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企業沒有價值觀,就好像一個沒有靈魂的人。任何組織或團體若沒有價值觀來凝聚,會是什麼情況?這就要從我的企業文化「洋蔥圈模型」談起。(模型的詳細討論,請參考我第二本書〈核心價值觀與企業文化〉一文。)

圖表 33-1:企業文化的洋蔥圈模型

這個洋蔥圈模型適用於各種組織——大到國家、政黨,小到企業、學校或家族——但樣本人數要夠多,才能形成文化。

洋蔥圈的核心是價值觀,往外一層是策略與願景。在任何組織裡,策略與願景都由握有權力的一小群人制訂;因此,藏在策略與願景背後的,就是權力

商學院課程與探討文化的書籍很少把權力和文化連結在一起,因為權力都隱身在義正詞嚴的策略與願景背後。不論什麼體制,能制訂第二層「策略與願景」的,一定是握有權力與資源的少數人。

權力的來源#

人為什麼要受某個擁有權力(power)的人或機構領導、約束?

西方主流的「社會契約論」由政治哲學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於十七世紀奠定〔其後洛克(John Locke)、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各自闡述〕:在無政府狀態下,人們彼此競爭資源、人人自危,於是為了保障利益與社會穩定,立下契約,把權力交給唯一的權威——國家及掌握統治權的政府。

以交通的「路權」為例:每個駕駛放棄在道路左邊行駛的權力,換取一套公權力規範的交通法規;在十字路口綠燈時的通行權,可想成是碰到紅燈的駕駛放棄行駛權所換來的。如果世上只有一個人,就沒有「受權力約束」的問題。換言之,領導人(如政府)的權力是個人所給予的。

同理,企業經營者之所以握有「制訂策略與願景的權力」,是因為員工為了個人利益,把這部分權力讓渡給經營者、自願服從其管理。創立階段權力在創始人手裡,但人總有離開的一天,接棒的不是第二代就是專業經理人——這些統稱「企業經營者」,手中握有經營權力。

權力為誰服務?#

當少數人握有制訂方向、策略與願景的權力時,他們到底為誰服務?要回答這個問題,得了解權力的本質。

企業初創時為了生存,創業者大多宣稱「企業為客戶服務」;但一旦成長為大企業或跨國企業,情況就複雜了——即使口中仍說為客戶服務,往往只剩口號。

  • 歐美企業的執行長往往以投資者為優先,因為兩三季財報不佳、股價不好就會被董事會撤換。
  • 日系企業的執行長則普遍為員工著想,因為仍存在「終身雇用制」文化,員工忠誠度不受財報股價影響;而投資者會因股價波動賣股,毫無忠誠度可言。

過去四十年我認識許多台灣上市公司的創業老闆。雖然他們經上市稀釋後持股已不多,卻仍牢牢掌握經營大權。當老闆想做某事時會說:「『我的公司』如何如何」;不想做時就說:「我只是上市公司老闆,我有十幾萬股東,你以為公司是我的?」

創業初期創業者總有理想與熱情、以客戶為導向;但企業壯大、尤其上市後,只要經營權仍牢牢握在自己或家族手裡,權力就難免變成「為自己服務」。

權力的本質#

權力永遠會為「賦予、產生它」的組織或團體服務。當經營權掌握在特定少數人手裡,這權力就是「自己賦予自己」,自然變成「為自己服務」。許多經營者剛愎自用、決策錯誤、形成一言堂,甚至發生內線交易、掏空公司,都源自企業權力為私人所用。

這時,投資者的利益只能靠政府監管立法監督,勞工權利只能靠勞基法與工會保護。設獨立董事、稽查內線交易、修公司法、一例一休、基本工資、加班上限等,都屬「打補釘」式的防弊措施。(相關討論見我第二本書〈從根源解決問題,不要只「打補釘」〉。)

當一家企業或一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觀不見了,企業弊端與社會動盪就會成為常態:只要洋蔥圈的核心消失,躲在第二圈「策略與願景」背後的權力,就如同出閘的老虎般失控,任由掌握它的人為所欲為。

惠普的故事#

兩位接班人選與普克德的抉擇

約翰.楊(John Young,生於 1932)擁有電子工程加史丹佛 MBA 學歷,一九五八年加入惠普(Hewlett-Packard, HP),一九七八年接替創辦人之一比爾.惠利特(Bill Hewlett)擔任執行長。楊承襲惠普傳統——高階經理人六十歲當年就要退休,以保持經營層的年輕世代交替——所以一九九二年就打算挑接班人。

當時有兩個人選:一是一九六 ○ 年就加入惠普、開創印表機事業、時年五十五歲的迪克.哈克伯恩(Dick Hackborn),有策略、有遠見、受員工尊敬,但他的印表機事業部宛如獨立王國、遠在愛達荷州波夕城(Boise),很少來矽谷總部;另一位是時年五十一歲的路易斯.普萊特(Lewis Platt),一九六六年加入、負責電腦系統事業部,是典型惠普科班出身的專業經理人。

最後的決定,由創辦人之一、仍任董事長的大衛.普克德(Dave Packard)拍板。他任命普萊特接任執行長,自己也在一九九三年九月退休,由普萊特接任董事長兼執行長。據說普克德的主要考量,是普萊特更承襲了惠普的價值觀與文化;另有傳言指出,普克德原想讓哈克伯恩接任,但哈克伯恩不願搬離波夕城而拒絕,於同年九月提早退休、仍任董事。

普萊特(生於 1941、歿於 2005,享壽 64 歲)一九六六年從華頓商學院取得 MBA 後加入惠普,從基層工程師幹起,一九九二年成為執行長。他是典型由惠普文化培養出來的專業經理人:謙和、低調、誠信、堅持原則,有著直率的工程師性格。

一九九 ○ 年代惠普電腦與印表機業務在他領導下發展迅速,但九 ○ 年代末他坦承自己對網際網路興起認知太晚、沒提早準備,使惠普在網路領域落後同業,於是在五十七歲壯年時引咎下台。之後董事會找來通訊設備大廠朗訊(Lucent)的卡麗.菲奧莉娜(Carly Fiorina)接任,成為惠普史上第一位外部空降的執行長。

普萊特如何運用手中的權力,最能說明「權力為價值觀服務」:

  • 反對自己扶持的接班人:菲奧莉娜在二 ○○ 二年推動爭議極大的康柏電腦(Compaq)併購案。普萊特認為這會更快、更大規模地把惠普帶進競爭激烈、利潤微薄的個人電腦紅海,於是在董事會帶頭反對他當初協助扶持的菲奧莉娜,導致後者下台。
  • 要求犯錯的執行長辭職:二 ○○ 五年普萊特任波音非執行董事長時,接到匿名投訴指波音執行長哈利.史東希佛(Harry Stonecipher)與公司女性高層有婚外情。普萊特立刻調查,在對方承認後要求他辭職,並表示:「執行長的行為違反了波音的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也反映錯誤的判斷,不能繼續領導公司。」

由此可見,普萊特握有極大的權力,但他的權力是為企業的「價值觀」服務的,而不僅為客戶、投資者或員工服務——「價值觀」就是他信仰的核心、原則與底線。

總結#

企業應為客戶、投資者、員工著想,為五類利害關係人(客戶、投資者、員工、供應商、政府)創造價值。但這些利害關係人會因科技、環境、競爭、時間而改變,唯有企業的核心價值觀是不變的

企業經營者手中的權力,應該為企業的價值觀服務。因為權力的本質就是:「權力」永遠為「賦予」它或「產生」它的組織或團體服務。

今天台灣社會的亂象,不也是因「核心價值觀」消失而起?當政黨的核心價值觀消失,洋蔥圈第二層的「執政」與背後的「權力」就成了政黨唯一追逐的目標。美國雖有兩黨,但碰到核心價值觀問題時也會攜手合作,因為那是美國立國的根本。而在一黨專政體制下,最高領導的權力來自政黨賦予,自然為政黨服務;要做到「為人民服務」,除非把「人民」擺進核心價值觀——但只要人有私心,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