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選是神不變的旨意:在創世之前,祂從全人類中揀選了一定數目的人,要在基督裡得救贖。」
——多特會議(Synod of Dort)
兩場大會定義改革宗正統#
十七世紀改革宗正統由兩場大會所定型:
- 多特會議(Synod of Dort, 1618–1619):解決亞米念派爭議
- 西敏會議(Westminster Assembly, 1643–1649):在英國清教徒革命中產生
亞米念派與多特會議#
雅各布·亞米念(Jacobus Arminius)#
- 荷蘭傑出牧師與教授
- 受嚴格加爾文主義訓練,部分在日內瓦師從加爾文繼任者貝薩
- 阿姆斯特丹教會請他駁斥柯恩荷特(Dirck Koornhert)對預定論的質疑
- 亞米念認真比對柯恩荷特的觀點與聖經、初代教會、其他改革者的教導
- 良心爭戰後得到結論:柯恩荷特是對的
- 1603 年任萊頓大學教授,與戈馬魯斯(Francis Gomarus,嚴格預定論者)公開對立
- 亞米念自認為加爾文真正的追隨者,卻被冠上「亞米念主義」之名
真正的爭議點#
爭論的不是「預定是否存在」(雙方皆肯定),而是預定的依據:
| 立場 | 主張 |
|---|---|
| 戈馬魯斯(嚴格派) | 信心本身就是預定的結果——神主權地決定誰將信、誰將不信 |
| 亞米念派 | 預定基於神的預知(foreknowledge)——神預見每人對救恩呼召的回應 |
亞米念也強調:唯一的「主權預定」是決定「基督為人類救主」這一決定。
亞米念在其他大部分議題上仍是嚴格加爾文派(包括教會論與聖禮)。所謂「加爾文主義對抗亞米念主義」的衝突,本質上是加爾文派內部之爭。
政治因素加入#
- 荷蘭商人階級主張改善與西班牙關係——多支持亞米念派
- 神職與下層階級擔心信仰被汙染——多支持戈馬魯斯派
- 奧蘭治的拿索的莫里斯親王最終倒向戈馬魯斯派
- 巴內維爾(Johann van Oldenbarnevelt)與格老秀斯(Hugo Grotius,國際法之父)被捕
1610 年抗辯書(Remonstrance)#
亞米念派發表《抗辯書》(從此被稱「抗辯派」Remonstrants),五條主要論點:
- 預定:神在創世前定下「凡信基督者得救」——刻意含糊
- 基督為全人類而死,僅信者實得益處
- 駁斥伯拉糾主義之指控:人靠己不能行善,恩典必要
- 恩典可拒:「許多人抵擋聖靈」——反對「不可抗拒的恩典」
- 聖徒堅忍:聖經對此「不夠清楚」,待更明確的經文後再表態
多特會議與「TULIP 五要點」#
1618 年 11 月至 1619 年 5 月召開:
- 邀請英、瑞、德等改革宗代表(法國胡格諾派被路易十三禁止與會)
- 荷蘭代表近七十人;雖未通過戈馬魯斯最極端的論點,仍全面譴責亞米念主義
- 通過五大教義——後人以英文字首「TULIP」記憶(雖然 TULIP 一詞是後來才發明):
| 字首 | 教義 | 中文 |
|---|---|---|
| T | Total depravity | 全然敗壞 |
| U | Unconditional election | 無條件揀選 |
| L | Limited atonement | 有限救贖 |
| I | Irresistible grace | 不可抗拒的恩典 |
| P |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 聖徒堅忍 |
多特五要點的內容:
- 無條件揀選:揀選不基於預知,只在神不可測度的旨意
- 有限救贖:基督只為被揀選者而死
- 全然敗壞:墮落人性雖有「自然之光」殘餘,但無法正當運用——連「政治與自然」事務亦然
- 不可抗拒的恩典
- 聖徒堅忍:被揀選者必持守恩典直到最終得救
對抗辯派的鎮壓#
- 巴內維爾處死
- 格老秀斯終身監禁,後在妻子協助下藏在書箱中逃出
- 近百名亞米念派牧者被驅逐
- 教師、甚至教堂風琴手都須認同多特會議——有風琴手回敬:「我不知道怎麼按多特的決議彈風琴」
- 1625 年莫里斯死後寬鬆
- 1631 年正式准予寬容;亞米念派建立自己的教會(至今仍存在)
亞米念主義最深遠的影響不在荷蘭抗辯派教會,而在後來繼承其神學的群體——尤其是衛理會(Methodists,見第 24 章)。
西敏信條#
背景與性質#
第 18 章已述清教徒革命中召開西敏會議的過程。**《西敏信條》**比多特更詳盡、廣涵諸多議題——成為英語世界改革宗正統的標竿。

《西敏信條》——加爾文派正統的代表性文獻,尤其在英語世界
第一章:聖經權威#
- 聖經是一切爭論的「最高審判者」
- 「解釋聖經的不誤規則就是聖經本身」(1.9):以明確經文解釋晦澀經文
神的永遠旨意#
- 永恆中「神自由且不變地命定一切將要發生的事」(3.1)
- 部分人與天使預定得永生、其餘預定永死
- 絕非基於神對個別行動或回應的預知
罪、揀選、稱義、成聖#
- 亞當之罪導致「我們對一切善全無傾向、無能、敵對,並完全傾向一切惡」(6.4)
- 有限救贖:基督替誰買贖即救誰
- 有效呼召(effectual calling):神在被揀選者意志中工作,使他們「傾向於善」
- 聖靈在合適時刻把基督工作應用於被揀選者,使之稱義
- 成聖:在此生雖不完全,仍必然進行
- 被揀選者「不致全然或最終離恩典,必堅忍到底得永生」(17.1)
應用議題#
之後多章處理清教徒革命時期的議題:
- 主日如何守
- 是否可起誓
- 教會組織等
從加爾文到加爾文主義的轉變#
多特與西敏兩文件雖自稱忠於加爾文,實際上把加爾文的神學變成了一個嚴密系統——可能連加爾文自己都認不出來:
- 加爾文親身發現「白白恩典稱義的釋放性喜悅」,預定論是表達這喜悅與「救恩非己功」的方式
- 但在繼承者手中,預定論變成正統檢測甚至「是否蒙神喜悅的證據」
- 有時甚至把「對預定論的懷疑」與「實際的棄絕與下地獄」混為一談
- 加爾文的人文主義精神(愛文學、講究文字的藝術與優雅)在這場「正統化」中消失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