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過光拿錢、不用辛苦勞動的日子嗎?想要一些人視你為英雄、另一些人對你心生畏懼嗎?那麼,這條就是你的致富路徑。

在文學與神話裡,盜賊經常是反派英雄 ── 羅賓漢(Robin Hood)、傑西.詹姆斯(Jesse James)── 劫富濟貧。就算故事是虛構的,聽起來也很浪漫。而你也可以合法劫掠、同時成為英雄:只要成為原告律師(plaintiffs’ lawyer,PL),就是現代的羅賓漢。被好萊塢推崇的原告律師,擺出為無助者而戰的姿態,在家喻戶曉的頭條與群情激憤中審訊大人物,贏得鉅額回報。我得向其他律師與法學院學生道歉,但這是真的:大多數原告律師,只是在合法範圍內進行劫掠。

賺大錢要靠合法劫掠 ── 而這正是多數原告律師的工作。本章談的不是如何當一名普通律師,而是如何成為現代羅賓漢。

其他律師的收入尚可,但多半辛苦地做著無趣卻必要的工作(遺產規畫、合約與交易法規、監管或勞動法規),才換到還過得去(或非常好)的時薪。辛苦一輩子、省一點花、加上還行的投資報酬(第 10 章),他們最後或許能擁有 200 萬至 3,000 萬美元的資產。但代價是什麼?多半是犧牲家庭生活 ── 因為大部分律師按小時計費,而工作又綿綿不絕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