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因信稱義與生命的重整#
「信」(Faith)指向上帝與人間的垂直關係,這是一切橫向人際關係(愛)的基礎。
基督信仰的核心並非道德勸說(勸人為善),而是關係修復(勸人信靠上帝而與其和好)。
要理解「信」,須先理解「因信稱義」中的「義」。
一、舊約中的「義」:公正與慈愛的結合#
舊約聖經的「義」(Righteousness),其含義豐富,難用單一詞彙涵蓋。
它包含兩個看似對立卻統一的面向:
| 核心 | 細節/定義 | 歸納 |
|---|---|---|
| 正確的關係 (公正) | 上帝使人與其恢復合宜關係,透過守約與律法體現 | 上帝公正的彰顯 |
| 上帝的性情 (慈愛) | 上帝堅定不移的愛 (Hesed) 與對人的憐憫 | 上帝恩典的體現 |
上帝的義兼具公正與慈愛,兩者都超乎人的想像。
二、路德的突破:從恐懼到恩典#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神學突破,源於他對上帝之義的重新認識。
| 核心 | 定義 | 總結 |
|---|---|---|
| 早期掙扎 | 受嚴厲背景影響,將上帝之義視為對罪人的審判與敵對 | 恐懼導向的信仰觀 |
| 福音發現 | 領悟上帝之義為慈愛憐憫,一切作為皆是「為我」(Pro me) | 恩典導向的觀點轉化 |
關鍵神學轉向#
稱義全出於恩典:上帝主動,人被動領受。這牴觸人以自我為中心的本性(想靠己力)。
2. 義人同時是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
宣稱信主者在上帝眼中已是義人,但本性上仍是罪人。打破了中世紀教會區別聖俗的階級看法。3. 信與愛的關係
項目 經院哲學 (中世紀) 路德神學 核心主張 愛形成信 (Faith Formed by Love) 信發動愛 (Faith Acting in Love) 信心與行為 信心需靠愛的行為來成全 信心如樹,愛心是自然結出的果子 拯救起點 帶有功德意味,強調人的行為參與 拯救起點永遠是上帝的恩典 歸納總結 以行為完善信心 由信心自然流露愛心
三、信(Emuna)的雙重意涵與路線之爭#
希伯來文的信(emuna)原意為「堅定穩固」。這衍生出兩種神學詮釋路線:
- 上帝的信實(Faithfulness): 強調上帝的可靠
- 人的信靠(Trust): 強調人對上帝信實的回應
這導致天主與基督教會(更正教)詮釋上的不同側重:
| 項目 | 天主教會路線 (強調信實) | 基督教會路線 (強調信靠) |
|---|---|---|
| 對上帝的理解 | 上帝對人是信實的 | 上帝對人是信實的 |
| 人的回應 | 人倚靠恩典學習其信實 | 人倚靠恩典信靠上帝 |
| 稱義的機制 | 活出信實生命者成為義人 | 信靠上帝者被上帝稱義(地位改變) |
| 結果 | 人分享上帝的信實(注入義) | 信靠上帝者活出信實生命(外加義) |
以領受恩典的角度來看,更正教強調的「信靠」更能體現福音本質。
四、加爾文的觀點:雙重恩典與器皿#
加爾文(John Calvin)進一步闡述了信心的本質與功能:
| 概念 | 細節/定義 | 歸納 |
|---|---|---|
| 雙重恩典 | 包含天上的稱義(地位改變)與地上的重生(生命改變) | 地位與生命的同步翻轉 |
| 信心定義 | 全人投入的堅定認識,非僅限於智力層面的認知 | 全人格的投入與體認 |
| 信心角色 | 作為承接恩典的器皿與管道,不具備功德性質 | 恩典傳遞的中介 |
| 動力來源 | 一切成就皆源於上帝的賞賜與聖靈的工作 | 絕對的神性主權 |
五、文化與人性的挑戰#
因信稱義的道理,在華人文化與普遍人性中面臨巨大挑戰:
| 核心 | 細節/定義 | 總結 |
|---|---|---|
| 文化隔閡 | 華人傾向聖君賢王的人治思維,難理解法庭式稱義 | 制度與人治的觀念衝突 |
| 人性驕傲 | 追求步步高升的價值觀與十架福音產生衝突 | 自我成就對恩典的阻礙 |
因信稱義提醒我們,若要領受上帝恩典,須先真誠承認「我是罪人」。
當路德不斷提醒人是罪人時,他非要人自卑,而是要提示一個榮耀事實:「不再是我,乃是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