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的關係思維:從主體到位格#
近代以來的神學多方強調上帝的絕對主體性,上帝的絕對主體成為人的主體之原型與典範。然而這種神學思想背後重視的是獨特性思維而缺少關係思維,不只影響對上帝的認識,也影響對人的認識。本章從希伯來傳統下的現代聖經詮釋出發,討論神學家們如何努力重建神學的關係思維,以重新發覺三一神學的重要性。
一、希伯來傳統下的聖經詮釋#
相對於笛卡兒式自我的重視自我,希伯來傳統提供另一個參照世界。從舊約聖經來看,人是被上帝所造,「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 1:27),從一開始人就不是單獨的存在,乃是與人們一起存在且與萬物一同存在,並存在於上帝面前。
現代猶太教思想家赫舍爾(A.J. Heschel)綜合了舊約聖經與存在主義思想,他問的是「人是誰」(Who is man),而非「人是什麼」(What is man)。赫舍爾重視的是「人的生存」(human living),是「成為人」(being human),而非「人的存有」(the being of human)。
赫舍爾強調:人並不單獨存在,「做人」是許多聯繫的總和。「對人來說,存在(to be)就意味著同其他人共存(coexistence)。」個體並不單獨存在,要成為自己,事實上就是成為人群當中的一位。
對希伯來傳統而言,在所有的關係當中,只有從一種關係能夠真正地帶來滿足,那就是從人與上帝的關係中找到滿足。「生命是上帝與人的夥伴關係(partnership)」,上帝並不是對人們的歡樂與悲傷袖手旁觀或漠不關心,而是希望與人們進入親密的夥伴關係。
二、從主體到位格#
近代德國神學家邱立基(Helmut Thielicke, 1908-1986)深刻地檢討現代社會自我概念背後的笛卡兒式思維,他稱之為「笛卡兒式神學」(Cartesian Theology),而尋求以「非笛卡兒式神學」(Non-Cartesian Theology)與其對抗:
| 神學類型 | 核心特色 | 出發點 |
|---|---|---|
| 笛卡兒式神學 | 焦點在認識主體而非所追求認識的真理 | 人的自我認識 |
| 非笛卡兒式神學 | 主張由帶著行動能力的上帝話語來創造人 | 上帝的話而非人已有的自我認識 |
非笛卡兒式神學主張,人並非帶著先前的自我認識而自由取用上帝的話,乃是上帝的話藉由上帝的靈重新創造人,真正的出發點在於上帝的話而非人已有的自我認識。
哲學觀察:位格概念的興起#
二十世紀風起雲湧的現象學運動把焦點從主體性轉向「相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主張主體性呈現於在與其他主體互為主體時,於是關係性思考逐漸浮上檯面。蘇格蘭哲學家麥慕列(John Macmurray, 1891-1976)極力強調位格的關係性,其專書《關係裡的位格》(Persons in Relation)流傳很廣而影響神學思潮。
列維納斯(E. Levinas)深深了解舊約聖經是反對個體中心而傾向群體的,他批判笛卡兒的自我中心式思維,主張「我是因著他者而得以成為我」。當「他者」成為關注焦點時,孤立的笛卡兒式自我就失去意義,關係性思考取代了個體中心思考。
神學觀察:位格關係的重視#
當代東正教神學家齊齊拉斯(John D. Zizioulas, 1931-)在《作為相通而存在》(Being as Communion)裡極力辯護「實質存在於位格關係當中」的觀點。英國改革宗神學家根頓(Colin E. Gunton, 1941-2003)也強調位格概念的關係性,二人合作發揚重視位格關係的三一論。
當代天主教神學家卡斯培(Walter Kasper)指出:「拉納的描述事實上根本不是全然近代的位格理解,而是一種極端的個人主義,其中每個位格是一個行為中心、擁有自己、規定自己以及彼此劃分界線。」位格並不等同主體,主體蘊含著個體性,而位格卻需要在關係中才得以呈現。
三、加爾文的關係思維#
論及神學的關係思維應當參考更早的加爾文,本書在有關人論論及「關係性與獨特性」時,曾經提到《基督教要義》對於位格定義的貢獻。《基督教要義》第一卷第十三章論及三一論,其中第六節有關基本概念的部分特別值得參考,共有三個重點:
第一,當論及位格時,加爾文從關係角度給位格下定義說:「『位格』是自立存在於上帝的本質者,在與其他位格的關係中藉由其不可交流分享之特質而得以辨別。」對加爾文而言,三位格是自立的,卻非獨立的,其自立乃根源於唯一神聖本質。位格是在與其他位格的關係中而得以辨別,而位格的「不可交流分享之特質」指向位格具有的獨特核心,那一部分稱為不可交流的獨特性,是因為本身就是交流的主體。位格只能在位格關係當中被辨別出來,而進入關係的核心必定是具有獨特而不可與外界交流的特質,才能以此基礎進行交流關係以呈現獨特的位格主體性。
第二,當談到位格關係時,加爾文說:「在這三自立存在者(位格)的互相關係中,各自都呈現其特質而得以辨別。」位格關係本身也是清楚的,當稱呼上帝時指向聖父、聖子、聖靈以及其關係,當稱呼聖父上帝時同時指向因聖父而成為的聖子,這也適用於當稱呼聖子上帝時而指向聖父。加爾文樹立了位格思考的典範,在位格關係中可以辨識獨特的位格,而這位格關係亦可清楚地辨別。
第三,每一個別位格都有其特質,他們之間的特質是無法互相交流替代的,比如那屬於聖父之使其有別於聖子的特質不能同時屬於聖子。這種建立於互相關係的位格,各自的核心仍具有不可交流分享的特質,比如父有「父性」(fatherhood)而子有「子的身分」(sonship)。這意味著,各位格仍具有清楚的獨特性,不會因著位格關係而互相混淆,亦即位格的關係性不會混亂位格的獨特性。
加爾文把冗長的位格概念史簡化了,他精確地掌握關係性與獨特性的相互依存,正是三而一、一而三上帝的特質。三位格自立於同一本質,位格的不可交流分享之獨特性為進入位格交流關係的出發點,而位格交流關係呈現各位格的獨特性,因為在位格關係的交流裡,位格仍保有不可交流分享之特質為其主體性源頭。
加爾文的人際關係#
從加爾文生平來看,他是一個對人際關係十分敏感的人,非常重視朋友,一生所到之處都有許多朋友以及志同道合的同工。雖然他帶有安靜憂鬱的氣質,可能是由於經歷太多人生疾苦,他本質上是喜歡與人交流互動的。在收錄於《宗教改革全集》(Corpus Reformatorum)裡加爾文所寫的十一卷信,從法國和德國、從瑞士和荷蘭、從義大利和蘇格蘭、從波蘭和英格蘭,加爾文均志實地予以詳盡而細心的答覆。連加爾文在日內瓦參與宗教改革的決定也是出於多位宗教改革者朋友共同的建議。寫加爾文傳記的歷史學者杜馬格說:「沒有其他宗教改革者像加爾文具有如此般對朋友的吸引力。」加爾文顯然從來沒有真正孤單,他始終活在熱切追求真理的同道、為教會並肩奮鬥的同工、攜手同走天路的弟兄姊妹當中。
四、獨特性與關係性的密切相關#
從加爾文的關係思維可知,不必然排除獨特性,其實關係性思維與獨特性思維可相輔相成。美國天主教女性神學家拉乖娜(C.M. LaCugna)的三一神學就是最好的例證。拉納主張從關係的角度詮釋位格,若要詮釋位格就必須得進入位格與位格之間的關係,也就是主體與主體之間的關係,其《為我們的上帝》(God for Us: The Trinity and Christian Life)是傑出的三一神學論著,從關係角度詮釋位格而主張「位格基本上是屬於位格之間以及主體之間的(Persons are essentially interpersonally, intersubjective)」。
她強而有力地批判巴特與拉納的三一神學受到唯一主體概念——唯一意識中心的限制而過於強調「一」,這意味著他們的位格概念過度強調獨特性而缺乏關係性。
相較之下,拉乖娜給位格下的定義卻兼顧了位格的獨特性與關係性:「位格是不可言傳的、具體實存的、獨特唯一的以及不可重複的自然本性之走出自身(A person is an ineffable, concrete, unique, and unrepeatable ecstasis of nature)。」這定義採用了一些強調位格獨特性的形容詞:「不可言傳」有如獨特的奧祕,「具體實存」指向時空下獨特的真實生命,而「獨特唯一」、「不可重複」則直指獨特性。不過,最後那句話則是強調關係性,因位格是「本性之走出自身」(ecstasis of nature),亦即走出自身的獨特性而進入與他者的關係性。由於 ecstasis 原意是「走出來」,而 nature 則指向自己的本性,走出自身而進入關係卻同時是非常獨特的。
理想中的位格是「走出自身」而「進入關係」的自然本性,如此與其他位格相通共融才是實現人的自然本性,完成人的最終目標。拉乖娜認為「走出自身」而「進入關係」才是人的自然狀態,因為自然與否全在於是否能夠充分實現位格之間的交流關係,而人應當藉由位格之間的交流關係追求其自然本性終極目的之實現。
總而言之,唯有最不可言傳、具體實存、獨特唯一、不可重複者才能進入關係,也唯有在自然本性走出自身的關係中者才能發揮其獨特性。這樣的理解來自聖父、聖子、聖靈三一上帝,亦可應用在人身上。
五、誰從屬誰?#
有些當代美國保守派神學家主張「從屬說」(Subordinationism),亦即主張聖子從屬臣服於聖父,如古德恩(Wayne Grudem, 1948-)主張聖子是永遠地從屬臣服於聖父。問題焦點在於三一上帝裡是否有誰從屬誰的情況,有否這樣的主張都會牽動基督教基本價值觀,如古德恩根據從屬主張而詮釋相關經文,反對女性在教會內擔任牧師或長老。
這些議題不只在美國討論,還一路延燒到其他地區,看來這個問題具有相當大的廣泛性。主張聖子永遠地從屬於聖父,最大的問題在於便得三一關係有高低之分,如英文 subordination 帶來居高者與居下者之分,不利於建立相互性的關係,以致在上帝觀與世界觀構架階層秩序,有如當東方教會三一論把聖子與聖靈視為從屬於聖父時造成父權主義一般。
雖然有些經文提到耶穌基督順服天父上帝,如「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腓 2:6),然而這看來是道成肉身榜樣的一部分,就是聖子主動放棄與聖父同等的特權而降卑為人,爭議點在於是否聖子永遠臣服於聖父。
從三一上帝的角度來解讀林前十五章 27-28 節,這是說到聖父與聖子的關係,聖父叫萬物都服在聖子腳下,不過唯有聖父本身例外,當萬物都臣服聖子時,聖子也要臣服在聖父之下,亦即藉此把萬物的臣服歸屬在聖父之下,不過這聖子的臣服是出於自願的臣服,成為完美的順服榜樣,而且是發生在終末。值得注意的是,最後一句和合本譯為「叫上帝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並非原文直譯,原文僅簡略地說:「好使上帝為一切之中的一切」(相當於 NRSV 英譯:so that God may be all in all),這句暗示著終末時上帝並非高高在上,而是來到受造萬物當中得榮耀。
持平而論,就三一上帝的父子關係而言,聖子甘心樂意順服聖父是一個完美的順服榜樣,然而稱之為「永遠地從屬臣服」應當是過頭了,而且把這關係投射到兩性關係也是外延過度。我們還應當考慮另外有些經文指向聖子與聖父同等,如耶穌基督數度說過:「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約 10:38,14:10-11,17.21)
六、三一論的敘事特質#
位格概念在西方傳統的加爾文對神聖位格所下的定義,並不受限於位格的獨特性而能兼顧位格的關係性,並且將兩者密切連結。儘管他承襲了西方傳統卻仍清楚地呈現位格的關係性。加爾文採用奧古斯丁傳統的「本質」(essence)指向三一上帝的「一」,而採用多瑪斯傳統的「自立存在者」(subsistence)指向三一上帝的「三」。他使用「自立於上帝的本質者」來說明「位格」,亦即「三自立存在者」自立存在於「一上帝本質」,換言之,位格是緊緊地依附在上帝本質,且正是因為根源於上帝本質而得以自立。
在三一論中加爾文採用奧古斯丁傳統的「本質」指向三一上帝的「一」,如一般在西方神學傳統中經常可見,然而他卻大膽地運用可能導致偏向「三」的關係性思考做了一個平衡,就是在位格關係中討論位格。他的創見在於當主張關係性位格時,仍能清楚地呈現位格的獨特性。因為位格是在關係當中辨識,因此當我們提到上帝時,必須是一中有三,畢竟關係不是孤立的、嚴格而絕對的一必定無法發展出關係來;當我們提到三位格時,必須是三中有一,因為處於關係中的位格出自同一本質。加爾文實在是一位極其平衡的神學思想大師,當論及三一時,在位格的關係性與獨特性之間,維持非常出色的平衡思考。
七、結論:回歸聖經的關係思維#
從希伯來傳統的聖經詮釋到現代位格概念的興起,神學的關係思維提醒我們:認識上帝不是孤立主體的理性推演,而是在關係中與上帝相遇。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以精確的位格定義,展示了獨特性與關係性如何相輔相成:位格在關係中被辨識,卻仍保有不可交流分享的獨特性。拉乖娜的「走出自身」概念進一步說明,真正的位格是在走出自我、進入關係中才得以完整實現。
這種關係思維既挑戰了笛卡兒式的個體中心主義,也為重新理解上帝、人與世界的關係提供了豐富的神學資源。三一神學的核心不是抽象的本質論述,而是位格在關係中的彼此交融——既維持獨特性又活在關係性之中,這正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一上帝的奧祕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