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三一神學:從最高實質到絕對主體#
三一論曾經是神學研究的主要焦點,但從啟蒙運動以來人的理性逐漸抬頭,「三一」概念顯得過時難解,逐漸失去核心地位。直到二十世紀,三一論再度成為神學的重要議題——「二十世紀神學使人驚訝的大事之一,就是三一論思想在基督教神學中的復興和再生。」
一、從最高實質到絕對主體#
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觀察到,在近代基督教思想史上,上帝論的焦點逐漸地從「最高實質」(supreme substance)轉向「絕對主體」(absolute subject):
| 階段 | 上帝觀 | 代表思想 |
|---|---|---|
| 古代至中世紀 | 最高實質 | 特土良(Tertullian):三位格於一實質裡 |
| 啟蒙至近代 | 絕對主體 | 黑格爾(G. W. F. Hegel):上帝是有著完美理性和自由意志的絕對主體 |
| 二十世紀 | 三一關係 | 巴特、莫特曼:回歸聖經的三一啟示 |
嚴格的絕對一神論#
當上帝被視為「絕對主體」時,「三」的面向容易被忽略。位格(person)概念也從指向主體性的源頭,變質為「人格」(personality)——心理學用來指向個人心理功能的行使單位。這導致三一論的「一」被導向絕對一神論。
二、巴特的三一神學革命#
巴特(Karl Barth)極力想要重振三一神學。他的《教會教義學》基本架構建立在聖父上帝創造者、聖子復和者與聖靈救贖者的架構上。
- 與士來馬赫的不同:士來馬赫從人的經驗出發,巴特則從上帝啟示出發
- 存在模式:巴特使用「存在模式」(modes of being, 德文 Seinsweise)表達位格概念,強調上帝的一致性
- 經世三一即內在三一:巴特主張上帝本質與上帝工作不是二者,乃是合一
莫特曼批評巴特的三一神學仍帶有絕對一神論傾向,認為巴特過於強調「一」而忽略了「三」。當巴特宣稱「上帝是主」時,其「絕對崇高」與「絕對順服」的觀點會抑消聖經所啟示愛人的、受苦的、犧牲的上帝,以致上帝的「絕對崇高」壓倒了「相互交融」。
三、拉納的三一神學#
拉納(Karl Rahner)提出著名命題:「經世三一就是內在三一,反之亦然。」
| 概念 | 拉納的主張 | 莫特曼的批評 |
|---|---|---|
| 上帝的「三」 | 指三種不同的自我彰顯方式 | 傾向形相論,聖子和聖靈只是彰顯的管道 |
| 上帝的「一」 | 一位上帝以不同方式自我彰顯 | 過度個人化,「一」壓倒了「三」 |
| 位格觀 | 傾向「三重位格」而非明確的「三位格」 | 拉納把位格建立在個體抉擇的自由上,缺乏關係性 |
拉納非常重視聖經啟示,但莫特曼認為他還是傾向把單一位格概念更多地套用在上帝的「一」上。
四、後巴特的三一神學#
莫特曼自稱為「後巴特」(Post-Barthian)神學家,他從三位神聖位格的相通共融去認識一神聖上帝,發展出一種新的三一神學思維。
批判巴特——從絕對主體出發#
莫特曼批判巴特將「三一」標題為「三一君王」(Trinitarian Monarchy),認為這表面看來是「三一」,實際上是將上帝比擬成絕對唯一的最高君王,帶有神格唯一論的傾向。
批判拉納——絕對主體的自我彰顯#
莫特曼認為拉納的三一論是「觀念主義式的形相論」(The idealistic Modalism),上帝絕對主體成了人的主體之原型,使上帝與人世之間的區分泯滅。
五、潘能伯格:回歸三位格的三一思維#
潘能伯格(Wolfhart Pannenberg)探討一個重要問題:「在闡述基督教的上帝教義時,自經院神學盛期以來都貫徹了一種做法,即以關於唯一上帝的此在的問題開始,然後探討獨一上帝的本質和屬性,接下來才講三一論。」這種闡述方式也被宗教改革教義學所保留,如多瑪斯(Thomas Aquinas)《神學大全》裡,首先討論「唯一上帝」。
潘能伯格追尋一種更加徹底地從聖經啟示出發而兼顧「唯一」與「三一」的三一神學,他尤其想要呈現如何從三一出發而「充分探討上帝唯一性的思想」:
「基督教三一信仰關切的是具體而自己有所區分的神聖一致生命,因此三一教義其實就是具體的一神論,有別於唯一上帝的抽象彼岸概念以及排除一切多元性之抽象的神聖一致概念,主張唯一上帝實際上就相互關聯於此世以及一切有限者的多元性。」
簡而言之,潘能伯格主張三一論就是具體的一神論,也就是給多元性留下空間的一神論,因為上帝並非高高在上與世隔絕,而是相互關聯於此世以及一切有限者。
六、莫特曼:徹底回歸聖經的三一思維#
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的主要貢獻《系統神學論叢》系列總共有六本,第一本是一九八〇年的三一論《三一與上帝國》。他的三一論一直在迴避抽象思辨,力圖回歸來自聖經的聖父、聖子、聖靈思考,並且避免從哲學出發去架構一個高高在上、全知、全能卻冷冷無情的哲學式上帝,想要回歸到十字架聖父、聖子、聖靈受苦的畫面。
在他的三一神學背後,有一位為信仰真理而殉道的近代神學家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
「這就是基督教與一切宗教之間的決定性的區別所在。人的宗教性使他在自己的苦難中企望上帝在這個世界上的力量;他把上帝作為一個 Deus ex machina(舞台機關送出來的上帝)。然而聖經卻使人轉而看到上帝的無力與受難;只有一位受難的上帝,才能有助於人。」
嚴格的絕對一神論起源於希臘哲學,主張永恆的上帝必定是大有能力的(allpowerfulness)、不改變的(immutability)、不受感的(impassibility)以致不受苦的——這些主張經由經院哲學而流傳。莫特曼主張從三一神學來看受苦的上帝主要目的是回歸聖經思考,從十架苦難去體會上帝參與受苦的愛。
七、三一上帝的歷史#
莫特曼認為,上帝統治祂所創造的天地,而參與在歷史當中,因此常用「上帝的歷史」一語,所言及上帝所指的就是三一上帝,因此亦可稱為「三一上帝的歷史」。莫特曼的三一論書名叫《三一與上帝國》,一方面是論三一上帝,另一方面是論上帝國,亦即上帝的歷史。
論及上帝的歷史,莫特曼從三個角度一再強調:
1. 上帝的受苦#
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並非沒有情感的哲學家的上帝,而是藉著受苦表達出愛的上帝。基督教信仰最獨特之處在於十字架,十字架事件傳達上帝受苦的信息,這個事件是在時空之下發生的,是源自道成肉身,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時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可 15:34)這是聖子對於聖父的呼聲,傳達了上帝裡面至深的痛苦,聖經見證傳達的正是上帝受苦的愛。
2. 聖子的歷史#
從聖子的角度來看,耶穌基督的啟示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聖子受聖父差遣因聖靈而來到世上,在世上順從聖父,一直到被釘十字架、死、復活、升天,而後聖靈開始大大做工,呈現先卑降後昇高的聖子之歷史。
3. 三一上帝的歷史#
從三一上帝角度來看上帝的歷史,涵蓋更加廣闊:從起初聖父上帝創造萬物,聖子上帝耶穌基督降卑道成肉身,聖靈上帝在全世界普遍做工高舉上帝的榮耀。莫特曼從聖經發覺三種三一順序,把「三一上帝的歷史」總結如下:
| 角度 | 順序 | 說明 |
|---|---|---|
| 從基督受差遣降卑為人到死而復活 | 父—靈—子 | 聖父為行動者,聖子為接受者,聖靈為父發出行動給聖子且聖子領受行動的管道 |
| 從基督為主而差遣聖靈 | 父—子—靈 | 聖子連同聖父為行動者,聖靈則從聖子受差遣且從聖父領受其出發源頭 |
| 從終末角度看 | 靈—子—父 | 聖子為行動者,把上帝國呈交給聖父,而後把自己也交託給聖父 |
八、三一神學的應用#
莫特曼的《三一與上帝國》主要貢獻在於批判近代以來的神學以「主體」取代「位格」,以「個體思考」取代「關係思考」,因此近代神學經常帶有嚴格的絕對一神論傾向。基督教三一論是以三一上帝的相互關係為人與人關係的典範,因此價值觀以「相通共融」(希臘文 koinonia,相當於英文 communion),亦即彼此相交、互相通達,主要精神在於互相合作,彼此建立而不在於強力領導、絕對宰制。
1. 團契關係:反對個人主義#
- 三一上帝本身就是愛的團契:父子聖靈的關係是人與人的關係應當學習的對象,若是將上帝與人的關係直接應用在人與人的關係上會造成問題
- 上帝形像的團體性:從三一上帝的思考角度出發,人所具有的上帝形像,不只是個體性的,也是團體性的。追求教會愈來愈有上帝形像,從個人到信仰團體,都應當追求上帝形像的成全
- 反對強權壓迫弱勢的宰制:既然父子聖靈是平等的關係,三一神學理念自然通往社會關懷並追求社會公義
2. 基督徒的自由#
「自由」是基督教神學的重要觀念,三一神學對「自由」提供了深入的神學基礎。莫特曼在《三一與上帝國》最後部分申論三一上帝國裡的自由——包衡(Richard Bauckham, 1946-)以三個上帝與人的關係詮釋莫特曼所論的自由:
| 位格 | 與我們的關係 | 自由的特質 |
|---|---|---|
| 聖父 | 在我們之上(God above us) | 權柄之下歸屬無限的自由(authority with belonging) |
| 聖子 | 與我們一起(God alongside us) | 與耶穌基督緊密連結的自由(solidarity) |
| 聖靈 | 在我們裡面(God within us) | 出於自發毫無強制的自由(spontaneity) |
自由的三個角度就是通過父子聖靈所體會到的,無限創造者的權柄之歸屬感,耶穌基督同在的緊密連結,以及聖靈所激發自動自發的自由。
「在我們之上」的上帝,似乎難以與人的自由並存,因為如果讓上帝統治,就沒有自由,不受上帝統治。這樣的思考主要是把自己和上帝並列在同一層次,我如果在祂下面,祂就比我大;我如果不在祂下面,我就比祂大。但事實上人和上帝不成比例,渺小的我在偉大的上帝統治中才能進入開闊;反而當以狹窄的自我為中心時,才是偏限一隅。作人的奴僕沒有自由,作上帝的奴僕卻有大大的自由。
3. 批判絕對一神論的帝國意識型態#
莫特曼引用德國學者佩特森(Erik Peterson, 1890-1960)的研究專文《作為政治問題的獨一神論》,呈現絕對一神論與羅馬帝國政治的關聯。佩特森發現在羅馬帝國時代,絕對一神論是一種為帝國服務的政治神學而挾其帝國權勢壓迫初代教會的三一共識——意圖以唯一神論取代初代教會的三一論,諸如亞流神學主張耶穌基督是向聖父上帝臣服的受造者,如此可以打造一個具有階層體系的獨一神論。然而尼西亞會議成功地阻擋亞流神學而確認三一神學,使得初代教會免於被帝國政治神學征服且清除了其中的意識型態干擾。
這種情況與古代中國非常相似,整個宇宙觀是以天為尊,而皇帝被稱為天子,相當於上帝的兒子,唯有皇帝可以祭天,於是父子以父為尊、夫婦以夫為尊、君臣以君為尊,就如同天地以天為尊一般,一個上下的階層社會就如此地建構起來。
九、結論:唯一與豐富#
三一神學的發展顯示,基督教信仰所認識的上帝既是唯一的,又是豐富的。「一」不是排他的絕對,而是包容三個位格在愛中相互交融的合一。
巴特提醒說,希特勒最喜歡稱呼上帝為「全能者」,這是一種誤導,因把上帝視為權力本身,甚至就是至高無上的權力。這種權力與自我倚靠、征服統治的邪惡力量並無兩樣,這種理解容易與純粹崇拜的攻無不克、堅不可摧的軍事力量連結,以致扭曲了人們對上帝的認識,把上帝視為一位至高無上的統治者。事實上,上帝的能力有其內涵,是合乎愛、合乎公義、合乎憐憫的,並非抽象的權力。
從最高實質到絕對主體,再到關係性的三一神學,每個時代的神學家都在努力忠實地表達聖經中那位既超越又臨在、既唯一又豐富的三一上帝。三一神學所提醒的不只是對上帝的認識,更是對人與人關係的期待——在愛的團契、相互的尊重、平等的交融中活出上帝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