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目標是什麼?大公司(與一些較小公司)的執行長領高薪,並享有股票選擇權、遞延報酬(以稅務優惠方式延後支付的薪資)與其他優待。精明的執行長甚至會事先談好優渥的退場條件。

誰賺得最多?表 2.1 列出 2015 年美國薪資前 10 高的執行長。要注意:榜單每年都不一樣,有時變化激烈,取決於哪個產業最興旺、誰成了當紅炸子雞、誰談成最好的條件。本書第 1 版時,前 10 名以金融業最多,包括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的約翰.麥克(John Mack)、高盛(Goldman Sachs)的勞埃德.布朗克凡(Lloyd Blankfein)等,如今他們全被踢出榜外,前 30 名已無任何銀行或券商執行長。2015 年版裡,唯一從 2007 年榜單屹立不搖的,只有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萊思禮.孟維斯(Leslie Moonves)。

圖表 2-1:2015 年美國薪資前 10 高的執行長

諷刺的是,薪酬頂尖未必與企業表現掛鉤。它經常反映的是:一個人前途絕佳、能在許多公司裡任選一家當執行長,卻得承受巨大職涯風險 ── 好幾年活在隨時可能丟飯碗的狀態,等於在很短的時間跨度裡,賭上自己好壞難料的前途。史丹利.歐尼爾賭了一局並輸掉,梅麗莎.梅爾或許也是。但他們都為這個風險談成了優渥的預付條件。

媒體的抨擊#

執行長的高薪經常引來媒體抨擊:「他們不值這麼高的薪資。」也許值、也許不值,但薪資是董事會(以及小範圍的股東)決定的,抱怨沒什麼用。看不順眼,就別買他們的股票。

2005 年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前執行長李.雷蒙以 3.51 億美元的退場方案退休時,輿論一片譁然。他值這個價嗎?我不知道,但我最肯定的是合約一定是預先談好的:談妥「如果我做到這個,股票、銷售、獲利就會那樣,我就拿到 X、Y、Z」,以及「如果你們炒我或我辭職,我能拿多少」。雙方都認為對自己有利,但通常某一方占了便宜。

選對時機也幫了大忙。2005 年埃克森美孚創下史上所有企業最高的單一年度獲利 360 億美元,雷蒙等於拿走 1%。他在 11 年任期裡監督大型併購、讓股價上漲約 400%:同期在標普 500 指數(S&P 500)投資 1,000 美元會變成 3,323 美元,投資埃克森美孚則變成 5,000 美元。股東、機構、退休基金,以及逾 8 萬名員工都因此受惠。問題在於 ── 事情永遠沒有絕對確定。

在「占領華爾街」、誹謗「1%」的年代,高薪對某些人來說近乎可恥。多數人並不那麼痛恨「經營成功而拿高報酬」,但他們真心痛恨失敗的執行長離開時還拿走鉅額支票,更討厭金融圈裡「尋租」(rent seeking)的執行長。如果你也這麼想,這條路徑就不適合你。

話雖如此,即便失敗、被公眾釘上十字架,執行長在財務上最後通常還是很寬裕 ── 就算是沒有分散投資、在 AIG 破產中賠掉大半身家的漢克.格林伯格,事後也還有約 2,800 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