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與宣教(一 14~17)#
宣教動力:福音的債務人#
保羅切切渴望前往羅馬,並非僅為個人旅行或探訪,而是基於一個深刻自我認知——他欠這世界一筆債。
福音是他欠世界的債#
保羅認為,上帝將恩惠託付給他,不是讓他獨享,而是要他代為「保管」並最終分發給世人。
- 這是種受託責任:就像受託人若不將款項交給受益人,便是侵占公款
- 因此,保羅傳福音不是在做善事,而是償還他對外邦世界所欠下的債
宣教的本質:神拯救的大能#
保羅宣告:「我不以福音為恥」,這句話暗示在當時環境中,福音往往被視為愚拙或軟弱的。 然而,保羅深知福音的本質是神的大能。
為何福音會招致羞恥感?#
福音本質與世俗價值觀背道而馳:
- 挑戰自義:否定人能靠行為稱義,打擊人的宗教驕傲
- 挑戰自我放縱:要求悔改與聖潔,挑戰人隨心所欲的生活方式
正因福音直指人心的罪與驕傲,忠誠宣講者往往會面對反對、輕蔑甚至譏笑。
但保羅看見福音背後那能使人得救的「大能」,因此無所畏懼。
宣教的內容:顯明神的義#
福音的核心,在於它顯明「神的義」。這不僅是神的屬性描述,更是神的主動作為。
什麼是「神的義」?#
這裡的「義」並非指神公義的審判標準(那會定人的罪),而是指神的成就。
神將原本只屬祂、不屬罪人的「義」,白白地給予罪人。
這是種恩典地位,使罪人能與神恢復正常關係。
關於「本於信,以致於信」#
17 節中,保羅用「本於信,以致於信」(From faith to faith)這獨特片語。
其確切含義,主要有四種可能解釋:
| 核心 | 細節 / 定義 | 歸納 |
|---|---|---|
| 信的來源 | 神的信實 (Faithfulness) 為先,人的信心 (Faith) 是對其的回應 | 神主動,人回應 |
| 宣教廣傳 | 福音傳遞是動態的,從一個信徒的信心傳遞到另個信徒 | 信心生命的傳承 |
| 信心增長 | 基督徒生命的進程,是從一個層次的信心進深到更深層次 | 生命層次的進深 |
| 信心居首 | 強調「始於信,終於信」,在救恩中除了信心別無依靠 | 唯一的救恩途徑 |
經文印證:哈巴谷書的應用#
保羅最後引用舊約《哈巴谷書》二章 4 節:「義人必因信得生」,來作為他神學的基石。
這裡展現保羅對經文的深層應用:
| 比較 | 哈巴谷書 (歷史背景) | 羅馬書 (保羅詮釋) |
|---|---|---|
| 時代背景 | 以色列面臨巴比倫侵略的戰亂與審判 | 罪人面臨律法審判與尋求救贖的處境 |
| 義人定義 | 在動盪中仍守約、正直的以色列人 | 蒙神赦罪、被宣告為義的信徒 |
| 信心表現 | 在國家災難中對神主權的信靠 | 接受基督成就的救恩並完全交託 |
| 「得生」含意 | 在歷史審判與戰亂中存活、不至滅亡 | 獲得永恆的屬靈生命,與神恢復關係 |
| 歸納總結 | 著重於歷史性的拯救與存留 | 著重於末世性與地位性的稱義 |
保羅是否曲解經文?
有些觀點認為這是保羅的「超譯」,但若深入分析,我們會發現這並未歪曲先知原意:
| 核心連結 | 關鍵內容與應用 | 歸納總結 |
|---|---|---|
| 關鍵字一致性 | 「公義」、「信心」、「生命」貫穿新舊約,是神子民跨越時代的核心特徵 | 共通屬靈語彙 |
| 信息永恆性 | 哈巴谷的默示具備高度概括性,容許保羅將其應用於救恩論的深度詮釋 | 救贖計畫連續性 |
| 歷史真實性 | 透過新舊約的呼應,展現神在不同歷史階段中始終如一的拯救原則 | 跨越時空的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