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是好消息#
從基督教的最早期傳統開始,就清楚地宣告:那位將要顯現的耶穌,將擔任審判者。這個信念在猶太背景下,比 parousia 本身更容易被理解;但仍需放回早期基督教的處境中重新理解其意義。
「審判」一詞在當代自由派與後自由派世界帶有負面色調,但聖經(尤其是詩篇)中卻是值得歡呼、渴慕、期盼的事。
它讓人歡欣鼓舞、田野的樹木拍手歡騰。
在一個充滿系統性不公、霸凌、暴力、傲慢、壓迫的世界中,「終有一日惡人被擺平、貧弱者被伸張」是最好的好消息。
一位良善的神,必然是審判的神。
賴特(N. T. Wright)指出:
- 十九世紀自由樂觀主義雖然延續到二十世紀,已被巨大的系統性惡所反證
- 近年神學重新重視「審判」,因為聖經對惡的分析更貼近真實
從但以理書 7 章到耶穌#
舊約圖像#
- 舊約後期,焦點集中於:以色列盼望創造主神推翻外邦壓迫者
- 場景如同宇宙性法庭:
- 以色列(或其中的義人)扮演無助的被告
- 外邦霸凌者扮演傲慢的對手
- 審判者最終為弱者伸張
但以理書 7 章#
- 外邦民族被描繪為巨大可怕的怪獸
- 以色列(或其中的義人)被描繪為「人子」(one like a son of man)
- 「亙古常在者」就座,為人子作主、勝過怪獸
- 人子被授與權柄管理萬國——回應創世記 1、2 章亞當管理動物
新約的轉換#
- 耶穌親自承擔了「人子」的角色:受苦、被平反
- 然後從至高審判者那裡接過審判世界的任務
- 此外有大量經文支持「彌賽亞作為審判者」的圖像
- 以賽亞 11 章——彌賽亞的審判使狼羊同臥
- 詩篇 2 篇——外邦在彌賽亞面前戰兢
早期基督徒並不只是從「他的再來」推論出「他將審判」;
反過來才更可能:他們從「耶穌是彌賽亞」這個信念出發,自然把他連結到「神將藉以使世界歸正」的那一位。
保羅的見證#
到了保羅時代,這個信念已根深蒂固:
- 雅典亞略巴古的講論(使徒行傳 17):「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 羅馬書 2:16:神將藉著耶穌彌賽亞審判人心中的隱密
- 羅馬書 14:9–10、哥林多後書 5:10 都明確提到「基督的審判台」
常有人認為「保羅既講因信稱義,就沒有按行為的審判」。
賴特指出這是嚴重誤解:
「因信稱義」與「按行為的審判」並不衝突——兩者實際上彼此需要、彼此依賴。
因信稱義 vs. 按行為的審判#
- 因信稱義不是說神突然不再在乎善行
- 也不能被簡化為「自由放任的道德」或浪漫主義式的「外在無關緊要、唯內心要緊」
- 因信稱義是現在發生的事——預先宣告未來那日的判決:
- 信福音的人,無論血統,已是神家中一員
- 他們的罪因耶穌的死得赦免
- 「在基督耶穌裡的人,就不再被定罪了」(羅 8:1)
- 至於現在的判決如何能準確預示將來基於整個生命所下的判決——保羅多次回應,特別是在他對聖靈工作的論述中
約翰福音 5 章:審判已經到了#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 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 也要給他行審判的權柄,因為他是人子。⋯⋯ 時候將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這段話為何被看為「好消息」?
因為那位將施行神終極公義的,不是鐵石心腸、傲慢、報復的暴君;
而是「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子,那位愛罪人、為他們而死的耶穌——
那位在十字架上承擔了世界審判的彌賽亞。
因此他正是審判世界制度與統治者最合適的那一位。
審判在現世中的預嚐#
新約中可看出,將來的審判已在某些情境下提前發生:
- 因信稱義:對信靠者預先宣告未來那日的判決
- 聖餐(哥林多前書):吃喝主的身體與血,是當下面對那位既是審判者又是救主的耶穌
- 聖靈的工作(約翰福音 16):聖靈來時,「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 終末審判將透過聖靈在耶穌跟隨者身上的工作與見證,預先在當下世界顯現
「再來與審判」對今日的意義#
賴特列出幾個關鍵推論:
1. 對兩種極端的對焦#
- 對抗字面化基要派:耶穌不是太空人從天而降
- 對抗「宇宙基督」式的泛神化詮釋:耶穌仍與教會、世界有別
- 耶穌在現世藉聖靈臨在,將來則親身臨在審判
- 「萬膝必跪」(腓 2:10–11)的,正是那位「降卑取奴僕的形象、順服至死」(腓 2:6–8)的耶穌
- 是「轉化」(transformation)現有世界,而非二元論式拒斥、也非單純物理性降臨
2. 帶來基督教世界觀的形狀與平衡#
- 與斯多噶(Stoic)、柏拉圖、印度教、佛教世界觀根本對立
- 基督教世界觀是「有開頭、有中間、有結束」的故事
- 沒有結束的循環敘事(如業力的長期外顯)正好是其反命題
- 因此我們可同時拋棄勝利主義(用主的主權合理化教會的權勢)與絕望
我們活在升天與顯現之間:
已藉聖靈與基督相連,但仍等候祂最終的來臨與同在;
因此我們可以同時謙卑而有信心。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3. 教會在升天到顯現之間的任務#
教會的任務既不是「靠自己建立神的國」,也不是「直到耶穌再來什麼都不能做」:
- 我們不「建造神的國」,但我們「為神的國建造」(we build for the kingdom)
- 一切在信、望、愛中所做的,順服那升天之主、靠祂聖靈大能完成的——都將在祂顯現時被加增與被轉化
- 這也帶有審判的成分:「那日子要將各人的工程顯明出來」(林前 3:10–17)
4. 對政治論述的影響#
- 升天之主的當下治理+他將顯現作審判,給予今日政治論述清晰與務實
- 基督徒太常滑向某主流政黨/系統的「屬靈版本」
- 若我們認真看待「耶穌已是世界之主、終必萬膝跪拜」這個信念呢?
如果你以為這只是引入虔誠主義或主張神權政治——那就顯示你已被啟蒙運動式的「宗教/政治分離」深度制約。
把兩者重新整合會發生什麼事?
承認耶穌是升天並將顯現的主——
- 釋放我們:不必假裝某個方案、某位領袖握有烏托邦的鑰匙
- 也釋放我們:不必在政治系統再次令我們失望時陷入絕望
升天與顯現的教義,對啟蒙運動及其他思潮的整個思想結構構成根本挑戰。
既然西方政治本身正是啟蒙運動的產物,我們作為思考型基督徒,應認真考量:如何把這份挑戰具體化於當代。
通往「身體的救贖」#
賴特最後把這條線拉向下一章:
- 耶穌作為審判者來,是要把世上一切錯誤擺正、賜給死人新生命
- 那麼,每一位受洗信徒所等待的個人未來究竟是什麼?
- 當我們談「未來的復活」時,到底指的是什麼?
下一章——〈我們身體的救贖〉——將直接面對這個個人層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