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從理論轉向實踐#

至今我們所談都是「理解」——世界的本性、我們對它的知識、推理的方法。但我們的推理大多並不是理論性的,而是實踐性的:思考該怎麼做、權衡各種行動方案。

倫理學與道德哲學是這一領域的核心,但不是全部——技術問題、美學問題同樣屬於實踐推理。本章不打算窮盡這些主題,而是試圖提供思考實踐問題的基本構件

真正的關懷#

從技術理性到「關懷」#

許多實踐思考是技術性的——目的已給定,問題是如何達成。修冰箱、種花、造橋皆是如此;不同任務需要不同的專業,沒有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思考方式」。

人們常說「目標由欲望(desire)決定」,但這只是近似真理。考慮:

  • 我寧可去航海,卻在割草。為什麼?並不是「我想割草」——也許我恨割草。
  • 是因為「該做了」、「這是我作為屋主的份內事」——這是關懷(concern),不是欲望。

因為關懷而行動」與「因為想做而行動」是不同的。

當情侶 Annie 因不得不離開 Bertie 時,Bertie 若以「你不想就不會去做,所以你就是想離開」進逼,這話傷人,且常常是不公的——因為 Annie 可能正為此沮喪不已,但事情仍必須去做

心理利己主義的謬誤#

有人主張:「有關懷必有對應的欲望——若我關懷割草,那我必然真的想要某物(如『心安』)。」由此推出心理利己主義(psychological egoism):「所有行為根本上都是利己的」。

這完全錯誤:

假設你想吃東西。若我把你打到反胃使你不再想吃——你就「得到你想要的」嗎?當然不是,你想要的是食物本身

同理:黑手黨教父要你殺死 Luigi。你以為他「真正想要」的是「免於 Luigi 帶來的緊張」,於是你給他一個 Luigi 已死的精心偽裝幻覺——你達成了他的願望嗎?當然沒有

我們的關懷之一,就是不要在「關懷是否被滿足」這件事上被欺騙

客體化他人關懷的危險#

當 Annie 關心自己的職涯,Bertie 卻不去思考如何協助她,反而想辦法消減那個關懷——「親愛的別煩,吃晚餐/生個孩子就不會擔心了」——他正是把 Annie 的關懷本身當成問題。

Annie 的問題是職涯,不是「對職涯的關懷」。Bertie 已客體化了 Annie 的關懷——這在第三章已警示過。

與關懷認同 vs. 客體化關懷#

有時我們不認同自己的某種欲望,反而希望擺脫之——例如想戒菸者不只想要香菸,也想擺脫渴望本身。把某個關懷重新分類為「渴求」或「強迫症」,本身就是一種疏離它、為擺脫它鋪路的策略。

但這條界線不總是清楚——Annie 是該認同自己的事業心,還是該設法疏離它?沒有試過很難知道。

什麼是關懷?#

有關懷」即「被某個想法所推動」。事物的某個面向「對我有重量」(自然的隱喻常與重量、壓力相關)。

  • 在審議行動時,這些面向是我們的理由(reasons)。
  • 我們也可在描述他人時用「理由」一詞——但要區分描述性(描述影響他的因素)與規範性(評斷那是不是好理由)的用法。

「她沒理由離開 Bertie」可能誤導——它可能是描述性的(毫無理由地衝動而為),也可能是規範性的(她的理由不夠好)。規範性的判斷應使用「應該」、「好的」這類字眼來標示。

內心的聲音#

私人偏好 vs. 公共期待#

有些關懷是私人且可選的——我喜歡蒸汽火車,「某地有蒸汽火車」對我有重量,但對你沒有也無妨。

有些關懷是我們期待別人也擁有的

  • 不欺騙、不違諾、不操控他人。
  • 不漠視會給他人帶來痛苦的事情。

這就把我們帶入倫理學的傳統領域:我們有權對彼此期待哪些關懷?

兩種詮釋方向#

「我們應期待彼此什麼」可有兩種詮釋:

  • 理想生活論:什麼是構成理想人生的關懷?
    • 荷馬式英雄:榮譽、地位、戰功。
    • 基督教聖人:愛上帝、抑制驕傲、博愛。
    • 儒家:對傳統的尊重。
    • 但「理想生活」恐怕高度受脈絡限制——適合此人此境,未必適合他人。
  • 行為界線論:什麼是言行的合理界線?踰越者做錯了,可受責備。
    • 期待誠實、合作、敏感、公正、善意——失之者落入他人的譴責範圍。

內化他者的目光#

內化」一套價值,幾近於內化他者的目光與聲音。承認他者對你有抱怨,就是把自己看作在他眼中跌落了——隨之而來的是自責、羞愧、罪疚。

多數倫理體系的核心都有某版本的金科玉律(Golden Rule):「己所欲,施於人」。

休謨:「告訴一個人他口臭,他會羞慚——儘管口臭並未對他自己造成任何困擾。」我們透過他人的眼光看自己。

當你的腳被鋼琴壓住,你的關懷是趕快移開它——若我意識到此事,我自然會分擔此關懷;若不分擔則可被指為冷漠。

真理與善#

認知主義 vs. 非認知主義#

考慮這個等式:

「X 的某個關懷是追求/推動/支持 p」 = 「X 認為 p 是好的/是行動的理由」

從哪邊讀向哪邊解釋哪邊,將分裂兩個陣營:

  • 非認知主義(non-cognitivism):從左讀向右——關懷在先,「視某事為理由」是其反映。談論「好」或「理由」是表達一種動機性的心智狀態,而非陳述某事實。如同對咖啡的渴望本身無真假。聖奧古斯丁:「那是意志與愛的拉動——其中顯出何物值得追求、何物值得避免……」
  • 認知主義(cognitivism):從右讀向左——對「p 是行動的理由」這項信念在先;它是一種特殊信念,自帶動機。亞里斯多德的格言:「欲求某物即視之為善。」

認知主義者的擔憂:若沒有「真理」作為實踐推理的後盾,倫理會變成「僅僅」是欲望與態度的集合。

為何作者支持非認知主義#

布萊克本主張非認知主義:實踐之中必然有「意志與愛的拉動」這個非信念元素。「對行動有理由」這個視角必須帶有動機性的力量——而純粹的信念無法做到。

摩爾(G. E. Moore)的「開放問題論證」(open question argument):無論我們察覺事物的何種自然特徵,「我們以何種方式視之為行動理由」總是個開放問題——做出此一步即進入實踐的領域。

把「規範事實」當成某種非自然、神秘的「規範秩序」(normative order)(摩爾或柏拉圖立場)也站不住——那像是發現某條法律,而我們仍可以選擇不在乎。即便上面寫著「上帝的律法」也一樣。

非認知主義的結論:規範性命題(「這是好的」、「那是行動的理由」、「你應該這樣做」)是我們發明的,用來思考應對自己與他人提出哪些關懷——而不是「插上」某個神祕的規範秩序。

這不是說「沒有任何一組關懷比另一組更好」——一組導致忠誠、友善、感恩、審慎、同情、公正的人生顯然優於導致背信、猜忌、惡意、輕忽、冷酷、不公的人生。好生活更好——這就是優劣所在。

「好的壞感受」#

反對倫理學的二元論#

許多倫理學書籍以欲望與原則的二元對立開場——下方是欲望的湧動,上方是孤高的原則。

這個圖像引發無謂的混亂——讓「原則」看起來像是需要神聖起源或柏拉圖式神祕共鳴的東西。布萊克本的替代圖像更簡單:

只有眾多的關懷——而其中有些關懷具有特殊地位,導致我們稱之為德、惡、義務。」

對「療癒文化」的批評#

我們期待彼此擁有這些關懷——若不滿足這些期待,我們在他人眼中跌落,內心也將回響著批評之聲。

  • 若有人對我大有恩惠,我他一份感恩——這既是他應得的,也是我的責任。
  • 若我冷漠輕忽,便是失格。失格者最該補強的是懺悔(contrition)與悔改(repentance)——「這些壞感受是好的」。

回到 Annie 與 Bertie 的例子,但這次 Annie 是傷害了 Bertie 的人。她可能感謝心理治療師的「消解自責的妙法」——但她未必該感謝

  • Annie 的關懷本應是修補與 Bertie 的關係,或為自己性格的瑕疵感到不安。
  • 消除自責」並未幫 Annie 達成這些關懷,反而讓她變成那種更該被責備的人——既做了壞事,又連自我覺察都失去。

當然,自責有時會發炎變質——一旦變成執念無益於人,治療便有其價值。但那是失控之後的特例,不是常態

實踐推理#

操控 vs. 合作#

許多實踐推理意在改變他人的目標——但其手段差別巨大:

  • 操控(manipulation):以巧言、利誘、威脅、欺騙改變他人——把人當作達成自己目的的「手段而已」(康德所謂 mere means)。傳道士、廣告商、煽動的政客往往如此。
  • 合作(cooperation):尊重對方的觀點,協助他取得更好的理解,分享相關事實,讓他自己權衡。

即使我有把神奇藥水可瞬間改變你,我也不會打給你——這正是尊重你作為一個人的標誌。

兩個破除「只能訴諸操控」的縫隙#

有人辯稱:若雙方對情境理解一致,要改變對方就只剩操控之路。布萊克本反駁此論有兩個漏洞:

  • 我們對自己的關懷未必清楚。對話可幫你浮現你曾壓抑或低估的關懷——這是合作。
  • 即使你完全清楚自己,我若坦然把我的觀點擺上檯面(包括我對你行動的不贊同),讓你自由考慮——這也不是操控。

在合作性的道德對話中,我把「我不贊同」放上檯面,不是當作障礙讓你計算規避成本,而是邀請你從同樣的關懷層面與我討論這份不贊同的合理性。否則就是把我的不贊同客體化了。

融貫、客觀、想像#

為何實踐需要「規則」#

有些寫作者偏好把實踐生活當成藝術——拒絕原則或規則,主張「就個案論個案」。

但實踐推理需要規則——理由與法律體系相同:我們需要知道自己的位置

「就個案論個案」的法律不會是法律——若無法事先預測什麼算「個案的優劣」,我們便無法以此規範生活。倫理也是。

一致性與其調整#

第六章已論及邏輯推理首重一致性。實踐生活的對應美德是「我們的價值必須能同時實現」。

法律若禁止週日飲酒卻又規定週日彌撒須飲酒——這套規則就無法被遵守。生活也常呈現此類兩難:

  • 永遠誠實永遠不傷人」——但有時實話會傷人。
  • 尊重財產不讓國家陷入危險」——但保護國家有時需要徵用財產。

實踐思考的大半,正是調整這些簡單義務與界線、處理衝突、尋求融貫——成果往往暫時且修訂中

兩個輔助工具#

  • 歷史:經得起時間考驗的解決方案值得參考——但要避免柏克(Edmund Burke, 1729-97)那種對傳統的盲目崇拜,也要避免另一極端「時間考驗毫無價值」的偏激。
  • 想像:不必等到危機降臨才思考——透過小說、想像、坦然反思我們的價值與其相對重要性,可以廉價而充分地預演

相對主義#

最後一個重要問題:「我們所有自詡的道德準則是否就只是我們的、偶然的、變動的關懷集合?」

確實是我們——但不是「僅僅是」我們。「僅僅」這個詞暗示其他答案同樣好、同樣有效。

何時可說「就是我們」?#

有些情況可以說「就是我們」:

  • 英國人靠左行駛、美國人靠右——這兩個都是同樣好的協調方案,「我們選哪邊」可以說是「就是我們」。
  • 但「我們確實統一靠某一邊」並不是「就是我們」——隨機亂開根本不是解決方案。

不同語言的詞彙、文法、語序差別也類似——對溝通的目的而言可能同等有效。

何時不能容忍?#

但若某社會的解決方案踰越我們所重視的界線

  • 阿富汗塔利班禁止女性受教育。
  • 種姓制度依出身剝奪健康、教育、生計的平等機會。
  • 把人「身體與靈魂」當作他人所有物的奴隸制度。

我們不必將這些視為「只是不同」或「同等可容忍」。我們可以正當地視之為侵犯了我們認為應受保護的關懷與尊重的界線——這時談「權利」(rights)就有意義。

受傷者可正當地感到憤怒,並訴諸世界要求矯正。

從紐拉特之船看倫理#

我們的倫理關懷可被視為紐拉特之船(Neurath’s boat,第一章):必須一邊航行一邊修補,逐部分檢視——並在依賴其他部分的同時檢視某部分。

但若我們融貫且富想像力,最終的成果仍可航海。當我們航行時與其他方向的船發生衝突,不必為自己「無法停在乾船塢、未獲理性或上帝認證」感到遺憾——因為他們也不在那裡

告別#

本書嘗試介紹一些大主題、思考它們的方式、以及前人的思考。我並未試圖把讀者強制納入某套特定教義。

敏感的讀者可能注意到:許多論證的結局是某種悲觀——我們的思想與世界的和諧、過去與未來的橋樑、心物的安頓——這些主題上,最優秀的思想家衝鋒陷陣,最終往往受挫。更好的話語似乎總在地平線外

但這未必導向犬儒。若結果是休謨所說的「緩和的懷疑論」(mitigated scepticism),或是對我們智性思辨應有的謙遜的體會,這絕不是壞事。

世界充滿觀念。對它們的力量、難度、脆弱與可錯性懷有得體的感受——至少不是世界最不需要的東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