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歡欣,因我被命令引人歸向那內在的光、靈與恩典——藉著它,所有人都能知道自己的救恩,與通往神的道路;甚至那神聖的靈會引領他們進入一切真理,並且我確知這位永不欺人。」

——喬治·福克斯(George Fox)

為什麼會出現「靈恩派」?#

正統教條的爭吵與互相迫害,讓許多人尋找另一條路——純粹屬靈的宗教

  • 教條主義對「沒有受過教育的人」不公平
  • 受過教育的人厭倦狹隘正統
  • 兩種人都在這場運動中找到立足點
  • 由於運動高度個人化、彼此互相交織,歷史脈絡很難整理清楚

本章透過三位代表性人物——波墨、福克斯、史威登堡——勾勒運動輪廓。

雅各布·波墨(Jakob Boehme)#

一位有異象的鞋匠#

  • 1575–1624 年,西里西亞(德國)
  • 父母為虔誠路德派、家境清貧
  • 14 歲學鞋匠時開始有異象,被師傅趕走:「我要的是學徒,不是先知」
  • 走遍各地修鞋,認為「教會領袖以無休的爭辯建了一座巴別塔」
  • 25 歲後在哥利茲(Goerlitz)定居開鋪

神祕主義著作#

  • 雖未感召要傳道,卻覺得神命他寫下異象
  • 著《燦爛黎明》(Brilliant Dawn):自稱「神逐字口授,我只是神手中的筆」
  • 手稿傳到地方牧師手中,被告到官府
  • 在「不再寫」的承諾下被赦免;五年後又重新寫作
  • 流亡至薩克森選帝侯宮廷;神學家承認「讀不懂他在說什麼
  • 50 歲時返哥利茲辭世

神祕主義的混合#

波墨的著作融合多種元素:

  • 傳統基督教主題
  • 魔法、煉金術、神祕學、神智學
  • 大膽且不解釋的隱喻(如「永恆的子宮」、「萬物之母」——是神的別名嗎?還是別有所指?)

反教條主義的方向#

波墨教導的方向是清楚的:反對冰冷的教條與空洞的禮儀——

  • 抬高聖靈的自由、內在生命、直接與個人的啟示
  • 文字殺人」——信徒應由聖靈引領,而非以聖經為主
  • 「我自己這本書就夠了。若有基督的靈在我裡面,整本聖經都在我裡面。何必再求其他書?」

波墨在世時追隨者不多,但其書後贏得廣大讀者——英國「波墨派」與貴格會(Quakers)有過衝突。靈恩運動原為抗議教義之爭,最終仍捲入類似爭論

喬治·福克斯與貴格會#

一位心懷不安的學徒#

  • 1624–1691 年生於英國小村,正是波墨去世那一年
  • 也是鞋匠學徒
  • 19 歲對學徒同伴的放蕩感到厭惡,被聖靈感動辭職
  • 開始流浪、參加各種宗教聚會
  • 熟讀聖經(傳說能背全本)
  • 經歷內在掙扎與宗教體驗
  • 結論:英國各宗派都錯誤,敬拜也褻瀆神

對傳統的全面挑戰#

福克斯主張:

  • 「神不住人手所造的殿」——那些建築不過是「有鐘樓的房子」
  • 收薪水的牧師不是真牧人,是「祭司」與「臨時工」
  • 詩歌、儀式、講道、聖禮、信條、聖職——都是阻撓聖靈的人造障礙
  • 取而代之的是「內在的光」(inner light):
    • 存在於每個人裡面(即使極微弱)
    • 異教徒也能因此得救
    • 不同於自然神論的「自然理性」,也不是良知或道德原則
    • 是「承認與接納神同在的能力
    • 透過內在的光,人才能理解聖經

「友會」與「貴格會」#

  • 福克斯起初稱追隨者為「光之兒女」,後喜歡用「朋友」(Friends)
  • 因聚會時常因聖靈感動而顫抖,被外人嘲稱「Quakers(顫抖者)」——卻成了流傳名
  • 1652 年起得貴族夫人瑪格麗特·費爾(Margaret Fell)有力支持
  • 1664 年瑪格麗特被沒收財產判終身監禁;獲釋後 1669 年與福克斯結婚

貴格會的崇拜與決策#

  • 崇拜在沉默中進行,被聖靈感動者可起來說話或禱告
  • 女性與男性平等發言
  • 不行洗禮與聖餐:擔心物質的水、餅、酒分散對屬靈的注意
  • 這是與波墨派衝突的原因(波墨派保留聖禮,但稱「條例」ordinances)

共識決策#

福克斯警覺「強調聖靈自由可能淪為極端個人主義」,因此堅持「社群與愛」的重要:

  • 聚會中不採多數決
  • 若無一致同意,決議延後,繼續沉默等候聖靈
  • 若仍無共識,留待下次

受迫害的見證#

貴格會的主張冒犯了權貴:

  • 拒繳什一稅、拒起誓、拒對上級脫帽鞠躬
  • 因神是「祢」(thou),對其他人也只用「你」(thou)——這在當時極無禮
  • 福克斯多次被毆、入獄
  • 第一次入獄是因打斷講道者「聖經是終極真理」——他主張終極真理是啟示聖經的聖靈
  • 被赦免時拒絕接受:「接受不存在的罪的赦免就是說謊
  • 服刑期間被以「服軍役」交換自由——他拒絕:「基督徒不可用屬靈以外的武器」,刑期延長半年
  • 從此「友會」以堅定不移聞名

威廉·賓的「神聖實驗」#

  • 威廉·賓(William Penn):英國海軍上將之子,1667 年加入貴格會
  • 被父親逐出家門;曾被囚倫敦塔七個月
  • 為躲避迫害,向查理二世以王室欠他父親債務換取北美土地
  • 創立賓夕法尼亞(Pennsylvania,意「賓的森林」),首府費城(Philadelphia,意「兄弟之愛」)
  • 神聖實驗」:
    • 完全宗教自由
    • 主張向印第安人購買土地(認為他們才是合法地主)
    • 與原住民建立良好關係,希望不需以武力自衛
  • 1756 年另一任總督對印第安人宣戰,貴格會員辭官表態
  • 賓的宗教寬容思想最終寫入美國憲法及多國憲法

史威登堡(Emanuel Swedenborg)#

出身與學養#

與前兩人相反:

  • 1688–1772 年,瑞典貴族家庭
  • 烏普薩拉大學畢業,遊歷英、荷、法、德五年求學
  • 科學研究開始,後步入宗教

靈視與「新時代」#

  • 多年科學探索後得異象,被帶入靈界看見永恆真理
  • 此後寫下大量著作論述「實在」與聖經的「真實意義」
  • 萬有都是神屬性的反映;可見世界與不可見世界「相對應」(correspondence)
  • 聖經反映只有進入靈界者能知道的真理
  • 自認所經歷的,就是聖經所說的「基督的第二次降臨

影響#

  • 在世追隨者極少;他自己不擬建新教會
  • 1784 年(死後 12 年)門徒成立「新耶路撒冷教會」(Church of the New Jerusalem),至今存在
  • 19 世紀初成立史威登堡學會出版其著作

三位的比較與運動的限制#

三位之中,只有福克斯能組織大型運動——因為他相信「信仰社群是必要的」:

  • 福克斯與貴格會關心社會問題,積極尋找社會病的解方
  • 波墨與史威登堡的運動則停留在小圈子

除貴格會外,靈恩運動因過於個人化、屬天國而非社會,整體上對教會與社會影響有限。

更具影響力的「另類抗議」——同時對抗理性主義與冰冷教條——是下一章的敬虔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