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主權——上帝的揀選與人的責任#

「拯救主權」探討當耶穌基督的拯救落實在人身上時,究竟主權在誰手中?有人傾向肯定人的主權,認為相信而得救是出於自由意志的選擇;有人則傾向強調上帝主權,否定自由意志為相信而得救的終極原因,出於上帝旨意的揀選才是最基本的原因。

一、從聖經看揀選#

「揀選」是聖經裡一個重要概念,描述上帝選出個人或群體來成就的旨意,經常用來形容上帝的主權。

群體揀選#

申命記七章 6-8 節清楚地傳達揀選的概念:上帝從地上萬民當中揀選了歸屬祂的聖潔之民,這個行動完全出於上帝的主權,而不在於人這邊的任何條件,一群人被群體性地揀選成為上帝的選民。

個人蒙召#

如耶利米的個人蒙召:「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 1.4-5)耶利米追溯自己的被揀選直到出世之前。

揀選的奧祕#

羅馬書論及上帝對雅各的揀選時說:「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 9.11-18)這段經文的神學意味濃厚,直接衝擊人的理性而令人不易理解。

揀選的終極原因在於上帝,而非在於人。不只個體性揀選的主權在於上帝,群體性揀選也是如此——以色列人並非因為自己的義或心裡正直而得地為業,乃是因著上帝的主權。

揀選的時間與方式#

以弗所書一章 4 節說:「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這節經文不但提到揀選始於「從創立世界以前」,而且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在基督裡」的揀選。加爾文和巴特都有注意到這裡蘊藏著豐富的神學意涵。

二、上帝主權與人的責任#

有人認為主張預定論會導致排除自由意志,其實預定論的焦點在於主張「上帝主權」是得救的終極原因,並不必然排除在上帝主權之下的自由意志。當聖經提到揀選時都強調上帝的主權,由於在「上帝主權」與「人的責任」之間具有張力,基督教思想史上究竟如何處理二者之間的張力呢?

神學家主要立場特點
奧古斯丁(Augustine)主張雙重預定,且「預先定罪」(reprobation)極力強調上帝恩典,得救與否完全在於上帝旨意,與人的功德無關
多瑪斯(Thomas Aquinas)主張上帝護佑,預定為護佑的一個例子預定主權是在上帝裡面而不在於人裡面,但為人的自由意志留下一些空間
加爾文(John Calvin)將預定與護佑分開處理護佑是上帝對創造的主權,預定是上帝對拯救的主權,不需急於處理自由意志問題

多瑪斯與加爾文在預定論主張有兩點不同:其一,多瑪斯把預定當作護佑的一部分,加爾文則把二者分開;其二,多瑪斯強調人有自由決定是否接受上帝恩典幫助,加爾文則主張人活在沒有自由脫離罪惡的情況,脫離罪惡才是得著自由。

三、加爾文與預定論#

聖經使用「預定」來描述上帝的拯救(林前 2.7;弗 1.5, 11),因此在神學上主張上帝預先揀選人得救者被稱為「預定論」(predestination),這主張凸顯出上帝在拯救事上的主權。若是明確地主張上帝預定某些人得救且預定某些人不得救,通常被稱為「雙重預定論」(double predestination)。然而,縱使不談雙重預定而單單主張上帝預定某些人得救,這樣的主張亦已排除了在上帝預定之外得救的可能。

從哲學角度來看,多瑪斯主張預定論受到他的哲學論述重視因果律的影響。多瑪斯以宇宙論的形式提出「五路論證」證明上帝存在,這五路論證受亞里斯多德哲學影響,建立在對外的經驗與觀察上,因果律強調原因和結果的關聯,而目的論則重視目的的導向。

四、衛斯理 vs. 懷特腓德#

教會歷史上非常著名有關預定論的神學論辯,發生在十八世紀英國神學家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與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0)之間。衛斯理是帶動十八世紀英國大復興的主要傳道人,把亞米紐斯的基本神學觀點發揚光大,發展出一個反對預定論的龐大神學傳承;懷特腓德則是講道歷史上最有才華恩賜的講道者之一,主張加爾文預定論,自歸信以來深深體驗人的全然敗壞以及從上帝而來的新生命。

歷史背景#

衛斯理於一七二九年加入牛津聖社追求聖潔,一七三八年得到莫拉維亞弟兄會的幫助,經歷清楚的信仰體驗,開始四處講道。衛斯理和懷特腓德兩人其年輕時就互相認識。懷特腓德出生在一個貧窮的家庭,很早父親就去世,曾經過衛斯理兄弟的書僮。兩人特質不大一樣:衛斯理口才清晰,採用典型的條列式講道,擅長分析講道主題;懷特腓德從困難的環境中成長,歷經各種挑戰磨練,從小就會演戲,因此他的講道唱作俱佳,帶有強大的感染力。

爭論起源#

原本衛斯理對於「因信稱義」與「重生成聖」同樣重視。他愈來愈強調在因信稱義之後應當繼續追求完全成聖,或稱為「第二恩典的工作」、「第二祝福」。一方面,注重行動的衛斯理反對路德一面倒地強調因信稱義可能帶來全面忽視好行為的「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另一方面,他亦反對敬虔主義者因極端強調信心,甚至單單重視安靜等候的「寂靜主義」(Quietism),他說過一句名言:「在社會成聖之外別無其他的成聖。」成聖並非發生在安靜隔離的靈修地點,而是發生在進入社會的具體行動。

雙方交鋒#

一七四一年懷特腓德自美歸國,出版了他給衛斯理的答辯信,摘錄雙方對話重點如下:

衛斯理指責懷特腓德答辯
主張預定論就不再需要傳福音了上帝預定人得救,也預定人傳福音給預定得救者
主張預定論摧毀了追求成聖的教義被揀選的恩典更能使人感恩而激發人們追求成聖
主張預定論摧毀了信仰的平安與幸福上帝的揀選才是真正平安與幸福最可靠的保障
怎能接受有成千上萬沒有過犯的人被預定不得救呢自從亞當犯罪以來,人人陷溺在罪惡裡面,並無真正沒有過犯的人們
主張預定論使得啟示成為不必要啟示的根源在於上帝的揀選,我們就是因為啟示才能明白被揀選的恩典

懷特腓德結論指出:衛斯理明明把拯救建立在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而非上帝的「白白恩典」(free grace),如此一來耶穌基督受死的果實可能成就不了一靈魂永遠的拯救。

尾聲#

這場爭辯很快就落幕了。懷特腓德返回英國後寫給衛斯理的信可見,他對雙方在原則問題上的歧異遠超出他所預期。懷特腓德只想專注於講道而非牧養教會,這與衛斯理在各地建立教會恰好分途發展。一七四九年懷特腓德辭去加爾文循道派領導職務,面對反對聲浪指責他將被後代遺忘,他回應說:

願懷特腓德這名字消失,唯願基督被榮耀。願我的名字四處被忘記,連我的朋友也忘記了我,唯獨耶穌基督的名被廣傳。

懷特腓德會成為這麼有熱情與活力的講員,就是因為他深深地感謝上帝揀選的恩典,並盼在服事中發現這恩典臨到哪些人身上。他心中充滿迫切地想要活在上帝的旨意中,因此整個人生都處於追求的狀態,結果他傳福音的時候發出極大的火熱、感人至深。由於對福音的負擔使得他拚命做工,精力透支可能是他早逝的原因之一,他比衛斯理年幼十一歲卻比他早二十一年去世。

主張「上帝揀選」者從對上帝的恩典發出感謝出發,積極地傳福音以發現上帝揀選人的旨意;而主張「自由意志」者難免不沾沾自喜地把蒙恩歸功給自己的決定,傳福音只是傳達一種供人選擇的可能而已,信不信全在人自己。

五、再思加爾文殊論#

加爾文的預定論在後繼者手中被系統化為「五要點」(TULIP),但這是否忠於加爾文本人的思想值得再思。加爾文本人並未將預定論置於神學體系的中心,而是將之放在救恩論的脈絡中討論。

神學討論如果只是停在思考遊戲的話,並沒有什麼價值,其實神學討論反映的是真真實實人生體驗。因此,寧可使用新的語言,不要用那種陳舊過時的語言,才能進入討論核心。在雙方論戰對峙的局勢下產生的《多特信條》把預定論視為核心教義,此後加爾文主義者逐漸地轉向在上帝論裡討論預定論,以致造成一種認識上帝的偏差印象——以預定某些人得救且預定某些人不得救為上帝拯救主權中的主要屬性,有如獨裁的君王一般,這已非加爾文預定論強調上帝在拯救事上之主權的本意了。

六、超越時空的上帝#

上帝超越時間與空間。人在時間中的「先後」觀念,不能直接套用在上帝身上。上帝的揀選不是在時間序列中的「預先決定」,而是永恆上帝從全知的視角所作的旨意。

筆者在神學專講中被年輕人問最多的是有關預定論的問題,通常年輕人提問的時候反映了對權威的反感,感到自由或尊嚴被侵犯了。關鍵是我們究竟在面對什麼樣的權威呢?世上有不少應當抗議的權威,然而被造者有沒有立場對創造者的權威提出抗議呢?曾有一剎那心中閃過一個念頭:「會不會上帝預定這人不得救,要不然他怎麼會有這種想法呢?」隨即又想起這是否揀選屬於上帝的奧祕,人不應當妄行猜測。

我們的問題是會掉入人性的陷阱——把自己當絕對標準,就如同在電視上看到一個名嘴在評論某個政治人物,批評他老是自以為聰明,但其實就是當名嘴正在精采地批評那個政治人物自以為聰明的表情時,自己臉上也浮現了一副自以為聰明的表情。

七、結論:「一次得救」或「多次得救」#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加爾文主義傳統的重要主張,強調上帝保守信徒到底的信實。然而,聖經也有嚴厲的警告,提醒信徒不可離棄信仰。

得救與否究竟在於哪一方的主權?這個神學抉擇導致進一步的分歧:在拯救一事上重視人的責任者,對人參與拯救的能力比較肯定;在拯救一事上強調上帝的主權者,往往對人參與拯救的能力比較不樂觀。懷特腓德臨終的遺願值得深思——什麼是加爾文?什麼是路德?願我們視野超越這些名字與派別,願耶穌成為我們的一切的一切,唯獨耶穌基督被宣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