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論傳承——歷代教會如何認識耶穌基督#
基督論就是條理化地追求認識耶穌基督的神學,包括追尋了解基督是誰、基督做了什麼。本章從系統神學的角度,對歷代以來的基督論傳承做一簡要整理,期盼從其中找到認識耶穌基督的重要原則。
一、基本概念#
主要有兩種基督論的論述方式:
| 進路 | 代表經文 | 特色 |
|---|---|---|
| 由上而下的基督論 | 約翰福音之「聖道基督論」 | 強調耶穌基督神性的一面,從天上到地上,從永恆到時空,以「道成肉身」指出天上的道進入人間 |
| 由下而上的基督論 | 路加福音之「聖靈基督論」 | 凸顯耶穌基督人性的一面,從地上到天上,從時空下到永恆,強調從一個人的經歷起始 |
二十世紀以來,「由上而下的基督論」受到批判,被認為過分單一地強調神性,以致人性被淹沒而成了「沒有耶穌的基督論」。但「由下而上的基督論」若走向極端,也可能成為「沒有基督的耶穌論」。
莫特曼(Jurgen Moltmann)洞察這兩種基督論論述分途發展可能帶來的偏差,主張不應當是「二中擇一」的抉擇,而應當是「同時並行」的主張。他一方面強調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兄弟」,與我們一起受苦;另一方面主張耶穌基督是「世界的救主」,替我們承擔罪責,藉由復活開啟了終末視野。
二、平衡之路#
初代教會的基督論掙扎著在「耶穌基督是人」與「耶穌基督是神」當中試圖找到平衡的理解。
排斥異端#
| 異端 | 主張 | 問題 |
|---|---|---|
| 嗣子說(Adoptionism) | 耶穌基督是完美的人,因而被上帝接納為兒子有如認養一般 | 以便尼主義(Ebionism)與亞流主義都出自此說,反對耶穌基督具有神性 |
| 幻影說(Docetism) | 耶穌基督在地上只是一個幻影,拒絕相信肉身的真實性 | 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與馬吉安主義(Marcionism)過分凸顯神性,無法接受他的人性 |
從初代教會排斥的異端可見,不論基於何種理由,都是反對耶穌基督神人二性並存,或者強調人性而忽略神性,或者強調神性而忽略人性。人天性傾向單一地強調某一面。
尼西亞會議之前#
- 游斯丁(Justin):殉道者游斯丁以「道」(logos)銜接上帝與人,以耶穌基督為神聖的道之展現
- 愛任紐(Irenaeus):被稱為第一位聖經神學家,批判諾斯底的幻影說,確認了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
- 特土良(Tertullian):深受拉丁文化薰陶,主張基督是神人二性,強調耶穌基督人性質實是因為由馬利亞所生(from),而非藉馬利亞所生(through)
尼西亞信經#
三二五年召開尼西亞會議,確定耶穌基督「與父同質」(homoousios),反對亞流派,歷時甚久,直到三八一年才定案。
- 亞流(Arius, 260-336):主張嚴格的絕對一神論,聖子為聖父所造,被定為異端
- 亞歷山大(Alexander, d.328):反對亞流,主張聖子永遠為聖父的兒子
- 亞他拿修(Athanasius, 295-373):強調聖子與聖靈的神性,主張道來自上帝,耶穌基督使得上帝走向人成為可能,亦使得人走向上帝成為可能,為東方教會主張拯救是人的神性化(Deification)開了一條路
三、神人二性#
迦克敦會議之路#
尼西亞會議之後,仍有如何詮釋基督神人二性的問題:
- 亞歷山太學派:主張「道——肉的基督論」(Logos-flesh),強調永恆之道在有限肉體裡面,比較偏重耶穌基督的神性,被稱為基督一性論(Monophysitism)
- 安提阿學派:主張「道——人的基督論」(Logos-man),強調耶穌基督的人性與神性並存,焦點在於神人二性
- 區利羅(Cyril of Alexandria, d.444):主張道成肉身的神性與人性在基督身上「融合於位格」(hypostatic union),又主張「屬性相通」(communication of the properties)
迦克敦信經#
四五一年的迦克敦會議採用教皇利歐一世(Leo I, c. 400-461)的《利歐大卷》(The Tome of Leo),對基督論的神學爭論做了重要的總結,主張基督神人二性:
- 不相混亂 —— 不合(Without confusing the two natures)
- 不相變換 —— 不合(Without transmuting one nature into the other)
- 不能分開 —— 不分(Without dividing them into separate categories)
- 不能隔離 —— 不分(Without contrasting them according to area or function)
《迦克敦信經》採用負面陳述方式,就好像交通規則告訴駕駛者不得高過速限多少、亦不得低過速限多少——只要開在速限規定範圍之內即可。當論及基督神人二性時,不可僅僅言及人性,亦不可單單論及神性,充分地發揮教義的規範性功能。
加爾文(John Calvin)認同《迦克敦信經》的神人二性主張,而且追隨初代教會所主張的「聯合於位格」(hypostatic union)與「屬性相通」(communication of the properties)。他主張道成肉身的基督取得真實的肉體,「那原本是神子的成為了人子,並非神人兩性實質上的混合,而是位格裡的合一。」
四、近代基督論的八種觀點#
十九世紀以來,人類歷史逐漸地邁向現代社會,各種思想演變開始多元化,近代以來的基督論也帶有多樣化特徵:
| 觀點 | 代表特色 |
|---|---|
| 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觀點 | 宗教信仰就是絕對倚賴上帝的意識,耶穌基督具有完全的上帝意識,呈現完美的絕對倚賴上帝典範,隱含以人為出發點的神學方法 |
| 自由神學觀點 | 耶穌基督的獨特性在於呈現最優越的道德(尤其登山寶訓),基督教可以形塑最優秀的文化 |
| 布特曼(Bultmann)觀點 | 受存在主義影響,當下在此的實存體驗超過一切越過時空的客觀理論,主張耶穌基督帶信仰者此時此地存在主義式的拯救體驗 |
| 巴特(Karl Barth)觀點 | 批判自由神學,與其源頭士來馬赫對抗,強調基督是上帝的啟示中心,永恆的道、完美的上帝形像典範;人論主張人應當效法基督 |
| 弗萊(Hans Frei)觀點 | 敘事神學重要的奠基者,主張耶穌基督的獨特性保存在敘事情節當中,藉由信仰群體中不斷地重新敘述故事,使信仰群體成員經歷耶穌基督 |
| 潘能伯格(Pannenberg)觀點 | 主張普世歷史不是個別歷史的概念,而是把歷史當作一個整體——最大的歷史概念。耶穌基督的重要性在於復活事件對普世歷史發揮重大影響 |
| 莫特曼(Moltmann)觀點 | 主張基督受苦被釘十架呈現愛勝過死亡的力量,而基督復活展現創造的生命力量。十架事件的受苦是三一上帝受苦,在十架上父失去子、子失去父而聖靈緘默的痛苦體驗 |
| 解放神學觀點 | 主張耶穌基督使貧窮的、被擄的、瞎眼的、受壓制的得到解放(路 4.16-21),其獨特性在於他是解放者的典範 |
五、當代基督論的兩個轉折#
在眾說紛紜的各種基督論當中,可以觀察到兩個重要轉折,二者影響隨後基督論的發展。
1. 潘霍華: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一九三三年一月三十日希特勒被任命為總理,一九三四年德國基督教會開始脫離受納粹控制的國家教會,五月二十九至三十一日在巴爾曼(Barmen)舉行大會,通過了《巴爾曼宣言》,稱為「認信教會」(die bekennende Kirche)。身為認信教會重要成員的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柏林大學教授基督論,授課講義《誰是今在與昔在的耶穌基督?》(Wer ist und wer war Jesus Christus?)成為他基督論的重要文本根據。
潘霍華認為基督論真正的問題是:今日在世上耶穌基督是誰?人們可以在哪裡找到耶穌基督? 答案在於耶穌基督的福音藉由教會信仰群體彰顯出來。他強調耶穌基督不只過去臨在,當今也臨在人間,基督藉由當今臨在於教會而彰顯。
「基督作為信仰群體而存在」、「在基督裡就意味著在教會裡」、「教會信仰群體藉由基督的行動而存在」。潘霍華進一步主張,基督的權柄不是外現的,但卻真實存在:「彌賽亞不可能是外在可見、可以展示的歷史中心,而應當是上帝所指派的、隱藏的中心。」
基督不只是教會的中心,而且基督是歷史的中心,於是教會也是歷史的中心,儘管這一切似乎都看不見。「教會是國家所創造的歷史的中心。同樣,教會也是國家領域中隱而未現的中心。」
「作為歷史中心的基督,是歷史【國家】和上帝之間的中保,他是以教會形象出現的。」因此,「教會只有在為人類而生存時,才成其為真正的教會。」
2. 莫特曼:彌賽亞基督論#
莫特曼的基督論是「彌賽亞的基督論」,副標題「彌賽亞基督論」(The Way of Jesus Christ: Christology in Messianic Dimensions, 1989)。這頭銜提醒了那從舊約一直延續到新約的盼望,彌賽亞是在上帝應許中的彌賽亞,從舊約原始的彌賽亞盼望轉向將來終末的彌賽亞盼望。
莫特曼的彌賽亞基督論從以下五方面提出觀察:
- 認同窮人:福音書中耶穌身旁常有群眾(希臘文 ochlos),學者發現 ochlos 不是指一般群眾,乃是特別指窮人。在一個沒有福利制度的社會裡,窮人通常是弱勢者與受壓制者,耶穌明顯地認同了他們。
- 呼籲悔改:「悔改」就是「轉向」,從世界的道路轉向上帝國的道路,這是全人與整體的改變,因著對上帝國的期盼而以行動跟隨耶穌基督。
- 醫病趕鬼:醫病趕鬼本身就是上帝國信息,耶穌所做的事情與現今生活密切關聯。上帝國就是要施行醫治,從肉體的病一直到社會的病;而趕鬼指上帝國將驅逐邪惡的各種毀壞力量。
- 彌賽亞式生活:「基督教倫理」應當聚焦在耶穌基督的道路上,應當是「倫理的基督論」——跟隨耶穌基督者的倫理實踐,反映在耶穌基督對安息日、律法與和平的教導。莫特曼認為應當遵行耶穌基督有關非暴力的教導,甚至不惜以犧牲殉道作為代價。
- 彌賽亞榜樣:耶穌基督的教導,不只見於他所說的,而且也見於他自己本身的表現裡,他呈現了彌賽亞式的人的榜樣。
3. 向前的基督論——向終末開放#
古代的「宇宙基督論」用「永恆的道」來了解耶穌基督(從上而下),近代「人的基督論」把重點放在拿撒勒人耶穌(從下而上)。這兩者都屬垂直式思考,缺乏未來終末盼望的水平面。莫特曼要重構「向前的基督論」——以向前盼望為基礎來認識耶穌基督,強調耶穌基督對終末盼望的意義。
「那將要來的」(The One who is to come, 太 11.3)一方面強調未來的重要——這是將要發生的;另一方面強調從未來而來的——那一位將從未來來到當下與我們相遇者。不能只用過去的經驗作為盼望的基礎,而應有更大的開放性,期盼上帝成就我們所想不到、所經驗不到的。
4. 聖餐神學——從記念到盼望#
莫特曼認為聖餐表達對耶穌基督受苦的回憶和復活的盼望:
- 過去回憶:記念耶穌基督的受苦,也同時記念一切因基督的名而受苦的人,這是莫特曼把殉道者見證列入基督論的原因。
- 現在體驗:「復活並非指曾經發生過的事件,而是正在發生中的從死亡轉向生命。」
- 未來盼望:聖餐不只是記念復活,而是期盼主再來時復活的全面臨到(林前 11.26)。
莫特曼以上帝「一起受苦」(Mitleiden)描述上帝的同在。「憐憫」(compassion)拆開來看,passion 是「受苦」,com 有「共同」的意思,意即「上帝與人一同受苦」(com-passion),充分呈現十架受苦的意義,上帝藉著親身經歷痛苦,表達與人一同受苦的愛。
六、結論:神人中保與高派/低派基督論#
基督論傳承的核心信仰是:耶穌基督作為真神真人,是上帝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從道成肉身來看,耶穌基督在世為人;從神人中保來看,耶穌基督是神人之間的橋梁。因此,耶穌基督不只是人的典範,而且是人在犯罪墮落中的拯救,基督論與人論關係密切——基督論是人論的基礎,人論則是基督論的應用。
聖經學者溫克(Walter Wink)把基督論與人論根據神學性質偏向基督神性、人性尊貴或偏向基督人性、人性墮落分成高派與低派:
| 高派(重視神性/尊貴) | 低派(強調人性/墮落) | |
|---|---|---|
| 基督論 | 重視耶穌基督神性 | 強調耶穌基督人性 |
| 人論 | 重視人性尊貴 | 強調人性墮落 |
《迦克敦信經》對基督論的貢獻在於洞察基督神人二性不分不合、亦分亦合,因為絕對的二分及絕對的不合都導致偏差。然而它畢竟主張以抽象地論及神人二性,並未把時空處境、拯救史進程的因素帶進來。具有終末視野的基督論則開啟上帝國終將實現的眼界,讓我們不致於把焦點過度集中在人所難以理解的神人二性,而提醒基督徒的盼望在於「那終末要來的」基督以及他所要成就的。
從初代教會排斥異端、尼西亞信經確認基督與父同質、迦克敦信經界定神人二性的規範,到加爾文強調「聯合於位格」與「屬性相通」,歷代教會始終在守護一個奧祕——這位道成肉身的基督,既完全是上帝,又完全是人,在一個位格中不分不合地聯合。而當代基督論則進一步提醒:基督不只是過去的歷史事件,更是當今在教會信仰群體中臨在、向未來終末盼望敞開的那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