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歡欣,因我被命令引人歸向那內在的光、靈與恩典——藉著它,所有人都能知道自己的救恩,與通往神的道路;甚至那神聖的靈會引領他們進入一切真理,並且我確知這位永不欺人。」
——喬治·福克斯(George Fox)
為什麼會出現「靈恩派」?#
正統教條的爭吵與互相迫害,讓許多人尋找另一條路——純粹屬靈的宗教:
- 教條主義對「沒有受過教育的人」不公平
- 受過教育的人厭倦狹隘正統
- 兩種人都在這場運動中找到立足點
- 由於運動高度個人化、彼此互相交織,歷史脈絡很難整理清楚
本章透過三位代表性人物——波墨、福克斯、史威登堡——勾勒運動輪廓。
雅各布·波墨(Jakob Boehme)#
一位有異象的鞋匠#
- 1575–1624 年,西里西亞(德國)
- 父母為虔誠路德派、家境清貧
- 14 歲學鞋匠時開始有異象,被師傅趕走:「我要的是學徒,不是先知」
- 走遍各地修鞋,認為「教會領袖以無休的爭辯建了一座巴別塔」
- 25 歲後在哥利茲(Goerlitz)定居開鋪
神祕主義著作#
- 雖未感召要傳道,卻覺得神命他寫下異象
- 著《燦爛黎明》(Brilliant Dawn):自稱「神逐字口授,我只是神手中的筆」
- 手稿傳到地方牧師手中,被告到官府
- 在「不再寫」的承諾下被赦免;五年後又重新寫作
- 流亡至薩克森選帝侯宮廷;神學家承認「讀不懂他在說什麼」
- 50 歲時返哥利茲辭世
神祕主義的混合#
波墨的著作融合多種元素:
- 傳統基督教主題
- 魔法、煉金術、神祕學、神智學
- 大膽且不解釋的隱喻(如「永恆的子宮」、「萬物之母」——是神的別名嗎?還是別有所指?)
反教條主義的方向#
波墨教導的方向是清楚的:反對冰冷的教條與空洞的禮儀——
- 抬高聖靈的自由、內在生命、直接與個人的啟示
- 「文字殺人」——信徒應由聖靈引領,而非以聖經為主
- 「我自己這本書就夠了。若有基督的靈在我裡面,整本聖經都在我裡面。何必再求其他書?」
波墨在世時追隨者不多,但其書後贏得廣大讀者——英國「波墨派」與貴格會(Quakers)有過衝突。靈恩運動原為抗議教義之爭,最終仍捲入類似爭論。
喬治·福克斯與貴格會#
一位心懷不安的學徒#
- 1624–1691 年生於英國小村,正是波墨去世那一年
- 也是鞋匠學徒
- 19 歲對學徒同伴的放蕩感到厭惡,被聖靈感動辭職
- 開始流浪、參加各種宗教聚會
- 熟讀聖經(傳說能背全本)
- 經歷內在掙扎與宗教體驗
- 結論:英國各宗派都錯誤,敬拜也褻瀆神
對傳統的全面挑戰#
福克斯主張:
- 「神不住人手所造的殿」——那些建築不過是「有鐘樓的房子」
- 收薪水的牧師不是真牧人,是「祭司」與「臨時工」
- 詩歌、儀式、講道、聖禮、信條、聖職——都是阻撓聖靈的人造障礙
- 取而代之的是「內在的光」(inner light):
- 存在於每個人裡面(即使極微弱)
- 異教徒也能因此得救
- 不同於自然神論的「自然理性」,也不是良知或道德原則
- 是「承認與接納神同在的能力」
- 透過內在的光,人才能理解聖經
「友會」與「貴格會」#
- 福克斯起初稱追隨者為「光之兒女」,後喜歡用「朋友」(Friends)
- 因聚會時常因聖靈感動而顫抖,被外人嘲稱「Quakers(顫抖者)」——卻成了流傳名
- 1652 年起得貴族夫人瑪格麗特·費爾(Margaret Fell)有力支持
- 1664 年瑪格麗特被沒收財產判終身監禁;獲釋後 1669 年與福克斯結婚
貴格會的崇拜與決策#
- 崇拜在沉默中進行,被聖靈感動者可起來說話或禱告
- 女性與男性平等發言
- 不行洗禮與聖餐:擔心物質的水、餅、酒分散對屬靈的注意
- 這是與波墨派衝突的原因(波墨派保留聖禮,但稱「條例」ordinances)
共識決策#
福克斯警覺「強調聖靈自由可能淪為極端個人主義」,因此堅持「社群與愛」的重要:
- 聚會中不採多數決
- 若無一致同意,決議延後,繼續沉默等候聖靈
- 若仍無共識,留待下次
受迫害的見證#
貴格會的主張冒犯了權貴:
- 拒繳什一稅、拒起誓、拒對上級脫帽鞠躬
- 因神是「祢」(thou),對其他人也只用「你」(thou)——這在當時極無禮
- 福克斯多次被毆、入獄
- 第一次入獄是因打斷講道者「聖經是終極真理」——他主張終極真理是啟示聖經的聖靈
- 被赦免時拒絕接受:「接受不存在的罪的赦免就是說謊」
- 服刑期間被以「服軍役」交換自由——他拒絕:「基督徒不可用屬靈以外的武器」,刑期延長半年
- 從此「友會」以堅定不移聞名
威廉·賓的「神聖實驗」#
- 威廉·賓(William Penn):英國海軍上將之子,1667 年加入貴格會
- 被父親逐出家門;曾被囚倫敦塔七個月
- 為躲避迫害,向查理二世以王室欠他父親債務換取北美土地
- 創立賓夕法尼亞(Pennsylvania,意「賓的森林」),首府費城(Philadelphia,意「兄弟之愛」)
- 「神聖實驗」:
- 完全宗教自由
- 主張向印第安人購買土地(認為他們才是合法地主)
- 與原住民建立良好關係,希望不需以武力自衛
- 1756 年另一任總督對印第安人宣戰,貴格會員辭官表態
- 賓的宗教寬容思想最終寫入美國憲法及多國憲法
史威登堡(Emanuel Swedenborg)#
出身與學養#
與前兩人相反:
- 1688–1772 年,瑞典貴族家庭
- 烏普薩拉大學畢業,遊歷英、荷、法、德五年求學
- 從科學研究開始,後步入宗教
靈視與「新時代」#
- 多年科學探索後得異象,被帶入靈界看見永恆真理
- 此後寫下大量著作論述「實在」與聖經的「真實意義」
- 萬有都是神屬性的反映;可見世界與不可見世界「相對應」(correspondence)
- 聖經反映只有進入靈界者能知道的真理
- 自認所經歷的,就是聖經所說的「基督的第二次降臨」
影響#
- 在世追隨者極少;他自己不擬建新教會
- 1784 年(死後 12 年)門徒成立「新耶路撒冷教會」(Church of the New Jerusalem),至今存在
- 19 世紀初成立史威登堡學會出版其著作
三位的比較與運動的限制#
三位之中,只有福克斯能組織大型運動——因為他相信「信仰社群是必要的」:
- 福克斯與貴格會關心社會問題,積極尋找社會病的解方
- 波墨與史威登堡的運動則停留在小圈子
除貴格會外,靈恩運動因過於個人化、屬天國而非社會,整體上對教會與社會影響有限。
更具影響力的「另類抗議」——同時對抗理性主義與冰冷教條——是下一章的敬虔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