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9:51-10:42:主耶穌的道路與跟隨者的代價#
1. 轉折點:定意前往耶路撒冷 (9:51-56)#
路加福音九章 51 節是全書極重要的分水嶺。 在此之前,前三卷福音書(符類福音)的記述大多平行,但從這開始,路加福音展現了獨特結構與內容。
路加福音 9:51 記載:「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這標誌著「旅行敘事」(Travel Narrative)的開始,直到第十九章。
此段落主題圍繞著「道路」,即耶穌前往十字架的道路,以及門徒如何跟隨這條道路。
- 門徒的誤解與耶穌的教導:這段旅程開端顯出門徒(如雅各、約翰)雖護主心切,想吩咐火從天降下燒滅不接待主的撒瑪利亞人,但被耶穌嚴厲斥責。
- 耶穌的道路:耶穌的路非以武力征服或報復,而是條謙卑、受苦與救贖的路。門徒須學習何謂真正「跟從」。 在九章末尾,「跟從」一詞反覆出現,強調作為門徒的核心動作——不是走在耶穌前面開路(像彼得有時想做的),而是緊跟在祂身後。
2. 跟隨者的考驗:三種呼召與回應 (9:57-62)#
耶穌指出了這條路的艱難,並對三種不同跟隨者提出挑戰。
若要成為祂的跟隨者,必須將神國的價值置於一切之上:
| 核心 | 細節 / 定義 | 歸納 |
|---|---|---|
| 舒適考驗 | 耶穌自述無枕頭之地, 挑戰跟隨者放棄世俗安逸 | 跟隨主意味選擇漂泊與捨己 |
| 義務考驗 | 要求先行埋葬父親者「任憑死人埋葬死人」 | 當神國呼召臨到, 其優先性高於世俗倫理義務 |
| 情感考驗 | 以「手扶著犁向後看」 警告欲先辭別家人的跟隨者 | 強調使命的專注, 不應受過去情感或牽掛羈絆 |
耶穌非要廢除親情或生活常規,而是指出一個關鍵:面對抉擇時,你首要順位是什麼?
進入天國的人,必須具備「決絕」的心志,視神國為最高價值,而非僅僅將信仰作為生活的附屬品。
3. 七十人的差遣與宣教 (10:1-24)#
耶穌設立七十個人(或七十二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他前面,往自己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這群人可視為耶穌的先鋒。
- 收割的異象:耶穌指出「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這是一項辛勞且充滿危險的任務(如羊進入狼群),需要專心致志。
- 能力的來源:門徒出去傳道、醫治、趕鬼,並非倚靠自己的才幹,而是倚靠耶穌的權柄。
十二使徒與七十門徒的象徵意義
在聖經數字學中,十二通常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象徵著對猶太選民的救恩;而七十(或七十二)則對應著創世記第十章列國的數目(外邦人的總數)。
耶穌差遣七十人,象徵福音不僅是給猶太人,也是邁向萬民的。這預示了使徒行傳後的普世宣教工作。 這群「次群體」證明神國擴展不單靠核心十二人,而是需要更多平信徒參與。
當七十人歡喜回報鬼也服他們時,耶穌提醒不要因權能而高興,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這教導我們:身份(得救確據)永遠重於工作(事奉成就)。
4. 律法與永生的真義:好撒瑪利亞人 (10:25-37)#
這段著名的比喻起因於一位律法師(經文原意為熟悉律法的專家)試探耶穌:「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 律法的極限:律法師試圖透過「做」什麼來換取永生。耶穌雖然同意律法的總綱是愛神與愛鄰舍,但這個比喻實際上揭示了* *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
- 誰是鄰舍:對於猶太人而言,愛同胞容易,愛仇敵(撒瑪利亞人)難如登天。耶穌透過讓一個被猶太人輕視的撒瑪利亞人成為榜樣,打破了種族與律法的界線。
許多人將「好撒瑪利亞人」僅視為道德教訓(要助人為樂)。但在救恩論層次,這故事暗示了律法無法賦予人永生產業(Inheritance)。
「承受」產業意味著兒子(後嗣)身份,這不是靠「做工」賺取,而是靠恩典與關係。律法指出標準,但唯有基督的路能使人成為合格繼承人。
5. 選擇上好福分:馬大與馬利亞 (10:38-42)#
本段落以馬大與馬利亞的故事作為總結,深刻地定義了「耶穌的道路」之本質。
- 馬大的道路:心裡忙亂,伺候的事多,注重活動(Activity)、數量與外在的服事。這往往導致焦慮與抱怨。
- 馬利亞的道路:在耶穌腳前坐著聽道,注重態度(Attitude)、品質與內在的領受。 耶穌說:「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在教會生活中,我們極易落入馬大的陷阱——為神做工,卻忘記了與神同在。
耶穌的道路不是自我苦修的宗教,也不是狂熱的活動主義。真正的道路是謙卑地聆聽與領受。
從「成就」到「交託」
閱讀這段經文(路加福音 9-10 章),我們看見一條清晰脈絡:從耶穌定意走向十字架開始,祂不斷修正門徒對「道路」的理解。
| 核心 | 細節 / 定義 | 歸納 |
|---|---|---|
| 非暴力手段 | 耶穌拒絕雅各與約翰降火報復的請求 | 否定以強制力或毀滅作為跟隨路徑 |
| 非安逸生活 | 耶穌對三位跟隨者提出捨棄穩定與舒適的挑戰 | 強調跟隨基督需放下對世俗保障的依附 |
| 非依仗自力 | 七十門徒的得勝歸因於「主名」而非個人能力 | 確立事奉權柄與果效皆源於上帝 |
| 非律法主義 | 律法師發現單憑行律法無法實踐完全的愛 | 揭示行為功德在愛之使命中的無能為力 |
| 非事務忙碌 | 耶穌提醒馬大,眾多煩擾中「不可少的只有一件」 | 釐清服事重心應優先於瑣碎事務 |
最終結論是:主耶穌的路,是條捨己與交託 的路。
祂不要求我們憑藉自己能力高舉祂,而是要我們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祂,讓祂在我們裡面工作。
真正的榮耀不在於我們為神做了多少大事,而在於我們是否忠貞選擇那「上好福分」——就是基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