雜的術語重述同一觀念。

拉馬克主義也意外正確——只是位置弄反了#

格萊斯頓所依賴的拉馬克模式在生物學上是錯的(後天習得性狀不會遺傳),但用在文化演化上完全正確

一代人「拉伸」語言、創造出新色彩名稱,下一代學習母語時就「繼承」了這個特徵。 格萊斯頓全錯只在一件事——他把這件事歸到生理層面而非文化層面。

從色彩延伸到語言整體#

「在限制內的自由」這個框架可推廣到語言其他層面:

概念領域#

  • 強約束:貓、狗、鳥、玫瑰等界線分明的概念,全世界語言都會切出近乎相同的範疇
  • 弱約束:自然界線模糊處(如顏色、身體部位、抽象詞),文化的自由空間就大
  • 生疏不等於不自然:把「黃、淺綠、淺藍」併為一色聽起來很奇怪,但若該語言以亮度為主軸、把紅單獨切開,這個劃分自有其內在邏輯

親屬稱謂#

  • 巴西亞諾馬米族(Yanomamö):以同一字 šoriw∂ 涵蓋表兄弟與姻親兄弟;以 εiw∂ 同時指自己親兄弟與某些表兄弟(叔伯之子、姨母之子)
  • 英語的 cousin:含糊地涵蓋四種不同關係,亞諾馬米族會覺得難以忍受
  • 克勞系統(Crow system):把自己的父親與某些表兄弟(姑母之子)歸為同一概念

這些系統都有內在邏輯,只是與我們習慣的範疇不同——再次顯示「自然在概念上的約束有限,文化的自由空間極大」。

語法層面#

  • 日語、土耳其語的語序對英語使用者像「倒著說話」
  • 杭士基(Noam Chomsky)派的「參數變異」理論主張:所有語法變異不過是少數先天「開關」的不同設定
  • 反對派認為:語法變異的廣度遠非幾個開關能涵蓋;用文化演化解釋更簡潔

這場語法之爭仍在繼續。但本書下一章將要進入一個語法面向——複雜度——它一直被各派低估,且文化的影響其實遠比想像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