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官員不可僭越自己以執掌神話語與聖禮的事 ⋯⋯ 然而他確有權柄、也有責任維持教會的合一與和平,保守神真理純全完整,禁絕一切褻瀆與異端,防止或改革敬拜與紀律中的腐化與濫用,並使神一切的命令得以妥善設立、執行與遵守。」
——《西敏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伊麗莎白「中庸之道」的代價#
伊麗莎白以中庸路線平衡保守傳統派與加爾文派,但這個平衡只能靠她與大臣強力介入維持。她死後(1603),兩股力量必然撕裂。
詹姆士一世(James I)#
既非英人,又被三方夾擊#
- 蘇格蘭瑪麗·斯圖亞特之子,1603 年繼位
- 英、蘇王國合一之夢得罪兩邊
- 商人階級因伊麗莎白扶植貿易日益壯大,不滿王室親近貴族
- 最大衝突來自清教徒(Puritans):認為改革未走完路
清教徒的主張#
「清教徒」泛指各種主張「回到聖經式純正教會」的群體,不盡相同但都反對:
- 十字架、特定神父祭服、在祭壇而非桌上行聖餐
- 過度繁複的禮儀
- 《公禱書》與寫定的禱文(連主禱文也只是「禱告範本」而非「字句」)
- 戲劇(既有不道德內容,演戲本身也是兩面人)
- 主日不專心宗教與慈善
- 主教制度(許多清教徒主張新約沒有主教制;極端者主張長老制;獨立派則主張會眾制)
浸信會的興起#
獨立派中漸生浸信會(Baptists):
- 史密斯(John Smyth, 1554–1612):原為聖公會神父,自組獨立教會避往阿姆斯特丹;受門諾派影響採成人洗禮
- 因自己先以杓水自洗再為人施洗,被譏為「自洗者」
- 律師赫爾威斯(Thomas Helwys)資助史密斯卻在和平主義與起誓問題上意見不合
- 1611 年赫爾威斯返英,創立英國第一間浸信會
- 後分裂為「普及浸信會」(General Baptists,亞米念派)與「特選浸信會」(Particular Baptists,加爾文派)
詹姆士的對立#
- 1604 年大主教班克羅夫特(Bancroft)通過教規,宣稱主教制為「神所設立」
- 漢普頓宮會議上,詹姆士回應清教徒提及「長老制」說:「沒有主教,就沒有國王」(No bishop, no king)——王權與主教制相互支撐
- 此會議唯一正面成果:1611 年欽定本聖經(King James Version)誕生

詹姆士一世(蘇格蘭詹姆士六世)——深信王權與主教制必須結盟,故厭惡許多清教徒主張的長老制
火藥陰謀(Gunpowder Plot, 1605)#
- 部分天主教徒密謀在議會開幕時引爆火藥,殺光國王與清教徒議員
- 被揭發後天主教徒大規模罰款與沒收
與議會的角力#
- 詹姆士想效法法國行絕對王權,但缺錢時需議會通過稅
- 多次召開議會又解散
- 三十年戰爭爆發,詹姆士女婿腓特烈被廢黜,但他不出兵也不出錢
- 又計畫讓兒子娶西班牙公主——清教徒議會強烈反對
查理一世(Charles I)#
加深的衝突#
- 1625 年繼位
- 與法王路易十三妹妹(天主教徒)成婚——清教徒指責「耶洗別進皇宮」
- 任命威廉·勞德(William Laud)為親信,1633 年升任坎特伯雷大主教
- 勞德欣賞英國國教崇拜的美感,對清教徒嚴酷鎮壓——包括死刑與肢體切割

查理一世延續其父政策,最終失去王位與性命
蘇格蘭叛亂#
- 勞德將英國禮儀強加於蘇格蘭長老會
- 蘇格蘭大會反過來廢除主教制,重組為長老制
- 戰爭不可避免,但查理財政困頓
- 1640 年召開短期議會(Short Parliament)失敗解散
- 蘇格蘭軍入侵英境——查理被迫再召長期議會(Long Parliament)
長期議會(Long Parliament)#
議會的反擊#
- 鄉紳與中產階級開始受經濟困境波及,與下層合流
- 議會釋放勞德的清教徒受害者並予賠償
- 國王忠臣斯特拉福勛爵(Strafford)被議會審判處死
- 1641 年通過法律:議會非得自己同意不得被解散
- 國王與蘇格蘭祕密談判、愛爾蘭天主教起義(被指由太后煽動)
衝突全面公開#
- 議會啟動主教彈劾;大主教們進不去國會
- 國王下令逮捕議會領袖;倫敦市民堅決保護議會
- 國王退至漢普頓宮、溫莎宮——內戰一觸即發
內戰#
兩軍對峙#
- 國王軍:依靠貴族與騎兵
- 議會軍:依靠下層、商人;步兵與海軍
西敏會議#
議會召開西敏會議(Westminster Assembly):
- 121 位牧者、30 位平信徒、8 名蘇格蘭代表
- 由於蘇格蘭擁全國最強軍隊,影響決定性
- 最終議會採長老制作為英格蘭教會體制
- 通過**《西敏信條》**——加爾文派正統的奠基文獻(見第 21 章)
- 與蘇格蘭簽訂**《莊嚴同盟與盟約》**(Solemn League and Covenant, 1644)
- 1645 年勞德被處決
克倫威爾與納斯比戰役#
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登場:
- 富有地主、亨利八世顧問後代
- 改信清教徒、深信凡事都應依神旨
- 內戰爆發,他自組騎兵隊
- 「唱詩篇進入戰場」、「這是聖戰」的信念蔓延到全軍
- 1645 年納斯比戰役(Battle of Naseby)大勝
- 蘇格蘭把交給他們的國王送回議會手中

克倫威爾——原本默默無名的議員,後率反抗軍勝利並成為英格蘭實質統治者
議會與軍隊的分歧#
- 議會多數為長老派——要全國統一教會
- 軍隊多數為獨立派——堅持自由解讀聖經,反對統一國教
- 1646 年議會嘗試解散軍隊失敗
- 「第五君主派」(Fifth Monarchy)、「平等派」(Levellers)等激進派在軍中崛起
- 軍隊宣稱「比議會更代表人民」
王被處死(1649)#
- 國王脫逃後同時對蘇格蘭、軍隊、議會做出互相矛盾的承諾
- 清教徒軍擊敗蘇格蘭、俘虜國王
- 議會清洗(Pride’s Purge):軍隊逮捕 45 名議員、阻止更多人開議——剩下的稱「殘餘議會」(Rump Parliament)
- 殘餘議會以「叛國」與「使國家陷入內戰」為由審判查理一世
- 1649 年 1 月 30 日查理一世被斬首
護國體制(Protectorate)#
克倫威爾掌權#
- 蘇格蘭擁立查理二世;愛爾蘭起義
- 激進派如「掘地派」(Diggers)主張普遍財產權,威脅中產
- 克倫威爾鎮壓愛爾蘭、擊潰蘇格蘭保皇軍
- 殘餘議會討論延長自身任期時,克倫威爾親自驅散議會、鎖門
護國公(Lord Protector)#
- 1653 年起以「護國公」名義執政
- 名義上有英、蘇、愛三地代表的議會,實則他親自掌權
- 宗教政策算寬容:容許長老派、浸信會、溫和主教派
- 推行清教徒道德立法:嚴格守主日、禁止賽馬、鬥雞、戲劇
- 經濟政策有利中產,得罪貴族與貧民
- 拒絕加冕為王
- 1658 年指定其子理查繼任,但理查無能很快辭職
王朝復辟(Restoration)#
查理二世#
- 1660 年由蒙克將軍主導,迎回查理二世
- 議會堅持回復主教制與《公禱書》
- 立法迫害不從者;但無法根除清教徒運動
- 查理二世臨終承認自己是天主教徒
蘇格蘭#
- 蘇格蘭已穩固長老制;查理二世強行恢復主教制
- 引發暴動;大主教夏普被殺;英軍鎮壓血腥
詹姆士二世與光榮革命(1688)#
- 詹姆士二世(蘇格蘭詹姆士七世)公開重建天主教為國教
- 為拉攏不從者頒寬容詔——但反天主教情緒太強
- 蘇格蘭推天主教徒任要職,未經授權崇拜判死
- 1688 年英國邀請奧蘭治的威廉與其妻瑪麗(詹姆士之女)即位
- 詹姆士二世流亡法國
- 1689 年英國通過寬容法:簽署《三十九條》、宣誓效忠者享自由
- 蘇格蘭長老制成為國教,《西敏信條》成為教義準則
文學遺產#
雖王朝復辟後清教徒運動退場,但清教徒精神深刻塑造了不列顛——尤其透過兩位文豪:
- 約翰·班揚(John Bunyan):《天路歷程》(Pilgrim’s Progress)成為英語世界最受歡迎的靈修讀本
- 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失樂園》(Paradise Lost)形塑了英語世界對聖經的詮釋角度