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Uber 的故事看「重複創業」的力量#
2008 年除夕夜,坎普(Garrett Camp)在舊金山找不到計程車,最後與朋友共付 800 美元搭加長型禮車回家。這趟讓他生氣的車程,啟發了他畫下 UberCab 的雛形——以 GPS 定位呼叫附近黑頭車。
很多人以為這只是「兩個年輕人在對的時間賺到錢」,但事實是——
- 坎普創立 Uber 前已有 StumbleUpon(被 eBay 以 7500 萬美元收購)。
- **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先後創辦過 Scour(破產)與 Red Swoosh(被 Akamai 以 1900 萬美元收購)。
- 兩人帶著「曾經做過產品、賣過公司、認識投資人」的優勢進入 Uber。
Uber 不是新手好運的故事,而是兩位「超級創辦人」(Super Founder)的綜合戰績。
資料告訴我們的:重複創業是最強差異#
這是書中所有研究因子裡,差異最大的一項。
是否曾創過業#
| 群組 | 曾創業過的比例 |
|---|---|
| 獨角獸組 | 約 60% |
| 隨機組 | 約 40% |
重複創業者中,曾經做出「成功公司」的比例#
| 群組 | 曾有成功創業紀錄的比例 |
|---|---|
| 獨角獸組(在重複創業者中) | 70% |
| 隨機組(在重複創業者中) | 24% |
「曾經做出成功公司」與「下一次能做出十億美元公司」的相關性,是書中最強的單一指標。

獨角獸 vs. 隨機組:首次創業者 vs. 重複創業者比例——獨角獸組重複創業者比例顯著較高
「超級創辦人」的定義#
作者刻意避開「連續創業者(serial entrepreneur)」這個被用爛的詞,提出一個有明確門檻的定義:
超級創辦人 = 至少創辦過一家公司,該公司以 1000 萬美元以上的估值出場(exit),或創造 1000 萬美元以上的營收,無論是否有 VC 投資。
- 1000 萬美元的出場規模在大型併購世界裡並不算大成就。
- 但這個門檻代表:你已經把一家公司從 0 帶到能被收購/能變現的階段。
- 1000 萬美元只是概念門檻,會隨地區與時代調整。
核心精神不是金額,而是「能否把一家公司帶到一個有意義的成果,並且做不只一次」。
超級創辦人的諸多實例#
- 柯利森兄弟(Patrick & John Collison,Stripe):高中時做出 eBay 拍賣管理工具 Auctomatic,10 個月後以約 500 萬美元賣給加拿大上市公司——雖未跨過 1000 萬美元,但完整體現了超級創辦人的特質。
- 沙瑪(Vijay Shekhar Sharma,Paytm):大學時辦過新聞網站,後以 100 萬美元賣出。
- 艾克(Daniel Ek,Spotify):曾在瑞典做廣告公司,以 150 萬美元賣出。
- 史泰納(Langley Steinert):先 TripAdvisor,再 CarGurus。
- 哈德頓(Guy Haddleton):先 Adaytum,再 Anaplan。
- 羅爾(Marc Lore):先 Diapers.com,再 Jet.com。
- 富洛普(Ric Fulop):先 A123 Systems(IPO),再 Desktop Metal。
- 杜菲爾德(David Duffield):先 PeopleSoft,再 Workday。
- 特納與溫伯格(Nat Turner & Zach Weinberg):先 Invite Media(賣給 Google),再 Flatiron Health。
- 劉志文(Howie Liu):先 Etacts(被 Salesforce 以約 2500 萬美元收購),再 Airtable(估值超過 20 億美元)。
連續多次的創業傳奇:
- 別德格倫(Arie Belldegrun):Agensys、Cougar、Kite Pharma、Allogene 四連發,總計上百億美元。
- 莫爾(Fred Moll):在醫療器材/手術機器人領域連續創辦五家公司——Endotherapeutics、Origin Medsystems、Hansen Medical、Intuitive Surgical、Auris Health。
不是超級創辦人,也能成功#
並非每位獨角獸創辦人都帶著耀眼成績進場。沒成績、甚至失敗過,依然有機會:
- 過去失敗過的創辦人,下次做出獨角獸的機率是平均的 1.6 倍。
- 即便先前出場規模不大(VC 眼中的「失敗」),下次做出獨角獸的機率仍是平均的 3.3 倍。
- 例:Clubhouse 共同創辦人戴維森(Paul Davison)與賽斯(Rohan Seth),10 年內試過 9 個失敗的消費社交 app,才在 2020 年破關。
重點是「有過旅程」。 動手做、跌倒、再爬起,比一張漂亮履歷更能預測下一次能否成功。
動手作的習慣是底色#
幾乎所有獨角獸創辦人——不論是不是超級創辦人——都有「忍不住動手做東西」的傾向:
- 祖克柏在 Facebook 之前已做過 CourseMatch、FaceMash、Synapse Music Player。
- 莉維(Aaron Levie,Box)高中時和朋友在按摩浴缸裡發想公司點子。
- 特納(Flatiron Health)大學時做過送餐服務與禮物卡交易平台。
- 杜布加斯(Henrique Dubugras,Brex)高中就做過 B2B 支付公司。

獨角獸 CEO 過往作為新創創辦人的年資分布——多數曾有 2-6 年的創業歷練

獨角獸 CEO 此前曾成功賣出 1000 萬美元以上公司的次數——少數人曾連續做出 3-4 家成功公司
想做出十億美元公司,最好的準備是先做出一家 1000 萬美元的公司;想做出 1000 萬美元的公司,最好的準備是——先動手做點什麼:side project、hobby、學生社團 ⋯⋯ 任何能讓你練習「把東西做完」的事。
投資人的視角啟示#
從超級創辦人的存在,導出兩個重要結論:
- 以人為核心,而非以公司為核心:應該投資「同一群人」在一連串嘗試中的不同公司,而非單一公司。
- 加入早期新創時的選擇:若你想加入早期新創,挑選由超級創辦人創辦的公司,會明顯提高勝率(卡蘭尼克在 2010 年於 Twitter 招到 Ryan Graves 加入 Uber,正是經典案例)。

卡蘭尼克 2010 年 1 月在 Twitter 招募的訊息——Ryan Graves 回覆後即加入早期 Uber
訪談重點:穆倫(Max Mullen)談 Instacart#
Instacart 的故事呼應了「不是超級創辦人也能成功」這一面:
- 穆倫第一家公司 Volly(社交網路)失敗,賣給 Location Labs。
- 一年內離開,被「即時送貨」的點子糾纏到睡不著。
- 找來 12 位最聰明的朋友互相 pitch idea,意外被介紹給後來的共同創辦人梅塔(Apoorva Mehta)。
- 三人組進入 YC 2012 夏季班,被許多投資人認為「只是另一個 Webvan」拒絕,最終仍成功融資。
穆倫的關鍵體悟:「你必須對你做的事真正熱情。」當 Volly 為了好看的指標而轉型、放棄了原本的願景,他才意識到失去熱情會讓團隊失去方向。
年齡並非超級創辦人的門檻#
超級創辦人沒有年齡限制——18 歲到 60 歲都有可能。重點不是時間長短,而是有沒有完整跑過一次「從 0 到某個成果」的旅程。
「同時做四家新創」不是目標,把一家公司做完才是。
即使結果是失敗或小型出場,那種完整的旅程才是下一場戰役的真正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