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問過我:發明與創新的區別是什麼?網路上有許多討論,多數人應該都能同意以下看法:
就最基本的觀念而言,「發明」是第一次創造某個產品、或公開某項程序;「創新」則是對現有的產品、程序或服務加以改進,或做出顯著貢獻。
我給他的回答是:發明是第一次創造一種新的產品、技術或工藝,創新則是把發明形成一個新的產業。這是我個人的見解,沒有對錯問題;重點在於,越成功的「創新」,越能形成一種新的產業與產業鏈。
愛迪生發明了燈泡,但飛利浦和奇異創造了照明產業#
一九九九年,美國高科技行銷策略專家傑佛瑞.摩爾(Geoffrey Moore)將他一九九一年出版的著作改版更新,推出《跨越鴻溝》(Crossing the Chasm)一書,主要探討高科技產品在生命週期早期階段的行銷策略。他強調:
只有跨越了鴻溝階段,一個新技術或新產品才能繼續邁向成熟期的主流市場,甚至進入「龍捲風暴」階段,形成一個新的產業。
那麼,要形成一個新產業,是否一定得靠新技術或新產品呢?《跨越鴻溝》並未提到,如何將一個已處於成熟期、甚至衰退期的主流產品加以改造、賦予新生命,讓它重回產品生命週期的誕生期,並形成一個全新的產業。
最近常在新聞上看到,台灣的優秀團隊參加國際發明或創業大賽,拿到很好的名次。遺憾的是,這些新「發明」往往無法成功創造出新產業,關鍵就在於「對目標市場的瞭解不夠」。從技術角度出發的創新,往往不知不覺變成閉門造車,叫好不叫座。
許多無法跨越鴻溝的新技術或新產品,為什麼只能叫好不叫座、默默淹沒在高科技的大海裡?我認為這些產品欠缺了對市場需求的準確回應,以致共鳴有限,過不了形成產業的門檻。唯有形成一個新產業,才稱得上是對市場有用的創新產品。
本文試著從市場行銷的角度舉例說明:開創一個新產業並不需要靠「全新的技術」或「全新的發明」,只要憑著「對目標市場用戶需求的敏銳度」,也能把已處於成熟期或衰退期的產品,拉回新產品的誕生期,創造出枯木逢春的效果。
如何找到對的產品方向?#
一般而言,當一個產品類別進入生命週期的成熟期,標準早已底定,主流品牌也已佔據市場,新進廠商很難爭取一席之地。此時產品競爭主要在「規格」、「價格」、「逼格」1。以電子產品而言,規格主要掌握在半導體芯片與關鍵零組件廠商手中,逼格則主要來自材料與工業設計的差異。
當產品進入衰退期,就很容易形成小米所謂的「螞蟻市場」,也就是有許多小廠商,卻沒有領導廠商。有趣的是,這種衰退期產業正是互聯網企業挾創新生意模式、以「互聯網+」進行顛覆的理想目標。
在我過去兩年輔導的四百多個創業團隊案例中,我發現大部分團隊的創業產品,都是在成熟期或衰退期的主流產品上增加小創意。這種產品免不了要面對主流產品與大品牌的無情競爭,成功機會微乎其微。
我給這類團隊的建議是:首先要縮小目標市場,不要做主流大眾市場。原因有三:
- 避免和主流品牌的大企業直接競爭。
- 萬一做成功了,剛量產時就很容易吸引百度、阿里巴巴、騰訊、小米、奇虎 360 等互聯網巨頭,以低價殺入市場與你競爭。
- 小眾市場比較容易深度發現用戶的「共同需求」、「共同問題」以及「未被提供的體驗」——這是不做大眾市場最主要的目的。
尚未被滿足的共同需求:索尼隨身聽#
我曾以口頭詢問的方式做過許多調查:索尼(Sony)有史以來最成功的產品是什麼?九成以上的朋友會不假思索地回答:Walkman,也就是「隨身聽」。
一九八 ○ 年,第一台隨身聽誕生於索尼,從此標誌著便攜式音樂理念的誕生,Walkman 一詞也成為便攜式音樂播放器的代名詞。一九八四年,索尼首創CD隨身聽;一九九二年推出MD隨身聽,持續穩居全球第一。直到二 ○ 一 ○ 年十月二十五日,索尼宣佈停止卡帶式隨身聽在日本的生產與銷售,才終結這款史上最成功消費產品長達三十年的輝煌歷史。
隨身聽是索尼會長(董事會主席)盛田昭夫發明的,他一直希望能在飛機上聽到他最愛的歌劇。隨後索尼發現,有這種需求的人不在少數,尤其是戶外運動的人,更需要一種可隨身攜帶的音樂播放器,來消除運動時的枯燥;而如此廣大的共同需求,竟然沒有任何廠商去滿足。
隨身聽並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新技術,也不是橫空出世的新發明;甚至可以說,它只是把家用收錄音機小型化,並賦予一個新的應用場景。最初它只是採用模擬錄音的磁帶裝置,受限於技術,音質與數位媒介不可同日而語。它的成功,完全歸因於發現了一個廣大市場中「還沒有被滿足的共同需求」。
尚未被解決的共同問題:惠普的印表機#
同樣地,我也常在各種場合問週遭的人:惠普有史以來最成功的產品是什麼?九成以上的人不約而同地說:雷射印表機或噴墨印表機。
雷射印表機是惠普在一九八五年推出的第一款「安靜的印表機」。由於價格高昂,一九八六年又推出適合辦公室與家庭使用的噴墨印表機。在這兩款印表機問世前,最廣泛使用的是點陣式(Dot Matrix,也稱「撞擊式」或「針式」)印表機。
故事是這樣的:八 ○ 年代初期,美國惠普負責銀行業務的人員例行拜訪客戶,離開時經過銀行大廳,被一位女行員攔了下來。她質問:惠普這麼大的公司,為何不能發明一款安靜的印表機?原來這位行員的辦公桌就在點陣式印表機旁,每天都被嘈雜的列印聲吵得無法好好工作。
於是惠普業務人員忠實地把客戶的聲音帶回公司,向相關主管反映。惠普非常重視客戶滿意度,這個回應因而引起市場與研發部門的重視,於是在一九八五、八六年分別推出了暢銷至今的雷射印表機與噴墨印表機。
惠普印表機的成功關鍵,就在於他們聆聽客戶的聲音,發現了一個過去沒有人試圖解決的共同問題。
順道一提,惠普雷射與噴墨印表機的成功,也導致筆式繪圖機(Plotter)的消失,而繪圖機的技術後來又轉而應用到3D印表機的開發上。
尚未被提供的體驗:蘋果的 iPhone#
我曾在許多場合聽到關於蘋果 iPhone 成功因素的討論。大部分人認為是觸控技術,要不然就歸功於賈伯斯(Steve Jobs)對產品完美的追求。我卻認為除此之外,還有其他關鍵。
觸控技術早在一九八 ○ 年代、我還在惠普台灣工作時就已經出現。當時惠普推出一款名為「Butterfly」的桌上型電腦,利用螢幕上下左右的LED光柵,提供畫面觸控功能。為了推廣這項新技術,惠普提出一句標語:
手指能做的事情,就讓手指來做。(If fingers can do it, let fingers do it.)
這句廣告辭令我印象深刻,說真的,它讓消費者聯想到的不是桌上型電腦,反而更像肯德基炸雞,直到今天我仍念念不忘。
結果 Butterfly 賣得並不好,這項觸控技術並未引起使用者太多興趣。這是新技術無法跨越產品生命週期鴻溝、因而失敗的典型案例。八 ○ 年代初期,個人電腦才剛推出,桌上型電腦定位為辦公室的生產力工具,使用者多是白領,最有效率的輸入方式仍是鍵盤。因此這項螢幕觸控技術可說是多此一舉、又生不逢時,很快就被淹沒、遺忘在科技的大海裡。
iPhone 為什麼那麼成功?#
二 ○○ 七年一月九日的麥金塔世界展覽會(Macworld Expo)上,賈伯斯宣佈標榜高科技、外型炫、介面人性化的 iPhone 誕生。iPhone 結合了三種產品:
- 創新的行動電話。
- 觸控式寬螢幕的 iPod 音樂播放機。
- 便利的行動上網功能。
當然,蘋果也開發了全新的觸控使用介面與創新軟體,徹底顛覆了過去行動電話的印象與商業模式。
讓我們先瞭解第一代 iPhone 開發時的時代背景。進入二十一世紀,互聯網以飛快的速度席捲全球,普遍的上網方式都是經由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參照過去許多高科技產品的趨勢,例如固定電話發展成行動電話、桌上型電腦發展成筆記型電腦,消費者普遍認為固定的終將被移動的取代。於是理所當然,互聯網的下一步就是「行動互聯網」。
在 iPhone 誕生之前,由於無線網路頻寬不足、網速很慢,筆記型電腦上網最好的方式仍是利用區域網路(LAN)連線,無法真正達成行動上網的期待;而手機則是公認行動上網的最佳載體。
但當時大部分手機都是功能手機(Feature Phone),且工業設計潮流走向小型化。手機再怎麼小,也不能小於耳朵到嘴巴的距離;為解決這個問題,於是有了掀蓋與滑蓋手機的設計。當時手機的設計思維仍離不開以鍵盤作為輸入方式,因此在小型化與鍵盤空間排擠的限制下,螢幕越來越小,上網體驗非常糟糕。在消費者普遍期待行動上網的巨大需求下,這樣的體驗讓人無法接受。
在賈伯斯的要求下,iPhone 的設計理念主要是大幅改善行動上網體驗,因此設計團隊大膽採用多點觸控的大螢幕,捨棄了鍵盤。
iPhone 的成功,在於顛覆了當時的手機設計概念,大幅改善了消費者的行動上網體驗。就技術而言,大螢幕、多點觸控、捨棄鍵盤,目的都是為了「滿足人們對行動上網體驗」的要求。
驅動創新的引擎是市場,實現創新的手段是技術#
以上三個例子,都是把已處於成熟期或衰退期的產品,藉由發現新的用戶需求、痛點與體驗,成功改造後再帶回產品生命週期的誕生期,從而再造一個新產業。
在這個過程中,新技術仍然重要,因為新的產品類別需要新功能,而引用新技術可以讓產品功能差異化。
以創新實力強大的蘋果為例,雖然沒有自己的工廠、製造完全外包,但他們擁有強大的供應鏈隊伍,不只是做傳統的採購、物控、物流而已。更重要的是,他們在全球各地搜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製程,提供給研發團隊,設計到下一代的新產品上。
要在成熟期或衰退期的產品中創造枯木逢春的效果,必須先從市場角度找到「還沒有被滿足的需求」、「還沒有被解決的問題」以及「還沒有被提供的體驗」,然後找到新的技術、材料、工藝,加上產品定義與設計,創造一個全新的產品類別。
「逼格」為網路用語,通常指「在市場上營造的氣勢」,或「留給人的強勢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