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與宣教(一 14~17) #
宣教動力:福音的債務人 #
保羅切切渴望前往羅馬,並非僅為個人旅行或探訪,而是基於一個深刻的自我認知——他欠這世界一筆債。
福音是他欠世界的債 #
保羅認為,上帝將恩惠託付給他,不是讓他獨享,而是要他代為「保管」並最終分發給世人。
- 這是種受託責任:就像受託人若不將款項交給受益人,便是侵占公款
- 因此,保羅傳福音不是在做善事,而是償還他對外邦世界所欠下的債
宣教的本質:神拯救的大能 #
保羅宣告:「我不以福音為恥」,這句話暗示在當時環境中,福音往往被視為愚拙或軟弱的。然而,保羅深知福音的本質是神的大能。
為何福音會招致羞恥感? #
福音的本質與世俗價值觀背道而馳:
- 挑戰自義:福音否定人靠行為稱義的可能,打擊人的宗教驕傲
- 挑戰自我放縱:福音要求悔改與聖潔,挑戰人隨心所欲的生活方式
正因福音直指人心的罪與驕傲,忠誠宣講者往往會面對反對、輕蔑甚至譏笑。但保羅看見福音背後那能使人得救的「大能」,因此無所畏懼。
宣教的內容:顯明神的義 #
福音的核心,在於它顯明「神的義」。這不僅是神的屬性描述,更是神的主動作為。
什麼是「神的義」? #
這裡的「義」並非指神公義的審判標準(那會定人的罪),而是指神的成就。
定義:神將原本只屬於祂、不屬於罪人的「義」,白白地給予罪人。這是種恩典地位,使罪人能與神恢復正常關係。
關於「本於信,以致於信」 #
在 17 節中,保羅使用「本於信,以致於信」(From faith to faith)這個獨特片語。其確切含義,主要有四種可能解釋:
- 關乎信的來源:指神的信實(Faithfulness)必然在先,而我們以信心(Faith)作為回應
- 信心因宣教而廣傳:指福音的傳遞過程,是從一個信徒傳到另個信徒
- 信心的增長:指基督徒的生命歷程,是從一個層次的信心,進深到另個層次的信心
- 信心居首:這是種修辭手法,強調「始於信,終於信」,除了信心之外不依靠別的
經文印證:哈巴谷書的應用 #
保羅最後引用舊約《哈巴谷書》二章 4 節:「義人必因信得生」,來作為他神學的基石。這裡展現保羅對經文的深層應用:
- 經文原意(歷史背景):那時神藉邪惡巴比倫人審判以色列。先知在困惑中所得啟示是:即便如此,那些驕傲自大的巴比倫人終必衰亡,但守約、正直的以色列人(義人)將因著對神的信心而在戰亂中存活。
- 保羅詮釋(神學應用):保羅將「存活」的概念昇華,他指出:那些「因信稱義」者,必然獲得屬靈生命(得生)
保羅是否曲解經文?
有些觀點認為這是保羅的「超譯」,但若深入分析,我們會發現這並未歪曲先知原意:
關鍵字的一致性:「公義」、「信心」、「生命」這些字眼,無論在舊約或新約,都是神子民的核心特徵
信息的永恆性:哈巴谷所默示的真理具有足夠概括性與屬靈深度,容許保羅將其應用於救恩論上。這反而表達神救贖計畫在歷史中永恆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