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於:這些傢伙是戰士,還是海盜?最初的十字軍離開舒服的歐洲城堡,是為了從不信神的邪惡之人手中奪回聖地。原告律師是否也將壞蛋繩之以法、為弱小對抗強權?不,他們是尋找戰利品的海盜,而且如果照他們自己的方式做事,他們很少真的上法庭。

他們真正想要的是起訴、然後庭外和解、拿錢走人 ── 基本上像惡棍一樣敲詐勒索,花少少力氣換大筆金錢。如果你有著黑暗面、喜歡扮演這類角色,這條路再適合你不過,而且你不必把自己想成壞人。原告律師永遠告訴自己他們是捍衛戰士,因此自我感覺棒透了。沿著這條路走,你也會有相同感覺。

真正的戰士會一路告到判決出爐,永遠為了伸張正義。現實中,原告律師不時物色「可拿錢走人」的對象、通常會敲詐鎖定的目標 ── 這恰恰戳破了他們自我標榜的捍衛者形象。骨子裡,他們是小偷。

這正是這條路徑很棒的部分:社會中有人具備小偷的天分,就能走這條路,合法剽竊、賺整船的錢,同時自我感覺非常良好。你也可以。去做個英雄吧!沒有其他路徑能結合這些特質 ── 別條路都是你情我願的交易,這條不是。

全憑虛張聲勢#

如果你小時候夢想當海盜,卻又覺得真的去冒險太危險(也許你只是會暈船),那麼這條路擁有海盜的所有好處:你可以讓別人怕你,可以像黑手黨索討保護費那樣逼人付錢,可以神氣活現地勒索。社會裡會有一大批人視你為投入聖戰的拯救者。而你會相信你受的苦值回票價 ── 前提是你走得對。我會說明如何走對,而且這很緊張刺激 ── 全憑虛張聲勢。

史上最知名的原告律師比爾.萊拉克(Bill Lerach,後來淪為前科犯,在拉霍亞〔La Jolla〕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後面會詳談),曾公開吹噓他不恐嚇執行長時的鍛鍊方式,就是靠喝蘇格蘭威士忌。他以此為榮,活像碼頭酒吧裡的海盜。

海盜不怕出身低。原告律師不一定要上夢幻名校,成功非關文憑,而在於他們所做的事(合法劫掠)。頂尖的原告律師多半出身平庸的大學與馬馬虎虎的法學院。事實是:你也不需要名校文憑。在加州、緬因州、紐約州、佛蒙特州、維吉尼亞州、華盛頓特區與華盛頓州,你甚至不必上法學院就能通過律師考試 ── 敲詐、勒索、打劫並不需要法學學位。提起集體訴訟、拿了錢就走人,不是搶錢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