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人是什麼?卑微與偉大的辯證#

「人是什麼?」這個問題取決於我們從什麼關係來定義:

  • 生物人類學:人與動物的關係。
  • 文化人類學:人與人的關係。
  • 神學人類學:人與上帝的關係(本書重點)。

一、人的雙重性:卑微與偉大#

人同時具有崇高與低下兩面性。法國思想家帕斯卡(Blaise Pascal)曾說:

「人之卑微因其本如此,但人的真正偉大是因其自知如此。」

這是一個動態的平衡:

  1. 過度不幸:若只看卑微,會產生無神論者的絕望
  2. 過度自負:若只看偉大,會產生哲學家的傲慢

出路: 人必須經歷悔改而卑微,才可能偉大;也必須因領受上帝恩典,卑微感才有出路。當人自認邪惡可厭時,那份自我省察反而使他開始像上帝。

二、受造的地位:上帝的形像#

《創世紀》啟示了人的受造地位:

  • 君王的尊貴(尼撒的貴格利): 人最後出場,是因為天生就是君王,一出現就是要統治臣民。
  • 上帝的尊重(加爾文): 上帝創造人時口氣從命令轉為商量(「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顯出對人的尊重。
  • 塵土與靈:
    • 生命氣息(聖靈) + 塵土 = 活人
    • 人 - 聖靈 = 塵土 這顯示人與上帝不同(受造者),但又與上帝相似(承載聖靈)。

三、墮落與復合(Reconciliation)#

加爾文提醒,討論人論時必須區分原初狀態現今狀態。若忽略了墮落後人的理智與意志已殘缺不全,基督教人文主義就容易變質為無神論的人文主義。

墮落破壞了三層關係,而基督的工作則是帶入「復合」:

  1. 人與上帝: 從逃避/躲藏 $\rightarrow$ 和好
  2. 人與人: 從互相責怪/孤立 $\rightarrow$ 和好
  3. 人與土地: 從宰制/咒詛 $\rightarrow$ 共存榮(當人蒙愛,土地就蒙福)。

四、存在的張力:時空與永恆#

人受造在時空之下(如草枯乾),心中卻有永恆的意識(詩篇 90 vs. 傳道書)。這種「身處時空卻掙扎嚮往永恆」的張力,構成了人的痛苦。

巴特(Karl Barth)的解答:

「成為人(to be a man)就是與上帝同在(to be with God)。」

  • 傾聽與回應: 人透過傾聽上帝的話語並承擔責任(responsibility),作為上帝的立約夥伴,才能在有限中連結永恆。

五、真人的典範:野獸 vs. 人子#

人類社會往往遵循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這是一種人性的扭曲。

  • 但以理書的異象:
    • 四巨獸: 象徵世上的帝國(獸性、殘暴)。
    • 人子: 駕著天雲,排除一切獸性,呈現真正的人性。
  • 耶穌基督: 祂是那位純粹的人子典範。真正的優越不是像君王般宰制,而是像基督般順服與連結。

六、人論的發展:從身體到基督#

歷史上對「人的優越性」有不同的神學定錨:

時期/人物優越性的定義
游斯丁 (護教時期)身體形狀:人直立且雙手張開像十字架。
加爾文 (宗教改革)上帝形像:需連結基督才能恢復。
士來馬赫 (自由神學)宗教意識:人具備至高的上帝意識(情感)。
巴特 (新正統)基督中心:人的優越與罪,都必須藉由基督的啟示才能看清。

神學次序: 基督論 -> 聖靈論 -> 教會論 -> 人論

七、倫理的次序:尊重神與尊重人#

應該先尊重上帝還是尊重人?次序上必然是先上帝,後這人

  • 撒母耳記上的對比:
    • 哈拿(尊重神): 求子是為了獻給神,結果反而多得兒女。
    • 以利(尊重人): 因溺愛兒子而未制止其罪行(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結果招致咒詛。

結論: 認識人不只是學習尊重人,而應學習由尊重上帝出發而尊重人。

撒母耳的家:尊神先於尊人#

哈拿長期不孕,心裡愁苦來到耶和華的殿,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俯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撒上 1:11)當撒母耳斷奶後,哈拿果真把他帶到示羅的殿交給以利學習。哈拿原本以為會失去這個兒子,結果上帝不但讓撒母耳成為偉大的士師,更「又加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形同「買一送五」。哈拿尊重上帝過於尊重兒子,結果反而多得兒女,「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撒上 2:26)。

以利的家:尊人過於尊神#

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身為祭司卻「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撒上 2:12),他們搶奪祭物、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以利雖也勸阻,語氣卻相當軟弱無力:「我兒啊,不可這樣!」結果兩個兒子把父親的勸阻置若罔聞。神人來見以利,傳達耶和華的話說:「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 2:29-30)

由尊重上帝出發而尊重人,這是出於神聖秩序。若是尊重人到一個地步是過於尊重上帝,甚至尊重人而不尊重上帝的話,就如同尊重作品遠過於作者,這已是侮辱作者了。認識人不只是學習尊重人,而且應當學習由尊重上帝出發而尊重人。

八、福音:不完全者的好消息#

「人是什麼」不僅是事實問題,更是價值問題(人應做什麼)。 在現代社會將人工具化時,基督信仰提出了反調:

  1. 罪人與形像並存: 罪使人轉離上帝,但不能使上帝轉離人。
  2. 不完全的恩典:
    • 最完全的人,往往是自知最不完全的人。
    • 最有信心的人,往往是自認沒有信心的人。

福音的核心: 一個人若僅「理論地」知道自己不完全,那是客觀知識;唯有「確信」自己不完全時,恩典才真實臨到。追求認識人,最終會帶領我們去認識上帝。

自知不足的三個典範#

1. 求助的父親(可 9:23-24): 一位父親帶著被鬼附著而生病的孩子來見耶穌尋求醫治,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親立刻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當父親從自己的不信中轉成禱告時,信心就在那一剎那發生。

2. 多疑的多馬(約 20:27-28): 當復活的基督向門徒顯現,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從懷疑的態度立刻轉變:「我的主!我的上帝!」似乎他心中充滿內疚地說:「我錯了!」—— 一個人若知道自己不完全,就開始轉向投靠那絕對的完全者。

3. 齊克果的洞見: 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說:「相對於上帝我們總是不對的。」他敏銳地提醒:當認識到「上帝總是對的」時,那僅僅是思想上的認識;唯有當任何認識已確信「我們總是錯的」時,我們就隱藏在上帝裡面了:「這是你的崇拜、你的獻身投入、你對神的敬畏。」當一個人在理論上知道自己的不完全時,那仍然是一種不必生活在其中的客觀知識;唯有當一個人確信自己的不完全時,才是真實地生活在其中。

巴斯卡(Blaise Pascal)說:「世界上只有兩種人:一是公義的,這種人相信自己有罪;另一是有罪的,卻相信自己是公義的。」事實相反,世界上只有一種人——有罪的人,只不過有人信自己有罪,另有人相信自己公義。公義的人謙虛愧怍地相信自己有罪;有罪的人卻自鳴得意地相信自己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