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導論:人是什麼?卑微與偉大的辯證 #

「人是什麼?」這個問題取決於我們從什麼關係來定義:

  • 生物人類學:人與動物的關係。
  • 文化人類學:人與人的關係。
  • 神學人類學:人與上帝的關係(本書重點)。

一、人的雙重性:卑微與偉大 #

人同時具有崇高與低下兩面性。法國思想家帕斯卡(Blaise Pascal)曾說:

「人之卑微因其本如此,但人的真正偉大是因其自知如此。」

這是一個動態的平衡:

  1. 過度不幸:若只看卑微,會產生無神論者的絕望
  2. 過度自負:若只看偉大,會產生哲學家的傲慢

出路: 人必須經歷悔改而卑微,才可能偉大;也必須因領受上帝恩典,卑微感才有出路。當人自認邪惡可厭時,那份自我省察反而使他開始像上帝。

二、受造的地位:上帝的形像 #

《創世紀》啟示了人的受造地位:

  • 君王的尊貴(尼撒的貴格利): 人最後出場,是因為天生就是君王,一出現就是要統治臣民。
  • 上帝的尊重(加爾文): 上帝創造人時口氣從命令轉為商量(「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顯出對人的尊重。
  • 塵土與靈:
    • 生命氣息(聖靈) + 塵土 = 活人
    • 人 - 聖靈 = 塵土 這顯示人與上帝不同(受造者),但又與上帝相似(承載聖靈)。

三、墮落與復合(Reconciliation) #

加爾文提醒,討論人論時必須區分原初狀態現今狀態。若忽略了墮落後人的理智與意志已殘缺不全,基督教人文主義就容易變質為無神論的人文主義。

墮落破壞了三層關係,而基督的工作則是帶入「復合」:

  1. 人與上帝: 從逃避/躲藏 $\rightarrow$ 和好
  2. 人與人: 從互相責怪/孤立 $\rightarrow$ 和好
  3. 人與土地: 從宰制/咒詛 $\rightarrow$ 共存榮(當人蒙愛,土地就蒙福)。

四、存在的張力:時空與永恆 #

人受造在時空之下(如草枯乾),心中卻有永恆的意識(詩篇 90 vs. 傳道書)。這種「身處時空卻掙扎嚮往永恆」的張力,構成了人的痛苦。

巴特(Karl Barth)的解答:

「成為人(to be a man)就是與上帝同在(to be with God)。」

  • 傾聽與回應: 人透過傾聽上帝的話語並承擔責任(responsibility),作為上帝的立約夥伴,才能在有限中連結永恆。

五、真人的典範:野獸 vs. 人子 #

人類社會往往遵循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這是一種人性的扭曲。

  • 但以理書的異象:
    • 四巨獸: 象徵世上的帝國(獸性、殘暴)。
    • 人子: 駕著天雲,排除一切獸性,呈現真正的人性。
  • 耶穌基督: 祂是那位純粹的人子典範。真正的優越不是像君王般宰制,而是像基督般順服與連結。

六、人論的發展:從身體到基督 #

歷史上對「人的優越性」有不同的神學定錨:

時期/人物優越性的定義
游斯丁 (護教時期)身體形狀:人直立且雙手張開像十字架。
加爾文 (宗教改革)上帝形像:需連結基督才能恢復。
士來馬赫 (自由神學)宗教意識:人具備至高的上帝意識(情感)。
巴特 (新正統)基督中心:人的優越與罪,都必須藉由基督的啟示才能看清。

神學次序: 基督論 -> 聖靈論 -> 教會論 -> 人論

七、倫理的次序:尊重神與尊重人 #

應該先尊重上帝還是尊重人?次序上必然是先上帝,後這人

  • 撒母耳記上的對比:
    • 哈拿(尊重神): 求子是為了獻給神,結果反而多得兒女。
    • 以利(尊重人): 因溺愛兒子而未制止其罪行(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結果招致咒詛。

結論: 認識人不只是學習尊重人,而應學習由尊重上帝出發而尊重人。

八、福音:不完全者的好消息 #

「人是什麼」不僅是事實問題,更是價值問題(人應做什麼)。 在現代社會將人工具化時,基督信仰提出了反調:

  1. 罪人與形像並存: 罪使人轉離上帝,但不能使上帝轉離人。
  2. 不完全的恩典:
    • 最完全的人,往往是自知最不完全的人。
    • 最有信心的人,往往是自認沒有信心的人。

福音的核心: 一個人若僅「理論地」知道自己不完全,那是客觀知識;唯有「確信」自己不完全時,恩典才真實臨到。追求認識人,最終會帶領我們去認識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