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台灣的新創需要什麼」,許多從事新創輔導的專家會認為是資金和業師,但我對這個問題有些不同的看法。關於資金,我在〈過多的資源,也可能變成吞噬創業者的魔鬼〉一文中(註 25)已經談過「過多的資金反而加速了新創公司的滅亡」,那麼這篇文章就來談談業師。
我的業師經驗#
從二 ○ 一三年開始輔導新創之後,我因為擔任總部位於深圳的香港上市公司顧問,機緣巧合一頭栽進創客運動。當時接觸的新創團隊大多是在深圳創業的創客,他們的創業領域和產品大部分都瞄準物聯網中的「智慧終端」。
當時我認為,創客創業最主要的問題就是流程,也就是前文所說的「事」。創客有熱情、創意,樂於分享、開源(open source),而且願意動手實踐,把產品(應該說是「作品」)做出來。
許多創客認為,他們所做的作品就是彼得.提爾(Peter Thiel)二 ○ 一四年出版的暢銷書《從 0 到 1》中所說的「從 ○ 到一」。當創客將作品商品化、進而實踐創業時,最大的挑戰就是「量產」,也就是建立供應鏈,以及隨後的生產製造。當時我也相信這種說法,因此盡力運用人脈幫這些創客找供應鏈、找代工廠商。
設計流程#
但我很快就發現,其實他們的作品根本稱不上是「從 ○ 到一」中的「一」,正確來說應該是「○.一」。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把他們的創意叫做「作品」,而不是「產品」——在那個階段,甚至連「樣品」都還談不上。
通常我們會把文藝創作叫做「作品」,其含意是原創作品不可複製、不能量產,例如書法、繪畫、雕塑、建築等都屬此類。
創客可能來自各行各業,未必懂電子、機械、硬體或軟體,他們只想動手將自己的創意構想「做」出來。像是位於深圳的 Seeed Studio、上海的 DF Robot 等公司,就是專門提供模組,讓創客透過簡單組裝來證明創意的可行性(proof of concept)。
在製造業有個詞:「為某項目而設計」(design for X, DFX),當中的「某項目」(X)可以是製造、品質、測試、成本等。也就是說,這些都是在產品設計階段就必須考慮、甚至已經決定的因素。
沒有經過設計訓練、也沒有實作經驗的創客,他們設計出來的「作品」大多並不符合「設計規範」(design rules),這也是無法量產的另一個原因。簡單地說,就是他們不懂得設計流程,也不知道怎麼做好「設計」這件事。
於是我幫這些新創找到的代工夥伴,不但要提供供應鏈服務和製造代工(就是所謂的「代工帶料」服務),而且要提供幾乎重新設計整個產品的服務。也就是說,代工廠商除了不出產品創意之外,幾乎等同於「原廠設計製造」(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ODM)。
行銷流程#
進入商品化的環節之後,新創公司就必須去融資,因為必須付錢給供應商、必須準備好成品庫存、必須開始廣告行銷,這些都會累積對資金的需求。沒想到,這反而加速了新創公司的失敗,進而結束他們的創業之旅。主要是兩個原因:「沒人買」和「不會賣」。
- 沒人買:因為他們的產品沒有目標市場、沒有抓到客戶和用戶的需求或痛點,因此產品都屬於「可有可無」(nice to have)的類別。有興趣深入瞭解的讀者,請參考《創客創業導師程天縱的專業力》一書中的〈明確定義市場區隔,是成功的第一步〉。
- 不會賣:因為他們不懂得如何建立用戶社群、建立線上與線下的銷售通路、經營品牌,也不會處理客訴和售後服務等,而這些也都屬於創業「做事」的範疇。
還有許多新創公司熱中於群眾募資,幾乎到了「迷信」的地步,特別是將產品放上在歐美非常出名的 Kickstarter 和 Indiegogo 等募資網站。我一再跟他們解釋,群眾募資只能為他們的產品試水溫,再加上一點廣告效果,但不能取代通路。
因為在募資網站上購買的人,大部分都是技術(或高科技產品)的早期採用者。艾弗列特.羅傑斯(Everett Rogers)在一九六二年出版的《創新的擴散》(Diffusion of Innovations)一書中(註 26)將這些人稱為「創新者」(innovators);而在傑佛瑞.墨爾(Geoffrey Moore)一九九一年出版的《跨越鴻溝》(Crossing the Chasm)一書中(註 27),則稱之為「技術狂熱者」。
無論叫做什麼名稱,這些創新者都只占市場客群的二.五%。創業者瞄準的目標應該是主流市場,追求能接觸主流市場客戶和用戶的通路,而不是募資網站上的客戶——因為這兩種市場對產品的需求非常不同。很不幸的是,很多新創公司把寶貴的資金、人力、時間都浪費在群眾募資上,這也是造成許多新創公司滅亡的原因之一。
完美的業師存在嗎?#
古人說「百工百業」,當今時代何止是「萬工萬業」?因此,即使我有三十多年的工作經驗,也僅如長河中的一瓢水,但對於還在上企管碩士或 EMBA 課程的朋友而言,或許可以發揮拾遺補闕的效果。
我在過去七年之中輔導了近六百個新創團隊,大部分是我熟悉的高科技產品領域,但我仍然跌跌撞撞地犯了許多錯誤,因此輔導的方向也不斷地修正與改變。同時我也在這個過程中,學到了很多新技術、新產品,以及新的商業模式。
這世界上有沒有完美的業師存在呢?這個答案應該很明顯。有些業師號稱可以輔導各行各業的新創,但也只能在各個行業的共通部分提供建議和輔導,而這些共通的部分,也就是企管碩士、EMBA、商學院所提供的課程了。
我看過許多育成中心的業師名單,其中不乏創業有成的企業家,或是產、官、學、研的知名人士,他們在各自的專業領域中都有傑出的成就,是令人欽佩的專家。每個業師的個性和人格特質都不盡相同,尤其成功的創業家除了個性之外,在經營管理方面的策略、方法、過程等,也都有獨到之處。
然而,如果換成今天的時空環境再來創業,他們也未必能夠存活;即使存活下來,成就也不見得相同。因此,閱讀成功企業家的傳記,或許能夠為新創帶來一些啟發、改變一些觀念,但是無法保證取得同樣的成功。
自己的創業需要自己去摸爬滾打,自己的挑戰需要自己去克服。
結語#
我還是堅持我的看法:台灣的新創需要的不是資金和業師。即使挹注再多的資金、找到再好的業師,創業的成功率還是非常低。我一向反對有人鼓勵在學的學生創業,更反對政府提供補貼和資金,因為這些措施降低了創業的門檻,只會增加更多註定失敗的創業者,更進一步降低創業的成功率。
作為新創,必須要先學會做「事」,然後找到合適的「人」,才能增加創業成功的機率。
那麼,政府能做什麼?如果在創業者還不懂得如何做事(流程)、如何找人(組織)的情況下,就舉辦創業競賽、提供創業補助金,只是濫用納稅人的錢、鼓勵許多創業者去當炮灰,這是非常錯誤的做法。政府該怎麼做呢?收錄在我《每個人都可以成功》一書中的〈與其鼓勵學生創業,不如創造更容易成功的環境〉這篇文章已經起了一個頭,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
註 25:編注:〈過多的資源,也可能變成吞噬創業者的魔鬼〉請上網參閱:http://bit.ly/TUNA12183。
註 26:編注:一九六二年為英文版出版日期,繁體中文版在二 ○○ 六年發行。
註 27:編注:一九九一年為英文版出版日期,繁體中文版在二 ○○○ 年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