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主體」(subject),此主張強調人具有主體性而能夠思想、感受、決定等,這是人的尊嚴所在;人也是「主題」(theme),此主張認為人生如敘事般地展開而人有如情節展現中的主題,這是人的生命特質。
一、主體尊嚴與主題呈現#
1. 尊嚴所在 —— 主體#
具有上帝形像的人是具有獨特性的主體,其主體性既不得被拆解化約,亦不得被當作客體而物化成對象。主體就是主詞,人是具有主體性的存在,其主體性則是一種獨特自主的生命表現。
強調人是主體,意味著反對人被物化。主體性指向主動回應、開發創造、積極啟動等表現,很難用客觀描述的方式來表達。
2. 故事呈現 —— 主題#
具有上帝形像的人不只是主體,而且是主題,其主體性表現有如主題一般地有其故事性發展。每一個人的生命都呈現出一段故事,許多小故事一起組成大故事。
根據創世記,人被造在宇宙萬物當中,而且出生在人群當中。從故事的角度來看,人就成了宇宙萬物中的主角,而這主角是與群體及大自然無法分隔的。
二、互為主體的關係#
猶太教思想家布伯(Martin Buber, 1878-1965)提出了「我與你」(I and Thou)關係的重要思想。
| 關係類型 | 特徵 | 本質 |
|---|---|---|
| 「我與你」 | 真實的會遇,全部存在的投入,不受時空限制 | 真實的存在 |
| 「我與它」 | 不真實的存在,以某物為對象,只經驗而不參與 | 不真實的存在 |
1. 真實的會遇#
布伯在夢境中經歷到生命深處有一個呼聲極力呼喚,而在很遠的地方也聽到同樣真誠深刻的呼喚聲音在回答他。藉著「你」而成為「我」:「我因你而存在,你也因我而存在。」
2. 互為主體#
「個體我」把個體當作主體,以自我為一個絕對主體;「位格我」則是在我與你關係當中互相呈現,不以自己為絕對主體,反而不受制於主體的功能。
3. 互相形塑#
布伯模仿創世記的起頭說:「起初有關係。」(In the beginning is the relation.)存在是在互相的影響與形塑中表現:「你影響我,我也影響你。」
4. 永恆的你#
布伯主張,我們藉著每一個「你」與永恆的「你」交談,通過人世間諸多「我與你」關係,尋找建立與上帝的「我與你」關係。布伯所認識的上帝是必須通過人世間而經歷的,並不是在天上認識上帝。
耶穌基督的禱告文祈求上帝國臨到人間,而非天上。應當藉由與「永恆的你」建立連結而與所有的「你」建立連結,藉由「永恆的你」而走向所有的「你」。
三、主體的奧祕:靈魂#
1. 靈魂功能的界定#
南希.墨菲(Nancey Murphy)主張「非化約的物理論」,反對靈肉二元論,認為人是身體 —— 具有靈性功能的身體(spirited body)。她不贊同靈魂的實質(substance),而主張傳統上所認定靈魂的功能(function)。
2. 思考方式的再議#
路易斯早年提出「自然主義」的批評:科學以因果律為真理的規範,然而因果律只能處理事實層次,價值層次則來自更深層的理由根據(ground)。靈魂相應於自然,天上相應於人間,從靈魂角度來看靈魂是可能的,而從科學角度來看靈魂是不可能的。
3. 靈魂是一個奧祕#
任何使用科學探索靈魂存在的努力可能都不會成功,因為靈魂並不可以使用科學方法來觀察。托爾斯泰(Leo Tolstoy, 1828-1910)一生活出難以理解的生命奧祕見證。從托爾斯泰獨行的一生可以感受到一種看不見的生命 —— 靈魂,呈現出深刻的生命獨特性。
4. 從神聖位格看靈魂的奧祕#
拉庫娜(C. M. LaCugna, 1953-1997)提出兼顧獨特性與關係性的位格定義:「位格是不可言傳的、具體實存的、獨特唯一的以及不可重複的自然本性之走出自身(A person is an ineffable, concrete, unique, and unrepeatable ecstasis of nature)。」靈魂有如位格並非自我封閉的,而是在與其他靈魂互動當中完成自己的。
奧古斯丁(Augustine)對於作為主體生命的奧祕有非常深刻的認識,他常使用的心理比喻導出「一個心理主體,三種心理官能」—— 這歸屬於一個心理主體,也就是在同一心靈主體的前提之下論心靈的三種功能。循此思路,奧古斯丁反而更加強化了個體主義傾向,「祢在我裡面,我卻在我外面的世界裡」,當人往外面去找,而上帝卻在人裡面時,不只找不到自己心裡的上帝,連自己都迷失了。
靈魂的獨特奧祕是人參與上帝關係、人與人關係的發動者,其獨特之處也在人與上帝關係、人與人關係中浮現出來,具有獨特無比、無可替代、不可分享的生命奧祕。
5. 靈魂的印記#
路易斯(C. S. Lewis)用「靈魂的印記」對靈魂的奧祕有非常深刻的描述,他以人在地上竟然會渴望嚮往天上為例,提到德國布洛肯峰奇景「布洛肯光」(Brocken spectre):
「布洛肯光」就像人們的初戀,因為它是虛幻飄渺的,上帝也像是每一個靈魂的初戀,不過因為祂真的是靈魂第一次的愛。為何你在天上的住處看來似乎是為你一人而打造的?因為事實上你就是為了那住處而被造的,就好像一針一線縫起來的手套那般合身而天衣無縫。
這段文字很難叫人不聯想到奧古斯丁《懺悔錄》開頭的心聲:「主啊,除了祢以外,我們的心無法真正安息。」「安息」的希伯來語原意為「停止」,指靈魂不再流離遊蕩的最終滿足。
路易斯用「靈魂的祕密印記」形容靈魂無可替代的奧祕 —— 那是每個靈魂的祕密印記,在我們遇到終生伴侶與結交良友之前,就一直在追尋它,直到臨終老眼昏花認不出妻子、朋友或事業時,仍然念念不忘卻不斷地懷想著。只要我們活著,就一定是它;假如我們失去它,也就失去一切了。
四、主體的呈現:故事#
當代德國神學家潘能伯格(Wolfhart Pannenberg)把上帝形像與人的未來連結:人從原點走向終點是在追求實現上帝形像,因此把人當作「主體」已經無法涵蓋這樣的思路,需要進一步地把人當作「主題」。
人並不是歷史的唯一主體,而是歷史的主題,在歷史當中我們成為我們的原本所是。潘能伯格說:「人在本質上是歷史的。」人的未來並不是單靠自己塑成,因此人並不是歷史的唯一主體,而是歷史的主題,而這只有在歷史故事中才能呈現出來。
1. 笛卡兒式自我的陷阱#
一般論及現代人自我概念的起源,往往追溯到法國哲學家笛卡兒(R. Descartes, 1596-1650),他以「我」作為思考主體而展開哲學思考,提出「我思,故我在。」(I think, therefore I am.)笛卡兒把「我思」當作阿基米德點,藉此限制了懷疑論而確立了理性論哲學的出發點,然而他也把人的自我侷限在孤立的個體裡面。
2. 敘事之必要#
基督教哲學家利科(Paul Ricoeur, 1913-2005)對於敘事有深刻的認識,不只視為一種文學體裁,而且是一種認識人的管道。利科以拉丁語 idem「同我」(sameness, Gleichheit)回答「我是什麼」的層次,而拉丁語 ipse「本我」(selfhood, Selbstheit)則回答「我是誰」的層次。
自我認同的關鍵不在於「他是什麼」(what it is),而在於「對誰而言重要」(to whom does it matter)。利科提醒我們,若要認識一個人,問「他是什麼」(what)是很表面的「同我」層次;問「他是誰」(who),才是深入的「本我」層次。當問到「是誰」的問題時,科學或科學性描述已經沒有回應能力,因為只能用故事來呈現。
- 每一個自我都是一個故事,也只有在故事當中才能了解一個自我
- 每一個自我故事都與其他自我故事交織互動,並沒有任何一個故事是單獨存在的
- 每一個自我故事與其他自我故事組成更大的故事,而這些更大的故事還共同組成歷史故事
3. 人生之歌#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裡以唱一支歌曲為例,描述時間流逝與心理活動的關係:在開始之前是在「期望」裡預備唱歌,在進行中是在「當下注意」裡唱歌,在唱完之後是在「記憶」裡逝過歌。「這活動越在進行,則期望越是縮短,記憶越是延長,直至活動完畢,期望結束,全部轉入記憶之中。」
歌曲相當於故事,人生有如唱歌曲,亦即說故事。每一個人生的故事是由許多小故事串連而成,而每一個人生的故事本身又與其他人生的故事共同組成更大的故事 —— 朋友間的故事、家庭的故事、親族的故事、社群的故事,「人生不過是人類整個歷史的一部分,則整個人類史又何嘗不如此?」
4. 從小主題到大主題#
非常重視個人內心世界的奧古斯丁並非一位個體主義者,他是一個合群的人,一生當中身邊一直都有許多朋友。他註釋詩篇一三三篇「和睦同居」(live together in unity)時說:
希臘語 monos 意思是一,但非在任何情況下都如此……那些住在一起而合一者,他們真的擁有「一心一意」,儘管多身體,卻非許多心思,儘管許多身體,卻非許多意念,確實可被稱為 monos,僅僅唯一。
這是從個體的故事到群體的故事,從小故事到大故事,從小主題到大主題。
五、回歸敘事#
美國天主教神學家特雷西(David Tracy, 1939-)勇於面對後現代的挑戰,他認為傳統固然不必然是一面鏡子,而可能是鏡子的碎片,二者都能反映影像。當後現代思潮對神學提出挑戰並質疑精確的論題、龐大的架構、系統性論述等、寧可取「碎片」也不要「鏡子」時,針對這樣一個愈來愈趨向破碎的世代,又要兼顧理性認知與神祕體驗的需要,最可能的整合力量來自敘事。
從述說自己故事的角度來看人生,人是藉著生命故事呈現自己是誰。宣教學家博許(David J. Bosch, 1929-1992)的觀察:保羅的靈性生活絕對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特質」,而是從裡到外不斷地更新,一章又一章,不斷地發展、展開、深化,直到成熟。
1. 巴特與敘事神學#
巴特(Karl Barth)對於敘事神學的興起貢獻很大,巴特著述《教會教義學》只是根據聖經說什麼,說出聽到什麼。巴特區分「客觀歷史」(Historie)與「歷史意義的」(Geschichte)兩個層次的歷史,前者是可以用客觀學術驗證的外在史實,後者則是發生在歷史上而不一定可以驗證的。他認為後者是聖經主要傳達的拯救史,經常以故事型態出現。
2. 弗萊的真實敘事#
美國神學家弗萊(Hans W. Frei, 1922-1988)受巴特以及文學理論家奧爾巴赫(Erich Auerbach, 1892-1957)的《摹仿論》影響,對於敘事神學的建構具有創見,影響深遠。他主張「真實敘事」(Realistic Narrative),認為敘事意味著它所意味的,亦即敘事本身傳達了真實,因此閱讀敘事需要按照其直截了當的意思去理解,而非把它當作一種象徵、神話、寓意、或客觀歷史。
3. 馬偕的未完成故事#
來台宣教的馬偕(George L. Mackay)寫了他的自傳《台灣遙寄》(From Far Formosa),全書最後以頌讚結束,在結束前有一段意味深長的話:「然而還有一半故事未能說完,這些章節只不過是一個片段。故事並非今日或明日就可以完成,真正的故事尚未結束,它才正要開始……這些都是逐一地加上去,這些都是出自上帝那本沒有人讀過的書。」有如新約聖經的使徒行傳,《台灣遙寄》也是一本未完成的書,因為「真正的故事尚未結束,它才正要開始」,通過這本書,馬偕呼籲讀者也一起來親身參與那故事。
人生的意義不在於擁有什麼,而在於經歷什麼。更重要的是,若是想要把故事說得精采,可以從一個理想故事的角度檢視自己故事的每一部分,看看尚未說出來的部分應當如何展開。
六、結論:真實的人#
人作為主體與主題二者是相互交織的:主體在互為主體的關係中呈現主體性,主題則在主體投入當中發展。人作為主體,在敘事情節中展現生命的豐富;而人作為主題,在故事的故事情節中不斷地發展。靈魂作為主體生命的奧祕,其獨特性是在與他者生命交流時而得以揭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